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江宇 北京当代科旅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969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强调,“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着力建设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深化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再生资源利用水平,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据上述《规划》要求,2025年,中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旨在达到5万亿元。面对这一潜在规模巨大的市场,如何更好地将再生资源变废为宝,撬动循环经济发展,已成为当下中国亟待解决的问题。从全球视角来看,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来推动实现经济绿色增长目标,也已成为必然趋势和共识路径。随着资源消耗型的线性经济逐渐转型为循环经济,只有加强科学的回收利用,加快相关创新技术的研发和落地,才能创造出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基于此,郑艳玲博士以攻读博士学位为契机,以生产者责任延伸(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EPR)的相关理论为基础,基于产品生命周期内EPR政策激励在产业链上下游传导的理论探索,研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领域EPR激励政策工具设计与延伸责任承担问题。系统研究了国内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延伸责任承担与政策工具激励,总结提炼了国外EPR激励政策工具设计与延伸责任承担对我国的启示,其研究成果《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延伸责任分担与政策激励机制》具有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郑艳玲博士通过梳理、总结国内外关于EPR的概念内涵、延伸责任范围等方面文献,一方面为EPR政策机制设计与责任分担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对于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领域EPR制度建设与实践中的问题揭示与解决思路分析方面提供了良好借鉴。郑艳玲博士发现现有研究对于EPR政策设计与责任承担方面问题的探讨已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但仍有深入探索和研究的空间。特别是在EPR规制与激励政策设计方面,如何有效实现产品上游生态化设计与下游回收利用效率相结合,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环保处理有效结合,及政策激励作用如何有效实现延伸责任的科学合理分担等方面的研究还存在着明显不足。现有研究多从生产者的视角,探讨政策工具下对生产者责任承担的激励与约束效应,但对涉及产品生命周期内各环节责任主体的责任规制与分担,还缺乏相应的激励与协调机制。基于前人研究的基础,郑艳玲博士试图对上述问题进行重新剖析与更深入的理论探索。为确保各责任模式的顺利实施,分析各类政策工具激励原理及其对利益相关方主体行为的影响机理,探索激励政策工具如何实现在产业链上各责任主体间的顺利传导,该研究成果为学术界进一步研究和实业界探索循环经济发展道路提供了重要理论指导。
该书的总体研究思路是:首先,提出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延伸责任分担与政策激励机制研究主题。其次,对研究涉及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等进行阐述后,明确界定研究的范围边界与论述依据和基础。然后,考察国外电子废弃物EPR制度建设与实施,为我国EPR政策工具设计和运行提供经验与借鉴。同时,结合我国目前的责任承担现状,提出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延伸责任承担模式为:生产者自主承担、业务外包、生产者与第三方联合承担等责任模式。紧接着,通过对EPR政策工具研究,分析各类政策工具激励原理及其对主体行为的影响机理,探索激励政策工具如何在产业链上各主体间的顺利传导。最后,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目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领域的实际问题,进行责任分担模式下政策机制的有效性研究,从社会福利最大化角度对政策工具组合的适用条件展开讨论和经济学分析,对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领域EPR制度激励政策工具提供了决策参考。
该书的篇章结构安排与研究内容:第一章,通过文献检索,对国内外EPR制度建设与实施的研究成果进行综述与回归,初步确定研究目标与基本思路。第二章,厘清研究中涉及的基本概念,对研究中的基础理论依据进行论述。第三章,以德国、瑞士、日本和荷兰为例,考察国外电子废弃物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运行体系中的责任承担模式、利益相关者利益协调与政府的管制与激励制度建设情况。为建立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责任承担模式与激励制度提供决策支持。第四章,通过对正在实施的基金制度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和研究,重点就生产者延伸责任承担情况,销售者、消费者、政府等各责任主体的责任范畴与承担方式,对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络建设与回收再利用情况等进行调研与考察,分析运作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与困惑。解析EPR制度建设中强制生产者承担延伸责任的行政管制制度,涉及利益相关者利益协调关系的激励机制,废弃物回收与拆解处理过程中的运作机制与经济保障机制等制度设计中的缺陷与制约因素。第五章,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EPR政策工具研究。提出我国电子废弃物EPR实施中,生产者可采取的承担延伸责任的模式及其他主体承担的责任内容与方式。第六章,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延伸责任承担模式研究。在不同的责任分担模式与政策规制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置体系中各参与主体的行为反映与决策不尽相同。鉴于此,本研究在相关理论的指导下,分析EPR政策工具约束与激励下各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反应。提出标准管制政策、产品环境评估认证政策、物料回收认证政策及押金退款政策等工具,对EOL回收数量、拆解质量、产品生态设计划出标准,提出奖惩措施;以押金退款政策对消费者、销售者形成经济约束。第七章,参鉴现有研究中关于逆向物流回收模式选择的决策模型,增设消费者效用函数、生态设计激励函数、回收激励函数、处置激励函数变量,构建逆向供应链下各参与主体在不同回收模式下的决策模型,分析各主体的最优决策下的延伸责任分担。第八章,结论与展望。基于国内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延伸责任承担与政策工具激励的系统分析,总结提炼了国外EPR激励政策工具设计与延伸责任承担对我国的启示。从理论上分析了EPR激励政策下产业链上下游各利益相关方主体行为反应、应承担的责任内容与承担模式;提出了产品环境评估认证与等级财政优惠政策、物料回收认证及证书交易等政策工具应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EPR制度建设,试图解决生产者经济责任与产品的环保设计相联系,电子垃圾回收处理效果与环境影响相联系的行为激励问题;设计了政策工具的函数变量,并将其融入生产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决策模型进行分析;揭示了不同责任分担模式下,产业链上各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分担与权利、利益划分等问题。
在研究方法方面,对于国内外WEEE(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Directive)领域EPR激励政策工具设计与责任承担经验与借鉴、EPR政策激励下生产者对废弃物回收处置模式的选择类别、选择激励,各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反应,分担模式下政策工具激励的有效性等方面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比较研究、数理逻辑分析方法。通过文献检索,对国内外EPR制度建设与实施的实践与研究成果进行综述与回归,厘清研究中涉及的基本概念,对研究中的基础理论依据进行论述。通过对现有研究成果的总结归纳与评述,初步确定了本研究的研究目标与基本思路;通过我国与外国、历史与现实的比较,可以分析双方的共有问题,从而针对性解决,推动EPR制度建设与电子废弃物管理进程;通过数理逻辑分析,系统考察政策工具的激励作用下各责任主体的最优收益及行为决策,分析生产者的责任承担模式选择的思路与途径。
在研究结论方面,该书主要完成了以下六个方面的研究工作并得到了相关的研究发现与启示:
一是分析比较德国、日本、瑞士等国家的电子废弃物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运行体系中的责任承担模式、利益相关方利益协调与政府管制与激励制度建设情况以及责任承担方式的特点、优势与不足等,结合我国EPR政策工具与责任承担现状提出:执行目标管理制度、推行IPR与CPR相结合责任模式、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构建多主体参与的回收体系激励机制、完善生态化设计与无害化处置激励制度及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EPR制度建设中应强化生产者生态设计激励与废弃物无害化处置激励等措施。
二是分析了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EPR制度建设与运行情况并通过对正在实施的基金制度运行情况的调研,发现处理基金模式下的EPR制度建设与实施存在诸多问题:处理基金针对不同种类的产品实施效果呈现差异,基金补贴审核周期长导致整体效率较低,目录产品种类太少,不能解决实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问题;处理基金模式下生产者单纯以经济责任代替废弃物回收处置的行为责任,无法实现对产品前端源头预防、产品末端无害化处置形成连带激励;EPR制度实施中消费者、销售者参与程度较低,现行制度缺乏消费者、销售者参与的激励制度设计机制。
三是结合发达国家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实践经验与启示,提出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置可以通过三种模式来实施:生产者利用自身的营销渠道、维修网点等自行投资构建废弃物回收的逆向物流体系,实现对本企业EOL产品的回收处置工作;无力自行完成回收处置的中小企业可将回收处置业务外包,采取第三方专营模式、生产者责任组织模式;提出基于物料回收认证证书市场流通下,生产者可采取购置物料回收认证证书完成延伸责任以及与第三方联合承担模式承担延伸责任。对消费者实行押金退款政策,即以经济激励换取消费者协助返还废弃物。采用物料回收认证政策,通过对EOL产品拆解物料环保程度的规制,有效提高废弃物无害化处置水平,同时物料回收认证证书流通模式将进一步提高专业回收处理企业的竞争程度,从而降低处置成本。
四是对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延伸责任激励政策工具进行了设计。针对生产者生产产品的原材料选择、产品设计、延长使用年限、节约能源等方面进行评估,实行产品生态设计评估认证政策。针对EOL产品回收处理水平、处理深度和除污性能等方面进行评估,实行EOL拆解物料环保程度评估。提出法定回收率、产品环境评估认证等级、拆解处置物料回收标准等管制标准,及超标准激励补贴政策,正反双面激励责任主体提高EOL产品回收率、提高产品生态设计水平和拆解物料环保程度。结合我国消费者环保意识水平与处置物传统观念,提出EPR政策下实行消费者押金退款政策,激励其主动承担废弃物返还行为责任。
五是对EPR政策工具实施过程中生产者、消费者和回收利用者等主要责任主体行为反应机理进行了分析。对生产者涉及的产品生命周期内产品设计、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阶段,在是否存在政府规制情形下的行为与决策行为进行分析,并分别就回收率标准、产品环境评估认证标准及拆解物料环保度等规制政策下,生产者如何采取有利于环保行为的内在机理进行阐释。对消费者对于废弃物可能的处置行为,及其是否规制的政策环境下的决策行为进行分析。对专业回收处理者在对EOL拆解处理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物料回收环保认证规制政策以及是接受生产者委托,还是出售物料回收证书等两种模式下的行为决策进行分析。通过分析研究,适当的押金额度设置可使得押金退款政策有效激励消费者主动返还废弃物;物料回收认证政策无论在何种经营模式下均能有效激励回收处理者采取环境友好性更高的处理技术。
六是针对性提出了押金退款下的消费者效用函数、标准管制政策下回收激励函数、产品环境评估认证下设计激励函数、物料回收认证政策下处置激励函数,对各政策工具函数的参数取值范围进行了经济学分析,并对政策工具组合的适用条件进行了阐释。构建了逆向供应链下各参与主体在生产者自营、回收业务外包、生产者与第三方联合等三类、六种责任承担模式下的决策模型,考察了政策工具如何在市场机制下实现对各责任主体的激励及各自最优决策下的延伸责任分担。通过政策工具激励成效与责任分担情况分析,发现生产者拥有回收模式选择的相对主导权,是决定延伸责任分担方式的主要责任者,而选择哪种回收处置模式主要在于生产者利润的大小,一旦生产者确定了责任承担模式,则在政策工具激励下,产业链上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分担、权利与利益划分明确。通过分析研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EPR运作体系还兼顾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
郑艳玲博士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目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领域正规回收难,产品设计源头激励不足,废弃物无害处置难监管这些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了具有一定应用价值的结论与政策建议。将标准管制、产品环境评估认证、物料回收认证、生态设计、押金退款等政策工具相结合考量,并将其设计为政策函数变量纳入逆向供应链下各参与主体在不同回收模式下的决策模型,分析各主体的最优决策下的延伸责任分担。该书研究的意义在于,从政府管理层面,通过EPR制度下各利益相关方的行为反应的研究,可为其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工具,进一步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领域EPR制度建设提供决策依据;从生产者、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层面,通过对政策工具激励原理的分析,为各行为主体履行责任的方式提供具体的思路与决策依据。
与现有研究成果相比,该著作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是将消费者押金退款政策应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EPR政策,促进消费者在传统废弃物处置观念转变与EPR规制过渡阶段实现延伸责任承担;二是结合我国目前处理基金制度,提出标准管制政策、产品环境评估认证政策、物料回收认证政策,对EOL产品回收率、拆解质量、产品生态设计划出标准,提出奖惩措施;三是提出消费者效用函数、生态设计激励函数、回收激励函数、处置激励函数变量,构建逆向供应链下各参与主体在不同回收模式下的决策模型,分析了各主体的最优决策下的延伸责任分担。从不同相关者利益角度出发,建立层层可操作、落实的循环经济管理决策思路。既为企业实施基于循环经济EPR与政策激励机制及效果评估提供了一套有效模型与工具,又为政府与企业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决策方法与经验借鉴。该著作将理论探讨、实证分析和对策研究相结合,是一部具有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的著作,对于促进政府EPR政策优化与实施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对创造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管理理论和循环经济的研究都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