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永茂
(大连大学 辽宁 大连 116622)
我国于2016年3月发布的教育部第39号令《幼儿园工作规程》(简称规程)中指出:“幼儿园应当主动与幼儿家庭沟通合作,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宣传指导,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共同担负教育幼儿的任务。”[1]家园共育实质上就是通过整合幼儿园方和家庭方二者之间的关系,让二者在幼儿的成长过程中方向和目标趋于同向化,共同完成幼儿的培育工作。而现阶段,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已经有大量的上是产品全面诠释了互联网技术在幼儿教育中的可行性。但是就疫情期间的情况来看,互联网+家园共育的开展情况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其推进发展工作仍然刻不容缓。
1.1 家园共育双方角色不对等。家园共育的双方没有将将彼此的身份定位在一个应当平等交流,作为合作伙伴的层次上,而是多数体现为双方各持己见,或者对于合作过程中的自身定位过高,或者对于双方合作本质理解浅显。
(1)幼儿园方在家园共育过程中过于主观化。多数幼儿园是在以自身对于国家政策理解的基础上进行技术引进和方案实施。当下较为流行的以微信平台、家校通平台为主要载体的互联网+家园共育手段就是此种类型。园方通过平台向家长发布上级下达的信息采集任务,园方结合自身园方点的理念对幼儿的一日生活进行照片采集,本着照顾到每个学生的原则尽量采集到所有学生的照片并在平台进行发布,结合科学的教育观点在平台上发布育儿知识。但是这种方式让家长过于被动。且在双方交往中,幼儿的学习、身体情况和品德的养成是主要方面,很少就幼儿教育的方法进行沟通,家长鲜有机会参与到幼儿园工作的制定、监督、管理中去。[2]同时对于幼儿园教师而言,这种方式也令他们经常苦不堪言,增加了工作量的同时,不但很难起到正面积极作用,反而容易让家长因一些表面工作的不到位而对其产生质疑。
(2)家长不理解家园共育的目的。传统的教育中,幼儿园方在教育过程是绝对的权威,家长认为完全将幼儿交给幼儿园就好,尤其是许多幼儿现阶段的负责人是家中的长辈,认为幼儿园就是托管,能提前进行小学知识传授则更是锦上添花,对于需要自身参与其中一事原本就有些抵触,本身也不会关注教育理念问题,而更多是幼儿的身体健康和是否接受了小学化的学习,当园方没有按照自身预期开展工作时,便会认为幼儿园方敷衍自己。
1.2 教育理念与技术集合层次浅。互联网+家园共育的主要载体是互联网。但是作为使用方的园方和家长其实多数人群对互联网的使用并不擅长,甚至部分年龄较大的教师和年长的家长不会一些基本的操作。由此导致的直接问题是:第一,园方拟定开展的计划没法顺利开展,教师只能一板一眼的完成工作难以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改良创作,教师不但没有因互联网得到便利,相反互联网使其工作增添了负担。而家长则是由于不会操作使得园方的准备工作打到了空处,家长没有获得实际收益,部分收集反而增添了业余负担。第二,家园共育的平台多为在现有平台的基础上进行直接使用,没办法完全展示双方拟定达成的全部需求,或者为了达成预定的目标需要有许多折中操作。
1.3 管理监制体系不健全。互联网+家园共育平台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家长和园区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合作分享,但由于互联网本身存在的自由开放的特征,加之管理人员本身的原因,其监管方面常常存在问题。一是家长方有时会滥发广告和购物链接,家园联系群被滥用为一种网络传销途径;二是群组有时会沦为拉票或网上砍价的“亲友团”,某群成员发出投票或砍价链接后,呼吁群成员纷纷参与;三是家园交流群有时会变成“闲聊群”,一些与教育无关的话题被激发;此外,因为网络具有开放性的特征,“有些家长在面对冲突或者矛盾时,往往采用过激的处理方式,在微信中发布一些不实的言论,随着网络的传播,添油加醋,以讹传讹,给幼儿园带来了舆情危机”。[3]
另一方面,互联网+家园共育管理体制除了平台建设外,也指无纸化办公,即电子档案的建立。建立平等交流关系的前提是资源共享,家园双方在信息的获取上能够基本保持一致,才能够建立有效地沟通关系。在互联网时代,建立电子档案并且通过有安全保障的信息平台能够共享信息是势在必行的,在疫情期间,当教师和幼儿都按要求居家隔离时,如果学生信息仅停留于纸质层面,那么很多工作是难以开展的,即使开展也不方便记录。而有开展的单位目前的制作方式也通常十分繁琐,幼儿教师很难利用碎片时间完成信息记录,这无疑为教师的工作增添了极大的负担。
2.1 加强家园双方沟通联系,促进平等关系建立。及时有效地沟通是开展良性家园共育工作的前提,建立家园双方的平等关系是优化家园关系改善的主要抓手。由于幼儿的个体差异较大,他们日常的行为表现,自身性格、喜好等都受到养育环境的影响而各不相同,但是入园之后,老师和家长的一致目标都是希望孩子能够健康的成长。此时以互联网为载体的家园共育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老师可以通过视频或者语音及时将孩子的日常生活和学习表现反馈给家长,在让家长放心的同时,促进家长对于老师工作的信任和肯定;另一方面,家长在接收到老师日常反馈之后,也会有自己的想法和要求需要表达,这个时候可以充分利用微信、QQ等线上通信工具,实现家园沟通,为孩子的进一步教育提供基础。[4]
除了开展高效的沟通外,如何建立平等关系也是重中之重。不平等的沟通关系除了因为园方根据自身的教育理论解读来单方面设置教育计划化,当下的主要问题也在于家长们没有认识到自身在幼儿园教育中应当起到的作用。园方可以通过建立家长园方互动论坛,将家园共育的教育理念通过线上线下论坛的模式向更多的幼儿家长普及。一方面,侧重于实现平台的线上交流沟通,这种沟通应更贴近于论坛式的有审核后的消息发布,避免微信,QQ群的纯自由发言,让幼儿家长能够提出自身教育中的疑惑,能够有分类的将家长的教育建议发布在不同板块,便于整合归纳。另一方面,园方和家长可以针对在幼儿园中及家庭教育中幼儿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在保证幼儿隐私征得家长统一的基础上,发布幼儿的日常状态,提出潜在问题,引导家长展开讨论,共同商议如何解决。
2.2 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平台建设模块化。现阶段,根据《2019-2021年中国幼儿园教职工配备现状及需求预测分析报告》显示,我国287.35万的专业幼儿园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为24%,专科学历的比例为58%,合计82%。绝大多数的幼师都是本专业的从业者,部分非本专业的从业者也多为年龄偏大的有丰富学前工作经验的从业者。两类群体的共同特点在于专业的理论素养有欠缺,同时基本上都缺少计算机行业的相关专业知识。当下的互联网+家园共育平台建设工程中,需要我们的从业者有较为丰富的学前教育理论知识来指导平台搭建,园方可通过增加组织开展幼师培育沙龙,提升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来提升幼师的理论水平。平台开发是阶段性的,唯有通过理论指导来框定发展框架,设置周期性计划,根据计划优先解决主要矛盾,达成园方所需的必要条件设施,再解决次要矛盾,不断优化改良系统逐步达成最终目标。避免了园方过于主观开展工作,缺乏理论指导,同时家长提出质疑时我们的回答也有据可循。
另一方面,组织开展计算机基础类培训也势在必行。即使抛开互联网+家园共育不谈,计算机的使用已经全面贯彻落实到各个园区,当仍有很多老师对于计算机的使用不甚精通。以大连市的数家幼儿园为例,园区内的电脑配置较高,但是由于教师的使用问题,卡顿极其严重,严重占用了上课时间,也经常会出现预计的上课任务由于计算机问题无法开展而临时调换,目前较为流行的微信群沟通及公众号推送,也经常由于老师的打字速度过慢,不知道如何调试版面内容等问题导致效率极低,许多老师更是只感受到了互联网对工作带来的繁琐复杂,而没有享受到其便利性。开展计算机类的基础培训,意在让教师明确计算机的使用常识,对于日常工作涉及到的操做流程有所了解,避免出现年轻教师不在的时候甚至工作难以开展的困境。同时,如果园方有自己的开发项目,在于乙方进行沟通商榷开发细则时,能够做到有的放矢,明确自身的需求,列出清晰的需求清单,避免出现因需求不明确而遭受被迫验收有苦难说的窘境。
当然,我国现阶段幼儿园教师构成已经难以避免,除了提升园方教师自身素质外,主管教育部门在集中建设平台时,也应当考虑到家长群体和教师群体的现实问题,尽量开发模块式的使用平台。信息发布、内容调整、模板套用等,可参照青少年编程软件的模式,设置大量数据库,教师和家长使用时,在库中拖拽组合即可完成日常所需,无需过多指令,减轻幼儿园教师和家长的学习压力。
2.3 制定平台管理政策 优化电子档案建立流程。为了避免出现管理问题或舆情问题时园方的处理方式过于主观或者由于全凭借院长主观意见致使处理效率低下,园方应当在幼儿园管理规定中添加网络平台管理细则,让平时的微信群等平台管理手段有理有据,出现问题也有制式化模板,在互联网时代用互联网时代的方式处理问题。
在优化电子档案建立流程方面,提升幼儿园院长的信息化技术水平是重中之重。幼儿园院长应当认识到,电子档案和传统档案不同,除了信息的全面性之外,高效便捷性才是其主要特点。除了档案前期建立阶段应当全面和系统,在日常工作中的档案信息添加应当以模块化的添加为主,可以以为照片为主体,为其添加标签的形式,而不是以大量的文字形式为主。
庚子鼠年年初突然其来的新冠疫情使“宅”在家里成为了大多数人在特殊时期的日常生活状态。在此期间,由于教师无法与学生完成线下接触,所以学前教育工作开展的唯一途径只有通过线上进行的家园共育,通过家长与幼儿园直接的相互配合来完成对幼儿的教育工作。这无疑为“互联网+家园共育”工作的推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使其成为了如今家园共育工作开展的重要乃至必要途径。
虽然目前疫情已经基本受到控制,除个别地区在个别时段仍会出现往复外,举国上下已经基本生活归于常态,但是大连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在全国疫情基本稳定下来后仍爆发了两次较有规模的疫情,城市整体也属于封停状态,所以“互联网+家园共育”的推进发展依旧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