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高计划”下推动校企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研究

2021-11-23 06:58孙川莲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21年6期
关键词:双高计划共生命运

林 梅,孙川莲,邓 玲

(1.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东 珠海 519090;2.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增城 511365)

0 引言

2019 年1 月24 日,我国出台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启动了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其宗旨是在我国建立一批拥有专业技术和世界水平的高等职业院校,为我国经济发展建设提供专业性技术人才。2019 年12 月13 日,我国公开了《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名单》,一共有197 所高职院校被纳入“双高计划”。“双高计划”的启动弥补了我国在高职教育方面的不足,提升了高职院校学生的就业率。高职院校的再发展离不开“双高计划”背景下的校企合作,通过自发地与当地企业深入交流,学校为企业培养专业素质人才,企业为学校学生提供实践场地和就业机会,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双方互相促进。高职教育校企命运共同体属于“共同体”范畴,是在新时代语境下伴随职业教育快速发展而形成的新概念。它以构建合作共赢的新型校企合作关系为目标,以校企合作各方合作共赢、共同发展为核心,在共同利益基础上更加强调融合责任、文化和情感因素的作用,从而形成校企利益共同体、校企情感共同体、校企文化共同体和校企责任共同体,为高职院校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助力。

1 高职院校与企业建立命运共同体的必要性

1.1 专业发展空间

在“双高计划”启动之前,高职院校基本都是采用传统的校内实践的方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但是,由于高职院校对学生的实践课程教学未制定相应的企业管理制度,导致学生对待实践课的态度散漫,难以在传统教学模式下提高自身的专业实践能力。同时,高职院校和企业对专业人才的认定标准不同,学校是以学科成绩为参考标准的,企业则以当月产量、计划完成度作为依据,因此,有的学生虽然在学校实践课程中取得了高分,但到企业工作后却不一定能获得高绩效。可见,这种传统模式难以真正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导致培养出来的学生不能满足企业需求。而校企命运共同体模式则是将实践课程安排到企业的办公室、生产车间等企业内部,可以直接按照企业考核标准来考核学生的实践成果,更符合学生就业后的考核标准,在此考核标准下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能真正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进而提高整个高职院校的专业发展空间。

1.2 企业盈利空间

“双高计划”背景下的校企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能改善和解决传统企业在学校内部办厂、开分公司导致的一系列问题。例如,传统的校企合作中,企业会在学校内部开设工厂、分公司,但所派的驻校人员由于天高皇帝远,不再受企业监管,同时没有了业绩压力,对校内企业的经济效益不上心,即便是总公司问责,驻校负责人只需推脱说是学生专业素质不高导致工作效率和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就可以逃避失职的责任。同时,校内企业的一些重要决策和文件审批都需要学校各部门的参与,学校通过后其再报总公司审批,无形中增加了不必要的审批流程和环节,从而导致校内企业的工作效率难以提高。而“双高计划”背景下的校企命运共同体是校外企业引入人才,而非入驻学校,这就确保了企业的独立性,负责高职院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也要受企业内部监管,不会在工作中上松懈,同时企业命令上行下效,不受学校管理制度限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加上高职院校为企业输送了大量的专业人才和廉价劳动力,节约了人力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2 “双高计划”下广东省高职院校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的策略

2.1 构建共同体的载体

“双高计划”的宗旨是打造技术技能一流的人才培养学校,而校企命运共同体就是一个以技术技能为纽带的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大平台。高职院校需要创新优化自己的师资队伍和师资力量,与当地各大企业建立人才培养合作计划。这不仅能为学生提供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平台,也有利于企业借助高职院校这个载体广泛吸纳自己所缺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只有双方达成合作,才能互相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为此,高职院校和企业要认清当前的形势,了解各自的需求和对方的优势,建立某专项领域的深度合作。经过企业的培训,学生的专业水平才能提高,达到企业的用人要求,学生也才能快速找到满意的工作,提升高职院校的就业率、品牌影响力,而企业也能因此获得高素质人才,一举两得。

2.2 打造共同体的共生单元

“双高计划”背景下的校企命运共同体的核心是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因此要确定共同体共生单元的定位,了解共生单元的优劣势。只有这样,才能建立持久的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共生关系。目前,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共生单元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是项目型共生单元,即以某个建设项目或生产项目为桥梁来实现共生单元。企业需要专业的技术型人才和管理型人才,就会引入高职院校的学生到项目上去进行实习。在实习过程中,企业和高职院校共同派遣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和教授到项目上指导学生工作,处理项目难题,确保项目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二是资产型共生单元,即企业和高职院校以资本为纽带来实现共生单元。企业和高职院校一起出资建设高才生培训基地、工业园区、科研中心、创业小镇等基础设施,在这些基建中引入学生进行生产管理,所创造的利润由企业和高职院校按比例共同享有,同时学生也可以通过实习来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成为企业需要的专业人才。

三是融合型共生单元。这种共生单元需要校企双方先整合各自资源,如人力资源、资金、场地等,然后再进行资源融合,加强校企战略合作,并通过招生、教学、培训、技术应用和就业创业等方式来培养高素质人才。

2.3 构建共同体迭代变革的共生模式

要想建设符合“双高计划”的高职学院,就要以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理论和实践理论为基础,并创新校企合作的产教融合模式。借鉴国外高职教育的“教学工厂”模式,创新产教融合共生模式。

首先,需要进行组织模式创新。可以创新校企命运共同体的组织形式,通过政府、高职院校、企业的多元合作来完善校企命运共同体的组织形式,例如,共同创建科研中心、人才培训基地等,通过组织创新提高企业参与人才培训教育的积极性,使企业能成为人才培训的另一主力,并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制度)来管理人才。

其次,创新教学考核模式。创新高职院校学分制的考核模式,融入学习评价机制,提高学生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理论课程可以以学分制来进行考核,而实践课则可以通过学习评价来进行考核,学习评价包括教师评价、企业管理者评价、学生自评和互评等。

最后,创新行为模式。完善校企命运共同体的互利共赢机制、资源共享机制、团结协作机制等,从高职院校的师资力量、人才培养方案和企业的管理制度、老带新培养制度等方面进行融合,利用学校丰富的理论基础带动企业的技术创新,通过企业丰富的实践经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并实现校企硬件设施资源和信息数据资源的共享,互补所需。

2.4 营造共同体良性成长环境

校企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离不开良好的环境和长效机制。

首先,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来支持校企合作,例如,划拨土地给企业和高职院校开设人才培训基地、科研中心和创业基地等,或者设置专项资金,深化校企合作,也可用作高职院校学生创业资金,或者捐赠一些教学设备和生产设备给高职院校等。同时,政府要大力宣传校企合作的好处,鼓励当地企业加入校企合作的队伍中,使社会上形成良好的校企合作发展氛围。

其次,学校应该加大与当地企业的合作频率,让企业按照其对人才的需求来培养教育学校学生,以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而提高学校的就业率。高职院校应该积极拓展校企合作项目的范围,邀请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来学校进行学习交流,并为学生的培训提供指导,让学生了解企业对人才的要求,明确今后的学习目标和方向。

最后,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通过联名举办校友会、联谊会、学术交流会等活动来加深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密切关系;同时,学校也可以借鉴企业的经营模式来管理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高职院校也可向企业共享学术成果和学习资料,为企业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提供理论、数据支持。只有高职院校和企业建立长效机制,才能不断加强校企合作,从而进一步实现校企合作的长远发展。

2.5 优化专业布局

校企合作建立共生单元的第一步是确定合作项目。确定合作项目之前要审时度势,关注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趋势,摒弃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生产项目,例如,传统化工项目、传统土木项目和传统冶炼项目等。传统产业技术含量低、污染大、产能小,是国家重点升级改造的行业,如果就传统项目开展校企合作,不利于企业和高职院校的可持续发展。对此,校企合作可大力发展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项目,这些项目虽然需要高技术,但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目的就在于培养高精尖人才。因此,要从国家产业发展趋势出发,优化高职院校专业布局,多设置新兴产业课程,例如,技术应用类、服务管理类、创意设计类等课程,创新教学模式,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为社会输送更多的高精尖人才。同时,企业也可以借此机会,利用高职院校引入高精尖人才,摒弃传统的企业管理模式,努力拓展新兴产业项目,生产高科技、绿色环保产品,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高职院校和企业以校企命运共同体为纽带和契机,共同审时度势,努力转型。高职院校为企业输送专业人才,企业为高职院校学生提供实战机会、硬件设施和资金支持,互利共赢,促进各自发展。

2.6 完善配套的法律制度

为了促进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发展,我国从2019 年初就陆续出台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2019 年工作要点》《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等文件,旨在“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但是,这些文件是政策性文件而非法律文件,缺乏法律效力,因此要想真正促进我国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发展,还需要不断完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为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发展保驾护航。首先,要确定校企命运共同体的法律地位。它是新时代高职教育的转机,因此,具有与高职教育同等重要的法律地位,一切破坏违背校企命运共同体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其次,要明确校企命运共同体中高职院校和企业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只有严格规范双方的行为,才能确保校企合作实现持续发展。再次,要为校企合作中学生的利益保驾护航。学生不是校企合作的筹码,而是校企合作的共同目标。学校不能将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输送给企业,然后收取回扣,学校派遣到企业实习工作的学生应该与企业其他员工同工同酬,企业不能强制命令学生做工作范围以外和学生能力以外的且有危险性的工作。在校企合作中,要保证学生公平公正地获得企业学习深造的机会,不能因学生学习成绩差而不为其提供企业实习的机会。

总而言之,在校企合作中,学生因为没有资金、技术支持,容易成为校企合作的牺牲品,与高职院校和企业签订不平等合同,导致自身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因此,我国法律制度应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惩不贷,切实保护好学生的合法权益。

3 践行校企命运共同体的思考

3.1 协同共建共生单元

共生单元是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前提条件。为了满足我国不同企业对不同人才的需求,高职学院应该和企业建立科技创新、专业进修、企业管理培训、贸易管理等多个共生单元。一般来说,高职院校一共有多少个主流专业,就要建立多少个共生单元。企业根据共生单元的内容设计组织架构和培训教育模式,实现与高职院校的跨界合作。高职院校应在政府指导下建立校企合作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主要来自学校、企业,政府相关人员也要加入董事会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校企命运共同体能按部就班地运行。安排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学校主任来对接企业,并参与人才培训教育和考核评价;安排副主任参与校企合作的组织架构建设和知识产权鉴定;安排专业主任负责专业课程或专业项目的实施和监督。这种组织架构能为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协调共建提供人力资源和制度保障。

3.2 校企联动教学工厂模式

校企联动,创新共生模式其实就是引入教学工厂的理念,让高职院校的学生在企业实习和项目实习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教学工厂这种校企合作模式能实现理论教学向实践教学的过渡,加强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密切关系。

教学工厂的教学主体是完成校企合作的项目。校企合作项目的选择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该项目不一定盈利,但能够收回成本,不给企业和高职院校造成经济损失;二是项目所需的技术有研究性和创新性,而非利用简单的技术周而复始地重复,这样的项目缺乏含金量,难以提高高职院校学生的综合素质;三是项目要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包括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挑战,在挑战压力下才能全面激发学生的潜能,提高学生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四是选择好合作伙伴,无论是高职院校还是企业,都要选择好合作伙伴,考察对方在该领域的专业性。

教学项目可分为以下3 类。一是企业开发项目。企业是项目主体,高职院校派遣学生前去实习,提高学生的专业职能和管理才能。二是竞赛创新类项目。此类项目的主旨在于实现技术创新,项目主体是高职院校学生,主要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成果由学生受益。三是科研项目。科研项目的主体主要是企业技术人员和高职院校教师骨干和精英学生,研究成果校企双方均受益。

根据3 种不同项目来制定高职院校的教学制度:第一年是专业基础课程+学期项目,第二年是专业课程+学期项目,第三年是专业方向课程+学期项目+毕业项目。根据学生第一、二年的学习情况,在第三年学期初将其分为两组,一组为学习成绩一般的学生,主攻专业方向课程和学期项目,毕业考核主要考核其文化课分数和学期项目分数;另外一组为学习成绩优异者,主攻专业课程和校企合作项目,学生在项目上的表现和成绩作为毕业考核成绩。通过上述教学工厂模式可以使校企合作共生模式保质保量地进行下去。

3.3 营造共生环境

良好的校企命运共同体共生环境需要政府、学校和企业共同营造。政府可以设立校企合作发展基金,促进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政府还可以给予政策支持,例如,为校企命运共同体划拨建设用地,使其建立培训基地、创业基地等,也可以为校企命运共同体中的企业提供减税政策,或者给予其资金补贴,有效促进企业与高职院校的合作,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企业与高职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后,要积极参与到人才培养、课程开发、教材建设、实习培训中去,其可以根据自己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与高职院校协商开设专业课程,培养专业人才。企业还可以出资建立奖学金、助学金和项目基金等,鼓励学生努力学习,不断提升自己。

除此之外,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改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环境。一是进行课堂教学改革,以校企合作的项目为主导,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意识,通过建立学习小组、开展模拟项目活动等方式来完成项目任务。二是建设“双师”队伍,任命工作经验丰富的高职院校任课教师为项目负责人,由其选派符合要求的高才生入驻项目,并联合企业其他技术管理人员共同完成项目。这样能保留学校教学的氛围,维持原有的师生教学关系,避免高职院校学生在新环境中茫然失措,也能提升教师的领导能力、教育能力和专业技能,进而提升高职院校整体的师资力量。三是完善项目考核制度,将参与项目的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业绩纳入考核,与企业绩效考核同步,考核成绩与学生的项目奖金挂钩,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人人争先的良好的校企合作氛围。

4 结语

随着我国高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及“双高计划”的逐步落实,校企命运共同体成为高职院校吸引校外资金、为学生提供就业岗位的重要渠道,同时,校企命运共同体也成为企业精准吸纳高素质人才、实现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乃至企业转型升级的有力手段。因此,校企命运共同体是以高职院校和企业需求为基础构建的互利共赢的平台。但目前,我国校企命运共同体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还很多问题有待完善,例如,需要营造良好的校企合作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共同载体、共生单元和共生模式等。校企合作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高素质人才,因此,高职院校和企业在合作过程中要加强对学生的培训教育,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以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为向导,进行学生专业课程的布局规划,并形成系统的教学体系,通过与企业合作,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学生快速适应职业岗位,为高职院校毕业生顺利走向社会岗位提供锻炼的机会和实现自我的舞台。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建立已经成为新时代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势必会为社会人才的培养做出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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