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彬 贵州警察学院警训部
近年来,根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基层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受伤甚至殉职现象,且受伤和牺牲人数呈明显上升趋势。针对这一问题,公安院校应在学生在校期间,对搏击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模式进行全方位的改革和完善,以提高学生的危机意识和实践搏击能力。
目前来看,《警务搏击》中的教学理念相对落后,其中的教学内容早就已经不符合现阶段的执法环境以及执法要求,导致公安院校在实际搏击教学当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点,教学方法中的学习目标不够明确,缺乏内在动力,在教学过程中,学校管理人员更加关注学生的科目成绩,忽视了教学目标以及真正的教学意义,进而使得学生都是为了成绩而进行学习,没有从根本上明确学习目的。第二点,学校搏击教学目标趋于单一化,《警务搏击》中的科目单一,主要包括基本身体素质以及相对容易的拳脚摔法等方面,这会致使学生对搏击技术缺乏全面的了解和学习,进而导致学生缺乏实战能力和执法技能。第三点,公安学校的教学环境和内容与实战脱节,学生的搏击能力基本都是在学校警体课中学习的,其内容与公安实战严重脱节,学生能够真正到公安实战基地参加教育与培训的机会相对较少,教学环境具有局限性。
公安院校应把“全面提高安全执法能力”当作现阶段搏击教学的终极目标,具体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如下诸多方面:第一点,根据《警务搏击》课程中的基础内容和教学目标,传授给学生相应的搏击理论知识,这是最基本的教学要求,更重要的是提升学生毕业之后的实际安全执法水平,以实现终极目标。院校教师应充分联系我国公安民警执法现状,包括民警安全执法水平、个人身体状况以及人身安危等等,以更好的与《警务搏击》课程相互结合,来增加学生实际安全执法能力。不仅如此,教师还应通过不同的教学方式来教导学生,诸如语言提醒方式、示范性教学方式以及案例分析方式等等,用多种方式来教会学生基本搏击技能。第二点,要求学生应完全掌握《警务搏击》中的基本知识,主要包括理论知识要点、基础技术以及相关技能等方面,以强化学生搏击技术的基本技能。第三点,学生在学习《警务搏击》课程中的全部内容以后,对搏击技能有了整体感知,但这些学习是远远不够的,需要熟练掌握相关技能以及技巧,应对其中的科目进行反复练习,以促使学生对搏击技能产生肌肉记忆,进而实现搏击动作自动化。第四点,让学生在掌握《警务搏击》中的理论知识以及实践操作技能之后,对搏击技术进行反复练习,在具备了一定熟练程度以及搏击技能的基础上,参与到实战化演练当中,以强化教学效果、实现教学终极目标。其中的对抗方式可以根据民警实际警力占据优势的原则,分别是三对一、二对一以及一对一模式来进行对抗训练;对抗强度选择递增方式,分别是30%、50%、80%再到最终的100%,给学生逐渐增加对抗强度和难度,促使其实战对抗能力能够有所提升,最终更好的完成毕业之后的安全执法工作[1]。
公安院校应创建实战化课程教学体系,将具体课程内容与公安实践作战相互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该项教学体系的前瞻性,以符合公安一线作战发展的相关需求。除此之外,还应分析实战化作战演练的各项特征,征求广大基层公安民警在实践作战中的意见以及建议,来更好的编撰关于搏击技术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以及课程内容等等,尽最大可能使得搏击教学的具体内容与公安民警在实际作战过程中的各项要求保持一致[2]。
公安民警在实际执法过程当中,经常会面对突发状况,诸如袭警、对抗、劫持等现象。基于此,公安院校应及时开展关于《警务搏击》的实战化训练,通过运动训练学和生理学以及教育学等理论知识,创建“以练为战”的新型教学模式。现阶段,公安院校的实践教学环节相对落后,针对这一问题应该做到以下两点:第一点,转变教学意识,创新教育理念。改变传统的以理论学习为主的教育理念,建立以实战化教学为主的新型教学理念,以提高公安院校的实践教学效果。第二点,改善师资问题,全面开展实战化教学。公安院校应提高警体类科目教师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经常与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争取更多的实践教学训练机会,以提高未来警察的实际作战能力。
综上所述,为了提高公安院校学生的搏击技术水平,应及时开展明确教学宗旨和提高安全执法能力、坚持“实战化教学与课程设计相结合”的原则以及加强教学训练和全面开展实践教学等相关工作,以全面加强警校学生的一线作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