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陈之蕾 张珊珊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要求“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该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要求“注重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重理重情、传道传情,真正做到教育人、挽救人、感化人。”在高职院校纪委的工作实践中,无论是严管厚爱,还是教育感化,都需要深入、细致、到位的思想政治感召,并将其内化为谈心谈话的温度,外化为纪律震慑的力度,贯穿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全过程。
通过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来“管住大多数”已成为高职院校纪委监督执纪的新常态。惩戒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本意。2020年上半年,学院纪委针对校内纪检工作中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和存在问题开展了调研,对14个二级党组织进行随机问卷调查。结果显示,63.32%参与调查的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认为运用第一种形态效果较好,10.34%、9.41%和16.93%的分别认为第二、三、四种形态效果好,74.92%参与调查的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对经常开展第一种形态的警示教育作用予以“认可并支持”。同时,我们也发现,36.36%的被调查者觉得所在基层党组织教育谈话不精准,48.9%的则认为所在基层党组织以案明纪、引以为戒、跟踪回访、人文关怀等做得不够到位。这说明纪检部门在工作实践中,对监督对象或审查对象的教育效果和对身边人的震慑作用不够明显。
整体来看,高职院校纪律检查工作中,对于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主体而言,大部分纪检干部和基层党组织的思想认识尚存在偏差,做好执纪对象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合力还没有形成;对于实施过程而言,在审查前不能做到知己知彼,审查过程中政治感化力度不够,审查后跟踪回访和案例剖析工作不到位,思想政治教育不能贯穿执纪审查全过程;对于执纪审查的效果而言,惩戒和教育不能并举,执纪审查工作的力度和思想政治感召的温度需要进一步相互渗透,以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对纪检工作的政治性定位不明晰。高职院校纪委作为学院党委和学院自我监督的政治机构,是践行“两个维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中坚力量,其使命担当和发展动力是为了维护、执行和保障党的纪律。但在具体实践中,往往会忽略纪律检查工作的“政治性”,存在执行有偏差的问题。一方面,在学院这一“熟人社会”中,部分纪检干部存在拉不下面子、不愿得罪人的心态,在执纪审查工作中畏首畏尾,导致监督执纪的政治立场不够坚定,执行纪律的力度偏软。另一方面,由于对严管厚爱相结合理念的理解不够透彻,对教育党员干部、纯洁党员队伍的政治任务不明确,个别纪检干部未能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高度理解执纪审查工作,未能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将组织的关心厚爱融入刚性执纪的过程中,综合效果不理想。
(二)对第一种形态的理解和运用不到位。党员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积小错为大错的过程。日常监督过程中,高职院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防初萌、治未病”,通过严肃严厉而又不失善意的批评,猛击一掌而又不重创致伤的告诫,对徘徊在违纪边缘的同志及时提醒、关怀挽救,防止“小过”继续向后三种形态对应的问题滑落,既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也是对党员干部的最大关心爱护。但在具体操作中,往往存在第一种形态运用的力度、精度、深度、实度不到位的问题,存在缺乏有效的跟踪回访和效果评价的问题,导致第一种形态的效果无法有效延伸到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中。
(三)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具体实践中,高职院校执纪审查中存在对执纪对象的教育感化、挽救引导重视不够的问题。同时,高职院校的纪检干部大多由辅导员、行政人员转岗而来,相关纪检工作积累和专业技能欠缺,思想政治水平、谈心谈话方式、政策运用能力不强,不善于开展严肃震慑、触及心灵的思想政治工作。个别纪检干部不愿意花心思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对执纪对象的工作经历、家庭情况和违纪思想根源了解不具体,导致谈心谈话引导和说辞套路化、模式化,不能有针对性地根据执纪对象的个性特点进行教育感化。
(一)旗帜鲜明,始终抓牢“讲政治”这一根本。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高职院校纪委的监督范围扩大了,手段丰富了,社会关注度更高,责任更大。担负着推进学院全面从严治党的艰巨任务,必须将“讲政治”的理念贯穿纪律检查工作中。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要认清“树木”和“森林”的辩证关系,准确把握学院整体以及各二级单位的政治生态,着力查找学习贯彻党中央精神中存在的学习走形式,站位不高,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等问题。在处置问题线索、审查违纪案件时,要从政治和全局上予以把握。在具体处置过程中,根据不同的违纪情况和程度,采取分类“诊疗方案”。有轻微违纪苗头的“亚健康”,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党员干部正视问题,清洗灰尘;对于一般违纪行为的“小症状”,通过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及时阻截,做实做透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党员干部正视错误,回归正途。对于严重违纪行为的“重病”零容忍,坚决正风肃纪。通过层层防范,分级阻挡,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二)凝心聚力,协同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纪律检查全过程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要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整体推进,统筹配合。可由宣传部门规划,纪检部门协调,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政策宣讲、警示教育等活动,提醒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纪检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入运用党内监督的第一种形态,通过经常性批评教育、咬耳扯袖等,提高自律意识,使广大党员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在执纪审查过程中,纪检部门要做实做透执纪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审查前要全面了解执纪对象,分析其产生违纪问题的具体原因,制定个性化执纪审查方案。审查中要掌握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一方面要坚持讲政治、明纪法,深入浅出,晓之以理;另一方面要坚持讲信念、表关心,换位思考、动之以情。对党员干部的处理只是“中点”,教育挽救才是“终点”,纪检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对受处理的党员干部要加强跟踪回访,帮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重拾理想信念,重新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春风化雨,加强纪检干部自身建设。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执纪审查全过程,既要促使执纪对象如实讲清问题,又要注意教育转化,做好心理疏导,这就要求纪检干部全方位提升能力水平。首先,要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的能力,善于用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和党章党规党纪去教育、感化监督对象或审查对象,通过占据思想理论、党纪国法、道德良知制高点的震慑,让其从根本的思想意识方面认识错误。其次,要提高监督执纪的精准化、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条例等标准指引,纪法准绳的作用,增强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不断提升掌握政策策略、谈话突破等专业素养,增强运用数据分析挖掘等先进技术手段发现问题的本领。最后,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作为遵守纪律、维护纪律的带头者示范者,纪检干部必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自觉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