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韩 柏 张娟娟 王纪晨
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压舱石”。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当前,国内外宏观环境和产业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做强做优做大天津实体经济,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对于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不断提高企业投资自主权,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清单、责任清单机制。进一步精简、整合、规范报建审批事项,完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继续缩小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范围和核准事项,实现并联核准。放宽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的市场准入,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政府和社会合作模式,推出一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更好地发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撬动作用,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各类多元化社会资本的聚集。
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着力提高国有资本投资回报率。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原则,进一步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鼓励企业创新创业投资力度。促进民间投资合理增长,强化实体经济吸引力和竞争力。
持续优化政府投资结构,提升公共产品投资水平,构建高端人力资本、知识及数据等新型要素长效投入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出资的引导基金作用,鼓励金融机构、产业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设立市场化运作的母基金。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评价机制,建立评估、决策、建设、绩效评价制度体系,确保政府投资效益有效实现。
围绕制造业产业链跃升提高投资精度,在强链、补链、拓链过程中锻造产业韧性。围绕形成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力度,积极布局关键技术,抢占产业制高点。瞄准产业深度融合,提升生产性服务业供给水平,以推动消费升级为目标,提高生活服务业深度和广度。加快服务业改革开放进程,以国际标准推进天津自贸区创新战略,拓展新型服务贸易发展空间。有序推进新基建在重点领域的投资建设,促进新型基础设施同实体经济和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加快国内外市场和资源整合,深度拓展双向投资力度。
通过推进“营改增”改革,允许对人力资本进行折旧,鼓励社会服务部门的人力资本投入,以吸引更多更高质量的人力资本进入社会领域从业。进一步清理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社会领域企事业单位的运行成本。强化税收政策落实,加大水电气热等价格优惠政策的监督检查。分类施策推动社会领域的价格改革。对竞争性领域社会服务的定价,尽可能地避免政府干预。
加大要素改革力度,实现资源要素的顺畅流通,实现优化配置目标。重点要围绕全产业的升级转型,推动产业链整体变革。升级产业链条,推动传统产业升级转型,加快新产业培育进程,实现全产业链条转型升级的协同推进。优化供需链条,落实过剩行业的去产能任务,实现供给与需求的结构性平衡。配置空间链条,推动上下游企业的空间集聚集群,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规模经济效应及集群效益,推动建设一批世界级的产业集群。升级价值链条,开展“标准+”“品牌+”战略,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培育品牌形象,实现产品价值链向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转变。
加大对智能制造操作系统的开发推广应用,重点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等技术。推进产学研用联合创新,攻克关键技术装备。推进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核心支撑软件、工业互联网等系统集成应用。推动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传统制造业的相互渗透、融合,加快制造业生产方式和企业形态重构。引导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升级,搭建基于互联网的制造资源协同平台,鼓励集群内企业上平台、用平台,实现区域优势资源互补和资源优化配置,提升产业集群综合竞争力。
不断完善质量建设的标准,选取一批重点行业,制定更多细分的行业标准。加大对行业基础性公共质量检测平台标准化、认证、检验检测、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等基础能力建设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领域关键共性质量问题。推行优质制造质量提升行动,积极培育一批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将优质制造打造为城市名片。培养质量骨干和技术能手,推动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质量教育网络。大力培养大国工匠,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示范和引领行动。
着力完善体制机制,鼓励支持产业重组和跨界融合。加大对互联网信息技术企业向其它领域跨界融合、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的体制机制建设。引导企业提升智能化生产方式,加强生产组织方式和管理模式创新。加快产业组织形态融合,促进专业化分工和产业协同。建设高质量众创平台和创客空间,培育具有竞争力的产业创新集群。支持平台经济健康规范发展,鼓励平台企业和平台相关主体共同参与平台治理,构建有活力的平台经济生态,促进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和价值共创。
继续推进传统行业的绿色低碳化改造升级,加快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积极开发绿色、高效的加工工艺和生产设备。推广使用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装备工艺,使现有传统制造业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尽快降下来。开发高效率、低消耗、低排放的绿色供应链流程,降低供应链能源消耗总量。大力支持企业推行循环利用的生产模式,积极研发和推广再制造技术,推行再制造模式。促进能源消费清洁化与清洁能源生产方式,提升新能源与清洁能源供应比重。
加强顶层设计,从战略高度制定连续性、系统性、演变性的集群计划,强化政策引导,推进集群协同联动发展,分类培育发展潜力巨大、优势明显的先进制造产业链。支持领军型企业牵头组建集群合作机构,加速整合全球产业链关键资源,开展重大技术攻关行动。从现有集群中遴选或新建一批发展基础好、服务范围广、技术力量较强的平台,推动其升级成为重点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的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
面向制造强国战略和“互联网+”经济生态建设,针对高端制造、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积极引导工业设计产业布局,建立“设计+”价值提升体系。建立现代工业设计技术体系、产品体系、服务体系、管理体系与政策体系,建立包括概念、研发、测试、制造、物流、营销等环节的全流程工业设计集成创新机制,培育和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设计原型。
大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聚集度,要着力提升服务业的专业化水平。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促进金融与制造业形成紧密的联动关系。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业融合的新型服务业,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市场建设和资源优化配置。加快构筑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软环境,完善有利于生产性服务业创新与知识流动的行业标准和其他制度安排。引领、满足人们消费需求的变化和升级,在天津打造富有特色的服务业消费品牌和内容。
支持服务业企业瞄准先进标杆实施技术改造、流程再造,弥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质量短板,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推动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支持社会团体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探索研究在公共服务、专业化服务领域制定地方和国家标准。培育市场化运作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拓展标准化全链条服务。加大对特色品牌的扶持力度,完善品牌保护体系,支持企业“走出去”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扩大品牌影响力。
进一步提高金融、商贸物流、专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医疗服务等领域的开放力度,着力提升相关服务领域国际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建立联盟、基地、基金、人才“四位一体”的创新机制,实施区域服务创新计划,积极支持服务企业围绕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开展协作。促进群体加速创新、消费者参与创新、分工与合作创新、基于商业生态的创新。鼓励服务企业与园区、高校、科研机构共建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创新型平台、新兴服务业创新中心。尊重企业家精神和服务企业及园区的探索实践,鼓励微创新、草根创新、共享式创新。
加大财政对开展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增强对企业研发的普惠性支持。推动基础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深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完善符合基础研究规律的项目组织、申报、评审与决策机制,简化流程。营造公平、公开、公正市场环境,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为基础研究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基础研究领域创新人才体系建设,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引导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合理流动。
树立科技兴企理念,加强科技创新及其成果应用,探索“互联网+”等新产业新业态,提高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快转型升级。加大研发投入,瞄准核心技术和关键环节推进技术创新,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坚持质量兴企,积极创建知名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提高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品牌培育和营销水平,加快由低端制造向高生产率的设计、研发、品牌、营销、产业链管理等环节延伸。建设学习型企业,将推进自主创新与建设学习型企业有机结合起来。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逐渐提高创新资金在企业销售收入中所占的比重。
转变财政投入结构和方式,通过设立“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专项资金,引导调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采用“信贷补贴”“风险补偿”“风险准备金”等方式,支持科技信贷机构向科技型企业提供各类科技信贷服务。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天使投资基金、互联网股权融资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各类风险投资基金,构建面向科技产业重点领域和不同阶段的科技风险投资体系。
围绕《中国制造2025》明确的重点领域,促进共同组建新兴技术创新联合体、区域创新共同体或产业创新联盟,建立协同创新的机制。突破传统的行政区域思维,引入无边界、互联的思路,规划建设连接全国乃至全球创新节点的创新网络平台,与国内外先进的科技创新中心实现互联互通,促进地方化社会创新网络向外延伸。促进区域创新体系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
完善和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充分考虑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等方面的问题,形成多方激励相容的格局。加大力度建设一批专业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积极利用互联网平台,将科技成果的供给和需求按专业领域建立数据库。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化服务。积极扶持、培养生产力促进中心、评估咨询机构、科技信息中心、知识产权法律中介机构等一批服务机构,并依托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产学研信息交流服务平台,通过不同类型的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一批技术转移机构。
完善京津冀三地功能定位和产业分工,推进产业转移与合作平台建设,加快京津冀产业转型升级与创新资源集聚。探索多核心引领的区域协同创新模式,着力建设京津冀多区域联动、创新资源优势互补、产业链条内嵌融合的协同创新体系。依托北京的科技和人才资源优势,在天津打造创新生态系统,构建互利共赢的科技园区发展模式。推动京津冀各区域内部以及跨区域产学研用深度合作,加快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与转化应用。
充分发挥创新设计的先导作用,综合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等,对制造业产品、工艺和流程,以及制造和服务模式等进行集成创新设计。大力推广基于互联网定制平台的众创定制、专属定制等创新模式,推动定制服务向高端定制、复杂零部件个性化定制转型。统筹推进智能制造和智能服务高水平协同发展。促进制造与服务资源整合,鼓励制造业与服务业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兼并重组,开展全产业链的服务创新。加强服务型制造相关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建设。促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协同。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提升为制造业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打造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的平台载体。
加强高技术企业和风险投资机构的对接,支持商业银行成立专门针对高技术产业的风险评估机构。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增加高技术企业在新三板市场的融资能力。采取措施降低高技术企业发债成本。根据地方财力设立政府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基金,发挥政府基金风险缓释的兜底作用。增加产业引导基金中政府基金的比例,推动地方创投产业发展。深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改革,在支持科技企业融资上更加“精准”。成立专为科技企业提供服务的科技金融控股集团,为科技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进一步优化投贷联动相关制度顶层设计,提高银行机构开展投贷联动试点的积极性。充分运用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整合银行、科技担保机构、创投机构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机构数据,建立开放、共享共建的科技金融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扩大绿色金融市场参与主体,加快培育和发展绿色信用评级机构、绿色金融产品认证机构、绿色资产评估机构、绿色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机构以及环境风险评估机构等专业性中介机构。
着力促进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推进制造业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创新发展。加大对人工智能基础技术研发的投入,鼓励并支持互联网和实体经济部门企业对人工智能研发、应用保持持续投资,重点支持制造业人机协作有效方式探索的研发和试点工程。在立法上明确数据要素的产权属性,鼓励发展有利于降低数据要素开发风险的新型服务业。推进工业农业、商贸流通、科教文卫等领域与互联网、人工智能深度融合,支持互联网企业、信息通讯技术企业赋能传统产业传统企业,推进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打造数字化基础设施与“产业大脑”,推进传统产业应用数字化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商业模式实现转型发展,增强市场反应力。推动服务业内部融合大发展,以新的消费业态、消费热点和消费方式为切入点,加速服务业内部软件技术、科技研发、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健康服务、旅游休闲、文化创意等重点行业及领域的深度融合。
推动国有企业从传统战略管理范式转向发展型战略管理范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优化企业技术创新范式,注重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提升技术创新的广度、深度、高度和远度。推进组织形态变革,打造形成适于赋权赋能、善于动态优化的组织模式。完善公司治理,根据自身特点分别构建合理的、适合的公司治理架构,完善董事会治理,推动公司治理实质性地从行政型治理转向经济型治理。有效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股权多元化和优化股权结构,组建混改投资基金、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上市、加快资产证券化等方面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继续予以支持。
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加快建立治理结构合理、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引导民营企业进行资本的多元化、社会化改造,进行股份制运作、公司化经营,促进民营企业产权多元化。鼓励民营企业主动对接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各类科技计划,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的创新型企业。通过设立科技银行、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商业孵化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鼓励民营企业家聚焦实业、做精主业,打造一批行业品牌鲜明、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
深化外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推进国际市场布局、国内区域布局、商品结构、经营主体和贸易方式“五个优化”,加快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贸易平台、国际营销网络“三项建设”,积极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服务贸易新模式的发展,加快培育供应链管理、跨境电商等服务新业态,推动国际服务外包转型升级。
扩大开放金融、教育、文化、医疗、旅游等服务业领域,有序放开养老、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以开放促发展,以发展提高出口竞争力。积极推进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等新兴的资金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出口与继续扩大旅游、运输等传统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出口相结合,改善服务贸易出口结构。总结和推广服务贸易创新试点经验,推动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生产性服务业对外开放,扩大生产性服务贸易规模和比重。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在天津设立外资地区总部和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地区总部升级为亚太区或全球营运总部。
加大对服务贸易的政策支持力度,优化对服务贸易的管理模式和监管方式,深化服务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形成系统性、机制化、全覆盖的服务贸易政策体系。积极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提高投资、通关、商检、外汇管理等便利化水平,为服务贸易企业的海外投资和服务进出口营造良好环境。支持中小服务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融入全球供应链,满足国际市场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引导服务贸易企业拓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领域,重点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互联网、研发、设计、中医药等领域的服务外包。
推动构建市场驱动型全球价值链,面向国际市场,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产品。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利用信息化平台和工具,推动服务向产业链的前端和后端延伸,扩大服务范围和服务群体。优化产业组织基础,大力破除无效供给,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完善法治、加强规则建设,通过提高环保、能耗、质量、标准、安全等准入门槛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能优化调整。培育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切实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系统技术水平,着力提高集群内部组织能力与战略协调能力。
实行高水平投资便利化政策,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加强同国际规则对接,增加透明度,坚持依法办事,鼓励竞争,反对垄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鼓励企业间正常技术交流合作,保护所有企业合法知识产权。创新对外投资方式,继续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走出去。提升对外投资合作的竞争力,带动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加强规划引导,健全管理服务机制。完善促进政策和措施,聚焦重点国别和领域,优化国别产业布局,培育一批发展前景好、功能定位准的境外经贸合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