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俞强 编辑/章蔓菁
福建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和发祥地,具有海外华侨华人众多、闽台交流合作密切、民营经济发达、海洋经济基础雄厚等明显优势,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将福建定位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下称“‘海丝’核心区”)。围绕这一定位,近年来福建省着力打造互联互通的重要枢纽、经贸合作的前沿平台、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域、人文交流的重要纽带,在建设“海丝”核心区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来,福建将围绕高质量建设“海丝”核心区的战略方向,持续优化外汇管理服务,全方位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助力“海丝”核心区高质量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福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往来和互联互通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根据2021年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的数据,2020年福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贸易额同比增长7.2%,其中东盟成为第一大贸易伙伴国,“丝路海运”航线达70条;此外,中欧(厦门)班列发运271列。《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坚持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为牵引,塑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下一步,福建省将以聚焦国际合作重点、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加强经贸产业合作作为战略方向,深入推进“海丝”核心区高质量建设。
一是聚焦国际合作重点。聚焦西线合作走廊,兼顾南线、北线合作走廊,积极把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欧投资协定(CAI)新机遇。西线合作走廊从福建沿海南下,经南海和马六甲海峡向西至印度洋,并延伸至东北非和西南欧;南线合作走廊从福建沿海南下,经南海向南,并延伸至南太平洋和中、南美洲;北线合作走廊从福建沿海北上,重点巩固与韩国、日本等传统合作伙伴的交流合作,并延伸至北美和俄罗斯远东地区。
二是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其一,大力推进“丝路海运”建设,打造以福州、厦门、泉州等港口城市为支点,覆盖日韩、东南亚等周边地区,通达非洲、欧洲、美洲的便捷海上通道网络。其二,推进“丝路飞翔”建设,完善航空枢纽快速换乘体系,提高机场承载能力和中转服务功能,强化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海空联系。其三,深化与中西部物流节点城市合作,开辟覆盖全省、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大宗物资铁路运输和海铁联运通道。其四,深化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便捷的“数字丝路”信息传输、交换互认体系。
三是加强经贸产业合作。其一,积极推进“丝路贸易”和“丝路电商”,提升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等经贸合作平台的功能作用,扩大国家级平台品牌影响力,办好“百展万企”“福建品牌海丝行”“中国福建周”等活动,扩大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双向贸易。其二,提升“丝路投资”影响力,办好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加强传统产业、基础设施、新能源、现代农业、工程承包等优势领域的国际产能合作,鼓励闽商闽企通过绿地投资、境外并购、联合投资、品牌创建等方式“走出去”,引导企业抱团发展,鼓励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其三,健全促进对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推进境外投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增强企业竞争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自贸区政策改革创新。福建自贸区位于“海丝”核心区、连接海峡东西岸通道,由福州、厦门、平潭三个片区组成,从设立之初就定位于深化改革开放、推动两岸融合、促进“海丝”合作。2018年7月,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和平潭片区等特殊经济区域施行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改革试点(下称“试点政策”);2019年,试点政策推广至福建省分局全辖台资企业,并获评“福建自贸试验区(2015—2019年)最佳创新举措”。2020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福建试点政策再升级,福建省外汇政策供给进一步丰富。下一步,外汇局福建省分局将围绕新升级的试点政策,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其一,推动福建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进一步升级落地,协同两岸经济共同发展,同时落实、落细、落深自贸区已有的便利化试点举措,为自贸区发展赋能增效,引导和支持台资企业参与强链补链,携手开拓“一带一路”市场。其二,加强与“海丝”沿线重要节点上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经验互鉴与协同合作,深化以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来往自由、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等为重点的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改革,加快建立同国际高水平投资贸易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
支持大型跨国企业集团深耕“一带一路”市场。近年来,福建涌现出紫金矿业、福耀玻璃等一批投资布局“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加快“走出去”布局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逐步形成总部设在国内的跨国公司集团,为福建建设“海丝”核心区做出重大贡献。为支持大型跨国企业集团深耕“一带一路”市场,未来外汇局福建省分局将着力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主动了解企业困难和诉求,坚持“一企一策”、靠前服务,便利企业跨境业务办理。针对中国本土跨国公司总部依托国内银行统筹管理集团境内外资金的合理诉求,以规范和提升境内银行对NRA账户主体的金融服务为切入点,优化升级跨国公司资金运营政策框架,提高中国本土跨国公司境内外资金运营效率,降低跨境交易成本,更好地支持中国企业维护和拓展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度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二是扎实做好重点企业跨境收支、汇率避险的面对面辅导工作。针对许多“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存在汇兑管制、当地小币种货币汇率波动大、缺乏衍生品避险工具,而国内金融机构在该区域的海外分支机构仍较为缺乏的现状,及时向企业通报“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外汇管制及反洗钱政策的变化,指导企业逐步提高贸易投资的人民币结算使用占比,并联合银行深入企业开展汇率风险中性宣传与产品推介,引导企业树立避险理念、强化避险能力建设。
优化个人外汇管理,进一步发挥福建侨资侨智侨力优势。福建籍华侨华人有1580多万,其中东南亚华侨华人约占80%,主要分布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等。40%的中国香港同胞、60%的中国澳门同胞、80%的中国台湾同胞的祖籍地也在福建。为充分发挥福建籍华侨华人的经济金融实力和政商人脉关系在支持“海丝”核心区建设中的作用,外汇局福建省分局将继续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其一,优化涉侨个人外汇政策执行和业务办理。指导银行坚持展业原则性和服务灵活性协调统一,坚持“实质重于形式”,根据个人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个案办理真实合法业务,解决网点人员对“不常见、不好办”的个人外汇业务“不愿办、不敢办、不会办”的问题。其二,加强政汇协作和部门协作,主动服务引侨工作。发挥外汇管理数据和信息优势,为政府引进侨资侨智侨力建言献策,并通过加强与发改、商务部门协作,引导侨资进入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福建省重点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其三,加强经验总结和政策研究,探索更有利于吸引和便利侨资融入国内大循环的个人外汇管理政策框架。
创新支持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远洋渔业是福建的特色优势产业,也是福建民营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产业。长期以来,福建远洋渔业企业家数、外派远洋渔船数及远洋渔业捕捞产量均位居全国前列,远洋渔船作业海域分布在全球多个区域。为满足快速发展的远洋渔业对跨境资金结算便利化程度的需求,外汇局福建省分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创新外汇管理服务:其一,针对银行对远洋渔业部分业务的交易真实性审核存在困难,远洋渔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加强外汇管理部门与远洋渔业行业协会及福建省外汇与跨境人民币自律机制的协作,按照“交易背景真实、优化交易审核”的原则,制定远洋渔业跨境业务展业规范,支持远洋渔业发展。其二,加强外汇管理部门与远洋渔业管理部门、远洋渔业行业协会的合作,由远洋渔业管理部门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供远洋渔业企业的履约评估情况,再由外汇管理部门下发,供银行参考。其三,优先支持远洋渔业企业列入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企业名单,简化相关业务办理要求。其四,为金融机构提供相关外部信用信息,支持金融机构向远洋渔业提供更便利的跨境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远洋渔业相关产业链的金融支持。
进一步支持贸易新业态健康发展。近年来,在传统外贸出口受阻的情况下,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出口逆势而上,成为福建出口“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新亮点。未来,外汇局福建省分局将继续在政策层面加大对贸易新业态的支持力度:研究如何支持银行直联跨境电商平台系统,以提高跨境电商收汇的便利性,进一步推动有条件的银行开发系统对接平台,使跨境电商企业均可享受到凭借交易电子信息办理业务的政策红利。支持“市场采购+跨境电商”模式实现新业态发展“双赢”,鼓励企业线上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进行销售,线下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实现“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相结合的新业态,建立和完善对“市场采购+跨境电商”贸易方式的外汇管理机制。
完善联动机制,打造“海丝”金融支持平台。一方面,依托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建立金融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金融支持“海丝”核心区建设的相关问题;另一方面,构建政银企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及时发布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法规、操作规程及管理服务信息,提高各部门信息交流共享效率,推动金融机构主动对接“一带一路”项目,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一站式的政银综合信息服务。
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多渠道满足互联互通融资需求。福建“海丝”核心区的首要功能定位是打造互联互通的重要枢纽,“丝路海运”“数字丝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蕴含巨大的融资需求,但也普遍存在回报周期长、收益不确定、融资需求大等问题。对此,应坚持“先期扶持、长期获益”的原则,以开发性金融支持为先导,逐渐引导商业性金融和民间金融参与。对于极低收益项目,可探索引进政府采购模式,由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募集采购资金,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向承建单位提供资金支持。
强化金融支持“引进来”“走出去”产业合作投资项目的力度。“走出去”方面,大力推动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积极争取亚投行、丝路基金等为福建企业承建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提供融资支持;“引进来”方面,主动参与对“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招商引资,推动金融机构对引进项目优先安排授信额度,积极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外债。
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强化“一带一路”贸易结算、贸易融资和贸易保险服务。深化福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合作,需要金融机构在贸易结算、融资和化解收款风险等方面提供配套金融服务。在贸易结算方面,要大力推动人民币在跨境贸易计价结算中的使用,支持商业银行与互联网支付机构合作,为跨境电商提供跨境结算服务。在贸易融资方面,要大力发展出口信保保单融资,继续发挥好福建外贸中小企业“助保贷”平台功能。在化解贸易收款风险方面,要着力发挥好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外贸企业的风险保障作用,大力推动航运保险等各项航运金融创新。
深化区域金融合作,推进金融双向开放。福建“走出去”企业以中小型民营企业为主,其境内母公司缺乏有效的抵/质押物为融资提供担保,加上境内银行尚未在境外形成覆盖面较广的服务网络,境外企业形成的国外资产较难用于“外保内贷”,“走出去”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对此,可通过深化区域金融合作、推进金融双向开放的方式,满足此类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的融资需求:其一,大力吸引“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金融机构来闽设立分支机构或地区总部。其二,支持福建省内有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携手具备国际化市场经验的港澳金融机构“并船出海”,到“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促进金融交流合作。其三,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其四,探索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征信合作,探索建立能及时反映相关企业在沿线国家和地区信用信息的征信系统。
“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大多经济发展较为落后,法治保障相对薄弱,政治生态错综复杂,宗教文化多元交错,地区冲突时有发生,因而国别风险较为突出。为帮助市场主体妥善应对“走出去”过程中的风险,未来应着力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对跨境金融风险和异常资金流动的监测和应对。构建“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金融风险监测指标,持续开展金融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预警,制定金融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向金融机构、企业公布相关风险预警信息;加强福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间的跨境收支监测和分析,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洗钱、恐怖融资及逃税活动,防范短期投机性资本流动的冲击,为“海丝”核心区建设保驾护航。
二是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完善风险补偿和担保机制。建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为“走出去”的龙头企业贷款提供风险补偿;成立专业的融资担保公司,在绩效考核、资本金补充机制等方面,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引导其为“走出去”企业提供融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