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娜
盘山县自然资源(林业和湿地)事务服务中心 辽宁盘锦 124010
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土地规划管理工作的开展和城乡规划的实施都是为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服务的,从本质上讲,虽然土地规划管理工作与城乡规划的实施有一定的差别,但是二者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我国的城乡一体化作贡献。从客观的角度分析,想要推动我国城乡经济的发展,就需要对土地规划管理和城乡规划实施进行合理的协调管理。
作为城市发展建设的重要基础,土地规划管理应充分迎合城市经济的发展需要,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土地分类。只有这样,才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出土地资源的利用价值,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化利用。一直以来,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都是城市发展研究的重点,在此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出土地规划管理的作用,根据空间结构优势,采取科学的管理和控制措施,提高土地利用率。土地规划管理过程中,需要结合城市经济发展需求划分不同的土地类型,保证土地资源的价值得到最大程度发挥。在进行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过程中,应充分认识到土地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空间结构优势,采取科学、合理的管控措施,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
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目标的脚步不一致,从现代社会的城乡建设发展水平来看,城乡设计规划工作既要综合考虑当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开发,还要调查分析当地居民的生活需求、生活习惯风俗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水平等种种因素。掌控好城乡规划设计与当地环境、居民生活的关系,也是实现城乡规划科学性的重要一环。另外,就土地资源管理而言,实行土地资源规划管理主要是为了缓解我国的人地资源矛盾,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对闲置土地比如山地、盐碱地、闲置耕地等进行恢复与开发,让我国可利用土地越来越多。但目前土地资源管理者并不太关注居民生活与需求问题。
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部门不同、管理方式不同、工作原则也不同。与其过分地强调二者的差异,不如进一步分析如何使二者和谐共生。首先,城乡规划要极力明确当地的界限,并对闲置区域进行合理开发,确保不会浪费更不会破坏土地资源。其次,在土地规划过程中,所有工作必须在确保耕地面积不受损耗的原则基础上开展,既提高土地使用率,又充分保障我国的农民利益、保护我国农业根本。
城市规划是以城市建设、城市发展为目的而利用土地。城市规模发展越大,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就越多,土地资源的数量也会快速减少。从这个角度上来看,城市规划建设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会牺牲一些土地资源,这与对土地资源的保护目标相悖。
土地资源管理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基本对象都是土地资源,目的都是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实现对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不管是城乡规划工作还是土地资源管理工作,都需要遵循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与治理理念。因地制宜有利于加强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之间的联系,能够在二者的具体工作中得到很好的体现。例如,在土地征用环节中,涉及土地所有者的利益问题、土地管理所涉及的资金问题等,因此必须制订出一系列合乎规定的、合理的征用管理制度,并根据市场价格调整实际因素,对必须被占用耕地的农民做好正确的转行引导工作以及基础的生活补贴。另外,要从土地的性质、大小以及品质等方面出发,结合实际情况与市场价格,提出合理的补偿或收购方式,这样不仅可以不伤害农民的利益,还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与土地利用率,不让城乡规划的工作受阻。与此同时,城乡规划也必须时刻提高监控意识,即使在农村的建设用地上也必须树立保护耕地的信念,将真正的城乡规划与土地资源管理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解决盲目征用现象,就需要对土地征用程序进行完善,提高土地征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首先,需要完善相应的补偿机制,并对土地征用给农民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分析,再根据农民的具体损失来进行补偿。并且在对农民的损失进行分析时,相关的工作人员还需要对土地征收对农民造成的间接损失进行分析,避免农民出现不满情绪。其次,还需要对土地征用进行市场化管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对土地进行科学的征用,在征用土地之后,相关的开发单位还需要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土地征用方案,以此来保障土地征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最后,在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收时,还需要对农民进行思想教育,使其认识到土地征收工作并不是要放弃农业发展,而是要促进农业经济多元化发展,避免农民放弃农业,导致农业经济水平降低。
虽然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管理的宗旨存在偏差,导致这二者之间出现了一些矛盾,但是无论是对于土地规划管理工作还是城乡规划工作来说,这二者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为了保证二者的和谐开展,对这两项工作进行有机融合,提高二者之间的协调性。在对土地规划管理工作高度重视的同时也不要忽略了城乡规划工作,保证二者协调发展才能够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综上所述,对于我国发展建设来说,提高土地规划管理和城乡规划实施之间的协调性可以有效地提高我国国土资源的利用率,并且通过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还可以有效地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