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琦
(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湖南长沙 410012)
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简称《纲要》),部署推动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到2035年,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45%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m2,《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超过92%,充分发挥体育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中的重要作用。体育强国、体育强市与体育赛事存在相互嵌入、相互影响的依存和因果关系[1]。足球作为世界第一大运动,在体育锻炼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以长沙市社会业余足球赛事为代表,调查分析其现状问题,提出成立长沙市社会业余足球联盟并创新竞赛体系的构建,是突出体育作用与实现体育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社会业余足球赛事是社会群众基于对足球这一项目的热爱,并利用闲暇时间自由参与的一种非职业性质的足球竞赛[3],长沙市社会业余足球赛事虽起步时间早,有一定的赛事基础,但发展却捉襟见肘、不尽人意,在不同时期从宏观与微观的角度分析暴露出一些实质性的问题。
长沙市近2年的社会业余足球赛事主要包括中国长沙杯足球超级联赛、长沙市体彩杯业余足球赛、“战!长沙”草根足球常规联赛、长沙市足球甲级联赛、“我爱足球”中国足球民间争霸赛(长沙赛区)或各级各类业余足球赛事。通过对赛事的了解发现,其主办方复杂多样,各自为政,主要由长沙市足球协会、长沙市体育局及业余俱乐部负责人个人名义汇集筹办,赛事规模层次不齐,缺乏统一组织的规范性。
运行机制是引导和制约人、财、物各项活动的基本准则及相应制度,更是影响赛事成功举办的重要因素,虽然长沙市各赛事组织不同,但在运行机制上却存在着一些共性的问题。在赛事中,缺乏科学专业的人员管理制度和赛事管理章程导致赛事容易出现人员分工不明确、赛事管理无序等问题出现[4]。此外,各业余赛事裁判员整体业务能力较低,开赛前缺乏正规的裁判员培训与考核,虽然部分赛事设有专门的竞赛纪录委员会,但是监管力度欠缺,每场比赛未设有比赛监督、裁判监督,使得赛事难以依照国际足联规则进行,更无法保证参赛人员最基本的公平权益。运行机制未能完善在赛事的未来发展中丧失了可持续发展能力,赛事的寿命难以延续势必影响参赛人员的积极性与长沙市社会业余足球的发展。
长沙市足球赛事举办虽都本着“大众参与、以球会友、纯粹足球”的口号,但各赛事举办的规模较小,周边区县地区业余球队难以覆盖导致参赛队伍较少;各赛事之间整体赛制较丰富,但分开后的赛制较单一,使各球队比赛场次少(一周一场),难以保证强身健体的目的;部分赛事竞赛周期时间短,未形成“大众参与、全民健身”的目标,这也与赛事主办方分散严重化,缺乏线上媒体宣传有一定关系。
社会业余足球联盟是参加社会业余足球联赛的俱乐部自愿结成的地方性足球社团,依法自主开展活动,联盟与足球协会在管理制度的不同导致双方产生差异,在社会足球赛事组织中形成矛盾的竞争关系[5]。所以,成立社会业余足球联盟后如何建立与长沙市足球协会的合作、科学构建社会业余足球赛事体系、形成规范统一办赛是促进长沙市社会业余足球发展的关键。
2.1.1 长沙市社会业余足球联盟与长沙市足球协会新关系
建立两者互利互助的依附关系,长沙市足球协会发挥上级部门正规合法的权威性,在社会足球赛事体系中承担主办方,做好统筹监督作用,并且负责安排赛事裁判员、裁判监督、比赛监督的指派工作,以及对赛事安排专家进行分值评估。
长沙市社会业余足球联盟利用业余足球资源与人脉,在社会业余足球赛事体系中担任承办方,做好赛事方案制订、运行宣传、场地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在这层依附关系的背后,杜绝独立办赛,垄断发展,防止长沙市社会业余足球市场发展狭窄化。
2.1.2 长沙市社会足球联盟与长沙市足球协会新结构
基于构建社会业余足球赛事体系上,将两大组织结构仅根据联赛与杯赛实际需要,细化两者自上而下的内部结构,细化分组。长沙市足球协会下放办公室、专家组、裁委会、培训部等4个工作部门;社会业余足球联盟下设联盟理事会、纪录委员会,两会均有各支参赛球队的一名代表组成,并设竞赛部、宣传部、财务部、招商部、资格部等五大部门运营赛事,其部门人员与参赛球队无关。体现出两大组织结构的层次性,保障赛事的民主与公平,保护参赛球员的基本权益,为落实长沙市社会足球赛事体系构建打下基础。
2.1.3 长沙市社会业余足球联盟与长沙市足球协会新管理
在建立互利互助的依附关系与自上而下的组织结构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对于长沙市社会足球赛事体系的构建显得十分关键,所以应强化两者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长沙市足球协会下设办公室、专家组、裁委会和培训部4个部门,在整个赛事体系中起下放监督作用。
社会业余足球联盟下设联盟理事会与纪律委员会主要针对赛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与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统筹协商处理。并且增加竞赛部、宣传部、财务部和资格部4个部门,在整个赛事体系中起运营服务作用。
身心健康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有序、完整、科学的竞赛体系有利于赛事可持续性,带动长沙市相关体育产业发展,提高国民人均GDP收入。利用长沙市社会足球联盟这一平台,创新长沙市社会业余足球竞赛模式与赛事构建,为不同地区、不同年龄、不同水平层次人群创造参与足球竞赛、增强体质健康的机会[6]。
2.2.1 长沙市社会业余足球竞赛体系的模式构建
针对长沙市地域广、人口比例大、区县足球水平发展呈现不均衡的实际情况,创新长沙市社会足球竞赛模式体系,以各街道为起点,建立社区足球赛、市级分区赛、市级总决赛三级联动的接轨式竞赛模式,逐步打造赛事的品牌特色,预计赛事运行后将全面覆盖长沙市芙蓉区、开福区等9个区(县)、100个社区、1000条街道、10000人的参与。
2.2.2 长沙市社会业余足球竞赛体系的赛事构建
如图1所示,创新长沙市社会业余足球竞赛体系的赛事构建,为三级联动的接轨式竞赛模式提供办赛方向,整个赛事结构通过整合资源、年龄分段、级别分层,扩大了赛事规模,增加了参赛人数,主要以中青年和老年两个年龄段构成,中青年组由18~50岁之间,老年组由50岁以上参加。中青年组设有11人制、8人制联赛,并分为超级组、甲组、乙组3个组别,其建立模式与职业联赛相对应。老年组设有8人制联赛、5人制联赛,分为超级组、甲组、乙组。老年组相较于中青年组,参赛体能与参数人数有一定差距,所以缩小联赛赛制。
将整个赛事乙组设为社区组别,实行双循环积分制;甲组设为分区组别,实行双循环积分制;超级组设为市总决赛组别,实行主客场双循环积分制。各组别依据联赛积分决出名次,前3名与后3名实行升降级竞争模式,保障赛事的质量与层次性。
开展分层联赛的同时,杯赛成为各级别球队融合交流的重要平台,杯赛进行5人制比赛,采用分组赛会制模式,决出优胜队,无升降级竞争,共分为中年组、老年组两个组别。
竞赛体系的实施安排主要包括赛事时间、地点和组织安排等,为确保长沙市社会业余足球竞赛体系得到科学实施。两个年龄段12个组别同时开赛,联赛总时长都为6~8个月,社区赛与分区赛分别应设有固定场地;市总决赛因采用主客场双循环积分制,各区县设1~2个固定场地作为球队主场,中青年组11人制与老年组8人制比赛时间为周末,中青年组8人制与老年组5人制具体比赛时间为周中,保证1周多赛,具体场次时间安排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
两个年龄段的杯赛由于采用分组赛会制,所以分别安排在联赛间歇期中,赛事地点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时长为7~10d。规范了长沙市社会业余足球竞赛体系,在原有赛事基础上创新,采用分层联赛加杯赛双轨结合模式细化整个竞赛体系,扩大了赛事的整体规模,利用互联网、公众号对精彩比赛同步直播宣传,增加影响力,吸引不同层级球队参赛,提升长沙市城市足球水平向北方发达地区迈进。
通过积极整合体育资源,凝聚社会群众力量加入赛事顶层设计管理团队中,成立社会业余足球联盟配合长沙市足球协会等相关部门构建科学的赛事体系,并且对体系进行针对性的布局,合理优化两大组织内部结构与职责,形成三级联动的双轨赛事模式和具体办赛方向,从而推动长沙市社会业余足球赛事规范统一,可持续发展。使之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扩大长沙市足球人口基数,带动相关体育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