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嘉乐 沈明辉 侯建鹏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近些年,涉医违法犯罪在我国时有发生。每年犯罪率都在上升,手段层出不穷。性质日趋恶化,严重威胁着医务人员的日常工作、生活和健康,也威胁着其他病人的生命安全。涉医违法犯罪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不容小觑,并引起人们的广泛重视。
由于统计问题,我国涉医违法犯罪中的实际暴力伤害人数远高于媒体公布的数据。据统计,2000年至2013年间,我国共发生重大涉医违法犯罪290起;而2014年至今更是发生了3189起涉医违法犯罪事件,其中仅2019年全国公安机关办理的伤医、聚众扰医等涉医犯罪案件的涉案人员就高达1637人。
人们对医疗的期望值和了解度还不高的时期,患者及家属只会与医护工作人员进行争吵。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卫生保健有了更多的了解和更高的期望,他们的行为性质也更加恶劣。由争吵演变成暴力攻击,对医务人员的生命健康和医院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首先,患方的期望太高。在病情没有得到有效缓解反而加重时,将不满情绪发泄到医生身上。其次是病人的惯性思维。如基层患者到大中型医院花费巨额医疗费用,治疗却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患者基于惯性思维会想办法挽回经济损失。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医疗纠纷”,时间长,成本高,而且不一定能挽回损失。而“医闹”投资少,成本低,在“法不责众”和巨大市场经济社会利益的驱动下,患方容易选择过激的方式方法来表达自己的情绪从而造成了涉医违法犯罪。[1]
首先,医学在不断进步发展,医生的成长也需要循序渐进。医护工作人员在对患者进行医治的过程中,会出现因个人的专业知识技能或判断失误导致对患者的救治失败。并且医护人员与患者家属的沟通可能不够及时有效,导致我国医患间缺失信任。
其次,很多医务人员缺乏使命感与责任感。在一些医生看来,患者的疾病是一个赚钱的好机会,对患者进行了一系列不必要的医疗服务,造成患者开销过大,致使医务人员形象下降。发生医疗纠纷时,一些医生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盲目推卸责任,导致家属情绪激动,激发了“医闹”的产生。[2]
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医疗制度不完善、医疗资源分配不均。[3]一方面,政府对卫生资源的投入不足且不均匀。我国近年来对卫生资源的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平均比例约为5%,较低收入国家6.2%、高收入国家8.1%的目标,还有着较大的差距。另一方面,有限的卫生资源在各地区间分布不均。在世界卫生组织对各个不同国家安全卫生分配公平性排名中,中国为第186位,位列倒数第四,可见我国环境卫生人力资源管理分配不够合理。
媒体时效性的特性决定了媒体报道事件时只能报道事件现象,要澄清事件往往需要过程和时间,致使媒体报道会偏离事件的真相。个别媒体报道医患纠纷时,为博得关注肆意渲染标题断章取义,激化报道双方的矛盾。这些报道让公众心目中医生“白衣天使”的身份彻底改变,患者对医生心存芥蒂,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造成医疗纠纷的因素。
中大医院在应对涉医违法犯罪时采取三步走的战略决策部署。第一步是制定应急计划。要求安保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建立一支应急机动队伍,制定安保人员轮班制度,确保医院巡查力量。加强安保人员的培训,做好充足的救助物资准备,防止因医患纠纷解决不及时而发生伤亡事故。第二步,完善安保责任制度。医院各部门领导做好管理统筹工作,制定突发紧急事件及时上报并由相关技术部门及时处理制度,保证医生和患者的合法利益。定期组织召开总结会,总结处置救援经验,优化升级各部门防范措施。第三步,加强安保队伍的发展建设。提高安保人员察觉风险意识,增强安保人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并且定期组织安保人员开展防暴防恐演练。
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处理医疗犯罪的做法是按应急预案处置。昆山市医院利用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在发生违法犯罪事件时的责任,各尽其责。各科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条块结合,形成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具体的过程是:违法犯罪问题发生被值班人员发现,通过拨打110报警,值班员立即向医务科或总值班室值班工作人员报告,并提供事件内容翔实情况,上报时做到能够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总值班室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将迅速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到达现场,在应急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处置。昆山市医院的紧急救治原则是不激化涉嫌违法犯罪分子的情绪,稳定其情绪和救助伤员为主,在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后,再听取公安机关指挥处理等。
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分局主要实施了两个措施来尽全力保障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
1.设立派出所警务室
红山分局哈达街派出所在赤峰市医院设立了固定警务室,并对责任民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至少有两名民警随时值班。确保执勤民警能够在第一时间到达第一现场并处置。
2.建立完善警医联动机制
建立赤峰市医院与红山分局110指挥中心之间的联动机制。如果发生重度伤医事件,赤峰市医院立即向110指挥中心求助,指挥中心迅速派出警力处理事故。并且赤峰市医院定期与哈达街派出所、市医院警务站开展恶性伤医事件警医联动处置演练,针对演练工作情况需要进行研究分析数据研判,加强和改进警医联动发展机制。
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宣传员作用,利用身份优势,积极宣传医疗犯罪对医患双方的影响和后果,有效防范冲突的发生。公安机关应当配合医院加强医院管理方面的安保建设,根据医院实际需要,组织安保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学习与技能教育培训,打造一支应急及时、专业技术素养高的医院安保队伍,发挥社会治安保卫的最大效能。[4]公安机关应开展院内保安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成为医院的专业安全部队。在这样的双重打击下,潜在的医患犯罪嫌疑人不敢胡作非为,从而防止了涉医违法犯罪的发生。
医疗犯罪的预防能否实现,取决于医疗犯罪的控制措施。当发生医疗犯罪时,公安机关应及时赶赴现场,拉起隔离警戒线,围观者疏散劝说,避免因不良舆论造成事件扩大,注意保护医护人员和重要场所,维护医疗秩序。同时,要及时制止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控制犯罪分子,消除危险和危险,开展抢救工作,尽量减少犯罪伤害。
危害医院秩序的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是医院秩序维护过程中阶段性、暂时性的状态,需要通过涉医违法犯罪处置来巩固涉医违法犯罪控制的效果,并为医院秩序的重建奠定基础。因此,涉医违法犯罪处置就是要依法处理危害医院管理秩序的各类案件、事故、事件,消除一切再次发生严重危害的可能,因而涉医违法犯罪处置是维护医院秩序的关键阶段。
公安机关要重建患者的医院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观,恢复医院医护人员在患者自己心目中形象地位。除此之外,公安机关还应重视法制宣传,联合新闻媒体在医院附近散发法律宣传册,通过宣传教育,使居民认识到医疗犯罪的严重性,恢复居民对医院法治的观念。并联系医院,畅通患者家属的沟通渠道和表达渠道,使患者能够表达自己的需求。从思想和实质方面实施重建,加快医院秩序的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