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蕾
(广东天鉴司法鉴定所,广东 广州 510000)
随着我国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交通行业发展规模逐渐扩大,车辆数量的持续增加导致事故发生概率大幅度提升,由于事故发生环境较为复杂、限制性条件过多,因此,为了明确事故发生主要责任,需要通过车辆的痕迹鉴定还原事故发生情况,给予当事人公平公正的评判结果。
首先,需要与痕迹检验委托方进行有效沟通,在认真阅读委托书的基础上,对委托要求进行再次确认,详细了解事故发生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以此为主要依据制定针对性较强的痕迹鉴定计划,突出痕迹检验的重要应用价值;其次,需要在停放事故车辆的地点,按照固定顺序对事故车辆、周围环境等进行现场勘查和痕迹检验,将实际检验结果进行有效记录并拍照。一般情况下,在进行拍照环节时,需要按照规定比例,对事故车辆进行全观拍摄、部位拍摄和细节拍摄;再次,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车辆中含有的价值性较高的微量物进行有效提取,根据其材质、性能、反应要素等对检验方法、仪器设备进行有效选择,继而开展接下来的检验活动[1];最后,需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对检测技术开展的难易程度进行分析,及时邀请相关技术人员共同开展检验活动。在此基础上,需要根据检验成果制定详细的报告书,并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对于车辆碰撞痕迹鉴定来说,主要可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车辆与车辆之间的碰撞鉴定。首先需要一定顺序对车辆进行现场勘察,同时还要利用相关仪器设备,对事故痕迹进行精密测量,比如距地高度、距车体距离等,同时还要通过照片拍摄的方式,对痕迹的走向、形态等情况进行有效记录;然后需要对车辆的风窗玻璃的破损程度、形态等进行勘查和记录,也要相应的测量出各项数据,同时还包括受力方向、物质增减情况等,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照片拍摄;最后针对汽车内部的检验来说,需要有选择地对内部设备进行痕迹检验,比如车门、踏脚、后视镜等,进行相应的数据测量和照片拍摄,以此为基础进行痕迹检验和对比分析,可以通过微量物质对比结果与痕迹检验结果相结合,对车辆之间的碰撞进行综合判断。
汽车与摩托车之间的碰撞鉴定。根据摩托车的组合设备种类,对其零部件进行有选择的痕迹检验,比如油箱、仪表台、减震器等,同时需要以距地高多少厘米来固定,如果痕迹表面呈凹陷变形状态,则需要以距车体距离为中心进行固定,若是整体分析痕迹,则需要对断离或缺损状态进行细微描述,并在完成现象散落物收集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对比检验,同时还要进行有效记录和拍摄。通过一系列的信息收集、检验、比对和分析等环节,根据痕迹检验结果对汽车与摩托车是否发生过碰撞进行高质量判断[2]。
车辆与行人之间的碰撞鉴定。首先,需要按照一定顺序进行痕迹勘查和照片拍摄,然后利用精准仪器进行痕迹测量,对痕迹的形态、走向和物质等情况进行有效记录,除此之外,还要着重对痕迹上存在的生物检验材料收集和检验,同时还包括衣物纤维、摩擦痕迹等进行记录,将行人衣物的颜色、形态等进行记录和痕迹对比,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细节拍摄,按照以上方法对风窗玻璃、车体等进行勘察和检测。注重对行人的损伤情况进行检验,与车辆损伤情况进行结合比对,并通过微量元素的检验分析,能够确定车辆与行人是否存在碰撞关系。
碰撞形态指的是当事故车辆发生碰撞时,与其他客体物之间通过碰撞受力挤压造成的痕迹属于碰撞形态,通过对相关痕迹进行检验和分析,能够对二者的碰撞部位、形状、大小和角度等多方面作出有效判断和鉴定。
第一,针对车辆与车辆碰撞形态鉴定来说,需要按照规范步骤开展勘查与记录活动,首先需要按照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顺序对事故车辆进行勘查,然后对车辆痕迹进行距离测量,起到痕迹固定的作用,对现象实际情况进行分阶段照片拍摄和痕迹记录,在此基础上,进行痕迹检验工作,将微量元素检验与痕迹检验进行有机结合,能够有效判断出是否车辆之间发生碰撞。但是,想要对碰撞状态进行分析,则需要根据以上所检的痕迹,根据实际碰撞部位、受力方向等情况进行痕迹分析,同时还包括痕迹上的附着物,通过对车辆各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比对,能够有效确定车辆之间的什么部位发生过碰撞,此种方式还可通用于不同种车辆之间的碰撞,比如自行车、摩托车等;第二,当车辆与行人进行碰撞形态鉴定时,仍然需要按照规定方法对事故车辆进行痕迹勘察、记录和拍照,为痕迹鉴定搜集重要信息,为了能够有效鉴定出车辆与行人的碰撞形态,需要在进行车辆痕迹检验鉴定后,对行人的损伤情况进行有效检验,并对行人的外部特征进行检验和记录,比如衣物颜色、携带物品等,需要对嫌疑部位通过距离测量进行位置固定,与此同时,还要将实际损伤情况及痕迹的面积、形态、走向等通过照片拍摄的方式进行记录,还要保证照片的准确性和细致性,在此基础上结合行人损伤情况,能够确定车辆与行人的碰撞形态。此种方式可以通用在行人与任何车辆的痕迹检验鉴定中,具有较强的实际应用价值。
对于事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来说,其主要是以材料分析为依据,通过对事故车辆、其他客体物等的损坏部位、周围情况和物质增减等进行对比分析和检验,能够对事故引发的交通行为方式进行基础类型鉴定。在鉴定过程中,主要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具体指标,开展与痕迹检验鉴定有关的各项活动,主要适用于已经明确发生过碰撞行为,但是不知道交通行为方式的鉴定委托,比如车辆速度、行人姿态、驾乘关系等[3]。
在进行车架钢印号、发动机钢印号等真伪识别鉴定过程中,需要对事故车辆原有登记注册号码进行比对检验,从而能够有效判断相应的钢印号是否具有统一性,对其真伪进行有效确认,主要适用于对事故车辆是否存在应用套牌、假牌现象的鉴定委托。除此之外,在进行车速鉴定时,首先需要对车辆的型号、性能和发动装置进行预先了解,这样才能根据相关资料对涉嫌事故车辆在事故发生前、发生过程中或者事故发生后的行驶速度进行有效鉴定,提高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值得注意的是,想要车速鉴定达到相关标准,必须在明确事故车辆碰撞形态的基础上开展鉴定活动,此种鉴定方式主要用于事故车辆行驶速度的鉴定委托,比如酒驾等多种原因导致速度过快,而出现交通事故等。在明确事故车辆碰撞形态的基础上,还可以开展事故发生时路口信号等情况、行人行走位置和姿态、轮胎检验等多种情况的痕迹检验鉴定,始终将痕迹勘查和检验鉴定结果作为综合判断、鉴定书书写的核心内容,充分发挥其他材料的辅助作用,为交通事故鉴定提供方便快捷途径,有利于推进我国社会实现高新技术发展。
综上所述,加大对交通事故痕迹检验鉴定的重视力度,是满足现代化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明确交通事故主要责任的重要途径,因此,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靠先进技术手段,保证痕迹鉴定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细致性,有利于推动社会稳定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