陈鹏悦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吉林 长春 130062)
在新时期背景下,加强高职学生法治教育是开展高职教育教学的重点内容。开展高职学生法治教育是一个漫长且艰巨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急于求成,必须循序渐进。
高职学生法治素养不高是新时期高职院校开展法治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高职学生法律信仰淡漠。我国社会主义信仰是一个完整的信仰体,法律信仰是这个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信仰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分别是法律情感、法律认知及法律意志。目前我国高职院校部分学生的法律信仰上呈现出冷漠化的趋势,欠缺专业的法律意识及权利意识,而造成这一现象主要是因为高职学生对法律社会中的存在意识薄弱、缺乏法律至上的基本观念以及高职学生自身的权力与义务观没有成形;另一方面,高职学生的法律知识较为欠缺,这也是高职学生法治素养中的重要因素,社会与时代的发展要求学生不仅要具有专业全面的法律知识,还要求学生具有灵活运用法律知识的实践能力,但现实情况是高职学生这方面的意识比较单薄,功利意识太强,使得法律素养没有从本质上得到提升。
高职院校开展法治教育,课程设计是至关重要的部分,从目前各大高职院校的法治课程设计情况来看,依然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其课程设计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重政治导向、轻法律精神。这是目前很多高职院校在进行法治课程设计时普遍存在的问题,不少高职院校片面强化了法律的强制与服从,反而弱化了法治精神的培养,这种形式化的法治教育并不能起到提升学生自觉守法的主动意识,简单化的法治教育只能让学生处于被动守法的状态;其二,法治理论研究不足。目前高职院校的法治教育与社会的发展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而这也就使得新法律法规及法治精神不能有效融入高职院校法治教育中去,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内容缺乏与时俱进,没有体现出先进的时代性,更加可悲的是有些学生只是将法治学习作为获取学分的途径,没有认识到学习法律知识的实用性[1]。
从目前各大高职院校的法律专业师资情况来看,高职院校整体的师资力量较为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师资队伍专业知识有限,目前我国大部分的高职院校几乎不会给各个专业开设相关的法治课程,经调查了解很多高职院校的法治教师以兼职和调配人员较多,专职的法治教师数量较少,很多高职院校都是将法治教育工作转交给学生处或团委处,而这些人员并非法律专业,这样的师资队伍现状会给高校法治教育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其次,教师自主学习意识不强,从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法治教师现状来看,由于大多数法治教师都是兼职形式以及一些非法律专业的工作人员,缺乏系统专业的法律学习,对法治理念的研究不够深入,对法律及法治精神的理解不够透彻;最后,高职院校对现有的法律教师缺少专业的培训,使得教师缺乏提升专业水平及教学能力的途径与机会。
目前,我国大部分高职院校的法治教育方式都是以传统思政课堂教学以及校园法治宣传活动为主,这些法治宣传活动基本上都是单向性及被动式的。比如教学过程中经常用到的黑板报、手抄板、法治专题讲座等等,这些形式都是单向性的知识灌输,在这种形式下学生都是处于被灌输的一方,而学生对灌输的这些知识的接受程度以及接受效果都没有办法进行考量[2]。教室里出的关于法律知识的黑板报是否有人看、听法治专题讲座的学生又有几人。这些宣传活动看起来似乎非常热闹,但由于其单向性的传输特点,学生处于被动传输的状态,在这种情形下宣传效果无法得到保障。由此可见,目前高职院校关于法治宣传的手段丰富多样,体现出多元化和多样性的趋势,但从效果角度来看,当前高职院校的法治意识手段太过单一,缺少双向性与主动性,不能确保其具有有效性。
提升高职学生法治素养,主要可从以下方面着手落实:其一,优化校园法治环境,营造民主法治氛围,校园环境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校园环境主要包括人文环境、制度环境、硬件设施等等,可以在校园内建设法治理念校园景观或者设置法治宣传栏及海报等等,从而营造出民主的法治氛围,同时还可以将民主法治理念加入高职院校的校训、标语和口号中去,体现出对民主、诚信等法治价值的追求;其二,创造法治教育途径与形式,创新学科教育与法治教育的结合,开设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课外实践,让学生在实践中获取真知;其三,激发高职学生法治学习主观能动性,可以通过建立法治教育基地、组织成立法治社团、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等形式,突出学生在法治教育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完善法治教育体系,主要可从以下方面着手落实:首先,构建法治教育宣传体系,加大对法治理念的宣传有利于激发学生对法治知识的学习兴趣,高职院校可以有效利用宣传平台,比如建设大学生法治教育馆,让学生通过阅读相关法治书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同时还应完善校园法治网站建设,将法治教育与信息网络更好地进行结合;其次,高职院校的法治教育宣传对象不能仅仅局限于学生,比如做到在校师生全覆盖,并且针对不同专业的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以至于提升宣传效果;最后,高职院校应创新宣传方式,可以建立覆盖广泛的宣传网、法治文化景观以及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等等。
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主要可从以下方面着手落实:首先,高职院校应优化自身薪资待遇等方面的硬件条件,以此吸引更多高素质、专业的法治教师到校任职,同时高职院校在筛选专职法治教师时,应秉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挑选出优秀的教师,致力于打造一支专业的法治教师队伍,高职院校还可拓展教育者队伍构成,组建专业教师队伍、辅导员班主任队伍、行政与后勤人员队伍等等,不同队伍各司其职;其次,高职院校应加大对现有法制教师的培训,为法治教师提升专业能力提供更多途径及机会,培训内容主要是关于法律专业知识,旨在增强教师的专业水平及教学能力;最后,教师自身应加强对专业知识的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反思总结,并加以改进。
加强对网络法治教育的应用,主要可从以下方面着手落实:首先,高职院校可以利用好网络平台,积极开发法律微课和慕课,采用新形式的授课方式,为法治教育增加更多的生动性与可选择性,在进行微课制作时,尽量将微课时长控制在三到五分钟,将法律知识零碎化,尽量简短精悍,用最高效的方法将课程的重点讲述出来;其次,借助互联网的优势,可以通过图片、视频等形式播放一些关于法律知识的内容,通过网络手段宣传法制教育,可以有效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及吸引力,改善法制效果;最后,充分利用计算机“互联网+”技术,整合互联网中的大数据,建设完善的法治宣传教育的数据库。
总而言之,通过对目前各大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现状来看,发现依然还是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比如高职学生法治素养欠缺、法治课程设计有待优化、相关师资力量较弱及法治教育手段单一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推动高职学生法制教育的顺利开展,可以采取提升高职学生法治素养、完善法治教育体系、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及加强对网络法治教育的应用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