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理论逻辑

2021-11-23 18:49王太明
关键词:资本主义文明特色

王太明,王 丹

(大连海事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6)

从人类文明转型的角度审视,生态文明是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之后一种崭新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是超越工业文明,抑或是工业文明的自我反思和自我革命。从文明结构内容的视角来看,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伴相生,是文明形态的重要内容,是遵循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制度因其指导性、程序性、约束性、激励性和规范性而成为协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规约。生态文明制度具有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之分,通过主体明确、内容完整、权责清晰、监管严密的制度设计,可以实现生态风险防控精准化、常态化和法治化,使得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标本兼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系统恶化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客观形势,统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理念、制度设计、制度创新、制度运行、制度扩散、制度完善和制度检验,以更为成熟定型的生态文明制度加强和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善政良治实践。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走过了极不平凡的历程,取得了巨大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起点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1]的战略要求,把生态文明制度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制度做出重大部署安排。继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2]的明确要求,以更宏大的视野再次重申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性。

通过对当前相关文献的爬梳剔抉,学术界从不同角度采用不同方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内涵意蕴、基本特征、价值取向、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历史回顾、基本经验、主要进展、现存问题、突破路径、未来展望、时代价值等进行了研究,取得了一些重要研究成果,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具有理论参考价值,但相关研究成果存在混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生态思想”和“生态制度思想”的倾向,存在一定的重现实、轻理论问题。因此,本文基于纵向和横向双重视角探寻中国特色社会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理论逻辑,力图在学理上把握其理论基点、廓清其理论迷雾、夯实其理论基础,以期更好地服务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一、理论基石: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

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改革实际相结合,成功地开辟了中国道路,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正确认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理论逻辑,需要回到马克思主义文本,从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的理论高度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理论基石。马克思恩格斯在《资本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自然辩证法》等多部经典著作中从资本与制度的多维视角阐释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形成了内容丰富、逻辑严密、层次分明、体系完整的生态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的主要观点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异化加剧了资本运动的反生态性。马克思恩格斯将劳动作为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切入点,提出自然界是人类的无机身体的重要论断。“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3]强调人本来属于自然界,自然界是自在的自然和人化的自然的统一体。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过程需要借助一定的生产劳动来实现,而“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本来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的表现,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4]。显然,“自然界为劳动提供材料,劳动把材料转变为财富”[5],人通过生产劳动促进自我发展和自然改造。马克思恩格斯将人与自然相异化的现象嫁接到社会制度领域,分析了资本主义城乡对立造成的土地分离循环断裂结果,从而提出了新陈代谢理论。“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是掠夺劳动者的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的技巧的进步,在一定时期内提高土地肥力的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破坏土地肥力持久源泉的进步”[6](P97)。资本主义劳动异化的结果使得自然界这个人的“无机身体”被夺去,这就要求通过实践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的生态平衡。马克思强调在未来公有制社会中,要消灭异化劳动和人的异化两种现象,使人与自然实现可持续发展。“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6](P926-927)在这样一种物质的变换过程之中,人的“自在自然”所代表的自然属性与“身外自然”所代表的社会属性实现了统一。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为人的社会存在的表现形态,其中“资本拜物教”则为这种“物”的运动形式,这种“资本拜物教”支配着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无论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还是自由竞争时期,亦或是在资本垄断时期,资本运动都表现出明显的反生态性。

2.资本主义制度是造成生态危机的根源。随着资本主义工业革命的发展,劳动中蕴藏的巨大的生产力得到释放。马克思恩格斯毫不否认资本主义所带来的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但也意识到科学技术兼具人本属性和资本属性,科学技术在主体的掌控下,通过一定条件可以转化为社会生产力,既能够对科学技术进行对象化的劳动革新,又能够为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动力源泉。从价值中立的层面来看,科学技术只是人们改造自然、变革社会的一种工具和手段,但资本主义大机器生产压抑了人的主体性,对人的身体和精神进行摧残,使人成为机器的附庸,这种科学技术的异化急剧加速了资本的异化和劳动的异化,而资本的异化和劳动的异化反过来又加剧科学技术的异化,这种双向异化运动恶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如果处理不当,将给生态环境带来灾难性后果。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变成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7],资本的无限性和扩张性为资本空间向自然空间的不规则流动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张力,而自然的有限性则进一步为资本向自然空间的大规模进攻创造了机会和条件,资本主义私有制导致科学技术的异化,最终造成资本主义生态危机,也就是说资本主义制度是生态危机的根源。

3.建立共产主义社会才能避免生态危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先决条件,人作为社会空间和自然空间的主体,其实践活动影响着生态环境的质量,而生态环境的状况又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出人的实践活动,折射出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大生产条件下,资本逻辑代替自然逻辑,资本分解自然空间,进一步加剧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而劳动异化和科技异化作为资本异化的“催化剂”,三者的“合作”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导致自然空间成为充满血腥的利益战场。生态改良主义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生态问题,因为它不仅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性质,反而促使资本增殖和市场经济加速自然空间向资本空间转化,空间拜物教日益膨胀。如果不消灭私有制,人与自然的关系将永远得不到和解。只有通过革命手段实现共产主义,才能解决人类与自然环境的矛盾。“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6](P120)。马克思恩格斯形象地揭示了共产主义的生态性在于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合理的物质变换。人类要实现这种和解,“就不能单纯的依靠设想的、幻想出来的‘人’”[8],只能在现实世界中,以现实的而非虚幻的手段实现。在共产主义社会,无产阶级作为最先进的阶级,以政治革命推动社会变革,促进人的实践活动摆脱技术理性的控制,受到生态理性的约束,恢复自然空间生态系统的平衡,最终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从实践的角度深刻揭示了“自然的异化”和“人的异化”、“社会关系的异化”和“制度的异化”之间的辩证关系,揭露了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的“非人性”和“反生态”的“制度困境”,“实践性地创生了一种‘人与自然的和解’和‘人与人的和解’高度契合的理想型生态共同体制度样态——共产主义制度”[9],形成了意蕴丰富的生态思想,深化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诠释了自然生产力和制度生产力的积极作用,致力于自然解放、人类解放与社会解放,涵蕴着鲜明的人本主义精神和生态主义特质,是极为深刻的革命社会生态学理论,具备了逻辑严密性、理论科学性和价值导向性。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双重异化”的客观现实,创生了饱含生态关切和人文关怀的共产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过程中,坚持以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中国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走出一条迥异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之路,其价值旨归在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而建设实现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与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的主要观点和根本目标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因此,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理论基石。

二、文化积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思想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思想主要表现为人本位的自然观,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主张把人放在第一位,尊重人、肯定人。同时又承认自在自然与人是同一个整体,要求人们适应生态环境,做到“天人合一”。

从先秦到明清时期,在中国瀚如烟海的传统文化典籍之中,蕴含着十分宝贵的生态思想。先秦时期是诸子百家的争鸣时期。道家“道”统万物的生态整体论主张“道法自然”“物无贵贱”“清静无为”“有所为,有所不为”,虽然其缺乏科学理性,存在一定的妥协性、历史局限性和消极色彩,但其要求人的活动应在自然的承载限度之内的主张,极具现代价值。儒家从人与天的关系中探讨人的主观能动性,主张“仁爱万物”“仁者爱人”“恩泽万物”“取物有节”,最终达到“天人合一”的至臻境界。“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10],只有尊重自然,按照大自然的规律从事农业活动,才能实现持续发展。“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11],传达出仁民爱物的和谐生态观。《吕氏春秋》中的“天曰顺,顺维生;地曰固,固为宁;人曰信,信为听。三者咸当,无为而行”[12]的天、地、人“三才”生态系统思想从各自不同角度启发人们进行农业生产要顺天时、量地力、遵照规律办事,同时告诫统治者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人的价值地位始终是排在第一位的。墨家主张“敬畏自然”“爱无差等”“兼爱”“非攻”“节约”,“兼相爱,交相利”引申为兼顾、周全之意,强调爱的广泛性,人与人要平等相待,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针对“天降疾灾戾疫,飘风苦雨”“四时不和,五谷不熟”的自然现象,墨子认为是“天志”的作用,承认了生态的力量,强调尊重爱护自然,合理利用自然。秦汉时期,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思想在自然资源利用和生态保护方面进一步发展。如《淮南子》中,针对“燎木以为炭,燔草而为灰,野莽白素,不得其时,上掩天光,下殄地财”[13](P261)穷奢极欲的消费模式造成资源枯竭,破坏生态环境的“衰世”后果,提出了恢复先王“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13](P308)的生态法律制度,用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董仲舒在吸收先秦诸子生态思想基础上,提出“天地者,万物之本”[14]“天为至尊”的思想、“人之超然万物之上,而最为天下贵也”[15]的“人为天下贵”思想、“天人之际,合而为一”[16]的“天人合一”思想。隋唐宋元时期,在《四时纂要》《陈旉农书》《王祯农书》等农业生产典籍之中,又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三才论”“天人合一”等生态思想,提出农业生产播种、施肥要遵循“时宜”“地宜”“物宜”原则。在消费方面提倡“俾奢不至过泰,俭不至过陋,不为苦节之凶,而得甘节之吉,是谓称事之情而中理者也”[17]的节俭、适度消费观。在防范自然灾害上主张蓄积粮食,以备荒年,赈济万民,“近世利民之法,如汉之常平仓,谷贱则增价籴之。不至伤农;谷贵则减价粜之,不使之伤民”[18]。明清时期,《天工开物》中强调人在农业生产方面的积极能动作用,对于贫瘠的土地,可以通过人工办法加以改良,“凡蹈,土脉焦枯,则穗实萧索。勤农粪田,多方以助之”[19](P35)。强调人的能动性不是去征服自然、掠夺自然,而是敬畏自然、呵护自然,“生人不能久生,而五谷生之。五谷不能自生,而生人生之”[19](P20),人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文化为核心,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思想。虽然囿于旧的时代,具有一定历史局限性,但其中所倡导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敬畏自然、尊重自然、惜物节用等生态理念,外在的“物”和内在的“物欲”要理性适度,行为规范和内在修养要辩证统一等主张,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具有很大启发意义,也是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宝贵财富。中国共产党历来注重学习和弘扬传统文化,无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抑或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始终着力促进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华传统文化的深度融合,从民族整体利益和人民民生福祉出发,始终坚持中华传统生态文化的根本立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不断促进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并将其浸润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实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增添了传统文化底色。中华传统文化中涵蕴着的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取用有度的生产观、绿水青山的财富观和道法自然的实践观,成为中国共产党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来源。

三、理论传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思想

改革开放以来,历经数十年的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国共产党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之路,中国共产党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思想也随之不断发展,渐成体系。中国共产党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思想的形成发展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92年,中国共产党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思想初步形成。在这一阶段,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中国共产党人在努力探索资源、人口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主义发展模式过程中,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境保护之路,初步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制度体系。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旗帜鲜明地指出,“应该集中力量制定……草原法、环境保护法……”[20](P1),在他亲自指导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应运而生,明确了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基本方针、组织机构和政策支持等,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提出“消除污染,保护环境,是进行经济建设、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P2),为此,国务院颁布、实施排放污染物收费制度。在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环境保护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基本国策确立下来,并开始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政策,这是规范全体公民经济社会活动、抑制生态环境恶化、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诉求。在随后召开的党的十三大上把统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作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立足点和落脚点。之后建立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环境污染限期整改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等环境管理制度,强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环境管理政策。虽然这一时期的法律法规比较简单、宏观,但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制度建设迈出关键一步,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这也意味着中国共产党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思想的初步形成。

第二阶段:1992-2002年,中国共产党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思想进一步丰富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背景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逐步形成了统筹“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本质就是通过维护人口、资源、环境三者之间的生态平衡来实现发展的科学性和持续性,以可持续发展的管理系统、科技系统、教育系统、法治系统与公众参与系统实现“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21]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新的形势和目标任务,对现有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进行了废止、修改、补充和完善,成立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加快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境立法进程。针对资源能源浪费和生态环境污染,制定具体的法律法规,并在刑法中增加“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同时严格环境执法,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构筑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铜墙铁壁”。由此,我国开始由后置控制转向前置控制,由末端治理转向源头治理,制定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等一系列环境保护规定,并采用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方式来激励生态环境保护,惩治生态环境破坏行为。这一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制度根据形势需要进行了卓有成效的修订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制度逐渐体系化,有效扼制了资源浪费和生态污染的势头,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意味着中国共产党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思想的不断丰富发展。

第三阶段:2002-2012年,中国共产党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思想进一步深化拓展。新世纪新阶段,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对生态文明的原则、理念和目标进行了重大创新,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诉求,以全面协调可持续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要求,以科技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支撑,以制度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坚决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赋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在党的十六大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被确定为基本国策,并强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胡锦涛明确提出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22],促进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的动态平衡。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两型社会”被确定为国家中长期发展战略,强调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能源,有效保护和科学修复自然环境。2005年12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根本原则和基本目标,并就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等问题做出重大部署和明确要求。针对生态环境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胡锦涛高度重视生态建设法律和政策体系的完善,他指出,要“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23]。在他的亲自指导和部署下,一系列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出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被提升到党和国家的战略高度,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目标更加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和民主化,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思想的深化拓展。

第四阶段:2012年至今,中国共产党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思想成熟定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妥善处理好制度存量和制度增量、制度常量与制度变量的关系,把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作为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美丽中国的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24]。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确定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并按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总要求和总方针,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总目标和路线图。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又从不同角度把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摆在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虽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仍然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但从顶层设计层面已经基本建立起“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25],从制度运行层面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从制度落实层面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组合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魄力将生态文明嵌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从坚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贯彻落实“两山”理论、推动绿色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一体化生态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建全人类绿色家园等七个方面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在21世纪中国的新发展,是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理论指南,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生态制度思想的最新成果,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思想的成熟定型。

改革开放以来,绿色发展一直是中国共产党人治国理政的价值追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现实诉求。一部改革开放史,同时也是一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史,也是一部与时俱进的绿色发展史。在这一进程中所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生态文明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既是立足于中国生态环境实际而形成的指导思想,又是对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的丰富发展,也是对中华传统文化中生态思想的活态传承,中国共产党生态文明思想因其真理性、科学性、权威性、实践性、人民性、生态性、进步性的内在特质,指导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制度各个阶段的建设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也因此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分散到系统、从局部到全面的嬗变,形成了法治化、现代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四、理论镜鉴:西方马克思主义生态批判理论

20世纪后半叶,西方诸多学者站在各自的立场对资本主义框架下的生态问题、人口问题、资源问题、气候问题和政治经济制度作出不同程度的批判,其中,西方马克思主义生态批判理论具有深远影响。西方马克思主义生态批判理论的主要观点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1.生态危机本质上是一种制度危机。何谓生态?最早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的是德国生物学家恩斯特·海克尔(Ernst Heinrich Philipp August Haeckel),他将生态“ecology”界定为“研究生命有机体与外界、居所、习惯、能量、寄生虫等之间关系的科学。”[26](P455)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革命的突飞猛进,人类在享受工业文明成果的同时,也面临着工业文明所带来的恶果。面对日益严峻的资源环境问题,以马克斯·霍克海默(M.Max Horkheimer)、赫伯特·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埃里希·弗洛姆(Erich Fromm)、西奥多·阿多诺(Theodor Wiesengrund Adorno)、尤尔根·哈贝马斯(Juergenm Habermas)为代表的法兰克福学派应运而生,他们揭示了资本的反生态性,对资本主义经济和生态危机展开猛烈的批判。他们普遍认为生态危机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生态危机本质上是一种制度危机,而科技异化、消费异化则是造成当代资本主义生态危机的根源,应当通过人的本能结构革命和自然观革命,克服技术理性的工具主义特征,塑造人道主义的科学技术,消除消费异化,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建立正确的消费方式。而以约翰·福斯特(John Bellamy Foster)、萨拉·萨卡(Saral Sarkar)、乔尔·克沃尔(Joel Kovel)为代表的生态马克思主义者揭露了因房地产、购物中心、高速公路等金融工业发展而造成的人口爆炸、大气和水污染、生物灭绝问题,对资本主义的罪恶进行批判,指出环境问题间接源自“人类至上主义的傲慢”[26](P457),忽视“人类—生态共同体”的价值,资本的扩张本性决定了资本积累和资本增殖,进而加速了资源的枯竭和环境的污染,最终导致生态危机。

2.生态危机并非资本主义的专利。生态问题作为当代世界最重要的现实问题之一,人类文明的冲突与和解、竞争与较量无一不是在生态运动中展开的。而“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真实样态”是这场生态运动中不朽的话题,自工业革命以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创造的工业文明已经表明人的经济理性超越了人的生态理性。与封建社会相比较,资本主义制度是“最好”的制度,约翰·福斯特(John Bellamy Foster)认为,“资本主义是集经济、政治、司法和社会于一身来进行财富积累的制度”[27](P12),但由于追求财富的贪欲,资本主义会肆无忌惮地破坏环境,资本积累和资本增殖的非正义性决定着资本主义条件下的政治、文化和生态同样具有非正义性,一大批有机马克思主义者对工业文明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猛烈的批判。部分有机马克思主义者主张变革资本主义制度,建立新的社会制度,约翰·福斯特(John Bellamy Foster)认为,变革资本主义制度“并非像十月革命一样可以在一朝一夕完成”,[27](P62)只能从资本主义制度的缝隙中产生。然而,生态危机并非资本主义社会的专利,萨拉·萨卡(Saral Sarkar)指出以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工业社会之所以失败,“主要是(虽然不仅仅是)源于生态和资源危机”[27](P19)。他对社会主义社会能否在生态危机方面超越资本主义问题上持悲观态度,失望地指出现在文明框架下,“也许根本不会建立起一个可持续的社会主义社会”[27](P62),生态危机是没有国别限制的,任何社会都可能存在生态危机。

3.建立生态社会主义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最佳选择。随着科学技术日益显现出的科技理性,人的理性意识和理性能力达到巅峰,一方面要寻求科技的“红利”,另一方面要防止科技的异化。在人的自身利益与自然利益的博弈之中,人的自我意识逐渐觉醒,滑向自然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对峙的极端认知。早期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主张“社会主义应该是绿色社会,绿色社会的实现必须借助于社会主义制度,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保证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28]。本·阿格尔(Ben Agger)主张社会主义的发展应该实行一种“稳态经济模式”,从而控制无限增长的经济发展速度,使得经济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均衡稳定,进而实现经济的零增长。唯有如此,才能在人与自然之间建立一种和谐统一的关系。安德烈·高兹(Andre Gorz)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经济理性、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与生态理性之间的关联,既指出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一样存在严重的生态危机问题,又指出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最佳选择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29],只有生态社会主义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生态危机。戴维·佩珀(David Papper)对资本主义制度导致资本主义生态危机进行了充分的论证,认为资本主义生态危机是一种帝国主义生态危机,将本国生态危机转嫁为全球生态危机,主张以一种新的人类中心主义替代生态中心主义和旧的人类中心主义,认为废除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生态社会主义社会,用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生态危机,维护生态正义。

总而言之,西方马克思主义生态批判理论是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社会主义者以及其他思想流派批判性地反思资本主义和传统社会主义生态问题的产物。西方马克思主义生态批判理论虽然主张通过改良资本主义的方案遏制生态危机的产生发展,但揭示了生态危机的总根源、生态危机与政治经济制度的关系,揭露了资本的反生态性,警醒了生态危机并非资本主义所独有,并对未来社会进行了尝试性构建,其中部分观点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具有启发意义。可以说西方马克思主义生态批判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理论镜鉴。

五、结 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纵观人类历史的变革历程,任何一场政治变革都是以思想变革和观念变革作为先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作为生态观、发展观和制度观的一场深刻变革,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的保障性作用。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理论逻辑,对于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自信和道路自信,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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