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赖智伟
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第一批共有12个省份开展试点工作,并于2016年开展第二批共10个省份试点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在总结了三年的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人社部和财政部于2018年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全国所有省份全面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企业新型学徒制开展6年来,正逢国家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企业新型学徒制不仅纳入了三年的行动计划中,更是提高到了更加突出地位,本文结合福建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实践工作,对培养模式、实践效益、特色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进行探讨。
企业新型学徒制是围绕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探索创新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企业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在企业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模式的企业新型学徒制。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的工作:一是政府引导,由各地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产业用人需求,制定公布年度学徒培养计划,引导企业加强对高技能人才和紧缺技能人才的培养;二是企业为主,以企业培养为主体,企业结合国家职业标准和生产实际需求来制定培养方案,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主体作用;三是机构参与,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共同参与。
企业新型学徒制相对于其他模式学徒制培训、校企合作等,其创新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员身份不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员工必须是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新招录员工和新转岗员工为培养对象;二是开展主体不同,企业新型学徒制破解了企业培训针对性不强、有效性不强,企业的职工培训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三是培训模式的不同,企业新型学徒制以“企校双制、工学一体”培养模式为统领,注重学制的弹性和学分的积累,培养结果以技能评价来反映。
截至2018年试点结束,全国共有试点企业158家,培养新型学徒制企业职工18074人,其中转岗职工3670人以上,涉及机械、化工、电气、汽修、数控、焊接等近百个工种。试点期间,福建省共有8家企业开展724人新型学徒制培养,随着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全国2019年全年的培训任务是251300人,2020年全年培训任务是330000人,2021年起要实现培训学徒年均50万的目标。福建省2019年至2020年的培训任务是13000人,两年的培训任务均超额完成。2021年将根据人社部的分配培训任务,进一步认真组织实施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力争在完成人社部任务的基础上,大幅度突破培训人数。
通过试点及全面推行,福建省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实现了一定社会效益:一是新型学徒制得到企业的欢迎、支持和肯定,实现了“教学环境与职场环境、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零距离;二是新型学徒制专班的学员,经过课程学习后理论知识得到补充,职业素养得到提升。企校双方师资共同改进教训内容和教学模式,拉近企业需求和教学的距离,企校发生了化学反应,得到了企业的认可和肯定;三是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诚信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推进课程体系建设,实施不同学历、不同职务、不同年龄学员的不同考核方式,制定励人机制,推进新型学徒制实施成效有力。
1.打造企校共同育人培养模式。企业与院校挂牌成立“教学实践基地”和“工业园区产业技工培养基地”。企业根据用工需求为导向,设立教学点,有针对性地开设对口专业,采用“企业+院校”的新型学徒制办学培养模式,有针对性地培养符合当地重点产业发展战略和企业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依托企校联合招生、宣传招工及教学专业,员工入职企业后签订劳动合同,实现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上岗即上课。
2.融合教育教学监管体系。企业新型学徒制开班后,合作企业派出能工巧匠和工程技术人员与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共同探讨、交流、论证、修订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并根据企业岗位知识、技能、能力需求和人才发展需求,联合确定开设课程及教学内容、项目等。院校将根据企业的用工需求,有计划地安排教师进驻企业,对学员进行定期培养和管理,实现了资源共享、工学一体。双方共同实施日常教学,建立由企业人力资源部和学院教务处、管理系、招就等部门组成的评价体系,建设好专业师资队伍和管理团队,保证工作运行有序。
3.搭建企校合作保障平台。企业与院校共同制定新型学徒制育人培养目标和标准、共同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编写教材、共同建设师资队伍、共同实施实践教学方案、共同助力助学,主要采取轮岗制和项目制的培养模式,在校企双方实践基地相应的岗位上进行专项实训,同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实施过程性教学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实质性、有效性的工作运行机制。成立了新型学徒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企业和院校的教学过程,共同谋划实施新型学徒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4.建立学徒制专班奖励制度。为进一步提升新入职员工及转岗员工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改善公司人才结构,培养合格的企业员工,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并激发员工求知欲、上进心和创造心,企业结合新型学徒制的培养模式,给员工提供再学习和深造的机会,并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制定相关的奖励激励制度,主要的做法有:一是对取得结业证书的学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费用从政府给予企业的专账补贴资金中支出,企业将获得的政府补贴给予奖励到员工个人;二是参加新型学徒制的员工,可免于参加晋升理论培训中与学徒制重复的课程,毕业时由企业总裁亲笔签发结业证书,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晋升;三是学习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学员,并取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者,在每月工资中增加固定奖励金,同时优先外派到国外学习交流机会。
1.企业员工留任不够稳定。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的学制一般为一至二年,最多可以延长到三年。由于福建省是以民营企业为主的省份,在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中,许多民营企业都有意愿参与学徒制培训,但民营企业员工流动性大,留任度不够稳定,较难完整全程参与学徒制培训任务,直接影响学员总体毕业率。如何更好的稳定员工留任度是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必须首先考量的问题。
2.补贴资金使用不够灵活。企业新型学徒制在试点期间实行“先支后补”的资金补助方式,该方式对开展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增加了经济负担,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后,资金的补助改成“提前预支、事后结算”的方式,解决了企业部分经济负担,提高了企业积极性,但仍然存在学员实际参加培训但没获得相应证书,资金无法补助且要追回已经预拨补助资金。补贴资金涉及国家财政资金的合法有效使用,也是国家审计工作的一个重点领域,如何确保补贴资金合法有效使用,又能真正起到激励补助作用,是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重点考虑的问题。
3.培养质量评价不够健全。目前新型学徒制的政策是见证补贴,而现有的职业资格证书正处于改革时期,存在计划制定好的取证工种取消,尤其随着新技术的迭代更新,许多新职业、新工种的产生,现有的对应证书体系没能及时建立,对学徒考核最终评价存在不确定因素,束缚了企校双方对学徒培养过程的质量把控。因此,在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计划时,如何充分结合现有职业资格证书改革动向和学徒制的培养实际,政府部门应该真正起到引导作用。
4.学员学籍注册不够明确。企业新型学徒制模式是“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入校要求注册为非全日制学籍,在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可以做得到,但在培训机构或者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就无法实现学员注册非全日制学籍,受此制约,要大力全面推广学徒制培训规模,就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如何对不同举办实体的培训机构进行非全日制学籍界定,是政府有关部门应该给予明确的问题。
上文已提到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是基于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机构参与三个层面的工作,只有三个层面共同发力才能实现全面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针对上文提出的相关问题,主要有几点改进建议:第一,加强政府层面引导,破解政策上的堵点。针对专账补助资金的使用、培训结业考核证书、非全日制学籍注册等方面问题,应由政府起引导作用,出台相关补充文件,对在新型学徒制实践过程存在的难点、堵点给予规范明确说明,为新型学徒制开展工作纾解疑虑;第二,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开展推进过程中,企业应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和产业发展需求,与院校一起制定符合学员工学一体的教学模式,并在培训过程中结合企业文化和员工职业生涯成长,建立奖励激励制度,真正让员工学习有动力,工作有成效,付出有回报,最终实现提高学员留任度;第三,全面推广社会机构参与培训,发挥社会培训资源优势。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职工培训中心有着丰富的培训工作经验,在认真筛选优质社会机构基础上,充分沟通协调各方利益,签订多方合作协议,联合各方主体的优势,联合开发培训课程、培训项目、培训教材等资源,完善各合作方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