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彦宾
(苏州市职业大学审计处,江苏苏州 215104)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在高等教育的新形势、新使命和新挑战下,多个省份相继启动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严格按标准遴选一批立项品牌专业及培育点。为支持品牌专业建设,财政下拨项目资金,设立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
随着国家对高校的财政投入不断增加,特别是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对高校的内涵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专项资金金额在高校预算总额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作为对政府财政绩效审计工作的补充,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品牌专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为优化财政专项资金配置,提高专项资金的效率和效果,促进专项资金实现投入产出最优化贡献力量。
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爆发,以市场调节为主要手段的自由经济暴露出其重大缺陷。为此,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国家宏观经济进行调控,全面干预社会经济。随着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政府的公共开支大幅增长,政府经费支出的效益也日益受到关注。随后,一些发达国家的审计机关开始对绩效审计进行了尝试。1986年,世界审计组织第12 届会议召开,第一次以绩效审计为主题进行了讨论,绩效审计一词从此产生。受托经济责任理论与新公共管理运动理论中有关受托经济责任理论的不断发展,不但奠定了绩效审计的理论依据,也极大推动了绩效审计的快速发展。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绩效审计开展和实施较晚。2003年,审计署发布《审计署2003年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将效益审计作为审计工作新的发展方向,从此,我国开始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探索和实践。审计署在“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关注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实现审计目标向真实性、合法性和绩效性并重的重大转变。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的《第2202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绩效审计》中给出了明确定义:“绩效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据一定的审计标准和程序,对本组织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开展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内部绩效审计是贯彻审计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关键举措。2014年10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提出要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把绩效理念贯穿审计工作的始终。2016年2月,审计署发布《审计署关于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意见》,要求要加强公共资金绩效审计。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出台,明确提出要硬化预算绩效责任约束,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强化绩效管理监督问责等保障措施,要求审计机关要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对于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以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预算资金方面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开展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内部绩效审计是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具体体现。随着政府对高等教育资金的投入大幅增长,高校资金流量剧增,相关风险也不断增大。内部审计作为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通过开展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内部绩效审计,以品牌专业建设目标为核心,充分了解专业建设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情况,客观评价资金支出相关业务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其绩效状况,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偏离目标的情况,并提出完善相关缺陷的建议,充分履行高校审计部门的监督与咨询职责。
开展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内部绩效审计是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助力提升高校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对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实施内部绩效审计,使其监督职得到充分发挥,可以促进高校规范管理;通过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评价及合理建议,实现其咨询服务职能,可以促进学校全面发展;通过专项资金的风险分析、评价及防范,可以促进高校安全高效运行;通过揭示专项资金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并落实审计整改,可以切实提高高校的治理水平。
很多高校对能否取得和取得多少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关注度较高,但对实施专项资金内部绩效审计工作的重视不够,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对财政专项资金内部绩效审计的认识不足。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一般纳入高校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很少单独立项为内部绩效审计。受传统审计思维的影响,其关注点局限在财务收支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方面,未能从学校的全局考虑,未能认识到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缺失,造成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开展的形式、审计资源的科学统筹还不够,导致不能及时发现财政专项资金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产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评价更是不足。二是财政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部门和人员对开展财政专项资金内部绩效审计认识不足,对提供相关资料、接受审计事项问询配合不力,导致审计程序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高校财政专项内部绩效审计需要科学、有效的审计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由于目前高校类型繁多,不同高校在办学层次、目标定位以及教学、科研及学生素养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内部绩效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的构建存在很大难度。此外,财政专项资金作为高校资源的投入,其相应产出在数量上难以体现,造成目前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宏观内容较多、涉及高等教育的定量指标少,严重阻碍财政专项资金内部绩效审计的顺利开展和实施。
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背景大多集中在财会和工程专业,在进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时,主要以揭露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技术方法为主,对与绩效审计的效率和效果相关的审计技术,如比较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运用有限。尤其是在大数据时代,高校信息化建设水平日益提高,而审计人员缺乏对相关数据进行采集、加工、转换、对比分析和趋势分析的审计数据处理技术,难以满足财政专项资金继续审计的要求。
目前,大多数高校的审计部门在进行财政专项资金内部绩效审计时,往往只注重审计程序的规范性和完整性,造成审计结果运用作为绩效审计目标实现的关键步骤经常被忽视,导致绩效审计后续的跟踪检查环节未能高质量完成。此外,高校内部监督力量在信息共享、审计结果共用、联合问责整改等方面的协作程度较差,未能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机制,难以保证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高效、规范。再者,问责机制缺失,未能及时对违规和履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问责,也未将财政专项资金内部绩效审计的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相关决策、预算安排、干部考核、人事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严重影响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权威性。
高校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内部绩效审计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到审计、科研、财务、资产管理、项目实施等多个部门,各部门都要提高对实施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内部绩效审计工作的重视。审计部门要从学校的全局考虑,与学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联系起来,改变以往以财务收支为重点的审计意识,聚焦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重点关注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精准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是否实现预期目标。应统筹计划安排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内部绩效审计开展的形式,科学分配审计资源;及时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充分揭示相关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中的缺陷,有效挖掘贯彻落实品牌专业建设决策部署中存在的问题。
绩效审计的目标,是在确定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真实、合规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价其经营管理活动是否适当和有效,是否实现了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紧紧围绕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明确绩效审计目标,即监督、检查并评价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在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支持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等各方面是否合规,是否实现了绩效目标。应围绕审计目标统筹审计资源。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内部绩效审计也可以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审计、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等多种审计形式相结合。
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是以财政专项资金为审计对象的。由于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审计方法也体现出多样性的特点,目前尚无统一的审计方法,除运用常规审计方法以外,还可以采用调查法、访谈法、数量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目标成果法以及问卷调查、专题讨论会方式等。
在大数据环境下,审计人员要充分运用计算机技术,构建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信息数据库,发挥EXCEL、SQL SERVER、SPSS 等数据分析工具的计算速度优势,分析比对相关数据,在把握总体的基础上,锁定重点,提升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此外,还可以借鉴英国审计署的问题解析法、统计分析法、质量控制法和美国审计署的项目分级评价工具等国外的审计方法。
由于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对象较多,截至目前尚未形成一套成熟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在构建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的评价标准时,需要充分认识到由于高校开展的品牌专业建设活动的产出的非物质化性、产出效益的模糊性和长远性,所以其产出绩效与一般的专项资金项目相比,很难用物质化的方法衡量。
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可以以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提出的框架指标为基础,灵活选取最能体现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特征的共性指标(即一级二级指标),再结合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的目标,细化出三级和四级评价指标,并赋予各评价指标以科学合理的权重分值,明确具体的评价标准,从而形成完善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也可以以评价来源替代。所谓评价来源,包括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行业指标、组织制的工作目标以及预算、定额等。
为了充分发挥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绩效内部审计的建设性作用,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要保证审计程序的规范和完整,加强审计后续跟踪检查与绩效审计的结果应用。
为了保证绩效审计目标的完成,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要及时开展后续跟踪检查,对绩效审计报告中的审计整改建议的落实情况及时开展跟踪检查,重点检查绩效审计报告中的审计建议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并对审计建议的执行情况和审计整改的程度、效果予以及时报告。
同时,要加强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绩效内部审计结果的运用。一是构建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加强审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以保证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高效、规范。二是及时问责违规履职及履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并将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绩效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相关决策、预算安排、干部考核、人事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整改结果情况纳入部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三是健全绩效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充分发挥全员监督作用,提高绩效审计工作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在高校财政专项资金不断大幅度增加、专项资金内涵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依据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特点开展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内部绩效审计工作具有很大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高校审计部门提高内部绩效审计意识和各个参与部门对品牌专业建设内部绩效审计的重视,有效推动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绩效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高校审计部门要在明确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内部绩效审计目标、不断拓展绩效审计范围、丰富完善绩效审计的工作内容的基础上,以科学的审计方法和适当的绩效评价标准进行客观的评价,通过加强后续跟踪检查与审计结果运用,强化绩效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进一步规范高校对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