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怡
【摘要】目的:评价良附丸中药配方颗粒、饮片汤剂治疗胃脘的临床效果。方法:筛选本院治疗的98例胃脘痛患者为探究主体,依据随机分组法实施分析,将接受良附丸中药饮片汤剂治疗的患者纳入参照组,共计49例;将接受良附丸中药配方颗粒治疗的患者纳入研究组,共计49例,连续治疗7天后分析两组临床效果与治疗情况。结果:与参照组研究结果相比较,研究组临床总有效率较高,VAS评分较低,每周发作次数较少,症状持续时间较短,组间存在明显差异,P<0.05。结论:给予胃脘痛患者良附丸中药配方颗粒治疗的效果显著优于饮片汤剂治疗,可减轻疼痛感,促进症状改善,值得临床应用、推广。
【关键词】良附丸;中药饮片汤剂;配方颗粒;胃脘痛;临床效果
造成胃脘痛的原因主要是饮食不节、情志不遂、感受外邪、肝气犯胃等,发生于上腹胃脘近心窝端,主要症状为吞酸、嗳气、疼痛等。良附丸为治疗胃脘痛的关键药物,主要由香附、高良姜组成,首次提出时间为清代,出自于《良方集腋》,主要作用是散寒止痛、理气调中、疏肝解郁,可显著缓解寒凝气滞造成DE1疼痛。中药饮片汤剂在制作过程中,过程较为繁琐,难以进行保存和质量监管,中药颗粒易于服用,制作过程简单。本文旨在分析良附丸中药配方颗粒、饮片汤剂治疗胃脘痛患者的效果,以我院治療的98例患者为探究对象,评价患者临床效果、治疗情况等,现对研究结果进行以下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次研究对象筛选自我院治疗的胃脘痛患者,符合研究要求者有98例,研究起始和终止时间为2018年9月-2019年9月。开展研究前应用随机分组法将研究对象平均分成两组,组别命名为研究组、参照组,分别纳入49例。研究组中,年龄区间为25-79岁,均值(52.09±2.76)岁;病程为3-10个月,平均(6.54±1.67)个月。参照组中,年龄区间位57-77岁,均值(52.09±2.87)岁;病程为4-9个月,平均(6.51±1.75)个月。对比组间资料,确定差异具有一致性P>0.05。
1.2方法
两组患者均接受安慰剂治疗,为模拟药物,可缓解患者紧张情绪,用药方式为温水冲服,每日1带,每日2次。
参照组采取良附丸中药饮片汤剂治疗,药物组方是500g香附予以500g高良姜,应用温水浸泡后以文火煎煮,煮至250ml后分早晚两次服用,连续用药7天。
研究组采取良附丸中药颗粒(Z11020854,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治疗,每日冲服1袋,每日用药2次,连续用药7天。
1.3观察指标
①临床效果。以《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分析治疗效果,具体评估内容是疼痛情况、临床症状等,评估标准是无效、有效、显效。②治疗情况。分析两组患者疼痛情况,每周发作次数与症状持续时间,以平均值实施分析,疼痛情况应用VAS量表分析。
1.4统计学方法
应用2*2折因设计分析,治疗情况为连续性变量资料,以“ ±s”表示,采取“t”进行检验,以重复测量方差对比组间差异;临床效果为定性资料,应用“[n/(%)]”表示,采取“ ”进行检验,以非参数对比组间差异,若比值P<0.05或者0.01时,说明存在统计学差异。
2结果
2.1临床效果
研究组治疗总有效率为95.92%,高于参照组的83.67%,差异显著(P<0.05),数据见表1。
2.2治疗情况评价
研究组与参照组间VAS、每周发作次数、症状持续时间均存在显著差异,P<0.05,详细分析数据见表2。
3讨论
胃脘痛是内科常见疾病,导致该疾病的因素较多,例如饮食不节、寒邪犯胃等,可导致胃脘部出现剧烈疼痛,具有反复发作的特点,且症状持续时间较久,对于患者生活质量存在严重影响。对于胃脘痛的治疗,临床多采取中药制剂治疗,可有效调理脾胃,调节胃气和降、郁滞情况,进而促进脾胃功能恢复正常,具有治愈效果。
良附丸是胃脘痛的传统治疗方式,由高良姜、香附组成,香附主要作用是疏肝解郁、理气调中,高良姜主要作用是散寒止痛,药物结合后具有祛寒止痛、舒肝止痛的作用。传统中药饮片汤剂在制作过程中的耗时较长,制作过程较为繁琐,每日服用量较大,且部分患者难以忍受中草药味道,治疗依从性不高,对于治疗效果存在一定的影响。与中药饮片汤剂治疗相比较,中药配方颗粒提取了香附与高良姜的有效成分,具有不良反应少、用量统一等特点,且用药方式简单、易保存等特点,可快速减轻疾病症状,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综上所述,给予胃脘痛患者良附丸中药配方颗粒治疗的效果显著优于饮片汤剂治疗,可减轻疼痛感,促进症状改善,值得临床应用、推广。
不良反应:
[1]段芳回,胡学玲.观察良附丸中药配方颗粒与饮片汤剂治疗胃脘痛的临床效果[J].医学食疗与健康,2021,19(01):29-30.
[2]冯利利,万小琴.良附丸中药配方颗粒与良附丸饮片汤对胃脘痛的疗效及安全性分析[J].心理月刊,2019,14(18):182-183.
[3]李细山.良附丸中药配方颗粒与饮片汤剂治疗胃脘痛的有效性和安全性[J].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18,11(05):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