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反洗钱工作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建议

2021-11-24 00:30刘海斐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现代经济信息 2021年1期
关键词:金融机构身份交易

刘海斐 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对洗钱和反洗钱的认识

“洗钱”一词,顾名思义:是不是用水洗钱,最初的由来,也包括这层意思,后来引申为:将不合法收入的钱通过一系列中间环节的运作,最后变为合法收入的钱。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各种违法所得,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的行为。

二、洗钱对银行的危害

洗钱是犯罪分子掩饰或是隐瞒非法收益的一种手段,金融机构是洗钱犯罪的必经途径,犯罪分子通过银行往来转账在国内和国际范围内进行反复清洗,变成合法收入。银行的经营活动以货币资金为主,鉴于其经营的特殊性,洗钱犯罪的目标以银行为中心,洗钱犯罪分子绝大多数依赖金融系统洗钱。洗钱日益成为各种犯罪活动的伴生物。如果银行被洗钱者所利用,许多的负面信息有损于该银行,甚至整个银行系统的信用和声誉都会受到怀疑和不信任,这样会使公众失去信心,严重的影响了银行在公众的地位和形象,严重威胁着我国社会与经济的稳定。洗钱还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和外汇储备(使资金外流),甚至还会影响到国家的经济环境,故应予以严厉打击。

三、我国有关银行反洗钱的规定

我国有关反洗钱的法律法规很多,主要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反洗钱的规定,明确了各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各家银行或金融机构应根据上述规定结合自己的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制定自己公司的反洗钱内控制度,并报备属地的人民银行,并随着业务和监管形势的变化,做出相应的动态管理和动态修订。

四、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一)面对客户身份识别的法律风险

反洗钱工作已列入银行的日常工作,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是每家银行必须制定的反洗钱内控制度,银行员工在办理每笔业务时(包括开户或其它金融服务),必须在充分“了解你的客户”的基础上,将其客户的身份识别流程划分为四个方面:识别、登记、核对、留存。

先识别客户身份是否真实有效,有效身份证件是否过期,不可以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任何服务,客户的资金来源、交易目的、资金用途、交易性质以及实际控制人、实际受益人等情况;登记是将客户身份信息录入登记到业务系统中进行保存,便于对客户身份的持续识别;如自然人的姓名、性别、证件种类、号码、有效期、国籍、住址、联系方式、职业等;法人机构的名称、经营范围、地址、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等信息;核对是通过人民银行提供身份核查系统或其它渠道进行核对信息的真实性,确保不开立匿名或假名的账户;留存是指将客户的身份信息(影像资料和复印件)和对该客户身份识别过程的工作记录,至少保存5 年以上。

在银行实际工作中,银行的身份核查系统能核查的证件种类有限,不能核查的有效实名证件还很多,例如户口本、士兵证、军官证、护照等,如:旧身份证挂失后,其仍然有效,捡到身份证的人还可以用该身份证代理办理一些业务,这是银行在身份识别方面遇到的难题。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犯罪分子伪造的假证件越来越难以辨认,且目前银行规定的有效证件种类较多,人行系统提供的核查证件种类有限,公民户口迁出迁入、证件号码的变化等问题,系统未同步更新,还有公众对身份证的使用和及时更换意识淡薄,这些因素都给金融机构识别客户工作带来较大难度。

在客户身份识别过程中,银行员工对客户交易目的、资金来源、交易性质、实际收益人的获取难度较大,随着同行业的竞争日益加剧,银行也要体现业绩和利润,有时对一些刁难的客户,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此外,随着科学的进步,网络技术信息化不断的向前发展,电子银行与网上银行交易呈逐日、逐月、逐年上升的态势。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想要对客户真实的交易性质和交易目的有清晰的了解和掌握,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二)反洗钱工作秘密泄露的法律风险

在反洗钱协查调查客户信息及交易信息时,就是对有关可疑交易和涉嫌洗钱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和甄别,必然涉及大量的客户私密信息和有权机关的侦查信息,这些都是商业私密和国家秘密,一旦泄密,都会给个人及国家造成严重的损失和后果。对银行员工来说,始终要保持:不在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情,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从事过银行工作的人员都清楚:银行工作保密是常态,强化反洗钱保密意识和观念是工作的需要和责任,不能有半点放松和懈怠。

我国反洗钱法对金融机构违反保密条款有明确的规定(包括泄露客户相关信息),由于反洗钱法体现的双罚制度,除了对金融机构处罚还要对董事、高级管理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具体参考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反洗钱泄密事件而引发的严重风险事故及后果,给予银行的教训是非常惨痛的。所以后人一定要引以为鉴,照明自己,也照亮别人。

(三)银行员工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引起的风险

银行部分员工因反洗钱法律意识淡薄,首先是思想上不够重视,为追求业务发展,如果对客户过多的询问、调查、追问,势必会影响客户的反感,这样就会影响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其次觉得反洗钱工作太繁琐,认为反洗钱工作不仅增加了工作流程和工作强度,还影响自身经营和效益,导致资源流失。当两者之间发生冲突或矛盾时,往往会为满足客户的需要而进行一些违规操作(不违背大原则的前提下),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大错不犯,小错不断。

对一些新入行的员工,经过入行前的专业培训和学习,虽然不会主动犯错、违规操作,但由于没有足够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经验,很难准确的甄别出可疑交易和或者是与洗钱有关的关联交易。

五、防范建议

(一)做好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提高反洗钱意识

做好对内部员工的宣传工作,使每一位员工深刻理解做好反洗钱工作是法律要求。可通过OA、工作群、下发文件等途径推送反洗钱知识的学习,经验的积累,案件的教训,提高自身反洗钱履职能力。要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传单、LED 滚动播放、拉横幅、举案例、现场讲解、漫画展览、反洗钱法律知识讲座等方式向客户进行宣传,提高客户对洗钱犯罪的认识。利用板报、电子屏等手段提高公众对洗钱犯罪危害性的认知,加强公众参与反洗钱工作的范围,从源头减少或停止从事或支持洗钱犯罪活动。

(二)不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反洗钱技能

每年银行都会在年初制定反洗钱培训计划,一般情况下,一年学习培训都不会少于4 次;再者对于新入行的员工,也会对他们进行专门的反洗钱知识学习培训。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习反洗钱基础知识、学习反洗钱典型案例、学习同业金融机构的先进经验和作法、监管部门下发的最新监管制度和监管要求等。定期不定期的召集有关反洗钱工作人员进行反洗钱有关知识学习和培训,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反洗钱意识,了解反洗钱的有关手段,增强员工的反洗钱技能;通过学习典型案例,提示风险点,总结经验教训,提高业务人员的反洗钱水平。于每年年终都会开展全员的反洗钱测试,检验这一年来反洗钱的学习的效果,并与绩效挂钩进行考核。

(三)严格执行反洗钱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提高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执行力

作为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反洗钱工作主动性。根据反洗钱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符合可疑交易和大额交易的交易往来要及时上报,对涉嫌洗钱犯罪的,要及时上报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属地的分支机构)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确保为司法部门提供有力的线索。严格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和法律义务,保证反洗钱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有效的执行。

(四)加强反洗钱的保密制度,降低反洗钱泄密风险

反洗钱工作具有涉密性,各银行应建立反洗钱保密制度,规定反洗钱的保密范围和泄密处罚内容。在反洗钱调查或协查中,要做到保密义务,尽量缩小知情面。一旦泄露秘密,势必要承担严重的后果,对于我们知情人员来说,始终必须坚持: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切实树立并增强保守秘密的意识和观念。

(五)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反洗钱检查力度

不断地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使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应与业务相结合、应适合金融机构的特点,实现动态管理。通过稽核审计或内部检查,及时发现有关问题,快速落实整改,最终要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反洗钱工作进行飞行突击检查,对发现、截获特大洗钱案的员工进行嘉奖,充分调动员工反洗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反洗钱工作做得更扎实、更完善。

洗钱犯罪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严重威胁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应予以严厉打击。在银行的日常工作中,应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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