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鑫
沈阳市土地储备服务中心 辽宁沈阳 110000
我市土地储备工作严格按照国土资发[2007]277号《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同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依据年初制定的年度土地储备计划,遵循“应储尽储,科学收储”的原则,对于经营性用地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土地出让严格按照“净地”出让。在土地储备具体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土地成本与政府收益,市区级政府良性互动,相关工作人员逐个地块现场踏勘、核定规划、核实成本、进行盈亏经济测算。对于经营性用地项目,经测算政府收益低于“七金”和出让金标准之和的项目一律不予储备,坚决保障政府土地收益。同时,积极筹措土地储备资金,认真开展土地储备项目经济分析,做到成熟一宗、收储一宗,各个储备项目的征收工作有序进行[1]。
2020年,尽管在新冠疫情影响下,全球经济一片狼藉,我国土地市场也步入相对特殊阶段,但是我市土地市场的热度仍未有冷却迹象,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应对不利影响,土地储备工作一直处于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土地供应市场提供充足的土地资源。
据有关数据统计,2020年全市(不含县域)共实施土地储备项目234宗,储备面积约2669公顷,预计可出让面积约2055公顷。其中,往年结转项目178宗,储备面积2041公顷,预计可出让面积1534公顷;2020年新增储备项目56宗,新增储备面积628公顷,预计可出让面积521公顷。截止2020年年底,市级(不含县域)土地市场已成功出让土地183宗,出让面积约1169公顷,土地储备量完全能够满足市场供应的需求。
从2001年实施土地储备交易以来,全市每年新增储备土地(包括市本级和独立区)达数千公顷,累计收缴土地出让金早已突破百亿大关。这些土地和资金为沈阳市进行大规模的城市建设,提供了充足的后勤保障[2]。尽管我市土地储备工作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土地征收周期长和“净地”不净,导致地块成本增加。受各种因素影响,已实施的土地储备项目征收工作进展缓慢,征收周期普遍较长,财务费用大幅增加,使地块成本加大,严重影响地块后期出让工作。
(2)面积较大项目征收占压资金严重,同时地块前期征收测算成本不够科学。对于那些面积较大地块,这些项目征收成本高、出让难度大,造成储备资金短时间内难以回笼,资金周转压力大。而且部分项目由于前期征收测算不科学,导致地块征收后期无法按原协议履行,成本增加使开发商难以“亮剑”,以致项目中途搁浅。
(3)项目融资成本增大。近年来,土地储备机构被列入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类平台,融资规模受到两类平台的限制。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财综〔2006〕68号),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实施严格的收支两条线,所有的土地出让收入全部交由当地财政部门统一核算,如果当地财政部门不及时将土地储备资金返还给土地储备机构,会造成其更大资金压力。
(4)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新冠疫情影响逐渐显现。疫情期间,土地市场受到极大限制,尤其是部分知名房企已出现巨大资金链松动,购地计划后置,土地出让放缓,导致储备资金无法及时收回。
就以上存在的问题,本人结合相关工作经历,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规范制度,理顺体制,加强协作,协调关系。市政府的支持与指导是保障土地储备制度成功运作的关键,因此,应成立土地储备工作组,成员由市政府、自然资源局、城建、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房产局、环保局、文旅局、司法等相关部门的主管领导构成,作为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决策机构,土储中心则是土地储备制度的执行机构[3]。建立一个以政府为核心,土地管理部门为纽带,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土地储备管理机构,制定科学的土地储备和出让计划,让土地储备和出让计划与整个城市的经济发展计划、用地计划、旧城改造计划、房地产开发计划等有机结合起来,把有关责任层层分解到各职能部门,保障政府对城市土地资源的有效经营。
(2)严控土地征收成本,妥善处理出让项目遗留问题。在征收过程中,各区政府应严格执行市区政府签订的征收包干协议,做好“阳光”征收工作,保证政府土地收益。同时,抓紧完成已出让地块中“净地不净”问题,及时做好被征收地块土地房产注销后续工作。对闲置土地进行进一步清查、统计、处理,并将闲置土地纳入土地储备和土地出让计划,最终消化和盘活存量土地。
(3)创新土地储备融资渠道,确保土地储备资金及时到位。一是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做好项目储备和出让计划,让财政资金落到实处;二是发行土地储备政府债券,针对土地储备融资规模、风险评估等做好基础分析工作,降低市财政资金压力;三是推进和尝试与资金雄厚的大型房企沟通合作,进行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四是专款专用,严格利用土地储备资金用于土地储备相关工作的开支。
(4)针对疫情或可能出现的未知风险,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土地储备的监管和风险防范。一是建立与完善土地供求平衡机制,严格按照规划分级、分批、分期地做好土地规划和土地储备,防止出现用地与规划的矛盾;二是建立灵敏的土地价格调整机制,防止土地价格的非正常波动而引起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波动;三是建立稳定、安全的土地储备融资协调机制,准确把握土地资金占有量、周转量及资金回收时间,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规避融资风险;四是进一步强化土地市场基础数据的采集、整理和统计工作,加强市场分析能力,提高市场分析水平,及时发现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准确研判市场发展趋势,把握市场运行规律,提高驾驭土地市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