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一
摘要:《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共同标志着历史唯物主义的正式发表。其中《提纲》是马克思哲学思想最为集中的概括,是马克思主义新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历史起点,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在《提纲》中,马克思不仅对旧唯物主义哲学和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家进行批判,而且制定了其哲学中最为基本的实践观点,并贯穿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整个过程之中。
关键词: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哲学;实践
1845年,马克思在布鲁塞尔写成《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这份提纲不仅是马克思哲学发展中的重大飞跃,还实现了一场哲学革命。马克思在《提纲》中首次提出了实践的观点,从而形成了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
一、《提纲》对费尔巴哈的批判
1、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的原因
(1)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及一切旧唯物主义的缺陷日益暴露
人本学的直观性:“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诉诸感性的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类感性的活动” 。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将黑格尔抽象思维的人变成了感性直观的人,这种理论尽管强调了现实的人,但是也仅仅只从人的直观和定义上展开对现实的人的理解,本身存在局限性。
历史唯心主义:“费尔巴哈對感性世界的‘理解’一方面仅仅局限于对这一世界的单纯的直观,另一方面仅仅局限于单纯的感觉:费尔巴哈谈到的是‘人自身’,而不是‘现实的历史的人’” 。费尔巴哈不能把感性理解为人的实践活动,认为人的活动来源是理论,通过理论来指导实践,其主张是一种唯心主义的社会历史观。
爱的宗教哲学:费尔巴哈用人的本质来解释宗教,他认为“宗教是人跟自己的分裂:他放一个上帝在自己的对面,当做与自己相对立的存在者” 。在费尔巴哈看来,人有依赖性,因而在摧毁神学宗教后要有新的宗教取而代之,也就是把爱作为克服宗教异化和实现人性复归的根本手段,从而达到人的存在和本质的统一。
生物观下的自然人:费尔巴哈哲学思想中的感性的人是以生物观点进行考察的,这种“人”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动物性。在费尔巴哈的自然观中,他人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以自然为基础上的,人是自然界的产物,而关于人的一切意识、精神、机能也相应的变为自然产物。
(2)马克思思想逐渐成熟
《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困惑于物质利益问题,并转向费尔巴哈哲学。直到马克思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就走向了费尔巴哈的对立面。马克思和费尔巴哈远离实践不同,他亲身参加了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在革命实践中逐步转变了立场,自觉站到了无产阶级的一边。《提纲》正是他参加无产阶级革命斗争实践的历史经验的总结。
(3)外在原因
青年黑格尔派再次分化和解体,从宗教批判转向政治批判,麦克斯·施蒂纳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出版,批判了费尔巴哈哲学理念中的的人的“类本质”概念和世界二重化,赫斯、格律恩、克利盖为代表的真正的社会主义思潮开始蔓延并暴露了费尔巴哈思想的不良后果,这给了马克思某种程度的启迪。
2、马克思如何对费尔巴哈和其他旧唯物主义进行批判
马克思从认识论、方法论和社会历史观三个方面对费尔巴哈和一切旧唯物主义进行了批判。
《提纲》开篇的第一条,马克思就指出了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上的缺陷,之前的唯物主义形态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只是从客体性和直观主义来理解世界及其世界的外在现象,对于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和自然存在完全忽视,“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客观的” 。
从方法论和社会历史观的角度进行考察可以看出,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思想的出发点虽然是人,但这种人是抽象的人,而不是处于现实的历史活动中的人。但马克思表明,人的本质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关系形态中具体存在的,这种社会历史属性也标志了人与动物的不同。费尔巴哈和其他一切旧唯物主义都是直观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达到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 ,这种对市民社会和单个人的直观是利己主义的、非历史、非实践和非主体的,也是唯心主义的。
二、对实践观点的制定
《提纲》中对旧唯物主义的批判和新唯物主义即实践唯物主义的制定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实践的价值维度是马克思写作《提纲》一书的逻辑主线,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根本的维度。
《提纲》开篇马克思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发展了,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的” ,这就表明旧唯物主义的机械性以及对客观对象的消极被动的反应,不了解实践在社会生活和认识过程中的作用,而唯心主义仅仅认识到了主体的能动性,夸大了意识和精神创造客观世界的能动作用,这两种观点都离开了人的实践活动。
《提纲》第二条,“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 。马克思提出实践是检验思维真理性与否的标准和尺度,在哲学史上第一次解决了真理性的标准问题。“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一个实践问题,人只有通过实践的检验才能证明自己的认识是否是真理” ,思维不可自证为真理,只有在实践中把主观与客观统一起来才能检验认识是否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规律。
马克思实践观念中的主体活动是受外部条件和规定的制约的,他在《提纲》第三条中表明:“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 。实践是处于环境和人两个重要要素之间的纽带,人不能自由地选择他们出生的社会环境并受此外部环境的决定与制约,但在实践过程中,人们的行为活动可以改变环境,与此同时人本身也得到改造。所以,实践是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改变的共同基础。
在《提纲》的第四、五、六、七条中,马克思通过批判费尔巴哈的宗教观和唯心主义史观,来阐明自己的观念。费尔巴哈的“人的本质”只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 ,是完全脱离物质生产生活和现实实践的唯心主义概念。与此相反,马克思观念中的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和社会形式中的个人的现实生活本质,这种本质是历史发展着的人的实践的产物。
马克思在《提纲》第八条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这就深刻揭示出实践的重要性,“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一切理论和意识都是实践和社会存在的产物,都可以在实践中找到自己的根源,都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只不过神秘主义等错误的、荒谬的意识和理论是对社会存在和实践状况的歪曲反映,同时,这些神秘主义的东西也会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最终从人们的意识中被清除。
马克思在《提纲》第十条中表明:“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 。“旧唯物主义”是反映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和要求,为资产阶级服务的哲学。与此相对应的“市民社会”是指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阶级对立的社会,其最发达的形态就是资本主义社会。“新唯物主义”指的是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与共产主义和无产阶级紧密相联系的,与此相对于的“人类社会”是指共产主义社会,而“社会化了的人类”是指已社会化成为有历史主体意识的工人阶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就是它的阶级性和实践性,“这就从根本上明确了辩证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本质区别,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哲学超越传统哲学,成为一门面向整个人类社会、指导整个人类社会实践的科学” 。
在《提纲》最后一条中,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这一条揭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的本质特征。以往的哲学家们虽然在不同程度上也有想要改变世界的愿望和想法,但因为他们根本上的唯心主义史观,只是用不同的形式和理论来解释世界。新唯物主义把实践作为自己哲学的基础,看到了实践的重要作用,因此,它的历史使命不仅在于科学地解释世界,更主要的是通过实践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但要进行说明的是,马克思并不反对“解释世界”,相反,他认为科学解释世界正是改造世界的前提,没有革命的理论,便没有革命的实践。
三、《提纲》的时代价值和意义
1、理论意义
《提纲》是是马克思为建立完备的、彻底的唯物主义世界观奠定基础的标志。《提纲》勾画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雏形,为它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首先,《提纲》将实践引进了认识论,马克思在《提纲》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实践并将其纳入自己的哲学体系,把实践看作是认识的根基、源泉,看作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其次,《提纲》把实践的观点应用于社会历史,揭示了人的本质和社会生活的本质,从而批判了舊唯物主义的唯心史观,这就从根本上划清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同一切旧哲学的界限。
2、实践意义
《提纲》中的实践观点对于指导我们去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承了马克思的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结合的再一次成功。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要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实践结合起来,不断解放思想,以实事求是的精神来开拓理论的新境界和建设事业的新阶段。当然,我们在强调实践的同时应重视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必须不断从实践中创新,从人民群众中汲取营养,不断对马克思主义进行完善,紧密结合中国实际。马克思的实践观启发着中国共产党不断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导中国人民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努力。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3]习近平.略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时代意义[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1(09):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