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佳佳 刘丹
在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郭泽锋的办公室里,一叠叠高度不一的卷宗材料,成为办公室里别具一格的风景。
高于1米的卷宗材料,郭泽锋会直接摞在地上,便于随时查阅;矮于1米的卷宗材料,他会堆在桌面上,只要轻轻挪动身体,伸手就可以够到。而对于一些需要紧急处理的案子,他会把卷宗材料放在离自己最近的位置……
这些看似寻常的举动,却处处透着郭泽锋对工作细节的追求。从事检察工作十八年,每当打开一摞卷宗,郭泽锋便会将自己沉浸其中,开始进入案件的世界,去探寻背后的真相,去感受当事人的心理,去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郭泽锋说:“这些案卷材料每日与我相伴,就如同我的战友。每当我在办案过程中需要帮助时,他们能立刻出现在眼前,给予我办案灵感和方向。而每一本卷宗,无论厚薄,字里行间蕴藏着的都是一个个鲜活和真实的故事。我们的办案工作,也会关系着许多人甚至是许多个家庭的命运。”
在郭泽锋办公室的墙角,常年立着一个黑色拉杆行李箱,那是他外出办案时,用来携带卷宗材料的工具。有时外带的卷宗材料比较多,重量也很沉,再加上出差来回奔波和行走,行李箱的外观和轮子已经出现了变形和磨损的痕迹。不过相比于办案的辛苦,让郭泽锋最深受觸动的,还是他在一个个案件中遇到的那些当事人。
2014年,郭泽锋参与办理了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是一名混迹商圈多年的福建莆田籍商人黄富强,他在家乡有很大的知名度,生意做得风生水起,颇受同乡的信赖。然而,他却利用同乡对他的信任,以购买股权、投资为名进行非法集资,在事情暴露后,黄富强因无力偿还债务而潜逃出国。
这起案件涉及700多名受害者,涉案金额数量巨大。在“2014年猎狐行动”中,黄富强被引渡回国。2015年3月19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黄富强提起公诉。2016年8月2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认定黄富强非法集资50亿余元,造成损失7亿余元,以集资诈骗罪判处黄富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郭泽锋看来,黄富强虽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可那么多被他诈骗的受害者怎么办?在这起案件背后又有多少人间惨剧发生?郭泽锋发现,一些受害者由于听信了黄富强的话,拿出了一辈子省吃俭用下来的全部家当交给了黄富强,有的甚至被骗走了上亿元;而有些受害者不仅自己遭受了损失,还从亲戚朋友处筹集了许多资金,如今他们无力归还,面临着双重困境。面对这突如其来却无法弥补的损失,有的受害者因压力过大,精神日渐衰弱;有的受害者债台高筑,失去了生活下去的勇气;还有的受害者承受不住如此重击,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郭泽锋(右)和同事在讨论案情。(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家破、人亡、一蹶不振……”这样的场景不断在郭泽锋眼前闪现。怎样才能给予受害者帮助?下一步赃款如何进行追缴?郭泽锋心里装满了对受害者的担忧。
可是追缴涉案赃款一直都是个难题,尤其是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类案件而言,这种有心无力的挫败感一直困扰着郭泽锋。他说:“受害者并不知道我们为了追赃花费了多少时间和力气。钱只要一日追不回来,他们就觉得这是司法机关的不作为。”说起这些事的时候,郭泽锋的语气里透着一丝无奈,而一些前来检察院寻求帮助的受害者,每次也表现得情绪激动,甚至还出现了过激行为。为了缓解受害者的悲伤情绪,郭泽锋联系了北京莆田企业商会,希望能够借用商会的会议室,定期和受害者坐在一起,倾听他们的困难,向他们说明涉案款项的追缴进展情况。即使知道前路困难重重,但是郭泽锋觉得,还是需要给受害者提供一个宣泄情绪的通道,让他们吐吐槽,给他们宽宽心,不管结果如何,自己也在努力把事情往前推进一步。
有一次,一位受害者被债权人堵在公司门口不让离开。紧急之下,他拨通了郭泽锋的电话求助。那天正好周六,郭泽锋在家中休息,接到电话后,他二话没说叫上同事赶去解围,结果被当成“不怀好意的和事佬”。还有一次在接待受害者时,有几名受害者越讲情绪越激动,突然指着郭泽锋和他身边的助理开始大骂:“你们一点本事都没有,钱都追不回来,嘴上都说会努力,但实际上也没有一点进展。你们到底帮了我们什么?”
面对这些指责,郭泽锋抱有极大的耐心,对受害者也格外包容。他心里明白,此时此刻再多的辩解都显得苍白无力。看着身旁助理委屈的神情,他只能安慰道:“将心比心,你看他们有的家破人亡,有的甚至连住的地方都没有,都挺可怜的。我们这时候多说无益,反而会让他们更加激动,静静听着就好,凡事多站在对方立场去想一想。”不过郭泽锋坦言,自己也有累到难以坚持下去的时候,每当这时,他会看看办公桌上女儿的照片,照片里女儿脸上灿烂的笑容总能治愈他疲惫不堪的心。
郭泽锋在庭审中发表公诉意见。(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对于这起诈骗案,虽然目前已经追回了部分财物,可郭泽锋还是放心不下,为了帮助受害者渡过难关,他又找到商会会长,提出建议,呼吁商会成员奉献一份爱心,尽可能地去帮助受害者,为他们提供一份基本的生活保障。
如今,郭泽锋对这桩案子的追赃和安抚工作已经进行了5年,其中有艰辛和苦楚,也有理解和积极反馈。当得知一些受害者已经回归正常生活,从头再来时,郭泽锋的心中感到些许慰藉,自己的付出总算没有白费,还有许多受害者发自内心地感谢郭泽锋这些年以来对他们的帮助。这也让郭泽锋切身体会到了以真心换真心的力量。
当然,不是每件事情都能迎刃而解。遇到一些极具挑战性的案子,郭泽锋也试图去找到突破口。
2020年11月6日,一起长达20年之久的黑恶势力犯罪集团专案被破获,曾经在京叱咤风云的黑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高小磊,以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诈骗罪、贪污罪等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是一起典型的侵吞巨额国有资产的案件,备受社会关注。作为专案组成员,郭泽锋承担着对主犯高小磊犯贪污、行贿罪事实部分以及多名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事实的审查起诉工作。由于这起案件时隔已久,又是一场拉锯战,而且高小磊涉嫌的犯罪事实众多、情节严重,审查案件就成了一个不小的挑战。
郭泽锋清楚地记得,刚接手案件时,多名公职人员对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缺乏认知,如何使他们从内心深处真正认罪认罚,并接受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对郭泽锋来说,就成了一个不小的挑战。那段时间,郭泽锋每周有5天时间都泡在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开展提讯工作,“我当时恨不得直接住在看守所。如果一次讯问解决不了问题,那就进行多次讯问,无论如何都要啃下这块硬骨头”。
在郭泽锋看来,办案时与犯罪嫌疑人的沟通要有技巧,特别是面对带有抵抗情绪和思想顾虑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只是单纯依靠摆出确凿事实和证据,要想办法打开他们的心扉。“诚心对待谈话对象,通过构建一个平等交流的对话基础开始。我们可以先和他们交朋友,获取对方的信任,哪怕他们一开始的供词与案子无关,不是实话,这都没关系。只要开口就成功了一半”。郭泽锋说道。因此,在与犯罪嫌疑人交谈的过程中,郭泽锋并不会直奔主题,一下就把焦点集中在案发经过上,而是先和对方聊聊家庭、唠唠日常,找到对方的软肋。当察觉到对方开始慢慢卸下心防时,郭泽锋便开始从软肋下手,摆事实、讲道理,一一化解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的结点。
“再坏的人,内心也有柔软之处,而我们要做的就是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去触达他们内心最柔软的地方。”面对拒不承认的犯罪嫌疑人,郭泽锋始终没有放弃,耐心解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好处,引导对方去接受和面对自己的罪行。最终,经过专案组全体成员的努力,包括高小磊在内的20名被告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罪行的严重性,自愿认罪认罚,并接受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在法庭上作出深刻忏悔。
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北京试点以来,郭泽锋通过教育转化,先后对30余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这项制度,积累下来不少办案经验。同时,他积极探索拓展适用范围,先后对5家犯罪嫌疑单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单位委托的诉讼代表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要求单位在审查起诉阶段预缴罚金,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在郭泽锋看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能够去激发犯罪者内心深处的善意,而为犯罪者的内心点亮一盏明灯,这也是他想要去做的事情,“他们能够真诚忏悔,也能更容易去接受司法的裁决,改过自新,对他们来说,这才是真正的救赎”。
多年承办各类案件的经历,给郭泽锋的检察工作留下了深深的印记。在他看来,案卷材料只是一个起点,沿着这个起点向前走,将会看见背后更加深层次的东西,比如对当事人的关注、一起案子对社会带来的影响和启示等。这也意味着,郭泽锋有更多事情要去考量,需要承担更重的责任,也要对自己的工作有更清晰的认识。
对于办案工作,郭泽锋有自己的习惯和风格。比起书面审查案件,他更倾向于用法言法语进行沟通,了解案件的背景情况,必要的时候他还会去涉案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找寻卷宗中没有提到的细节。郭泽锋说:“书面审查很容易让执法者孤立地看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从而忽略了他自身的背景、所处的环境,然而这些因素对办案来说都至关重要。实地考察和沟通会让我对案情、对犯罪嫌疑人有更加全面的了解,知道如何能够更好地帮助和改造犯罪嫌疑人。法律从来都不是冰冷的,它因为有了执法者而变得鲜活而有温度。”
郭泽锋曾办理过一起民营企业家潘博华涉嫌单位行贿罪的案件。当时郭泽锋多次前往潘博华经营的企业进行走访,查看企业的整体情况。结果他发现,由于潘博华长期处于羁押状态,他所经营的多家企业的业务受到严重影响,员工的工资也无法正常发放。从审查情况来看,潘博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作为企业负责人,潘博华本身还承担着保障企业正常运作、企业员工正常就业的责任。因此,在综合考量之下,郭泽锋对潘博华进行了教育转化工作。在看到潘博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底线,并自愿认罪认罚的情况下,他提出对潘博华采取取保候审,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最终,郭泽锋的建议得到法院的采纳,该案例也入选为北京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典型案例。
2019年3月,在对中国美协副秘书长杜某受贿、行贿案件审查过程中,郭泽锋发现犯罪嫌疑人杜某以权谋私的犯罪行为已经严重破坏了美术行业的发展环境,郭泽锋认为:“有时候我们不能只着眼于办好单个案子,实现程序上的案结,还需要为当事人、所处行业的长期发展去多想一些,去考虑如何才能维护好行业的健康发展等。”为此,郭泽锋提出了向中国美协制发检察建议的想法,希望以此堵塞制度漏洞,严肃处理有关违规人员。
隔行如隔山,想要提出一份好的检察建议,避免“矫枉过正”,郭泽锋认为除了需要弄懂行业规定之外,还需要向行业内的专家请教。在最初起草检察建议的时候,郭泽锋和团队成员认为对行贿人员应该一律采取取消其会籍的想法,但是在和中国美术家协会委员会成员沟通过程中,郭泽锋了解到,部分画家属于被迫行贿,于是采取了更为科学和人性化的举措:“经专业评审委员会审查的作品,如果集体认定其作品質量符合入会标准的,将不予取消其会籍。”
在仔细研究了中国美协的工作章程和管理规范后,郭泽锋和团队成员再次对检察建议书进行修改,最终完成了检察建议书的制订、宣告和送达。这份检察建议书不仅得到了中国美术家协会和中国文联的一致认可,还被最高检评为2019年度全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同时,这起案件也被最高检第三检察厅评选为精品案例。
细数过往,郭泽锋办理过的大案、要案不计其数,不论是职务犯罪类案件,还是经济犯罪类案件,他总是会专心地沉浸于案件、扎根于案卷的世界里,始终要求自己达到案结事了,人和政通,不留一点“后遗症”。他说:“其实我们的工作,不仅仅是停留在一摞摞案卷材料里,而是应该多去调查研究、多沟通、多观察,让办案工作流动起来,将司法温度传递出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救赎每一个涉案人员以及他们身后的家庭。”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