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有关要求,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不断提高养殖环节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到,力争通过5年时间,在全國建成一批高水平的动物疫病净化场,80%的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站、基地)通过省级或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建立动物疫病净化场分级评估管理制度,构建多种疫病净化模式,健全多方合作、协同推进的动物疫病净化机制;猪伪狂犬病、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禽白血病、禽沙门氏菌病等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以及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