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娜 山西工商学院
在网络时代的背景下,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给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但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潜在风险。金融支付和互联网的结合,迫使传统的现金支付占据着次要地位。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关于消费者的支付方法,都利用了各种各样的互联网金融支付。银行系统推出的网上银行系统和民间企业推出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网上支付的终端设备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也就是说,人们无论何时何地都可以进行互联网金融支付。
当前互联网金融支付方式多样,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方式:
网关支付是指银行的金融网络系统与因特网网络的接口,它是由银行进行操作的一组服务器设备,将互联网中传输的数据转换为金融机构内部数据,或由第三方指定处理商户支付信息和客户支付指令。网关支付是最常见的在线支付形式。从其定义可以看出,从其定义可以看出,大部分在线支付与网关相关联。
网关支付可确保交易在因特网用户和交易处理商之间实现安全、无缝的传递,而且不需要对原有主机系统进行相应的修改。它可以处理所有Internet支付协议、Internet安全协议、信息及协议的转换以及本地授权和结算处理。另外,它还可以通过设置来满足特定交易处理系统的要求。也就是说离开了支付网关,网上银行的电子支付功能就无法实现。
银行卡的支付有在线支付和离线支付。离线支付通常使用POS机进行结算。在线支付根据支付方式分为认证支付、网银支付和快速支付。银行卡在网上银行支付时,银行卡需要打开在线支付功能,但是快速支付不需要开通这个功能。
当前,我国已经初步建成了以人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根本核心,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为基础,票据支付系统、银行卡支付系统为要件的支付清算网络体系,这对于加速社会资金的流转,提升支付清算的效率,促进国民经济健康良好的运行发挥着重要作用。
认证支付一般是指用户、商户、银行之间的一个三方协议,由用户线上或线下在柜台上签署,授权商户从其银行账户中扣款。用户的卡号、手机号、身份证号保存在平台方。在使用认证支付时第一次需要进行验证(指令和身份),之后就不需要再次输入相同的信息。但认证支付也有一定的缺点,由于个人信息暴露在平台上,一旦相关信息被盗用,资金很容易被盗,同理还有手机支付,所以如果手机丢了,盗窃者可以很容易使用它进行转账。
认证支付是在普通支付的基础上设计的增加验证要素的支付服务。目前银行卡的支付只支持手机验证,也就是说,持有卡的人不需要开通网上银行,在银联的在线支付页面上输入银行卡的相关信息和手机号码,通过发行卡的银行验证信息,同时完成支付即可。认证支付有比普通支付更高的支付限额。
小额支付的需求场景使得快速支付简化了授权过程(例如,它仅仅只需要完成实名认证的持卡人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号码),确认通过下行短信验证码的形式完成消费。传统的代扣代缴业务授权流程繁琐,应用场景限制较多。快速支付和认证支付是相似的,不同的是绑定卡后,有些银行接口会返回令牌,然后使用令牌作为支付凭证,而不提供卡号信息,很好地平衡了安全性和方便性。当然,缺点是每次都需要输入下短信验证码。例如:在美团移动端购买电影票时,银行卡可进行快速支付。
网上银行付款是使用银行的网上银行客户端进行的,通常与个人电脑上的网上付款有关。过去在网上购物时,如果没有快速支付,可以通过USB插入网银硬件进行支付,通过网银客户端输入密码和短信验证码。显然,网上银行支付最大的优势是安全,网银支付必须首先打开网上银行支付功能。大多数网上银行支付需要插入某些安全硬件,例如U盾,而且支付过程需要多个用户操作,过程很长,支付场景则大多局限于PC端。因此,网上银行支付不能很好地紧跟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例如早期淘宝网上购物,选择一家银行(如中国农业银行),就只能插入中国农业银行安全硬件进行支付。
目前来看,比较典型的第三方支付通常是指微信支付与支付宝支付。在互联网金融支付当中,由于需要考虑安全问题、实名认证和资金托管,第三方支付所占份额不大,通常只是涉及到一些终端消费者,占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一小部分。例如:超市购物时支付宝转账支付或者微信支付,一般消费额度不会很大。
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较强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提供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的交易支持平台的网络支付模式。在“第三方支付” 的模式中,买方选择购买的产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相关账户进行货款支付,并且由第三方进行通知卖家货款到账、要求发货的操作;买方在收到货物,对商品进行检验以确认无误后,就可以通知第三方付款给卖家,这时第三方就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上。第三方支付作为目前主要的网络交易手段和信用中介之一,最重要作用的是架起了网上商家和银行之间的桥梁,起到了第三方监管和技术保障的作用。
支付系统的组成应满足以下三个方面的条件,分别是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中介机构、可以实现支付订单传输的专业技术手段以及能够完成资金结算的专业技术手段。互联网金融支付系统是为了完成资金的转移和债权债务的偿还而进行的一种财务安排。一个国家的金融制度必然包含了相关的支付制度,因为在所有的经济活动中都存在着资金转移以及债务偿还的市场需求。那么针对互联网金融体系中的支付体系,在每个历史阶段,均存在着一种能够根据当时的经济发展情况实现资金转移和债务结算的支付制度。金融支付体系存在一定的风险。这种风险一旦爆发与扩散,将导致金融市场和银行体系的资金链出现中断、资本配置能力丧失,甚至会造成经济发展停滞以及社会动荡。因此,分析互联网金融支付系统中的风险因素,可以提高支付体系的安全性,从而降低支付风险的发生。在互联网金融支付过程中,大体存在的支付风险包含以下几种:
互联网金融支付平台的沉淀资金相当大,但离全部金融系统的资金金额还很远。一旦发生网络金融支付风险,大多发生在互联网金融内部,通常不存在明显的转移。但是,现在随着经济规模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支付平台的相关业务规模也在扩大。在互联网金融支付过程中,货币基金业务占据比重越大,与互联网支付平台对接的货币基金增长就会越来越快。对于较大的基金规模而言,若出现大规模的挤兑风险,很可能就会给金融系统带来巨大的冲击,变为造成系统性风险的诱因。
互联网金融交易支付同样存在相应的人为风险与技术风险。其中,技术风险包括了硬件风险与软件风险。当前,互联网金融支付交易的数量在一直增加,交易群体亦在一直增加,然而,互联网金融交易支付过程中无论硬件还是软件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滞后。一旦触发相关软硬件故障,就会造成支付延迟,甚至由于网络及人为的原因导致支付失败。人为风险说的是内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失误而触发的相关风险,此种风险的发生从概率上来说也是难以完全避免的。
在互联网金融支付的过程中,交易者需要提前将实物资金从己方银行账户转移到互联网金融支付平台的相关账户中,这是实现互联网金融支付的必要前提条件。互联网金融在交易过程中一定要通过交易者的确认方可进行转账。目前,网上金融支付仍然没有完全实现实时支付到账的功能,交易过程中依旧存在着一定的时间差。因此,存在挪用客户资金的风险。虽然互联网金融支付机构当前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客户储备金制度,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客户的网络支付安全,但是互联网金融支付过程中仍旧有着无法忽视的流动性风险。
互联网金融支付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主要存在于洗钱和套利等非法金融问题。产生法律风险的主要原因有:首先是不法犯罪分子巧妙利用互联网金融支付平台,使其成为犯罪分子洗钱、资金转移的渠道之一;其次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金融支付平台来隐藏其资金。除此之外,在支付的过程中还存在潜在的信用风险,也就是说,在交易过程中一方违背诚信原则不履行合同从而带来的风险。在互联网金融资金的支付过程中,若互联网金融支付企业是由于管理不善等问题而不能及时履行合同,也会影响交易行为的正常进行。所有这些都是违背互联网金融正常支付的违法行为,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需当事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当前互联网金融支付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问题,我们寻求相应的策略来对其完善,使其能够实现更加高速、稳定、安全的发展。
经济规模和网络信息科学的蓬勃发展促进了互联网金融支付的快速发展,由此造成了互联网金融支付的使用越发频繁,因此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及时对互联网金融支付的地位予以科学的评定和认知。在互联网金融支付方式不断创新发展的历程中,需要有效地对其进行监管,从而在该层面上保证互联网金融支付的安全性。
由于互联网金融支付普遍具有延迟到账的特点,可以通过各种方法将其接入中国人民银行的支付平台,将互联网金融支付平台纳入支付结算监管体系。根据实际状况,采用直接接入和间接接入的方式,最终实现将金融支付平台纳入到网上支付的跨行清算系统,金融“脱媒”现象就会被有效避免,进而使得互联网金融支付平台的清算及流动性获得显著的提升,从而达到防范支付风险发生的目的。
互联网金融支付过程中的资金流动一定要被严格监控,首先就是对其实行严格的实名制度。互联网金融公司在支付系统中有着不一样的身份,他们根据银行机构对互联网金融公司的支付指令和相关数据进行整理,形成特殊的信息格式。银行机构对得到的信息进行分析之后,将信息反馈给支付系统,然后系统自动将数据包发送给第三方支付机构,完成最终的清算工作。该支付系统采用特殊格式的信息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结算流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实现了规避风险的目的。同时,国家相关政府监控部门应充分了解互联网金融支付与传统金融行业之间所存在的实质性区别,对互联网金融支付发展趋势作出科学以及系统的判断,一旦在互联网金融支付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就应该给予严厉的打击,杜绝不法分子的可乘之机。在具体的监控过程中执法部门应与监控部门有效对接,两者进行有效的协调从而更好地调动起各部门的积极性,有效的共同行使各自的执法、监督的智能,坚决杜绝暗箱违规操作的出现。我们应该在传统的金融支付模式与互联网金融支付的交叉地段建立一套系统、完善的监管机制。监管部门不仅应该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支付的创新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加大对互联网金融支付平台大数据的分析,通过对互联网金融支付进行实时有效的分析后进行相应的监管策略的调整。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亦应提高自身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支付平台相关数据的分析能力,特别是要通过信息技术建立互联网金融企业支付数据的大型数据库,制定详细的、基于最新数据的全面并且有效的相关政策,增强规避风险的能力。
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立法进度,尽快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使其在运营和监管过程中有法可依。
首先,有关部门应该需要完善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传统金融的法律法规体系存在法律责任划分不明确与处罚力度比较疲软的问题。有时候一些互联网金融行业发生事故时,由于法律责任和处罚依据不明确,违规行为就无法得到有效遏制。所以要尽快完善法律法规,规范互联网金融相关政策,加强对网络信贷、第三方支付等新业务的约束,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其次是要明确了法律监督的主体。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在于产品的重组和形式的改变,其本质上依旧是传统的金融产品。建议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和产品进行重组和界定,对其监管主体进行分类和明确,并与其他机构配合进行监管。最后是需要制定全面的市场准入措施、审核机制以及管理制度。现阶段,部分互联网金融业务呈现“三无”现象,也就是说存在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的现象,导致大量非金融机构在短时间内涉足了金融业务。为确保网上交易更加规范,建议对申请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提出严格的入场要求,严格审查其行业资质和业务范围,从源头上阻断相关风险的发生。
当前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大的背景下,伴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提升以及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状况已然令世界惊叹,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支付功能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已然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然而,伴随着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其相应的风险也逐渐显现了出来。因此,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针对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结合互联网金融支付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寻求行之有效的监控策略对规范正规的互联网金融支付环境,便于其实现高速、稳定的发展就显得十分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