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 霞
(中共六盘水市委党校,六盘水 553001)
在深度推行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下,农业提质问题、农民就业问题、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因此,各地方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农村产业改革,在城市建设的同时坚持推动农村发展,尽快构建多点发力的农民增收新格局。近几年来,贵州省六盘水市坚持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三变”改革,牢牢把握精准扶贫抓手,地方优势产业发展态势良好,目前已经实现62.66万贫困群众脱贫的目标,现有615个贫困村已经全部实现脱贫摘帽,此项经验也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得到推广,效果显著。
贵州省六盘水市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发展。长期以来,群众大多以种植为主要谋生手段,在传统小农经济发展模式下,受传统农业发展理念的影响,当地农民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并没有充分认识,生产出的农产品也普遍存在着附加值过低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扶贫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在积极采取措施引导农村农业创新发展。为了更好地促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全面开展,各级政府都派出精干力量,深入基层,协助贫困地区,开展扶贫工作。在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下,驻村扶贫干部积极参与到产业扶贫的探索活动中来,深入一线并结合农村脱贫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划与设计,为贵州省六盘水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效开展也需要贫困群众的积极参与。传统的扶贫模式之所以难以发挥理想作用,主要原因在于很多地区在开展扶贫工作的过程中,并没有从问题产生的根源出发,大多采取直接发放扶贫资金的简单扶贫方式,使得贫困问题产生的根源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很难实现真正的脱贫。贵州省六盘水市在积极推进“三变”改革,夯实产业扶贫的过程中,从贫困问题产生的根源出发,认真分析贫困群众的现状,深入贫困群众家庭之中,了解贫困群众的诉求。由于一系列活动都是建立在全面了解贫困问题根源的基础上而开展的,因此得到了贫困群众的认可与广泛参与,为六盘水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成功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氛围。
在扶贫工作开展过程中,若按照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很难实现农村群众的脱贫致富,只有借助金融大力发展农业加工产业,从根本上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才能使农民实现脱贫致富。在全面推进“三变”改革、夯实产业扶贫工作的过程中,地方金融单位也积极参与到了农村的扶贫工作之中,通过小额人人贷、政府贴息贷款、低息贷款等方式为困难群众展开创业、就业活动提供了资金方面的支持,这对贵州省六盘水市产业扶贫工作的开展也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每个地区都有其独特的资源,资源的范围并不仅仅局限在有形资源方面,独具特色的传统文化资源、地域品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无形资源也属于资源的范畴。在地方全面推进“三变”改革、夯实产业扶贫基础的过程中,受基层干部和农民认识的限制,很多地区的一些特色和无形的资源并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影响了农村“三变”改革的有效开展。在资源变资产的改革中,很多地区对农村资源的认识缺乏全面性,没有认识到其不仅包括各种可产生经济效益的资源性资产,也包括全体农村村民的共同所有财产,还包括所有的无形资产。只要有利于脱贫致富,任何资源在产业扶贫工作开展过程中都应该得到广泛应用。但由于认识上存在不足,很多资源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得到有效应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三变”改革的效果,是需要地方政府认真思考并加以改进的。
在全面推进“三变”改革的进程中,为了使土地资源发挥出更大的价值,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大多数地区都会借助土地整合的方式使土地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应用,积极发展规模化种植,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尽管在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农民会因为土地资源被整合而成为股东,但农民和村集体之间并没有建立充分的信任,在“农民变股东”的改革中,整村土地入股的难度系数相对较高,有部分农民对经营主体缺乏信任度,认为自己种植经济作物能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因此对土地入股分红兴趣不高。即便农民愿意把土地拿来入股,规模效益带来的一个副作用是产品供过于求,可能会导致销售不畅或价格太低,也会对预期效益产生一定影响。在产业发展过程中,若外部因素的影响导致农民的预期收入无法得到满足,就会陆续有农户退出,这也会对农村“三变”改革产生严重影响,所以如何解决“三变”改革过程中的信任与效益问题,也是当前地方政府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
推进“三变”改革、夯实产业扶贫基础需要大量的资金,而且需要长期投入和巩固发展,仅仅依靠政府、农户和企业是满足不了资金需求的,仍然需要金融机构的支持。尽管近年来金融机构在不断加大对农村发展农业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但是在实际的经营活动中,由于农业产业发展需求的资金量大,回款速度较慢,因此金融机构在资金支持方面普遍存在着力度有限的问题。而农村地区符合银行抵押贷款条件的资产较为有限,难以达到金融机构放贷的条件,这也加剧了生产经营主体融资难的问题。此外,农业农村生产经营主体的风险抵御能力相对较弱,在资源变资产以及资金变股金的变革中,受到自然因素、市场因素及人为因素等的共同作用,经营主体很难把控亏损风险,而一旦出现亏损,将会严重威胁村集体及农民的资产权益。所以在实际的经营实践中,“三变”改革在资金方面有着很大缺口,需要地方政府部门的合力支持。
地方政府为帮助农村劳动人口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应进一步推进“三变”改革,抓住国家政策发展机遇,因地制宜地完善“三变”改革的指导方针和策略,扩大资产范围,细化规范收益分配模式、具体路径及关键环节。比如,将无形和有形资产纳入资产范畴,合理、精准地对资产、产权及权资进行界定,以村为单位建立资产规范管理台账。在权属明晰的前提下,评估划分资产份额,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相关产业,获得股权收益,不断细化“三变”改革的范围,增强“三变”改革整体实效,夯实产业扶贫基础。
全面脱贫攻坚之后,地方政府部门仍然要坚持对“三变”改革的政策宣传,深化群众的“三变”改革发展理念,提升广大农民对于农村经济组织成员的正确认知,使得农村经济组织成员在“三变”改革中的权利、义务、责任分配更加清晰。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要扎实推进对农村经营组织、业务骨干、乡村干部、村民代表的业务培训,建立有针对性的系统业务培训体系。同时,对“三变”改革的优秀成果和经验加以提炼和总结,互相观摩学习,汲取成功经验,夯实乡村产业扶贫的基础,为进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驱动力。
在夯实产业扶贫基础、推动地方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必须主打特色牌,主推地方特色产业,提升产业的市场竞争力,真正从根源上实现脱贫和创收。所以,为合理运用“三变”改革资源整合的优势,地方政府部门应加大扶持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扶贫产业,如果蔬产业、养殖产业、加工产业及种植养殖加工生态循环一体化产业等,打造乡村特色品牌。与此同时,“三变”改革的推进应明确企业化、现代化、基地化、效益化目标,对特色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行分层布局,充分发挥本地的资源优势,挖掘特色主导产业的潜力。为提升地方产业的风险抵御能力,负责人员应该集中抓主导产业,打造产业错位、层次递进的改革示范区,从而提升产业整体规模化水平和档次,以发展的实际效果取得社会和老百姓的信任和支持。
农村“三变”改革需保持创新作为第一驱动力的地位。对于广大的农村地区而言,其产业优势在于精品果蔬、生态旅游,康养等绿色、生态经济领域。因此,在持续推动“三变”改革的过程中,地方政府要联合金融机构和其他组织及社会各阶层的力量,做好资金保障和人才、制度建设等工作,建设好农业示范园区,要秉持“扶大、扶强、扶优”的基本原则,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种植业、养殖业等展开产业规范化管理,夯实产业的发展基础实力,大力促进产业融合、城乡融合,业态融合,支持农、旅、养综合新业态、新模式、新机制,进而提升农村产业的整体市场竞争力。此外,地方政府还应充分结合利用本地区的资源优势和国家政策导向,编制本地区产业发展规划,争取国家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为产业发展输入源源不断的动力,确保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增强产业经济带动地方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动力。
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之所以无法取得理想效果,主要原因在于贫困地区农民对市场供需情况缺乏有效掌控,种植的农产品与市场需求存在很大差距,部分地区甚至出现农产品与市场需求脱节的问题。为了有效改变贫困地区农业信息闭塞的现状,在推进“三变”改革、夯实农业基础的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发挥政府的优势和特殊职能,搭建地方政府农业“云”平台,建立供销体系,提供信息、技术指导和培训,打造高水平的农事服务平台,在各个行政村建立专门的服务网点,及时发布最新的市场供需情况,这对于促进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能够发挥出积极的促进作用,也能为农产品销售拓展新的平台。此外,政府部门还可以发挥牵引作用,强化农产品供给侧改革,通过品牌嫁接、产业延伸来提升农村地区特色产业的服务链条,打牢农村产业基础,助力农业产业提档升级,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真正做到为广大农民创收,为全体农民致富。
“三变”改革在农村产业发展中展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潜力。在政府政策的正确引导下,农村地区应持续推进“三变”改革模式探索工作,深化利益联结和收益分配模式的适应性调整,不断发展壮大农业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实现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