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角下甘肃省农村金融支持策略研究

2021-11-23 21:59李菊香
时代经贸 2021年5期
关键词:农村金融甘肃省金融机构

李菊香

(兰州工商学院 甘肃兰州 730101)

一、农村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背景和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1月中央下发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同年9月正式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这标志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正式全面实施。2020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再次强调 “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2020年扶贫攻坚工作成果显著,全面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而乡村振兴既是脱贫攻坚成果的延续和深化,也是可持续脱贫的有效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作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抓手,其自上而下的全力推进过程中,金融支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在加强精准脱贫攻坚行动支撑保障中就明确指出“加大金融扶贫支持力度”。金融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之一,也势必会在乡村振兴中起到关键作用,对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乡村振兴战略使我国“三农”工作进入了崭新的历程,甘肃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推动田园综合体建设、大力开发旅游资源、完善农村基础建设,农村经济发展有了新方向和新动力,这些乡村振兴战略具体举措的落实离不开资金的支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农村金融蓬勃发展。近年来,甘肃省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日益提升,农村金融体系也日趋完善,但是在金融供给、金融创新等方面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从长远来看农村金融支持对甘肃省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和农村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

二、甘肃省农村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甘肃省金融机构累计投放精准扶贫贷款3700多亿,成为全省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保障。甘肃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成效显著,农村金融服务环境有所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稳步提升,逐步形成层次丰富、覆盖面广的农村金融体系。但是甘肃省农村金融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还有不足。

(一)农村金融支持乡村产业优势不明显

据统计,甘肃省2018年有1000亿元针对省内不同地区不同特色农村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支持,500亿元用于农村金融投资产品,500亿元支持农产品收购,针对农业特色产品开发的资金项目累计发放395亿元。金融产业支持乡村脱贫效果良好,使得特色产业发展有了资金支持。但是,由于农村产业创新不足,产业优势挖掘不够,导致金融支持无的放矢,无法充分落实金融支持效果。而且甘肃省农村金融机构多以银行为主,保险、证券和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寥寥无几。虽然甘肃省农村产业优势初步显现,但不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就甘肃省而言,农村金融还存在广阔的发展空间,其金融功能还没有在农村地区完全发挥出来,其与农业产业的契合度不高,发展不充分。

(二)农村金融支持生态环境改善有限

甘肃省“十三五”规划中提出要打造转型升级大环境、清洁能源大基地、生态安全大屏障等任务,而能够支持的资金却只能达到项目要求的15%左右,目前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远远不够。同时,甘肃省是自然灾害和地质灾害频发的省份,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8年甘肃省境内因气候等非人为原因造成农业受灾面积高达764.2千公顷,农民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49.8亿元。根据《中国保险年鉴》统计数据显示,同年甘肃省农业保险费收入11.5297亿元,理赔支出仅有7.5789亿元,在自然灾害中得到赔付的经济损失仅占3%左右。这表明农户保险意识淡薄,很多农户存在“靠天吃饭”的思想,而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对于农业保险没有相关业务,生态环境方面保险的推动和发展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农村金融支持生态环境改善的资金规模有限,覆盖范围亦不全面。

(三)农村金融支持向乡村文明倾斜不够

甘肃省有1379万人生活在农村地区,占全省总人口的52.31%。从文化程度来看,农村居民文化程度普遍低于城镇居民。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强化农村文化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乡风文明”的重要方面,甘肃省在脱贫攻坚行动中积极建设农村文化设施,开展农村文化活动,自2013年以来每年投入4000万元到6000万元用于公共文化活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但是农村金融支持的参与度不够,农村文化建设的相关投资项目较少,农村金融更多偏向农村产业和实体经济发展。此外,农村居民普遍金融意识较淡薄,对金融知识理解有限,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金融服务的快速发展。

(四)农村金融监管不力影响乡村有序治理

2019年,甘肃省在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加大农村金融扶贫力度,通过设立特定损失补偿、发放小额贷款、资金贴息等方式,给予贫困农民资金支持。随着金融扶贫工作的深化,金融机构将服务、监管网点向贫困乡镇和贫困村推进,并引导资金向贫困地区投放,以有效降低农村金融服务成本,保障金融监管措施落实。虽然现阶段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优惠的金融政策依然向贫困地区倾斜,但是农村金融支持重心从脱贫转向致富。农村居民对国家金融扶贫政策的知晓程度和满意度并不高,农村金融支持项目落地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如在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金融监管没有随之有效跟进,部分地区金融优惠政策并未落到实处。甘肃省地处西部经济落后地区,农村互联网普及和农村金融发展相对较迟缓,由于金融监管不到位,不能有效支持乡村治理有序健康发展。同时由于征信体系不完善、网络诈骗泛滥等问题导致农村居民对金融机构、电子支付和网络金融等抱有质疑态度,这影响了金融支持政策的落实,也造成乡村治理过程中的不良影响,所以金融监管辅助乡村建设的任务仍需加快落实。

三、甘肃省乡村振兴中农村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支持力度不够,阻碍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金融基础建设单一制约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甘肃省支农惠农金融机构的主力军是农业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金融机构少、结构单一,不能满足乡村振兴的产业发展需求。一方面,金融机构没有把服务“三农”的理念落到实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受到限制。另一方面,农村设立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多以吸收存款为主,发放贷款规模不大,这些金融机构的经营性场所不但没有提供充足的农业发展资金,反而成为农业资金的“抽水机”,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供不应求。新型金融业态不愿在农村发展,金融基础建设过于单一成为乡村产业兴旺发展的阻碍之一。

融资难制约农村产业规模化发展。据统计甘肃省正规金融机构借款占比中农村信用社、农村发展银行占比40.33%,农业银行为49.63%,其它银行为10.04%。此外,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款项大部分都属于财政拨款,可以看出甘肃省农业发展除了财政拨款,主要融资渠道是银行贷款,融资渠道十分有限。普通农户贷款时更是限制条件多、贷款规模小、期限短、流程复杂。所以,农村融资渠道有限和融资流程繁杂对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村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制约。

(二)农业保险机制是农村金融的短板

农村金融支持过分强调信贷机制,而忽略了保险机制对农业发展的重要性,导致保险在农业方面有重大缺失。甘肃省自然环境恶劣,农民在大规模农业产业投资时风险较高,由于缺乏农业发展基本保障,从而直接影响乡村产业兴旺发展。如果将保险机制有机融入农村金融支持,大大降低风险顾虑,有利于农产品规模化、品牌化和特色化发展。目前甘肃省范围内为22家保险公司,其中部分保险公司没有农业保险相关业务,说明农业保险业务还不够成熟,这对保险行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以酒泉市为例,保险公司有人保、国寿财险、平安、太保、大地、天安、中华、永安、安邦、都邦、阳光产险、华安、黄河、安城和永城,其中有10家不涉及农业保险,涉及的5家保险公司对于农业保险业务能力也是十分有限的。总体而言,农业保险业务还不能满足农户的需求,可供农户选择的保险业务范围也很小,这些都表明农业保险业务处于不稳定和不成熟的阶段,甘肃农业保险的发展任重而道远。

(三)农村居民金融意识淡薄,阻碍农村金融发展

甘肃省农村居民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大部分教育背景为小学或初中,对金融知识的认知能力有限,金融理财意识淡薄。大部分农村居民未能认识到金融知识的重要性,对金融法规、金融风险和金融产品的认知都极为模糊。一方面,因为金融意识的淡薄,部分农户对新型金融产品持怀疑和不信任的态度,不愿意参与金融活动,这种消极态度严重阻碍了农村金融工作的推进,也影响了国家普惠金融政策的落实。另一方面,乡村振兴要发挥农民的开拓创新精神,缺乏金融理念势必制约农村经济的创新发展。

(四)金融监管机构没有达到有效治理的目的

甘肃省乡村金融监管机构不完善是重中之重,征信体系缺失导致非正规金融机构横行,破坏金融市场秩序,使农村居民对金融产品失去信心。而且金融监管机构缺乏信息公开机制,农户与办理金融业务的经营性机构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甘肃省的地方相关部门没有将金融监督机构支持乡村振兴纳入日常经济工作,没有把金融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也没有最大限度发挥基层金融管理机构对农村经济工作的扶持。农村金融的信任度低和工作机制公开不够全面,没有形成乡村金融发展规划和风险防范预案,无法构建健全的乡村金融监管服务工作体系。所以从金融监管方面来看,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治理层面,金融监管机制还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实施策略。

四、甘肃省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策略分析

(一)完善农村金融机构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建立与农村产业相适应的金融基础设施。一是支持优质农业项目,优化信贷管理机制,保障项目实施与资金供给直接对接,重点引导甘肃省农业资金向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特色产业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倾斜,从而优化资源配置。二是建立村级合作金融组织并发挥其重要作用。在完善甘肃省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支持体系的同时还需要相关配套制度的支持,建立层次鲜明、覆盖广泛、服务多样的农村特色金融机构网点,实施专项服务。三是建设多类型金融机构,形成优势互补、全面发展的局面,在农村增设适应农村特色的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提供多元金融服务,加快推进农业发展。

拓宽融资渠道,简化贷款流程支持产业振兴。甘肃省需要构建农户与农村金融的风险利益共同体,在涉农金融机构保险业务和信贷业务有机结合的基础上,扩大贷款抵押的范围,增加融资方式,将相应的支农贷款与农业保险相互匹配,打造适合甘肃省农村金融发展特点的“农村信贷+农业保险”模式。金融机构要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关系,可采取在保留成本的前提下给予分红、额外收入返还等方式取信于农村居民,并搭建农村农户和金融机构的交流平台,开展资金项目支持对接,拓宽引进资金的渠道,加强精准扶贫政策与乡村振兴计划的紧密结合,对经济落后地区项目实施有效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在大力加强甘肃省贫困地区信贷支持的同时,要简化信贷业务贷款流程,加强征信体系的建设,加快创新特色金融服务,创新农村特色“线上”信贷通道,使农村居民足不出户就能贷款,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

(二)创新绿色生态保险机制

目前,甘肃省农业保险机制是短板,既缺乏全面实用的农业险种,又缺乏保险推广的环境条件。一方面,农民金融意识淡薄,缺乏保险认知,也缺乏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价值观,对保险比较排斥;另一方面,涉农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都缺乏真正实惠的农业保险产品,与农户的需求点不匹配,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业保险的发展。所以,既要大力加强保险知识教育,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真正了解保险,树立保险意识,又要建立绿色生态保险机制,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明确理赔范围,做到精、准、细,防止模糊条例引起保险纠纷。为引导农民参与农业保险,可以先进行低门槛、区域性的试点,通过部分区域或者部分享受到保险保障且有保险意识的农户辐射带动其他地区和农户,再逐步渗透和覆盖。另外,还应出台相关保险政策和法律法规,既维护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又要让农户享受最大保障利益,消除双方顾虑。

(三)加强金融文化教育建设文明乡村

农村金融要走进农民的心里,需消除疑虑,打破成见,树立金融理念,学会理财。甘肃省农村地区应该在普遍提升文化水平的基础上,加强金融文化教育,通过金融知识培训普及金融常识,尤其是要从农村基层村委会着手推进,可通过发放金融知识传单、张贴金融知识标语等方式或利用新媒体普及专业性经济金融类知识,不断提升农户的金融意识。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也应不断深入农村,为农村居民提供金融服务,强化农村居民的金融意识,普及金融知识,比如通过建立村级金融服务机构等方式,为农户服务的同时传递日常金融知识。多管齐下打消农户顾虑,提升农户的金融知识涵养,建设文明乡风。

(四)加强金融监管实现乡村有效治理

加强金融监管是推进农村金融工作的保证,其既能维护乡村金融秩序,又能有效加强乡村治理,减少社会矛盾。加强金融监管,要深化开展连带责任制度,对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管理不匹配、信用维护不及时、工作作风不良等现象进行严厉整治,使金融机构在农村树立起良好的金融服务形象。在社会监督层面,推进政府引导下部门监督和经营性机构的自我监督相结合,使二者相互制约。同时还要发挥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人民群众等外部监督作用,确保农村金融的良性循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五、结论

农村金融应当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农民认可的、与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匹配的、数量规模充足的资金支持和科学合理的配套金融措施,从而快速地让农业农村发展跟上现代社会发展的步伐,实现农村经济专业化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既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必要措施,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通过逐步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建设绿色生态保险机制、强化金融文化教育、加强金融监管等农村金融支持策略有效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未来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金融呈现正相关关系,农村的经济快速稳健的增长必须与发达配套的金融产业相结合,农村经济作为农村金融的发展基础,二者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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