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 悦
华北理工大学经济学院,河北 唐山 063210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在我国境内自主设立的经济特区,其主要目的是以制度创新为重点,将制度创新的案例进行可复制可推广作为基本要求,为国家现行先试制度,服务于全方位深化改革、体质机制创新和政府职能转变,为区域谋发展,服务区域开放升级。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新使命,打造要素自由凝聚力,投资便利化的发展载体。目前我国在长三角、粤港湾以及京津冀等区域都成立了自由贸易试验区,这些自由贸易试验区利用政府支持政策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实现产业集聚协同发展[1-2]。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适应全球化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我国改革开放的象征,自贸区的创新发展尤其在金融领域有着巨大的潜力。在自贸试验区的建设中,我国采用开放促改革的方式,利用金融创新模式,充分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同时,推进金融领域开放创新,优化金融资产要素配置,是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核心任务之一。
2018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对新时代自贸试验区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指明了新的方向,其中提出了53项工作措施,有关金融创新方面的措施有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以及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等。我国自从成立自贸区以后,在金融创新发展方面成绩可观。一是创新成果丰富,目前,国内自贸区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制度创新成果,引领全国在金融领域进行创新发展。在国务院发布集中复制推广制度创新案例6批次143项中,涉及金融领域的有15项,最佳实践案例4批61项中,涉及金融领域的有11项。金融创新在自贸区制度创新中占据重要地位。二是创新领域广阔,国务院发布的自贸区制度改革创新实践中,涉及金融领域的信贷服务、跨境人民币、资产证券化,信用证融资等多项内容以及金融监管“沙盒”、服务创新、业务创新等多个范围。
从宏观层面来看,开放是经济发展的载体,制度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要素流动便利化是制度创新的三大工作要点。自贸区是创设式制度创新的先锋地,肩负为国家“试制度”的重要任务。政府是最大的制度创新开发商,在创新成本、实施推广方面具有优势,政府行为能够推动金融创新,自贸区的经济发展与金融发展密不可分,金融的本质是价值流通,实现未来价值合理分配。金融在业务、服务方面的创新对自贸区经济有推动作用。金融创新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以及经济运行效率,并且降低交易成本、扩大市场需求和加大资本流通,对于进出口贸易有促进作用,同时金融服务的创新升级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因此,自贸区应强化金融服务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来深化自贸区创新发展的职能,运用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现自贸区发展的新突破。
从微观层面来看,一方面,自贸区的金融创新通过区内的金融服务主体推动自贸区的金融创新,实现实体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促进实体企业发展,从狭义来看,金融机构代表金融服务主体。金融创新能提升自贸区金融机构的多样性,比如按照政府支持政策,可在区内设立外资银行以及分支机构、投资银行、基金公司、期货证券公司等,多元化金融服务促使自贸区引入资金,促进发展[3]。金融创新促使自贸区金融业务的多样性,例如按照政府支持政策,实施跨境人民币业务、金融衍生品、跨境投融资业务等。金融创新通过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高效的金融服务,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打造便利企业的平台,改善企业融资结构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企业盈利和营运能力,以此来吸引更多企业来自贸区投资,形成激励机制和良性循环。另一方面,金融创新强化资本形成和风险管理,促进资金聚集,形成区域性金融中心,满足企业资金需求,提升自贸区产业集聚规模,优化资源配置,产业多元化可以降低企业风险。
2019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新设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其中就包括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河北自贸区一共有4大片区,其中曹妃甸片区是河北自贸区中唯一临港的片区,同时也是面积最大的片区,为33.48平方公里。在2020年累计签约项目为308个,自主创新案例15项,进出口总额263亿元,总投资额665亿元,累计市场主体3011家。曹妃甸片区重点发展国际大宗商品贸易、港航服务业、能源储备、高端装备制造业等产业,带动唐山市、乃至整个河北省的经济转型发展,建设东北亚经济合作引领区、临港经济创新示范区。曹妃甸自贸区包含7大园区,分别是综合保税区、曹妃甸新城、装备制造园区、临港商务区、港口物流园区、新兴产业园区、中日生态园区等。其中综合保税区作为曹妃甸自贸区的核心,口岸资质、涉及产业在全国综保区保税区中位居前列,可满足多样化产业需求。2020年临港商务区企业实现港口物流贸易额300亿元,重点引进瑞丰钢铁、惠达卫浴等大宗商品贸易项目百余个,引入仓储物流项目十余个,引入金融项目十余个,引进外资企业10家。曹妃甸港口物流可利用岸线长度达33.1公里,可建设5万吨级以上泊位131个,集大宗商品贸易港、能源储备基地、可再生资源交易中心于一体的国际港口物流中心。截至2020年,港区内已建成生产性泊位100个,年设计通过能力为4.8亿吨。曹妃甸港对外航线共100多条,建成30余个码头,总投资达到500亿元以上。
2.2.1 对外竞争能力不强
一方面,河北省的经济和开放水平与江浙沪等地区存在差距,而且大部分自贸区涉及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服务贸易业,产业趋同化较严重,曹妃甸自贸区在后续发展中压力较大,曹妃甸自贸区从填海造地到建港兴业再到城市建设仅仅十几年的时间,因为其成立时间相对较短,与其他成熟片区相比,产业聚集度不高。另一方面,曹妃甸自贸区开发程度不高,管理架构层级较低,周边北京和天津地区的虹吸作用将其潜在的优质资源和高端人才吸引走,所以曹妃甸自贸区目前发展环境和氛围导致人力资源发展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端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和劳动工人的引进,使曹妃甸自贸区对外竞争优势不明显。
2.2.2 优质资源利用率不高
曹妃甸自贸区具有发展国际大宗商品的优势,并且具有丰富的港口资源,但是并没有充分利用起来,港口优势不明显,缺乏输出型企业,出口贸易较少,大多是进口贸易,在宣传方面,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宣传的力度不够,曹妃甸自贸区知名度不高,所以招商引资与其他自贸区相比效果不明显。
2.2.3 金融服务开放度不高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银监会等金融管理机构在金融监管方面呈现逐年收紧的态势,金融开放创新难度加大,交通银行、唐山银行、农业银行等支行在曹妃甸自贸区相继成立,但是金融业务比较单一,比如已在天津获批的银行FT(自由贸易)账户等难以在曹妃甸自贸区获批,导致金融开放创新难度较大,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受到了限制。
曹妃甸自贸区政府要逐步开放金融创新窗口,支持金融机构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子公司,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业务试点进行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灵活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丰富金融业务种类,吸引外资投入,降低项目投资门槛,同时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的防控。积极推进自贸区国际大宗商品、港航服务、能源储备、再制造等产业的项目创新,通过金融机构结售汇、资本项目可兑换、信用证等金融业务创新,为这些产业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支持,并优化符合自贸区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服务。例如天津自贸区积极推进跨境本外币资金池、跨境融资、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等创新业务并取得成效,吸引一些民营、外资金融机构入驻,扶持村镇银行发展,鼓励为普惠金融服务,曹妃甸自贸区可以在这方面进行借鉴学习。深化金融科技应用,推动自贸区数字化贸易建设,搭建数字贸易平台开展制度创新,为自贸区产业提空更优质的金融服务。
曹妃甸自贸区要继续立足曹妃甸区位优势与产业特点,积极开展钢铁全产业链绿色创新研究,提升地区竞争力,同时推动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打造合作共享自贸成果的区域协同模式。天津自贸区与驻京央企在跨境并购、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领域开展合作,发起设立京津冀众创联盟、京津冀跨境电商联盟。河北自贸区应通过自身产业调整推动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同发展,形成金融招商和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充分体现产业链金融优势[4-6]。一是发布支持自贸区产业链金融发展的政策,为大宗商品交易提供金融服务平台,关注供应链大宗商品融资、大宗商品买断式融资等业务的创新,关注曹妃甸自贸区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期货保税交割仓库、期货交易场外衍生市场建设及碳排放权交易,重点关注各平台进驻企业,如五矿、曹妃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大中型贸易企业在银行的业务机会。二是跟进曹妃甸自贸区钢铁产业链供应链创新发展制度创新举措,适配各行业产品和服务,着力推进大宗商品 OTC 套保、期货通、组合套保、联动套保,为钢铁产业链相关企业提供全面的交易与风险管理服务;关注钢铁、原油、天然气、煤等产业链创新与业务机会。
自贸区支持区内银行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支持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探索开展境内人民币贸易融资以及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一是推进跨境人民币的使用,结合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做好银行内部流程优化。二是推进跨境人民币资产转让,结合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导向,积极与人民银行、外汇局等监管部门沟通,减少外汇管理行政审批,争取“境内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优先在自贸区机构落地,放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促进跨境融资便利化。持续推进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为基础,适当实现“资金管理”与“账户管理”分离,适应人民币国际化和外汇管理需要。
监管沙盒最先由英国金融监管局提出,2019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引导金融机构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运用信息技术赋能金融发展,营造安全开放良好普惠的金融创新氛围。曹妃甸自贸区也应积极相应国家政策,逐步推进金融科技创新项目先行先试,建立适应现代金融创新的监管体系,建立全球金融交易机制,完善金融“监管沙盒”制度。优化外汇管理和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在推动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同时做好风险防控,适时开展风险压力测试,制定有效的风险应对预案[7-8]。推进金融业健康发展,维护正常金融市场秩序,如加强对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的监管,加强跨境异常资金流动和短期投机性资本流动的监管,优化跨境人民审慎制度,在适当减少金融监管的基础上,防范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