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克君
(青岛市即墨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山东青岛 266200)
自2013 年“黄浦江上游死猪漂浮”事件发生以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2014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要求加强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各地因地制宜布局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和收集体系,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无害化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已有超过600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在动物疫病防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 年,农业农村部印发《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 号),对焚烧法、化制法等处理方式的适用对象、技术工艺、操作注意事项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无害化处理效果。2020 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6 号),强调加强无害化处理监管。农业农村部通过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多次组织宣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有关要求,解读支持政策。笔者结合多年畜牧兽医工作实践,对当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有关思考,供同行参考。
病死畜禽是指由于发病或者在摄入农药、灭鼠药、重金属等有毒物质后造成死亡的动物。我国畜禽散养比例仍然较大,病死畜禽涉及范围广、处理难度大。包括产生病死畜禽的去向,处理工艺的改进,处理记录台账的建立等都存在一定问题。此外,部分养殖场户、商贩的疫病防控和法律意识淡薄,唯利是图,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病死畜禽肉是绝对不可食用的,但一些养殖户受利益驱使,有病死畜禽发生后,不是在第一时间报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而是通过畜禽收购贩运组织将病死畜禽卖给非法屠宰场,非法屠宰场将病死畜禽屠宰、分割甚至绞碎后,再非法销售到市场上供消费者购买,这种病死畜禽肉劣质有害,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了极大威胁。只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小的病死畜禽,而对于较大的病死畜禽,有人会卖给不法商贩,从而获取较高私利。
2013 年,为规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农业农村部印发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3〕34 号),规定了病死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方法的技术工艺和操作注意事项。目前来看,有的地方并未建设与当地养殖、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无害化处理仍以传统的深埋、焚烧、自然分解等方法为主,无害化水平有待改进,应优先选择炭化焚烧、高温生物降解、高温化制等既能实现无害化处理又能资源利用的工艺技术。
2011 年以来,中央财政持续实施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主要用于补助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为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近几年国家就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出台了相关意见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补助标准,加上政策性保险的资金支持,使得无害化处理收集较为顺畅。但是存在补偿标准低,资金拨付周期长,以及无害化处理补贴无法扩大生猪以外的畜禽品种等的问题,很大程序上影响了无害化处理的积极性。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成本关乎兽医领域“四个安全”。针对当前无害化处理工作存在的难点和痛点,笔者结合有关实践经验和文献情况提出如下思考。
结合有关规定和各地无害化处理经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应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财政扶持,保险联动、信息化监管”的原则,按照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相结合的措施,逐步建成养殖业主、保险公司、无害化处理厂与政府监管“3+1”四方联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运行和监管机制。另,应按照自然区域特点和养殖业规模实际,结合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现状,鼓励跨区域建立以专业无害化处理场为中心,以收集储运能力为半径,行政区域与自然区域相结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传工作。
畜禽养殖场户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第一责任人。《意见》和《通知》明确要求强化生产经营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按要求对病死畜禽进行处理,并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报告。明确监管重点,以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等场所为重点,重点检查制度建立、产生病死畜禽的去向、处理记录台帐建立等情况,确保重点场所全覆盖。加强宣贯,提意识。注重做好随意处置病死畜禽危害的政令宣贯工作,引导从业者规范处置病死畜禽,做好无害化处理记录台账,提高从业者规范处置病死畜禽的认识。
此外,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注重做好随意处置病死畜禽危害的政令宣贯工作,运用横幅、明白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与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多渠道开展宣传,引导从业者规范处置病死畜禽,做好无害化处理记录台账,提高从业者规范处置病死畜禽的认识,使畜禽养殖场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合法合规开展相关工作。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保护生态环境,保障食品安全,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
各地区应加强对县市级无害化处理厂的监管,运用“互联网+”技术,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将养殖场户申报、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官方兽医审核、无害化处理收集等环节全部通过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信息系统高效规范运行,确保信息真实,既省时省力,又科学规范。同时,可以组织省内保险机构和无害化处理企业进行座谈交流,明确各方管理需求,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共享,促进了无害化集中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的建立。
切实开展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督查工作,积极开展长期专项打击违法犯罪行动,以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等场所为重点,重点检查制度建立、产生病死畜禽的去向、处理记录台帐建立等情况,确保重点场所全覆盖。应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总体部署,各级畜禽管理队伍综合运用日常监管、年度监督检查、随机检查、专项整治等手段,切实强化病死畜禽行业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部门联动、行刑衔接”。公安、农业、环保、水利、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将建立协作机制,严厉查处随意抛弃和非法屠宰、收购、运输、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应强化绩效考核,保障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开展。各级政府应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纳入地方工作要点和绩效评选指标体系,可以有力地保障和推进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