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阳(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8)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此法的制定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其中就包含了危险化学品等常规安全领域的相关规定。
近年来全国多所高校发生了多起重大的实验室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所以高校化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十分重要,也应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管理范围,确保实验室与师生的人生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的基本国策,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发生深刻的变化,迫切需要广大群众提高相应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加强环境保护,发挥防治污染的积极作用。高校师生在进行化学实验时,也会产生“三废”,如处置不当就会造成环境污染。
高校化学实验室产生的废物主要有废气、废固和废液三种。废气的来源主要是实验中化学试剂的挥发、分解和泄漏,分析过程中的产物等。废固的主要来源则是化学反应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日常消耗破损的玻璃仪器和包装材料,以及多余的固体试剂、纸张和滤纸。“三废”中主要以废液居多,主要有分析后剩余的残液、多余的样液,失效的试剂,洗液,仪器清洗用液,以及清扫的废水等。
据统计,一所高校每年产生的废液就有10 000~30 000 L左右,废液中含有不同的化学成分,如果直接排放会给周边水库湖泊,地下水造成生物的、物理的还有化学污染。化学污染物质大致作下分类[2]:
(1)无机物污染物质:污染水休的无机物物质有酸、碱和一些无机盐类,会使水体pH值发生变化,妨碍水体自净作用,腐蚀船体或水下建筑,影响渔业。
(2)无机有毒物质:主要有汞、镉、铅、砷、锰等有潜在长期影响的,对生态和人体有严重危害的金属。
(3)有机有毒物质:大多是人工合成的有机试剂、多环芳烃、芳香烃等,化学性质很稳定,很难被生物分解。
(4)需氧污染物质:含有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和酚、醇等有机物,在微生物作用下分解需要大量的氧气。
(5)植物营养物质:含有大量磷、氮等植物营养物质。
(6)油类污染物:主要是石油及衍生物。
高校化学实验室日常教学和科研产生的废物,有着其特殊性,按照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第一类、第二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化学实验室产生的废液不能直接排放。随意排放会对大气、水、土壤等造成更严重的危害,这就要求高校必须制定管理监督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老师和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在日常的实验操作行为中严格按照制度对废物进行收集、存放和处理,同时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1]。
化学实验室“三废”如果处理不当,还有可能引发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轻者受伤,重者死亡。近几年来,有多所高校化学实验室发生了重大的安全事故,比如气体泄漏,引发火灾爆炸。还有学生出于好奇把未知溶液倒在一起引发喷溅伤人事件等。图1为化学实验室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现场。
图1 实验室安全事故现场
(1)储存场地的要求:场地必须作硬化处理,场所应防水、防高温,通风良好,有专门的警示标志。分类存放。门口张贴醒目标志,场内做好分类。
我们场内分类的做法是:分成几大区域,如下:
①固废:有色玻璃废弃试剂瓶及破损仪器、无色玻璃废弃试剂瓶及破损仪器、有色塑料废弃试剂瓶及破损仪器、无色塑料废弃试剂瓶及破损仪器、废弃药品及沉淀残渣、金属、纸张。
②液废:有机易燃废液、有机非易燃废液、pH大于7无机酸与金属混合物、pH小于7无机酸与金属混合物
(2)储存容器的要求:储存容器必须统一规格(我们用的是蓝色塑料桶/50 L),确保不破碎、不泄漏,桶上粘贴或悬挂危废识别标志,密封。储存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危险废物标识标签如图2所示。
图2 危险废物标识标签
(3)收集的要求:科学合理的安排实验流程和操作,尽量减少废物量,减少污染,做好记录,指导学生分类收集,做好台帐。
(4)处理的要求:对于产生的化学废物应先采取减害性预处理,科学回收利用,科学规划减少化学试剂的用量、降低化学废物的体积、数量和危险程度,防止处理过程中的负荷和二次污染。
(5)记录的要求:专人负责制。专人认真填写《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内容包括危险废物基本信息(类别、pH值、成分、储存量、产生源、废物嗅、色、形态、危险特性、产地等)、废物流向、利用数量、自行处置数量、情况等记录表,保证记录的真实性。
(1)废气:无毒气体和少量有毒气体采用直接通过通风厨和通风管道,经过空气稀释后排放;针对大量有毒气体,可根据不同的化学性质进行吸收处理,无害后排放。如:碱性NH3可用回收的废酸进行吸收,而酸性气体如SO2等则可用废碱溶液吸收后排放。对于可燃性气体,或含苯、醛、酮、醇等有机气体在排放口燃烧排放也可除污染。
(2)废固:分类收集(如玻璃分类、纸张分类、药品分类、沉淀残渣分类、金属分类等)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交由有资质的相关处理机构处理。
(3)废液:①无毒害的废液,如浓度低的无机盐NaAc等可以直接排放。②普通废液,可通过氧化还原、酸碱中和处理后加水稀释至盐类浓度低于5%后排放。如HCl和NaOH反应生成盐和水。③含有重金属的废液,可通过混凝沉淀法处理。如含汞废液,可将pH值调至8~10,再加入过量Na2S,使其生成HgS沉淀,再加入Fe(OH)3共沉淀后分离除去。④有机废液可以通过物理法(过滤、沉淀、上浮、隔油和离心分离等)、化学法(通过化学反应来分离、去除废液中呈溶解、胶体状态的染污物或将其转化为无害物质)、生物法(通过微生物的代谢分解,使有机污染物转化为稳定、无害的物质)
对于实验室内无法自行处理的 ,则联系有处理能力并且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要健全学校的安全管理机构,各级机构人员到位,明确管理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完善管理制度,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人员的管理,包括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管理。
作为日常教学和科研的高校化学实验室,管理上应上至领导层,下至普通一线老师和同学,都应把实验室“三废”的处理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要把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深刻融入到日常行为和教学中去。要加强“三废”处理的制度建设,严格、具体、明确地实施下去,改善并完善“三废”处理的设施和条件,以保证此项工作顺利的实施。
教学上,应科学合理地制定设计实验教学,在实验过程中尽量选择能废物循环利用的试剂,并减少浪费 ,选择排放量少、无毒害、易处理的实验项目,改良实验条件,改进不合理的部分,科学地选择方法和试剂。让老师和同学们在点点滴滴的教授与学习中提高安全环保意识,做到人人安全、人人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