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苏华
(中晟宏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武汉 430061)
EPC是指受业主委托,公司按照约定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承包人员利用EPC模式对工程相关流程进行严格规范和控制,为工程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划及实施方案、采购设备及材料、并承担建设任务,在降低项目成本、确保项目安全的同时,逐步提高建筑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效率。
项目工程承包管理过程中,采用EPC模式进行工程总承包,通过阶段发包的形式,有效缩短项目工程的建设工期,推动项目工程实行集成化经营管理模式,在工程管理各个阶段形成交叉,发挥EPC模式在工程总承包工作中的设计作用,进而实现项目工程的内部协调,有效降低工程承包过程中的运行成本,提高项目工程的整体经济效益。
项目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具体应用效果呈现出正面和负面两种,其一,在项目工程承包过程中,采用EPC模式,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问题将由承包商负责,有效简化工程承包责任划分工作流程,明确合同组织关系,便于业主开展项目工程管理工作,将工程施工技术工艺与施工设备采购工作相结合。同时,EPC模式属于总价包干且不可随意调整价格,能够保证业主投入资金再造能力,防止业主出现严重的资金风险,提升整体项目工程的综合效益;其二,项目工程采用EPC模式进行工程总承包,极大缩减了承包商数量,增加承包商风险,进而产生高额的工程造价成本,此外,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无异于将工程项目建设流程、技术、收益等工作全部交由承包商处理,项目工程的建设质量完全依靠承包商经验和技术工艺水平[1]。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当前世界范围内应用最为广泛的承包模式之一,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组织实施方式上的重大变革,其本质是根据项目工程的实际建设需求,将工程各个阶段的管理主体和任务进行明确划分,通过建立良好的工程项目组织形式,对传统模式下的管理方式进行整改,将部分经营管理权力下放给项目工程承包方,强化工程项目参与方的收益与管理权力,进而形成权责统一的项目工程承包模式,维持工程项目管理主体之间经济利益的平衡。EPC总承包模式为业主提供设计、采购、施工等服务,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3.1 招标阶段
项目工程招标工作是EPC模式下的基础工作,业主委托相关公司进行招标文件、材料的拟定工作,详细说明项目工程设计方案,落实包括招标公告、评标办法、投标文件等在内的招标文件,反应业主需求,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项目报价。
1.3.2 工程投标
承包商在仔细研读项目工程招标文件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该项目的综合造价成本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结合施工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拟定投标文件,根据自身项目工程承包实力进行报价。
1.3.3 签订合同
项目工程在招、投标工作落实后,业主和总承包商之间要签订合同,建立项目承包关系,合同类型包括总价合同、成本合同、变更合同等,针对合同签订的相关事项进行探讨和沟通,完善和落实合同条款、合同价格以及项目调价机制,保证项目工程承包工作顺利开展。
1.3.4 工程设计
项目工程承包商中标后,对工程项目图纸、施工流程、具体施工环节进行设计,从最优化设计角度出发,制定完善的工程项目施工方案,财务部门相关管理人员根据项目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工程施工设备及建设材料的采购工作,逐步完善项目工程的设计流程。
1.3.5 验收阶段
建筑项目工程建设阶段,业主有权对其进行监督,待工程竣工后,业主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设计标准、施工安全质量、设备性能及运行状况、施工人员技术工艺水平等,在项目工程质保期内,总承包商承担工程维修和养护相关事宜。
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在具体应用过程中,首要任务是要明确该承包模式的应用条件,划分应用范围,从而提高EPC模式的应用效果。
首先,EPC项目工程总承包模式适用于以技术工艺过程为核心技术的工程建设领域,包括不同类型工作,如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市政工程造价咨询,上述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对社会发展产生重要作用,因此,项目工程管理人员在明确建设条件的基础上,对工程土木建筑施工、设备采购流程、技术工艺水平等进行综合评定与控制,根据EPC总承包模式要求,落实项目工程施工设计、采购等工作,有效缩短项目工程建设工期。
其次,在大型项目工程建设初期,业主缺乏相关经验,可以采用EPC总承包模式,降低业主资金风险,不过这种情况下,对项目工程总承包商能力要求较高,这时承包方需采取必要手段规避风险,实现对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的有效控制,提高工程施工的技术工艺水平。
与此同时,对项目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工程招标,从业主角度来讲,有效弥补了业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缺陷和不足,强化项目工程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业主通过集中招标的方式确定合适的承包商,精简项目工程建设初期工作流程,降低交易成本和工程建设风险。从承包商角度来讲,采取EPC模式进行项目工程承包,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项目建设风险,但这种承包模式能够将工程设计与采购相结合,形成龙头效应,缩短项目建设生命周期,逐步形成最优的项目工程运作模式,进而实现对施工技术工艺、工程组织形式等方面的交底,保证项目工程建设工作顺利开展[2]。
2.2.1 风险类型
项目工程承包过程中,采取EPC模式进行总承包,承包商将承担项目工程建设的大部分风险,主要分为主观风险和客观风险两种。首先,主观风险是指分包商恶意违约、承包商各级管理人员出现严重的工作失误以及项目工程建设技术工艺水平低下,对工程建设造成难以弥补的严重后果;其次,客观风险包括自然、社会、环境等外部因素影响作用下,对项目工程建设工作产生严重破坏,阻碍和影响工程建设进度。为此,相关管理人员要采取科学灵活的管理手段,对项目工程承包风险进行有效规避,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2.2.2 控制手段
第一,承包方工程管理人员对项目风险阶段进行划分,通过制定风险管理规划、建立风险识别机制、风险综合评价系统、完善风险应对及监控制度等方式,帮助和指导承包商有效规避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出现的建设风险。管理人员制定的风险管理措施是指导项目工程规避风险的主要途径,其中项目风险管理规划文件包括风险管理目标、组织形式、风险识别方法、风险判断依据等,相关管理人员要按照文件编制具体要求,对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综合分析,评定风险等级和后果,制定完善的风险管控措施,推动项目工程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项目工程承包方要推动建立完善的风险预测、评估机制,对项目工程全过程进行综合分析与评定,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明确本阶段风险防控目标,将事前风险控制与事中风险控制相结合,避免出现严重的工程建设后果。
第三,工程承包方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风险规避,主要途径包括三方面:其一,要加强项目承包方与业主之间的信任,完善项目工程索赔方案、流程,增强工程承、建双方的信任意识,分担索赔风险,降低承包商的损失;其二,采取协商投标或转给分包商的方式规避风险,通过联合经营的方式,拓展工程业务范围,打破对总承包商建设实力的束缚,提高工程建设技术工艺水平;其三,利用保险方式规避风险,项目工程总承包商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方式,对工程建设风险进行有效转移[3]。
合同签订工作是影响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因素,也是保证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应用效果的重要工作,为此,工程建设承包商要对合同签订过程进行严格控制,首先要明确总承包合同规定范围,其次要确定工程总承包价格,具体论述如下:
2.3.1 明确承包范围
项目工程建设承包过程中,承包商要与业主之间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承包关系,根据工程建设特征及工程管理情况,制定符合业主要求的合同条款,明确和落实项目工程承包方的具体职责,包括特殊项目工程建设要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项目建设施工技术等内容,维护工程承包方和业主的权利。
2.3.2 确定承包价格
EPC模式下的项目工程承包工作,极易产生成本纠纷,要求项目工程承建双方要在开工前确定承包价格,签订工程承包价格合同,为日后承包商维权提供依据。
2.3.3 加强合同管理
EPC工程项目建设合同涉及面较为广泛,合同管理人员在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工作中占据重要地位,促使合同成为沟通建筑项目工程承建双方的桥梁,因此需要合同管理部门加强对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在确保合同签订具有一定张力的前提下,通过合理架构的形式,对建筑工程项目经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采取EPC模式进行工程承包和管理,在项目工程建设期间,工程承包方相关管理人员要加强对项目建设风险的管理与控制,落实合同签订工作,实现对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高效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