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小康
(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 江苏省南京市 211300)
目前,随着我国互联网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融合,在新时代下,大数据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充足动力,同时也对人们生活方式作出一定改变,比如:淘宝等购物平台普及推广,人们不再需要外出购物,足不出户就可买到心仪商品,在快递运输业与互联网相结合下,提供人们生活便捷性同时也促进了快递行业发展。因此,将互联网与政务服务相结合,是我国政务服务一次创新,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政务数据的跨部门、跨行业共享可以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跑一次,甚至一次不跑,从而让政务服务更加智能化、数据化。将政务部门数据融合共享在全新互联网平台上,让企业、群众办事“一证通办”、“一照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成为现阶段政务发展的新举措。因此,本文将对“互联网+政务服务”跨部门数据共享推进方法做具体阐述。
“互联网+政务服务”简单来说就是依托各类信息技术来建立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并依托这一政务服务平台将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紧密连接起来,实现对政务组织结构、各政府部门办事流程的优化重组,进而将更加高效、统一、透明的政府运行模式、治理机制建立起来,为政府的治理能力、服务能力提升提供重要支持。从整体上来看,互联网+政务服务通常具有着在线化、自服务化等特点,其中在线化是指争政府依托政务服务网络平台,为公众提供了网络环境下的掌上政府服务,使公众可以随时随地与各政府部门实现线上沟通,并完成各类业务的办理或预约。而自服务化则是指公众可以通过登录政务服务平台的方式,自助完成很多简单业务的一条龙办理,整个过程中基本无需政府工作人员参与,能够达到“自给自足”的效果。
在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持续推进的背景下,要想在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同时,实现多个政府部门间的跨部门数据共享,首先还需根据地方政府部门在政务数据共享应用方面的实际需求,建立完善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同时将平台的整体设计方案明确下来,为跨部门数据共享的具体实现指明方向。一般来说,由于当前电子政务系统的普及率已经相对较高,各政府部门间的跨部门数据,基本都需要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进行接口对接来实现,因此整个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通常可分为用户层、服务层、应用层、应用支撑层、信息资源层与基础设施层六个层级[1]。
其中用户层是指政府网与互联网上的用户终端,包括地方政府领导、各政府部门、市民、企业等,建设过程中需要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分别与政府网、互联网建立连接,使各政府部门、市民等均能够直接依靠网络登录平台,根据自身权限完成政务办理、政务数据获取等操作。为了给市民、企业的业务办理提供方便,还可以为平台开发专门的APP,使其能够借助移动终端下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APP,随时随地办理各政府部门的业务。
服务层是指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网络门户,通常包括构建信息资源政务门户与信息资源开放门户,需要分别面向政府网与互联网开放,为政府用户及市民、企业用户提供信息资源查询与共享服务。
应用层属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核心,通常由数据汇集平台、数据运营平台、数据处理平台、数据应用平台等组成,根据各政府部门的政务数据应用需求,还可以对基础库应用及协同应用系统进行进一步扩展,目前比较常见的有人口库应用系统、地理库应用系统、市场综合监管系统、民政低保核对系统等。
应用支撑层主要为政务服务平台构建及各应用系统的开发、运行提供支持,通常包括JavaEE 技术框架、SOA 体系架构、服务接口标准化技术、服务总线、流程引擎、数据适配器等。
信息资源层主要用于对各政府部门的政务数据资源(非共享数据除外)进行统一管理,通常可分为交换信息库、目录信息库、共享信息库、基础数据库等几大类,分别承担数据信息交换、政务数据目录内容(基本特征)存储、政务数据资源存储、数据自动处理等功能。
基础设施层则是指支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的软硬件基础设施,通常包括服务器集群、存储设备、安全设备、网络、数据库系统等[2]。
在大数据时代下,由于各政府部门的业务应用系统每天都会产生海量政务数据,如果仅对这些政务数据进行简单的共享、交换,那么面对海量数据资源,各政府部门同样无法进行有效的政务数据应用,跨部门数据共享也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在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跨部门数据共享建设中,同样还需提高对数据资源规划的重视,以实现政务数据资源综合利用与共享为核心目标,建立综合性的政务数据资源规划理论体系,依靠平台对所有政务数据进行科学分析与自动归类,进而将标准化的政务数据目录体系构建起来,使平台所提供的各类政务数据能够更具可用性[3]。例如在数据分类方面,可以将政务数据资源分为基础政务数据资源与业务数据资源两大类,其中基础政务数据可继续细分为空间地理信息、自然资源数据、法人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各行政区人口基础信息等,而业务数据资源则可以依托各行业领域,具体细分为科技教育数据、公共安全数据、环境资源数据、卫生健康数据、民生服务数据等。而从政务数据分析归类逻辑来看,则可以先将政务数据分为决策、业务、管理等不同层次,之后再对各政府部门业务工作中生成的政务数据进行有效识别与等级,确定政务数据资源的编码、名称、类型、管理方式、提供部门、交付方式等信息,为后续的政务数据整理与目录编制提供支持[4]。最后,则可以根据各政府部门的政务数据具体应用需求,由系统按照部门、主题、服务对象等对政务数据进行智能化管理,自动提供不同的政务数据目录。
为满足各政府部门在政务数据调取、查询、统计整理等方面的应用需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同样还需加强对各基础数据库的管理,为各个基础数据库应用系统设计出合理的数据共享、应用功能[5]。例如在人口库应用系统的设计中,可根据各政府部门对人口数据的业务需求来定制API,并将其发布到数据运营平台中,由各部门使用者按权限对数据进行调用,具体应用功能则通常包括人口统计、人口查询、人口预测、人口与地理交互等。而在法人库应用系统的设计中,也同样可以根据各部门对法人数据的业务需求定制API,将相关数据发布至数据运营平台等待调取,其具体应用功能通常包括法人分类统计、法人排名(按缴纳所得税、利税总额、主营业务收入等)、法人与地理交互、新增投资项目统计等。
在基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跨部门数据共享建设中,由于各政府部门的业务应用系统基本都是按照自身业务需求所设计,不同电子政务系统在建设时间、技术应用等方面均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其数据存储结构与技术标准也同样很难实现统一,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各政府部门垂直业务系统之间,还是垂直业务系统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之间,都无法实现兼容于对接,而不同政府部门间的跨部门数据共享,也会因此面临巨大的困难。对于这一问题,还需围绕政务数据的釆集、整理、分类、存储、发布、应用等数据资源的整个生命周期,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规范,将数据标准、技术标准、平台标准、服务标准等明确下来,以便于为各政府部门的数据交换、共享提供基础保障[6]。
在数据信息价值不断提高的大数据时代下,政府部门要想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来实现跨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就必须要充分考虑到政务数据的安全问题,并根据当前政务数据的信息安全风险特点,采取有效的数据共享安全防范措施,以降低政务数据在共享过程中的泄露、丢失隐患。
(1)由于政务数据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就非常之高,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所攻击的对象,因此在数据共享安全防范工作中,政府部门首先就必须要建立完善的数据共享安全体系架构,从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安全管理、应用安全管理、数据安全管理、安全策略管理等多方面入手,对政务数据展开全方位的保护[7]。
(2)由于跨部门数据共享要求使得政务数据必须要处于不断流动、传输的状态,在复杂的数据传输环境下,传统安全防护编辑与要求往往无法起到理想的数据安全保护效果,因此要想避免政务数据为他人所篡改、窃取,同样还需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对多种信息安全方法技术手段进行综合运用,以有效应对所有可能存在的信息安全隐患[8]。例如在传统边界防护方面,应将交换机与综合安全网关设置在各物理网络之间;而在区域防护方面,则需要为各区域网络安装网络入侵检测系统,对各种网络攻击行为进行实时检测、预警与拦截;在各应用系统的运行方面,还需要根据各部门的政务数据资源提供情况、需求情况,对该部门接入系统的访问权限进行控制,以免政府工作人员接触到与其工作无关的政务数据,或是因政府工作人员平台账号、密码丢失而导致大量政务数据泄露。
(3)还要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风险感知系统,准确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可能存在的数据安全隐患,同时采取针对性的容灾与防范措施,以免有效消除潜在数据安全隐患[9]。例如为避免因政务数据丢失而影响各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可针对业务数据、操作日志、关键数据、数据库、操作系统等采取不同的数据备份措施。如关键数据的总量相对较小,但重要性非常之高,可采取利用硬件存储设备对其进行全备份,并由专人负责对备份介质进行管理;而业务数据总量较大,则可以通过云备份等方式来对数据进行备份存储。
综上所述,“互联网+政务服务”决策落实与跨部门数据共享政策实施,对于目前信息化时代,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减缓人民群众与政府部门间矛盾具有重要意义,在发展过程中应当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方针政策,不断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跨部门数据共享落实,为民着想,为民解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