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鑫
沈阳市土地储备服务中心 辽宁沈阳 110000
随着城镇化迅速发展,人与地之间的矛盾越发突出。土地攻坚工作就是以全面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为最终目标,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各方责任、明确主攻方向、满足城市发展的用地需求,有效减少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改革,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释放土地库存、回笼占压土地征收资金,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确保市区两级政府各年度攻坚任务能够按时完成,从而促进城市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改善房地产的投资氛围,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创造有利条件[1]。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土地集中管理,确保土地合理有序出让,2017年以来,我市土地管理实施规划、储备、出让、分配、盘活存量“五统筹”,重点攻坚存量储备土地、净地不净和闲置土地,市政府为此专门成立盘活存量土地攻坚工作组。同时,土地相关部门编制并印发《沈阳市盘活存量土地攻坚工作方案》,通过制作“鱼骨图”,实行“挂图作战”和“红绿灯”预警机制,定期召开专项调度会,重点解决关键环节受阻问题,有效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工作。经过连续4年多的攻坚,我市已盘活存量土地331宗2935公顷,收回政府占压资金约458亿元;完成处置净地不净任务109宗;处置闲置土地230宗,土地去库存效果明显。值得一提的是,在2020年疫情蔓延如此严重的大背景下,省政府下达的盘活存量工作考核标准中,沈阳圆满完成考核任务,有关举措和经验得到省政府的充分肯定,相关经验在全省宣传推广。
2020年,我市全年存量储备土地攻坚任务计划40宗969公顷,实际完成30宗583公顷,宗数和面积完成比例分别为75%和60%,其中8宗土地完成攻坚后出让,收回占压资金约38亿元;净地不净攻坚任务计划31宗,实际完成19宗,完成比例为61%;闲置土地攻坚任务计划57宗,实际完成50宗,完成比例为88%。
近几年来,我市对土地存量攻坚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在有效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水平,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攻坚工作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2]。
(1)存量储备土地征收进度难以保证。征收工作涉及的范围广、主体多、手续繁琐、关系错综复杂,被征收主体补偿要价过高,征收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补偿标准无法满足被征收主体的诉求,影响其征收进度。
(2)征拆宣传工作未到位,考虑不够周全。在征收工作中,未抓好征收队伍的培训工作,未做好被征收主体的思想工作,尤其是未与群众形成良好的沟通,欠缺与困难群众的情感交流,舆论引导不足。
(3)部分攻坚队伍对工作产生畏难情绪,缺乏责任心和亲切感。个别征收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对征收工作产生厌战情绪,不善于与群众有效沟通。同时,政府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难以调动征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工作中缺乏创新精神,没有科学的方法作为指导。征收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更多时候涉及到法律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不乏攻坚队伍尽心尽力的履行职责,由于没有科学的精准施策,很多时候收效甚微,导致征收搁浅[3]。
(5)土地征收过程中,无法避免会出现个别被征收主体利益期望值与实际征收补偿之间差距较大,而成为“钉子户”,甚至有过激者做出封道、阻碍征收等违法行为,也给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不利于该区域的整体规划改造。
2020年,我市紧紧围绕房地产调控宏观目标,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从解决实际问题角度出发,对土地存量攻坚中的每个项目因地制宜的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逐一排查、协调解决。
(1)强化组织,全力攻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已成立存量土地攻坚工作组,制定“鱼骨图”,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市直相关单位和相关部门负责不断跟踪、落实、督办各区政府,各区政府将存量土地攻坚工作确定为各区工作的重点,纳入区政府工作报告,并明确攻坚工作任务,强化攻坚工作要求,充分营造良好的土地攻坚工作氛围。市区两级政府协调配合,为全面顺利完成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以人为本,阳光攻坚。在土地攻坚工作中,突出以人为本。对于被征收主体因生活困难、大病、残疾等原因按征收补偿政策无法达成协议的,在不突破现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采取多措并举的方式积极研究解决问题的渠道,采取民政救助、大病补贴、社会捐赠等方式,解决部分被征收主体合理范围内的诉求。
(3)即时奖励,激励攻坚。为充分调动存量土地攻坚工作的积极性,市区两级政府分别下发土地攻坚绩效考核办法,对实现净地、完成攻坚任务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土地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给予奖励,激发攻坚队伍积极完成土地攻坚任务的工作热情。同时,加强攻坚队伍有关方面的培训,促使其在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4)成立专班,科学攻坚。为更好完成存量土地攻坚任务,政府部门抽调专业力量成立征收攻坚组、综合执法组、专家评审组等三个攻坚专班。征收攻坚组针对谈签过程中梳理出的突出问题,采取分类指导、协助谈签、直接约谈等措施;综合执法组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司法裁定的必要准备工作,对启动司法强制严格把关,履行司法程序,逐户送达强制搬迁通知,并同步指导司法强制执行工作;专家评审组针对部分征收时间长、政策跨度大、遗留问题多的被征收主体召开专家评审会,为解疑破题提供政策指导。
(5)司法介入,强力攻坚。针对部分漫天要价、带头阻挠征收工作的被征收主体,及时启动司法程序,依据法院的司法裁定,组织相关部门周密部署,稳妥处置,实施行政强制搬迁,有效解决“钉子户”拆迁难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了司法的震慑力,强力推进土地攻坚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