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鸟记

2021-11-17 11:00杨泽文
大理文化 2021年11期
关键词:苍鹰马蜂野鸡

●杨泽文

不到我们停止对动物伤害的那一天,我们仍然只是野蛮人。

——(美)托马斯·杰佛森

引语开言

人到中年之后,喜欢翻阅《容斋随笔》。某日,读到“容斋初笔”卷第十三(十八则)《虫鸟之智》时,内心难以平静。鉴于篇幅不长,遂抄录如下:

竹鸡之性,遇其俦必斗。捕之者扫落叶为城,置媒其中,而隐身于后操罔焉。激媒使之鸣,闻者,随声必至,闭目飞入城,直前欲斗,而罔已起,无得脱者,盖目既闭则不复见人。鹧鸪性好洁,猎人于茂林间净扫地,稍散谷于上,禽往来行游,且步且啄,则以黐竿取之。麂行草莽中,畏人见其迹,但循一径,无问远近也。村民结绳为缳,置其所行处,麂足一缳,则倒悬于枝上,乃生获之。江南多土蜂,人不能识其穴,往往以长纸带黏于肉,蜂见之必衔入穴,乃蹑寻得之,熏取其子。虫鸟之智,自谓周身矣,如人之不仁何?

虽只是短短几行字,南宋文学家洪迈却生动传神地写出了“虫鸟之智”与“人之不仁”,而文末“虫鸟之智,自谓周身矣,如人之不仁何?”的一句反问,可谓颇有思想见地,给人以深刻警示。事实就是如此:“虫子和鸟儿的智慧,自以为可以保全自身,但怎么能够抵抗得住不仁之人呢?”说白了,即便虫鸟再有智慧,可一旦面对(人类)“不仁之人”的捕杀时,注定在劫难逃。在思忖之余,我不能不开始检视自己的人生过往,毕竟自己曾有过一段与虫鸟为邻的乡野生活。

01 采蜜精灵

蜜蜂是我最早认识的飞虫,这与奶奶的大半生饲养蜜蜂有关。

奶奶对蜜蜂的感情是很深的。她甚至在我父母结婚后不久就促成了全家搬到村外的一片野地居住,理由是为了更好地饲养蜜蜂,而只要养好蜜蜂就饿不了人。在饥馑而又什么都不能养的那个特殊年代,奶奶发现只有养蜂一条路可以走,这不能不佩服奶奶的生存智慧。

奶奶饲养的蜜蜂大都来自乡野树林,是一种野外自然生存和繁殖的小蜜蜂,躯体只有花生米大小,头胸部呈黑色,全身被覆有黑色和深黄色绒毛。由于蜜蜂会蜇人,因此除了奶奶之外,家人大都怕蜜蜂;由于蜂蜜甜美,全家人都爱吃蜂蜜。而在乡亲们的眼中,我家是乡野最执著的一户养蜂人家。

为了饲养好蜜蜂,奶奶先是带领我的父母在屋舍周遭种植了大量的花草以及桃、杏、李、梨等果木,然后又请村里的王木匠制作了四五十个合抱粗、手臂长的空心圆木桶横置于房前屋后,静候准备迁巢的蜜蜂来侦察选择。于是总会发生这样的奇迹:常常是落日时分,一个紧围着蜂王的蜜蜂群从远处飞来,准确无误地进入奶奶早已放置静待的某个空心木桶里结巢。然后奶奶就满脸笑容拿出两片打了几个小洞眼的圆木盘,去给有了蜂巢的那个圆木桶加上巢门。从此,那些忙碌不已的小蜜蜂便从巢门的小洞眼中飞进飞出,永不停息。那些从圆木盘小洞眼中钻出的小蜜蜂,一展双翅就轻松起飞而去;那些归来在圆木盘上收翅进洞的小蜜蜂,双腿上则带着采集的新鲜花粉。每一只小蜜蜂,给人的感觉就是为辛劳而生,为酿蜜而活。

记得我常在奶奶的指派下,到野地里搜寻能搬得动的大小石头,然后带回放置到蜂桶边。奶奶说,蜜蜂虽然记性很好,但还得在每个蜂桶边放置形状各一或色彩不同的石头作为标志物,回巢蜜蜂才容易定位而不会迷巢。也就在这样的宁静日子里,我亲眼见证过多次充满神奇魔幻的伟大奇观:一个由千万只小蜜蜂护卫和包裹着蜂王的旋转蜂球,突然从天而降至虚位以待的某个蜂桶。那种快速的飞旋,那种很大的鸣响,那种准确的选择,那种黑色的意象,总让我激动不已,于是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高呼:“奶奶,蜂群来了,蜂群来了……”而闻声走出屋门的奶奶总是笑眯眯地说:“来了就好,来了就好,来了我们的日子才有盼头。”

印象中,奶奶年年月月都在精心饲养着她庞大的蜜蜂群。许多时候,只见奶奶头戴自制的网纱面罩,手拿燃放蓝烟的干艾蒿小火把,到一个又一个蜂桶边仔细观察,一旦察觉某个蜂桶里的蜂群有“自然分蜂”的迹象时,奶奶就适时将由新蜂王引出的新蜂群驱赶进另一个空木桶中,成功防止一个分蜂群的突然飞走。就如一山不容二虎,蜜蜂也是一巢不容二王。只要某个蜜蜂巢中诞生了新蜂王,这个蜜蜂巢就出现一分为二的“自然分蜂”现象:有一个蜂王要离巢而走,同时会带走一大批工蜂。这就给养蜂人带来扩大蜂群的机遇,如果没把握好时机,新蜂群就会启程高飞,到已侦察好的某个地方结巢。

为了蜜蜂能安然度过寒冷的冬天,奶奶总要在每年的晚秋时节对所有的蜂桶进行逐一排查,找出那些或开裂或有漏洞的蜂桶,然后用湿牛粪将透风的缝隙或漏洞堵上、敷平。而到春夏季节,为防范马蜂和胡蜂的骚扰,奶奶总让我拿着几块长条薄木片来回反复巡视,一旦见到马蜂或胡蜂在蜜蜂桶边像直升飞机一样盘旋游弋时,她就及时提醒我要毫不留情地予以击打。被我打死的马蜂或胡蜂,奶奶则用线穿成串,悬挂在蜂桶前,以此来警告那些胆敢来犯的野蜂。小蜜蜂们则常常带着被袭击骚扰的怨气,飞到那些死野蜂上乱咬一通以此解恨。奶奶说,别看蜜蜂个儿小,除了勤劳采蜜之外还灵气着呢,它能凭借人体气味就知道谁是它的主人。事实是,我常跟在奶奶身后走近一个又一个蜂桶,但从未被小蜜蜂蜇伤过。如果是外人呢,只要近邻蜂桶就会受到蜜蜂嗡嗡绕飞的威胁,继而很有可能被蜇伤。蜜蜂一旦蜇人时,由于刺针的倒钩挂住了人体的皮肤,以致把内脏拉坏,结局是送掉性命。而被蜜蜂蜇伤的人呢,除了疼痛难忍之外,蜇伤处的一块皮肤至少要浮肿两三天。

应该说,在饥馑的年代,我仍有笔墨纸张和课外书可买,这的确与奶奶养蜂卖蜜的支持分不开。奶奶常对我说:“好好念书吧,奶奶支持你。读书就要像小蜜蜂一样勤奋不止,只有这样,将来你才会拥有甜美的生活。”对奶奶的话我曾似懂非懂,直到多年之后的今天我才完全领悟。奶奶不识字,但她敬佩读书人。她甚至常告诫我们兄弟姊妹不要踩踏那些带字的纸片,否则到年老时会双目失明。对这样没道理的话,我和弟妹虽然感到好笑,却始终遵守。即便多年后的今天,我在城里做了一名文字工作者,也不敢轻易踩踏那些掉落地面的带字纸片。

奶奶一生节俭。她从不轻易为自己多添置一件新衣。她大半生都只穿黑色和蓝色两种棉布衣服。在饥馑年代,对途经家门前的乞讨者,她不是给一点粮食就是给一点蜂蜜。而对乡里乡亲,每年夏天采蜜时节,她总要送上一些蜂蜜让人尝鲜。

日渐苍老的奶奶坚持在乡野养蜂,而我则走上了愈来愈远的求学路,最终谋生于奶奶从未到过的一座城市。从此,每当想起奶奶,或者想起奶奶的庞大蜂群,我就期盼回返遥远的老家,探望一脸慈祥、和蔼可亲的奶奶,聆听蜜蜂飞舞的交响曲……

年逾九旬的奶奶,在一个温暖的春天里突然无疾而终。我匆匆赶回老家奔丧时,正值开放的梨花雪白了我曾经熟悉的乡野,而奶奶饲养的小蜜蜂则在阳光普照的梨花上嗡嗡飞舞忙碌着采蜜。

奶奶过世后,忙于农活的父母无法细心照看屋舍周遭的蜂桶,那些习惯了奶奶几十年饲养的蜂群,先后一一倾巢而出,纷纷飞向远处连绵起伏的山峦之后,再也没有回来。

02 依人嘉宾

麻雀是鸟类中的“平民”,它习惯于迷恋乡村与小镇,是最能够与人一起和谐相处乃至同存共荣的一种飞翔动物,以致对许多人而言,一看到“鸟”字,就会立刻想到了麻雀的形象。而在汉代许慎编著的文字工具书《说文解字》中,对“雀”的释义是“依人小鸟也”;晋代训诂学家崔豹所著的《古今注》,则给予麻雀为“嘉宾”别称。

不论怎么回忆与印证,麻雀都是我最早认识的一种鸟。至今在我的脑海中还时常清晰着这样一幅美好的图景:乡村麻雀一开始出现在我视线中的时候,母亲就适时教我口念“麻雀”这个新鲜名词。接下来,母亲还口授给我“麻雀是一种鸟”的简洁短语。这样渐渐地我就在乡村认识了麻雀并且喜欢上了麻雀。于是在我家的小院里,每当麻雀成群地飞来与鸡鸭争抢食物的时候,我手心里飞撒而出的谷粒或麦粒就要多一点点,因为从内心来讲我早已把麻雀当成了不可多得的小伙伴。毕竟父母双双离家到田间劳作的时候,我常常可以在寂静的院心里与一群前来凑热闹的麻雀一同快乐地度过一个冗长的下午。自然,在人鸟共处的宁静日子里,我才得以健康快乐地成长。到我开始踏进乡村学堂时,几乎每天早晨都是被一群争相练嗓的麻雀吵醒的:它们常常纪律严明地在我家的屋顶上排成一条“鸟线”,直到看见我背上书包奔跑出院门时,才停止鸣叫,一只又一只地相继飞离,有时甚至还很热心地从空中送我一程。于是,这一天里我的心情也会随之感到特别地舒畅。可以这样说,正是有了麻雀的时常穿梭,才使我那隐藏于山间的蓝色村庄充满了更多的诗意。

与人相比,麻雀似乎更懂得恋旧。麻雀习惯于守护而不习惯于远飞。麻雀一旦选择了一座村庄或一座小镇之后,就会乐此不疲地繁衍生息。麻雀不会像其它鸟一样在树上做巢,这好像显得没有足够的灵性与智慧。其实,在做巢这一点上,麻雀恰恰是最能表现出一种鸟类中少有的大智若愚。试想一下,再美丽的巢一旦做在树上,那就要别无选择地接受风吹、日晒和雨淋,生命的风险势必大大地增加了。而不能在树上做巢的麻雀,仿佛明白这个道理而机智地选择在人类的屋檐下或墙洞中安放自己的小巢。这样一来,日晒不到雨淋不湿风吹不了,繁衍起后代来要安全得多,或者说更有生存的保障。至于做巢的材料也可就地取材,比如在房前屋后叼来一些撒落的柔软鸡毛鸭毛铺好就可以养育下一代了。事实是,麻雀可以反复使用同一个墙洞做巢而一代又一代地繁衍生息下去。即便是多年之后的今天,在我乡下老家的那些高低不一的墙洞中,每年的春天依旧有麻雀飞进飞出忙碌不止地繁衍着后代。而从老屋里出生的人儿呢,却一个个长大之后背起行囊毅然告别了老屋,再漂移到一个个缺少麻雀陪伴的现代都市谋生,直到被人情所累和被人情所伤的时候,他们才会想起遥远在身后的那一个乡下老家,以及那一群替他们守护着古老屋舍的乡村麻雀……

说实话,麻雀所具有的永远不肯背离村庄的品格,常让我在异客他乡时暗自感动与汗颜。特别是面对麻雀的日渐减少这一无情现实时,更是少不了暗自同情与悲伤。我知道,麻雀从来不会对田野、村庄和人犯下不可原谅的错误,只有人才会在糊涂或狂热中时常对麻雀犯下不可宽恕的过错。比如随意捕杀,比如施放毒药,比如修建没有墙洞和没有瓦顶的现代钢筋混凝土高楼等等,以至于让麻雀很快沦为国家法定的保护动物。事实是,在城镇的大小高楼不断替换着大小乡村的今天,曾经与乡村和谐相处的麻雀,已经普遍处于无枝可依、无屋可栖和无巢可放的尴尬状态,或者说面对如出一辙的森林般成长的高楼,所有的麻雀都在节节败退,求生无望。因此,每当我从一些被废弃的没有了人影的荒野村落,看见一群麻雀或是几只麻雀在墙头与屋顶茫然地啁啾时,就会情不自禁地泪水盈盈。故而我愈加认定:麻雀其实是我们日常生活的守护神,可由于我们的长期漠视与疏忽,也许有一天我们将会为最后一只麻雀的消逝而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到那时,对麻雀的任何溢美之词都会因姗姗来迟而显得苍白与可笑。

如果说麻雀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悲哀,那一定是它总是希望与大地上的人类和谐相处与同存共荣的良好愿望。小小的麻雀也因此最容易遭至人类各种各样的背叛,或者说最容易进入人类有意无意设置的一个个圈套。可谁又能想到,不大起眼的麻雀渐渐地离开了人类,其实与人类渐渐地离开自己原有的正常发展轨道,结局都有可能是一样的严重与可怕。

03 夏日歌星

知了,学名为“蝉”。可在我的老家,人们只叫“知了”而不叫蝉;人们也只说“知了鸣唱”而不说“知了鸣叫”。

多年后我才知道,作为昆虫,知了的种类很多,但常见的也就十余种,且大多呈金色、黑褐色或墨绿色,大到拇指头,小到指甲盖。雄知了腹部有发音器,能连续不断地发出圆润或尖锐的声音;雌知了则不发声,但腹部有听音器,能接收雄知了发出的声音。知了的幼虫生活在泥土里,吸食树根的汁液,成虫羽化后飞到树上吸食树干的汁液。

在乡下老家,知了的鸣唱曾经贯穿我童年成长的经年之夏。我不知道灵敏的双耳何时最先捕捉到知了的鸣唱并引发了我的聆听兴趣,但我知道自己辨明父母声音之后的另一种声音,就是从房前屋后的果树上持续传来的知了鸣唱声。在我朦胧的记忆中,母亲常在我苏醒而静静聆听窗外知了的鸣唱时微笑着对我说:“听见了吗?知了在唱着‘快长,快长’呢,妈也希望你快快长大。”于是我就认真地倾听知了的鸣唱,听着听着好像真的听出“快长快长”的声音来了,内心深处也真的希望自己快快长大,然后随同奶奶看护她饲养的蜜蜂群,或者跟随父母一道下地侍候庄稼。

老家的乡野有许多马桑树。每年夏天,红白相间的马桑花引来热闹的蜂群采蜜,接着黑红的马桑果又引来众多的鸟群采食,而树汁、树胶过多的马桑树再引来知了吸食。于是乎,蜂鸣、鸟啼、知了鸣唱相互交织的交响乐,便在夏日的乡野不断回荡。记得五岁那年,有一次我趁母亲不注意时悄悄溜出家门,走上绿草镶边的小路,进入一片热闹非凡的马桑林中,如痴如醉地倾听了整整一下午的知了歌、蜂鸣曲和鸟啼声。结果急坏了一下午的母亲终于找到我时,声音哽咽,脸上挂满了泪珠。至今我都记得当时母亲说过的那句话:知了唱歌真的就那么好听吗?你是不是变傻了?

我在乡下老家上学前首先学会的畜牧农事是放牧。在草青树绿的乡野牧场,我放牧着一群牛羊,听着知了的鸣唱,慢慢地打发着一个乡村少年的宁静光阴。我在知了的鸣唱中,学会了奔跑和爬山,我的牧技因此而日益精进,每天傍晚我会一只不少一头不缺地把一大群牛羊赶回家。而对只闻其声难见其影的知了的好奇心,又促使我学会了爬树。我因此常常对某一只音色怪异的知了产生兴趣而上树进行搜捕。在知了鸣唱声的引领下,我在树上如猴子般跳跃攀爬,可许多时候因寻不到那知了的身影而无奈地下树。知了就这样把鸣唱声随意传递给你的时候,却聪明地把自己隐藏得很深。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乡下老家,几乎每一棵树上都鸣唱着或静栖着许多知了,它们总是不遗余力地歌唱着绿树,歌唱着阳光,歌唱着月色,歌唱着整个夏天,成为永远不知疲倦的鸣唱歌星。自然,每当为生计所迫而需要我必须去砍伐一棵树时,树上的知了就立即禁鸣进行抗议了。等到一棵树轰然倒下时,你才听到一些知了纷纷发出“呜呜”的声音凌空飞逝,那远去的声音仿佛带着哭泣的腔调,让人感觉那是树之魂正在黯然离去……

据说,知了有一个相当漫长的幼虫阶段,它在土壤中的存活期能长达四五年,而出土羽化后具备双翼的成虫知了,则在草木上只能存活几个月,也就是从立夏开始鸣唱,至立秋之后黯然失声结束生命。仿佛为了弥补这一缺憾,知了都会选择在夏季昼夜歌唱不止,用以顽强抗拒生命的短暂和努力维护生命的尊严,成为名副其实的乡野夏日歌星。

我是在不断亲近书本的过程中,最终告别“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的寂静乡野。从此,置身于车水马龙的城市,注定再也不能倾听夏日的知了鸣唱。我所能做的,就是时常翻阅唐诗宋词,不断寻找品味咏蝉的太多佳句妙词,比如:王维的“倚杖柴门外,临风听暮蝉”;裴迪的“鸟飞争向夕,蝉噪已先秋”;李商隐的“万树鸣蝉隔岸虹,乐游原上有西风”;杨万里的“落日无情最有情,遍催万树暮蝉鸣”;辛弃疾的“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

回不去的老家,抹不去的乡恋。幸好有唐诗宋词,常让我得以置身精神的乡野,尽情品味小小知了的悠远鸣唱……

04 吉祥贵客

在乡间,除了麻雀之外,燕子算得上是与人最亲近的一种鸟了。麻雀啁啾,燕子呢喃,对于村庄而言是一种福分,对于居家来说是一种吉兆。什么时候形成这样一种观念,我不是很清楚,但我清楚自己在离开老家多年之后,睡梦中总拂不去的是一座蓝色村庄,以及那些年年归来呵护蓝色村庄的小燕子。

有如水中的浮萍一样,在一些多事年月,我家没有固定的居所,以至于一直处在山乡处不断告别熟悉和迎迓陌生的迁徙状态之中,为此我和弟弟、妹妹的出生地都不相同。对此情形,我曾感到非常自卑,因为一家人始终缺少安稳和像样的房子。自然麻雀也少来,燕子也不会光顾。而在别人的眼里,我家也始终被视为外来户。

一个家,能否就地安居而生根,最清楚的并不一定就是这个家的家长,而往往是一对小小的燕子。记得在乡村小学校里,有一次老师讲到会预报天气的鸟时,首先提到的竟是小燕子。不过让我暗自难堪的是,老师叫家中有燕巢的同学举手时,在小树林般整齐向上伸长的小手臂中,唯一缺少的是我的小手臂。老师对我说,没关系,你家肯定是刚搬来此地不久,燕子还不熟悉,只要安居下来,有一天小燕子肯定会到你家筑巢的……

“燕子低飞,有雨将至”。在乡间,我曾用心注意观察过这句民谚的可靠性,结果还是得到了令人满意的答案。这就让我从心底里更加敬佩小燕子了,同时更希望它能尽快光临我家视察与筑巢。毕竟我家已开始安居下来了,新修的房子在村里也是最显眼的。然而,这似乎并没有打动小燕子。对于小燕子来说,它所选择筑巢的房子反而是图旧不图新。它似乎知道这样一个道理:人只有把房子住旧了,才会对所住的地方产生感情,也才会再难以离开住惯了的老房子和老地方,在人丁兴旺的老房子中筑巢来“生儿育女”才会有充分的安全保障。小小的燕子啊,不能不说它有某种境界与智慧。

时光在慢慢地流淌,我家的房子也在慢慢地变旧。整个院子也充满了宁静祥和的烟火气息。麻雀们早已在大大小小的墙洞中繁殖了六七代,而燕子总是没有前来视察房梁屋椽,以致让人怀疑我家注定要与燕子无缘了,我的心里也开始渐渐地对燕子生出些怨气来。而燕子也似乎知道了这一点,于是突然之间,在一个暖意融融的春日里频频地光顾起我家来,然后就是衔泥不止地在一处房梁上筑巢。一切做得井然有序,一切让我惊奇不已。而就全家人来说,又都是在充满渴望与毫无思想准备中迎接到燕子前来筑巢的。当房梁上终于出现一个异常醒目的红泥燕巢时,家里的老老少少都笑逐颜开了,甚至脸上还泛起了从未有过的光泽。奶奶说,有祥和日子过了,连燕子都信任我们了;父亲说,我们已经安居了,燕子也来筑巢祝贺我们了;母亲说,为了吉祥贵客来临的这一天,我们等了好多年啊!弟弟妹妹则兴奋得逢人便说小燕子来我家筑巢了。而我呢,第一次觉得自己在乡村有了根基也有了尊严。

出于一种深深的感激,我常常静静地观赏高悬于房梁上的红泥燕巢,看一对小燕子成天忙出又忙进。我不知道它们在巢中的工作细节,但我明白它们在努力地做着自己繁殖后代的大事。当一对小燕子的进出频率越来越高时,我才发现燕巢中有了细碎的雏燕叫声。而仔细观察燕子的育雏过程,心中则少不了感到震撼。我曾利用一整天的时间注意观察过一对育雏燕子的进出次数,居然达到了八百多次。平均下来,每只燕子的进出次数达到了四百多次。也就是说,在育雏期间,一只燕子每天都要从外面带回巢内二百多条昆虫。这种高强度和高密度的劳动,恐怕在鸟类中已经非常突出了。

春来秋去。燕子每年都要在巢中养育出四五只新燕。而每次新燕离巢远飞之后,我都少不了时常看着燕子留下的空空泥巢而忧伤好长时间,然后就是日思夜想地盼望着来年的春天,急切地等待燕子的又一次归来。可以说,就是这种对燕子的反复思念、迎迓和目送的过程中,自己也不知不觉地长大成人。

据鸟类观察家说,雏燕出巢后,在野外的任何一个地方,它们都会得到成燕的适时照顾,这种现象在其它候鸟类中是不多见的,这让人不难从中看到了人类的许多影子来。难怪奥地利和爱沙尼亚这两个国家都把燕子定为国鸟来加以爱护和尊崇。

多年后的今天,我也像是出巢的一只燕子,四处奔波谋生于异乡。不同的只是,燕子每年春天都要回去修复旧巢繁育后代,可我却不能年年返身回去探望自己的亲人,内心深处为此充满了许多遗憾与自责。

05 光明舞者

久居闹市,每当回想起年少时的乡间夏夜时,就免不了想起星星点点闪闪发光的流萤。

记得母亲讲过,在我咿呀学语的时候,她背着我走夜路,每当见到流游不定、时近时远的小亮点时,我就高兴不已地叫道:灯……灯……灯灯……于是母亲就及时给我纠正说:是“像灯灯”,但不是“真正的灯灯”,是“流萤”,是一只只萤火虫在黑暗中飞舞寻找小伙伴……在这一母子交流过程中,也许母亲还给我讲过一些有关流萤的动人神话故事。比如说它们是天空打雷时爆出的一朵小火花变的,比如说它们是夜空中落下的一粒小星星变的等等。可惜的是我还不能依靠记忆而记住它们。可等到能记忆时,我只对流萤本身感兴趣,而对有关流萤的民间传说不感兴趣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毕竟我有一位善讲民间故事的母亲啊!

仲夏时节,只要乡间夜幕拉开之时,也就是流萤开心飞舞之始。其最好的表现是纷纷“点亮”了各自的“小灯”,然后永不停歇地在低空中慢慢飘游或是匆匆流动,把迷人的光明舞蹈推送到暗夜里。于是胆大的孩子们常常在户外的暗夜中追赶一个又一个小亮点,并时不时发出开心的欢笑。那欢声笑语最终常常以追捕“点灯虫”的孩子们碰跌成一堆而收场。于是回家时才发现全身沾满了泥灰或草屑,上衣或是裤子的某个地方甚至磨破了洞,自然是少不了要挨大人的责骂。但挨骂归挨骂,孩子们追捕流萤的游戏在乡间暗夜里并没有因此而停止过。说来也很难让人相信,如果一心一意尾随一个小亮点去追捕一只流萤的话,那永远是徒劳的。这也是乡间孩子们常常捕捉不到一只小小流萤的原因。从另一个角度说,其实乡间孩子们在玩追捕流萤的游戏时并不是真心捉拿,而是在此过程中求得一些欢乐罢了。

出于好奇心和想当然,我有一次竟然干起了捕捉流萤的勾当。那是进了乡间学堂认识了一些文字之后,我迷上了看小人书,乃至到临睡前都要看上一两本才能坦然入睡。而点煤油灯时间长了是不行的,一是散发的气味难闻,二是父母也不容许浪费煤油。于是想了想,很快找了一个透明玻璃瓶,做了一个捕流萤的网兜,避开常玩游戏的几个小伙伴,独自在户外的暗夜里开始捕捉流萤。可想不到辛辛苦苦干了大半夜才捉到了十几只。更想不到的是一旦捕捉到流萤时,它就不再“点灯”了。原本希望它们在玻璃瓶中一起发光而好让人看小人书,可结果却让我大失所望。它们仿佛一同约好捉弄人似地都不再发光。等到第二天早晨看那玻璃瓶,更让我失望的是绝大部分流萤都一命呜呼了,剩下的几只则在同伴的尸体中拼命挣扎。无奈之下,我揭开了玻璃瓶的纱布封口,放出了那些生有六只短脚、长着鞘翅、胸部呈粉红色、背部为栗棕色的指甲盖大小的幸存者,从此再也不干“捕萤借光”的傻事了。

对于流萤为什么一旦被捕就不再“点灯”的问题,直到上高中时教授生物的老师才给了我一个令人信服的解答。原来流萤的腹部有数千个发光细胞。这些发光细胞里含有两种化学物质:荧光素和荧光酵素。当氧气进入细胞时会促成这两种物质发生化学反应而发光。当一个雄性流萤想和一个雌性流萤交配的时候,它的腹部就开始像灯一样闪烁起来,它期待着它的“情侣”有所反应,闪烁起一样的灯光。如此说来,我们一旦捕捉到流萤时,受惊吓的流萤就关闭了氧气进入光细胞的通道,流萤的美丽“萤火”就会随即熄灭了。

与夜空中遥不可及的星星相比,大地上的流萤显得愈加可近、可亲与可爱。尤其是夏夜独自在乡野走夜路时,只要有几只忽闪忽闪的流萤梦幻般地在前面引路,那再寂寞的人也将不再寂寞,再郁闷的人也将不再郁闷。而只要我们不去惊扰周围的流萤,就不难欣赏到它们浮动在黑暗中的醉人美景:那些闪着亮光的流萤,不慌不忙,无忧无愁,自由自在,款款低飞,不断划出转瞬即逝的道道优美银线;仿佛携着爱的明灯,伴着爱的情侣,在乡间夏夜欢乐起舞……

“谁家院落非天烛,何处园林不夜光”。明代诗人杨慎在《流萤篇》中写下的优美诗句,其隐含指向的乡间人世温情足以让人动容。于是突然领悟:记忆一旦收藏了昨日的光阴,就会孕育今天难忘的乡愁。

06 忠贞鸣禽

在我熟悉的乡下鸟中,除了麻雀、燕子、喜鹊和乌鸦之外,就要算斑鸠了。这种身体呈灰褐色、颈后有白色或黄褐色斑点、嘴短、脚为淡红色的鸟,常成群结队地在村庄上空飞翔。一旦在飞翔之中选定某一片田野之后就迅速落入其中,然后尽可能地放开嗉囊,把谷粒麦粒豆丸什么的通统放进去,然后再飞到村边的树林里慢慢地消化。

与麻雀和喜鹊一样,斑鸠终年生活于同一个地域,没有迁徙的习性。因而在乡村,几乎可以一年四季见得到它们的身影,算得上是典型的留鸟了。不过斑鸠并不像麻雀、喜鹊和乌鸦一样四时都可以毫无节制地鸣叫,它有自己的鸣叫期,除此之外,你只能永远看见一群或是数只沉默飞翔和静栖的斑鸠。斑鸠的鸣叫期一般在春末初夏,这个时节也是斑鸠交配产卵育雏的季节。斑鸠的声音并不高昂,属于中低音部,音节更是单调,但节奏感却很鲜明,如果用汉字拟音表达就是:“咕咕——咕——,咕咕——咕——。”从斑鸠的叫声类型来看,在鸟类学家那儿它应该被视为“鸣转”而非“叙鸣”。“叙鸣”是一种言说,是鸟儿之间日常信息的沟通;而“鸣转”是一种歌唱,主要是雄鸟对爱情的赞美。可见,斑鸠还是一种灵犀之鸟,在其爱情生活中它们信守一夫一妻制,乃至在许多诗文中,斑鸠象征忠贞不变的爱情或友情。

斑鸠的巢一向在树上做得很隐蔽,一般很难让人发现。巢也做得并不复杂,用料也仅限于枯枝与杂草。枯枝做底起支撑作用,杂草铺垫起柔软之效。斑鸠的蛋上有杂色的斑点,因而在巢中并不显眼,让人感觉到从一枚小小的蛋上开始,斑鸠就不喜欢张扬。我在乡下生活了近二十年,但总共也只见过两个斑鸠巢。第一次见到的那个巢中有蛋,第二次见到的那个巢中有幼雏。两次见巢我都爬了树,惊吓得一对斑鸠夫妻充满敌意地反复绕树急飞,虽然没有发出仇恨的声音,但那无声的情景其实更可怕,毕竟我担心自己的双眼一不小心就会被斑鸠啄坏。因为在乡间,大人们常对那些上树掏鸟蛋和捣鸟巢的顽皮孩子发出的警告就是:“不要这么作孽哟,小心眼睛被鸟啄瞎。”自然,我从不敢去干掏鸟蛋和捣鸟巢之类的坏事,但出于好奇,我还是常常少不了对自己意外发现的鸟巢进行一番仔细观察或探究。

尽管斑鸠的肉味很鲜美,但在我生长的乡间,却很少发生公然射击斑鸠的事。当然,斑鸠成群地到农田偷食粮食而遭到打击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的。但斑鸠凭着固有的机警与灵巧,总有机会化险为夷,因而要想成群地击伤它们是做不到的。毕竟在众目睽睽之下,任何人都不敢明目张胆地拿出火枪对着斑鸠群开火。如此一来,乡间的斑鸠群也就有机会和有胆量常常在乡村的上空飞翔复飞翔,构成了乡村富有诗意的祥和美景。记得在县城上高三那年,有个喜欢写诗的同学随我到乡村的家中度周末,当他远远地看见一群斑鸠在村庄上空自由自在地飞翔时,便情不自禁地发出了由衷赞叹:“多美呀,宁静的蓝色村庄,幸福的乡村鸽群……”我立即纠正说,那不是鸽群,那是一群斑鸠。这个同学听后愈加赞叹不已,说真是绝了,斑鸠变鸽群,村庄更神奇。两年之后,我的这位同学在省城的一所大学里成了有名的校园诗人。他的许多乡土诗中经常出现了“鸠鸽”这个新鲜名词。我明白其所指的就是斑鸠,只不过诗人觉得用“鸠鸽”更有诗意罢了。

在乡间的一些年月,我也曾怀疑过城镇里成群放养的家鸽就是由斑鸠驯养而成的。因此有一次我在田野里看见一只翅膀受伤而不能再飞翔的斑鸠时,便信心十足地将其带回家治伤和驯养。结果呢?斑鸠的伤倒是治好了,但其性情并没有丝毫变得温顺起来。即便你喂得再好,它还是依然在笼子里站立不安而扑腾不止,自然不时又添新伤,继而接受新的治疗。最后我断定,斑鸠性情刚烈,注定无法驯养,只能选择放飞。

其实,就单个斑鸠来说,缺少观赏性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就一群斑鸠而言,一旦与一座村庄构成不远不近或者说不依不离的景象时,无论其观赏性还是诗意感也就彰显出来了,以致再单调的村庄也因此而变得日渐生动起来。多年之后的今天,我依然在异乡常常为自己身后有一座被斑鸠守望的蓝色村庄而欣喜。

07 飞翔花瓣

记得有一次母亲对我说道:你是在青草地上追逐蝴蝶而很快学会奔跑的,那时你才3岁,但已学会了在乡野牧场放牧,你常把一群牛羊追赶得飞奔……

印象中,乡野的蝴蝶可谓无处不在。在一年四季中,春季、夏季乃至秋季都能见得到蝴蝶翩翩起舞的影子,仿佛飞翔不止的花瓣。因为蝴蝶对人没有攻击性,故而成为人们心目中最可爱和最生动的飞虫。无论是在花丛草地,还是在田野树林,只要见到飞舞的美丽蝴蝶,人们都会免不了停止忙碌,默然投放亲切爱恋的目光,欣赏一下眼前飘动的一片或几片神奇“花瓣”。要是见到展翅大过手掌,花斑艳丽的大蝴蝶,人们会当作大饱眼福的一种幸运。常到乡野树林采药的父亲,有一次在山林中见过一只正在飞舞的大蝴蝶,它的一对翅膀展开大过成人脸面。见过大蝴蝶的父亲,后来多次在我面前讲述那只大蝴蝶在林中自在飘飞的迷人风采,引得我也常到乡野树林借采菌之名搜寻大蝴蝶,可我始终没见过大如人脸的蝴蝶,而大不过拳头的蝴蝶倒是见过无数。

蝴蝶爱恋花朵,喜欢静栖在鲜花上,这给了我们仔细观察蝴蝶的机会。蝴蝶展翅体形大多在5厘米至10厘米之间,身体生有两对翅三对足,头部有一对锤状的触角,翅宽大,停歇时翅竖立于背上。出于一种好奇,我曾用小网兜捕捉一只非常美丽的粉色蝶,结果打开小网兜捉住蝴蝶头部凑近观察时,粉色蝶突然扇动双翅,眼前随即感到一片迷蒙,情急之中放开蝴蝶,用双手掌立即捂住双眼,但还是有粉尘早已进入了眼中,一阵辣痛随即而至,接着长时间眼中似有异物而不适。这是我鲁莽的一次捕捉蝴蝶所得到的惩罚。而乡野任何一只大小蝴蝶,对侵犯者都会有特别的自卫方式。

别无选择地出生于乡野,我的少年时代注定缺少伙伴与儿戏。于是,我习惯了默然地与大自然的山石草木和鸟兽虫鱼对话,以此感受生命的真切和存在的快乐。在这一过程中,蝴蝶曾以太多灵动的美感伴随我度过了一段艰难的乡野岁月。而对于蝴蝶,我只能说:那是一些流动在我周遭鲜活美丽的花瓣,那是一些飘飞在我面前传达着绚烂悦目之美的永恒精灵……我永远不会忘记,在乡野牧场的青草地上,是飞舞翩跹的美丽蝴蝶引领我大胆地走出人生的原初脚步。

记得8岁那年,我不得不离开乡野牧场而选择了上学读书。遗憾的是乡野的上学之路很遥远,遥远得每天我都必须穿密林,越幽谷,上高坡,下深坎。一个人的乡野上学路少不了寂寞无聊乃至心生恐惧。于是,我时常采摘一些花粉和花蜜气味极浓的野花拿在手中,然后引一群色彩缤纷的蝴蝶跟着我时走时停。我行走时因花束移动而引发群蝶纷飞追逐,我停步时群蝶又纷纷汇聚而静栖到花束上吮吸花蜜。这种人蝶之间的互动游戏,总能让我不知不觉地走完一段很长的乡野上学路。

很清楚地记得有一次太忘情了,忘情到竟将一群花蝴蝶一直引进了学校,同学们见了蝶群双眼自然为之一亮,而老师则大为惊诧,以至怀疑我的身体可能散发一种令蝴蝶喜爱的气味。接下来出现的情景更让人意外,当我随着上课铃响而走进教室坐定时,我引来的蝴蝶就在教室内外飞舞乱窜,最终弄得老师不能正常上课而大为恼火,于是让我走上讲台面对着全班同学罚站。可这一罚站的结果是,那些飞舞乱窜的蝴蝶仿佛纷纷找到了要寻找的目标,一只接一只地飞来静栖到我的身上和头上,我因此而渐渐成了一个小“花人”,老师和同学们见到这魔幻般出现的奇迹而更加惊恐不已,以致不知所措。心中慌乱起来的我只得赶忙冲出教室,狂奔至校园外的一片水稻田边,迅速脱光了衣服急急忙忙地清洗身上和衣服上的花粉,直至彻底洗去所有的花粉气味后,蝴蝶才不再来纠缠我,而是如我所希望的那样飘离而去,一只跟着一只飞入田野,飞向树林。此后,我再也不敢干采花引蝶入校之类的傻事了,而是愈来愈抱紧书本,最终走出乡野而到城市读书乃至谋生。

“独立徘徊垂玉手,欲折花枝心恨久。揉花碎花不足惜,蝴蝶何因与相识。怕是梦中来阿欢,踌躇不得入重门”。如今,每当我在城里倾心吟咏唐朝诗人张乔在其《蝴蝶歌》中的伤感诗句时,那些曾经熟悉的蝴蝶其实已经远去了,同时远去的是我那与蝶为伴而充满许多情趣的童年时光,故而让人时常怀想那些记忆中的蝴蝶,不断重温生命中所经历过的一切美好与快乐。

08 禽中神巫

乌鸦是一种留鸟,与麻雀和喜鹊一样常年生活于乡间,并时常介入乡下人的生活场景之中。不论你盘田种地,还是出门归家,乌鸦都会以或飞或栖的方式,进入你的视野。它那“乌啊乌啊”的叫声,则时常让人听得心烦。

与其它乡下鸟相比,乌鸦的特别之处是其杂食性。它除了以谷物、果实、昆虫等作为食物之外,还嗜食发烂恶臭的腐肉。乌鸦的嗅觉异常灵敏,它能及时发现地上的动物死尸,还能闻得到从地下散发出的腐尸味而常在有新坟的墓地呱呱乱叫,甚至还能在房前屋后飞过时,捕捉得到某个病人临死之前所散发出的特殊异味,然后在不远不近的地方发出异样的叫声。可以说,乌鸦常常在乡间预言并见证了一个人的整个死亡过程,并且以口无遮挡的方式提前发出了各种不祥的讯息。加上乌鸦本来就一身黑羽,自然少不了以神秘阴冷的形象首先进入了人们的内心世界。好在乌鸦并不在乎这一点,它还是“我行我素”地做着它能做的一切。因而,即便是在人们普遍喜爱喜鹊和燕子,日益宽容麻雀和野鸽的那些蓝色村庄,乌鸦还是很坦然地选择了守护而非缺席或远离。于是在宁静的乡间,乌鸦不仅要当好清理腐尸烂肉的“义务清洁工”,而且还要在乡间牧场,以“保健员”的身分消除牛马身上的虱虫蚊蝇。这个又脏又累的工作是乡间牧人无法完成的,可乌鸦却不图任何回报地替人做了。此外,乌鸦还经常以步行的方式出现于耕田者之后,适时清理掉从泥土中翻出的虫子或地鼠,为随后的种子萌发提供了保障……

在乡下人的眼中,乌鸦除了在病人生死前后的乱叫让人心烦意乱之外,最容易惹人生气和招人声讨的是在夏季。常常是,树上的果实和地里的玉米还未完全成熟,可乌鸦们却偷偷地捷足先登开始尝鲜了。如此一来,守青成了农家人最苦最累的活计。人们除了在果园和玉米林中到处安放手持弓箭的稻草人之外,还需不断地认真巡视和查看。至于乌鸦呢,这时节也叫得最少,似乎忙着与守青人在绿色果园和玉米林中周旋,担心叫声会暴露方位而招致袭击。

一旦知道了乌鸦的生活习性与生存景况,我们也就明白了中国史书所载的“北人喜鸦恶鹊,南人喜鹊恶鸦”的原因所在。历史上,北方是游牧经济为主,乌鸦的“清洁工”与“保健员”的角色得到了充分体现,而南方是农业经济为主,乌鸦的“偷食者”和“糟蹋者”的角色反而日渐突显出来。因此,在南方乌鸦常常与民间故事无缘。而在北方,乌鸦则与太多优美的民间传说发生着关联。最典型的是《满洲实录》中有如此记载:有三个仙女下凡至长白山天池沐浴,一只乌鸦将口衔的一粒朱果置于湖边,结果一位仙女不慎吞食之后怀孕而无法飞天,后来就生下了满族的先人爱新觉罗·布库里雍顺。再后来布库里雍顺的儿孙们过于暴虐而导致部属叛变,进而纷纷招致杀身之祸,最后只剩下一个叫樊察的男孩,被乌鸦及时栖身伪装成枯木的样子才保住了性命。而我们所知道的事实是,清朝历代皇帝为了铭记祖先创业艰辛而以乌鸦作为图腾之物。每年的二月和八月间,都要在沈阳故宫和北京故宫的空地上撒谷饲鸦,并设专人守护“圣鸦”。久而久之,紫禁城里的乌鸦成了一大奇观:“每晨出城求食,薄暮始返,结阵如云,不下千万”(《清稗类钞》)。这可能是有史以来,乌鸦所享受到的宠爱有加的最美好时代了。然而,即便饲养的乌鸦再多,也终究挽救不了一个专制王朝的必然没落与消亡。

其实,乌鸦就是乌鸦,它也是鸟类中的“劳苦平民”。民间不是有一句“凤栖梧桐,鸦噪枯枝”的俗语吗?显然,乌鸦既不必成为让人景仰的“圣鸦”,也不应成为供人憎恨的“巫鸦”。乌鸦的最大不幸也许就在于它亲近人,以致让人太熟悉它的一切,进而在人为的好恶中要么被神话要么被贬损。据说,乌鸦的两只眼睛,一只是用来看光明,另一只是用来看黑暗,因而成为禽中神巫。

值得庆幸的是,在我遥远的乡下老家,乌鸦就是叫得再不好听,人们也不敢轻易射杀它。毕竟乡间至今还流传着这样的传说:谁要是沾上了乌鸦的血,谁就能看得见游离于人世的鬼魂。可事实上,谁都不想看见鬼魂,而宁愿时常看见乌鸦。于是,我那熟悉而又陌生的小乡村,始终被自由飞翔鸣叫的乌鸦所忠实守护。

09 携针飞兵

马蜂是我从小惧怕的乡野小飞虫。

马蜂的外体大多呈棕黄色,并带有黑色斑纹或斑点,静止时透明的膜质翅覆盖于身体背面,飞舞时双翅能煽动出嗡嗡的声响。而人之所以惧怕马蜂,是因为马蜂的尾部有一根蜇人的螫针,其注射的毒液能让人产生过敏性反应和过敏性休克,严重时会致人死亡。

马蜂是杂食性昆虫,无论是树汁花蜜,还是果蝇蜻蜓,都能成其为美食。马蜂能在树上建造出让人惊叹的球形巢,即人们常说的马蜂窝。悬挂在树枝上的土黄色马蜂巢,日晒不黑,风吹不落,雨淋不透,让人不得不佩服马蜂的高超建筑本领。

马蜂是因为在树上建巢并设立了一定范围的“军事禁区”,才让人感觉到树上那些“携针飞兵”的真正威胁所在。常常是,在村边的某一棵树上,马蜂选择建巢早有些时日了,只是巢小还未让人发现,因此人与马蜂相安无事。然而这样的良好局面,每每随着马蜂巢的变大直至赫然暴露于众人眼前而结束。因为越来越大的马蜂巢,在人们的目击中越来越碍眼;数量越来越多的马蜂,也视人为潜在威胁而向行人绕飞以示警告。终于有一天,有人被马蜂蜇伤了,树上的马蜂巢随即成为众矢之敌。人们开始或以石击巢,或以箭射巢,以期将马蜂巢毁掉,可事情并不那么简单。往往是,蜂巢即便有了破损也依旧牢牢地悬挂在树上,而袭巢者则早已被成群结队的“携针武士”追(蜇)得鬼哭狼嚎。于是在月黑风静的夜晚,曾被马蜂追(蜇)得狼狈不堪者开始复仇了。他们悄然地潜伏到树下,将松明子(松油木片)紧扎在一根长竹竿顶端,勇敢的上树者很快将长竹竿顶端点燃的松明火举送到马蜂巢上,木浆质地的蜂巢便立即燃烧起来,巢中的马蜂不是烧死就是被熏死,待巢皮燃尽之后,就可以上去摘下宝塔似的蜂房。要是烧到硕大马蜂巢,其圆盘蜂房层数可多达七八层,各层之间留有空隙和连接的“柱子”,每片蜂房上,成百上千个六棱形的“育婴室”里,布满了成形或未成形的白色蜂蛹。取出蜂蛹用文火油煎至金黄,即成外酥里嫩的难得乡村美食。当然,火烧马蜂者也并非每次都能轻易得手,原因在于机警的马蜂嗅到树下的人烟气味后便纷纷沿着树干往下爬,碰上人就或咬或蜇,让夜袭者只好逃之夭夭。

在草丰林茂的乡野,顽皮捣蛋的孩子大都被马蜂蜇伤过。原因不外乎他们都喜欢去捅马蜂巢。对于乡村男孩子来说,对火烧马蜂巢并不一定感兴趣,但对袭击马蜂巢的危险事却可以做到乐此不疲。常见的情形是,他们用手或弹弓将石子投射到马蜂巢上,那些作为“哨兵”的愤怒马蜂就沿着石子飞来的轨迹疾速扑来,一群乡村男孩子便四散而逃。那种慌不择路和风呼耳畔的奔突体验,真是太刺激了。而跑得慢的孩子一旦被马蜂蜇伤之后,第二天自然是手脸肿胀,模样大变,弄得家长一顿责骂,小伙伴们则是一阵窃笑。记得有一次去袭击村边核桃树上的一个马蜂巢,结果遭到一群马蜂的凶猛追击,最终导致一个小伙伴差一点被马蜂蜇死。这个叫“余生”的小男孩虽然保住了性命,但人却从此变成了傻子,在学校也读不了书,要是见到核桃树,就流着口水指着说“马……马……马蜂……”,并伴随着全身抖动不止。

在我的乡下老家,虽然人们为取食蜂蛹而时常采取野蛮的方式去火烧马蜂巢,但一般都会选择在秋末时节来进行。因为在乡下一些老人的尊生意识中,春夏时节火烧马蜂是不可原谅的,是违反自然伦理的,只有秋末火烧马蜂才会得到默许。原因在于即便秋末不烧马蜂巢,许多马蜂也会很快在寒冬里自然死亡。因此,每到秋末时节,村里就会出现一些“找蜂人”。这些找蜂人,眼力好,听觉灵敏,腿脚也麻利。他们寻找马蜂巢主要采用三种方法:一是到林中透过树枝缝隙直接寻找蜂巢;二是在树林中倾听马蜂的声音来寻找蜂巢;三是用小蚂蚱或小蜻蜓作诱饵逮住在野外觅食的马蜂,然后用一根头发丝,一端拴住马蜂的细腰,另一端系上轻巧的白色小羽毛,再让马蜂将小蚂蚱或小蜻蜓咬住后放飞,以此观察马蜂回巢的方向和路线,通过几个人的分段跟踪,直至最后寻找到马蜂巢。

印象中,乡下老家的许多固堤护村大树上,总是悬挂着几个硕大的球形马蜂巢。人们之所以容忍它们,是担心一旦火烧不成功时,惹急了的马蜂会袭击村里的人畜,造成不必要的大面积伤亡;故而村里村外的大树上,几乎一年四季都可以见到一些新旧的马蜂巢,仿佛是乡村最有意味的高悬徽章,让人过目难忘。

其实,在人面前,再凶恶的飞虫也是绝对的弱者。而事实证明,只要人能给予马蜂一点不被侵扰的空间,人与马蜂就有机会和谐共处,相安无事。

10 耿介之鸟

野鸡是集群性强而又胆怯的机警林禽。它们时常三五成群地游走于山野草木之中,喜食昆虫、草籽和嫩叶。野鸟虽然奔跑速度快,但高飞能力差,只能短距离低飞。一旦受到侵扰时,则群起而飞,并发出一连串尖锐的“咯咯”声,寂静的山野便立即被打破。

野鸡警觉性高,而且很机敏,往往是人还未发现其身影,但它却已不是躲藏隐匿就是震翅而飞,因此突然受到惊吓的往往是人而非野鸡。记得年少时在老家的山野中放牧,就时常被眼前突然腾飞而起的野鸡群所惊吓。由于野鸡的羽毛多以褐色为主,因此在草木间让人难以提早发现。即便是羽毛较为鲜艳的雄野鸡,也有在草木间善于隐藏自身的能力。

尽管野鸡很聪明,却缺少像小鸟一样在草木间做精美之巢的本事,这似乎表明野鸡的“筑巢”能力并不强。不过让人称道的是,野鸡对于下蛋孵育之巢的环境选择却又显示出其特别精明之处。在山野之中,每到春夏之际,就不难发现各种各样的鸟巢,却不容易发现一个野鸡巢。原因在于野鸡能很高明地将“筑巢”之地选择在地势凸起而又草木茂盛之处,周遭还要有带刺的浓密植物,这样既可防水防潮又能防范其它动物的侵扰。

在山乡生活过的十余年时间里,我只发现过一个野鸡巢。记得有一天我奋力追逐一只小野兔,结果被小野兔最终带进了一个茂密的荆棘丛中,然后小野兔却不见了踪影,而眼前却呈现出几枚野鸡蛋。白色的野鸡蛋静卧在枯枝干草随意编织的简易巢中,孵蛋的雌野鸡可能听到动静而提早躲开了。抚摩着还有些温热的七八枚野鸡蛋,我一时不知如何处理。经过一番思考之后,我只带走一枚野鸡蛋,而且一回到家就将其放进正在孵蛋的母鸡腹下。我的想法是看能否孵出个小野鸡来,结果还真让人欣喜不已:最先出壳的竟然是小野鸡。可后来在一群可爱的小鸡仔中,小野鸡显得很不合群,细米粒也吃得越来越少,直至有一天,在母鸡的带领下,它随一群小鸡仔外出觅食之后就不见其回来。也许是小野鸡的天性促使它选择离开了小鸡群,然后躲进屋后的那片菜园,继而穿过绿色的刺篱笆,再经过一片绿草地,最后隐入我时常放牧的那片山野。出于好奇心,我立即动身前往山野中探查那个好久未见了的野鸡巢,结果只是见到一个空巢,于是只好失望而归。可哪里想到,在返途中竟然碰上了一只雌野鸡正带着一群小野鸡在林中觅食。大概是小野鸡还没学会群起而飞的本领,于是只能在草丛中尖叫着到处乱窜。而雌野鸡则在我前面不远处时而佯装跛行,时而拍打着翅膀,我明白它是在吸引我的注意力,从而让它的一群小野鸡能够赶快逃走或躲藏。而我却无意于伤害它们,我只是黯然地想:我丢失的那只小野鸡,是不是已经找到了它的“妈妈”和“兄弟姊妹”,会不会成为现在这群四散而逃的小野鸡中的某一只……

据说在西汉之前,野鸡叫雉鸡,因为吕太后名雉,为了避讳,汉高祖刘邦便下令将雉鸡改称野鸡。由于野鸡天性刚烈耿直“尤难畜之”,因而有“耿介之鸟,交有时,别有伦”的赞誉(汉代:薛汉《韩诗章句》)。如此说来,我那一只小野鸡的悄然出走,应在情理之中。

我在山乡生活的年代,可以说每一座山峰和每一片林地,都是野鸡最惬意的乐园和最美好的家园。它们出没于林丰草茂的山野,时不时地发出“柯——哆——啰”或“咯——克——咯”的悦耳叫声。而受到惊吓时,则发出“嘎咋——嘎咋——嘎咋”的急促高音,并随之从一片林地或草滩,飞到另一片密林或草海。乡亲们早已见怪了野鸡们的生存场景和生活方式,故而不会惊奇也不会好奇,更不会四处猎杀野鸡。可以说,在相当长的一些年月里,山乡人和野鸡就这样在一方水土上和谐共处,相安无事。后来我到外面读书和工作之后,曾一度听到因为城里人爱吃野禽美味,因而有人到山乡高价收购野鸡,于是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在山野中繁衍生息的野鸡很快就被人猎捕殆尽了,没有鸣禽出没的山野也因此变成了死寂的山野。至此,乡亲们才觉得好像失却了什么珍贵的东西。记得亨利·梭罗曾在其《瓦尔登湖》一书中这样写道:“要是没有兔子和鹧鸪,一个田野还成什么田野呢?”由此,我也会发出这样的疑问:一个没有野鸡出没与守护的山野,还能叫真正的山野吗?

一个永远寂静的山野终究是会让人心里发慌的,就像现代环保运动的先驱蕾切尔·卡森笔下所描绘的“寂静的春天”其实是一个可怕的春天一样。为了让死寂的山野恢复应有的生机,让我们从宽容一只小小的野鸡开始吧。但愿我所熟悉的乡亲们也能够早早地醒悟过来。

11 滚山之珠

老家茂密的山林里,落地的枯枝败叶下栖息着一种小虫子,人们叫它滚山虫。这种黑色油亮的小虫子,有手指头般大小,扁长形状,背面凸出,腹面扁平,体壁较为坚硬;其身体由多数相似的体节组成,节与节间柔软可以活动,但爬行缓慢,稍遇外物,即卷曲成球形,以至于任你怎么滚动和拍打,它都不会“恢复”成虫态,使人难见其首足,只常见其黑珠状,故而有“滚山之珠”的美誉。

滚山虫是一种药用虫。这是年少时外公告诉我的。外公在山村当“赤脚医生”一辈子,其“接骨”医术一直被乡亲们称道。可谁能知道,外公之所以能有效治疗骨折,主要靠的就是一只小小的滚山虫。为了让我认识滚山虫,外公曾让我跟着他走进一片寂静的山林,然后双手扒开潮湿的枯枝败叶,进而在乌黑的腐质土上细细察看,一旦见到有细米粒大小的小泥丸时,外公就说这是滚山虫的粪便,只要扒开松软的腐质土就不难找到滚山虫了。果不其然,很快我就在松软的腐质土中找到了已经卷曲成黑色小球的滚山虫。这些滚山虫数十个集中在一起,仿佛是一堆黑色珠子,根本看不出它们其实是一堆虫子。

滚山虫可四季捕捉,可外公领我去山林中捕捉滚山虫,却只选择在秋季进行。外公说过,滚山虫除了能够有效治疗骨折之外,还能治疗疮肿、风湿、子宫脱垂和脱肛;不过若用于治疗骨折的话,只有秋季里捕捉的滚山虫才药效最好。故而每到秋季,外公的药用滚山虫除了亲自去山林中捕捉之外,还要对外收购一部分滚山虫,其价格是每条两毛。于是想“挣钱”的孩子们,就时常跑进山林中,到处寻找滚山虫。

记得有个小学同学,每个星期天他都去山林中捕捉滚山虫,从未空手而归,多则能捕捉到五六十个,少则能捕捉到一二十个,然后跑到镇上卖给中药品采购站,这样平均下来,他每个月能挣七八元钱,这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期,对一个农村小学生来说,可是一笔数目不小的钱了。在我的多次恳求之下,我的这位同学终于在一个星期天里带我去捕捉滚山虫。在一个异常幽静的树林里,他让我将斜坡上的枯枝腐叶完全扒去,裸露出一大片黑色松软的腐质土,然后只见他用小木棍在腐质土上拍打一遍,口中似乎还念念有词,末了才让我双手扒开松软的腐质土,很快一个又一个黑亮的滚山虫就从腐质土中滚了出来,不到半天每个人就收获了四五十个滚山虫。尽管我的这个同学把寻找捕捉滚山虫的过程做得很神秘,但我还是终于知道了滚山虫喜欢栖息的环境:在青冈树林下的松软潮湿腐质土中,十有八九能找到最好的滚山虫。事实是,在后来的一些年月里,我总能在青冈树林中捕捉到一些滚山虫,然后交给外公做药用。外公很高兴我能给他采集滚山虫,要么奖励我几毛钱,要么教我几个中草药验方。外公希望我将来能当一名乡村医生,像他一样一年四季“哪里喊,哪里到”,及时医治好一个又一个骨折病人。

在乡间,外公在给骨折病人治疗时,先要做好骨折复位工作,必要时还要用石膏固定或竹夹板固定,接下来再依情况决定是以内服药为主还是以外敷药为主。内服药通常采用三至四个晒干的滚山虫,将其研成粉末拌入糯米饭或用温开水送服,隔三日服一次,直至康复;外敷药通常采用鲜滚山虫三至五个,将其捣烂之后涂敷于骨折部位的皮肤上,也是隔三日换(敷)一次,直至康复。在这一过程中,为了让病人安神止痛,还要给其服用绞股蓝水和臭藤根汁。外公在他的治疗骨折药方中,还加入了一种药草的花瓣来增强药效,遗憾的是我竟然忘记了这棵药草的名字。如今,外公早已长眠于老家一座曾经栖息有滚山虫的山冈上,而我则当不了乡村医生之后只好走进城市另谋生路。

外公生前,曾经竭力呼吁乡亲们要保护好栖息有滚山虫的树林。可外公去世之后,老家成片的青冈树林就很快被砍伐殆尽,然后再替代种植成了成片的果园。果园里再也没有了潮湿松软的腐质土,自然也就没有了黑色油亮的药用滚山虫。父老乡亲们若是发生筋脉拉伤或骨折肿痛,只好送到几十里外的县医院或更远的大医院,费用少则几千,多则几万。

小小的滚山虫在老家的山地里消失了。虽然消失的只是一只小虫子,但又不仅仅只是一只小虫子,而是由此引发的一个生态系统的悄然改变。而这种改变,也许有一天会给人们的正常生活带来或多或少的麻烦乃至伤害,只是我们现在还没法预测罢了。

12 林中隐士

在乡下老家,人们并不大知晓布谷鸟还有“杜鹃”“杜宇”和“子规”的别称。可见,“布谷”的叫法多出于农人之口。如果从“布谷”一词的发音以及语意来理解的话,分明就与二十四个节气有关,以致多少洋溢着土地的芬芳和农业的古老气息。

记得早年在乡间生活时,出于十足的好奇,我曾多次向老人们打听过布谷鸟的情况,但在他们的闪烁其辞中收获甚微。因为绝大多数老人一辈子都没有近距离地见过布谷鸟,更谈不上是仔细观察了。再说,布谷鸟鸣叫的时节正是农耕大忙的季节,有多少人有闲功夫跑到山林间去侦察布谷鸟?毕竟在乡间,最大的正事永远是农事。

“布谷是来催人干活的,而不是让人来观看的。”这是乡村老者常对我说的一句话,以致常让我再难开口继续询问布谷鸟的情况。自然,我只好在每年布谷鸟鸣叫的日子里,不断争取上山放牧的机会,以便亲自观察布谷鸟。可不曾想我的良好愿望总是一次次地落空,原因是在山林间独自鸣叫的布谷鸟,似乎只可闻其声而不能见其形。每当你尽可能悄然地寻声而去时,布谷鸟似乎早已察觉到了你的窥视意图,于是鸣叫声便立即停止,接下来的侦查当然无法继续进行。

父亲终于知道了我努力侦查布谷鸟的做法之后,随即表示出了很不理解的样子。他对我说:“该让人看的鸟,它会主动近距离地接近你并让你开眼的,比如燕子啊麻雀啊喜鹊啊乌鸦啊等等,而布谷鸟是“林中隐士”,本来就是不愿让人来观看的,它只希望你聆听到它的声音,然后记起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

父亲的话虽然打击了我,但我始终没有放弃观察布谷鸟的机会。而最终一个难得机会的到来则完全出乎我的意外:当我在林间的一棵大树下再次充满好奇地观看鸟巢中的鸟蛋时,我立刻惊奇不已:巢中原有的四个小鸟蛋中增加了一个大鸟蛋。正让人暗自纳闷时,突然有布谷的鸣叫声随风从高空飘落下来。惊喜中我抬头仰望,急切的目光在树冠的浓密枝叶间努力搜寻,很快就在绿叶簇拥的一根细枝上,看见一只比野鸽小一点的褐色鸟儿正在独自发出“布谷布谷”的鸣叫声。发声时头向前伸和向上昂,两翼低垂,尾羽上翘且散开,显得羞怯而又庄重,孤寂而又自信,失落而又脱俗,普通而又超凡……

为避免遭人指责,我没有向别人泄露自己侦查过布谷鸟的事。我只是把鸟巢中看到的鸟蛋异常情况告诉了乡村小学的一位老师。那位老师对我说:“鸟巢中最大的那枚鸟蛋是布谷鸟寄放的。因为布谷鸟是一种寄生性的鸟,它自己不会做巢,也不会自己哺育幼雏。从孵卵到育雏的工作都要由别的鸟儿来替它完成。因此,你发现的装有五个鸟蛋的鸟巢,将来出巢的只会是一只鸟,这只鸟当然是布谷鸟。至于其它孵化出的小鸟很快就会被布谷幼雏挤出巢外而饿死。说起来这似乎有些残酷,但这是自然现象啊,没办法改变……”

记得听完老师的介绍之后,我对布谷鸟的原有好感随即降低了许多。原来在乡间受人尊崇的布谷是一种连巢都不会做的鸟,而且每一只布谷鸟的出现是以另一种鸟的几只幼雏作牺牲为前提的。出于少年的义愤,我再次到林间将鸟巢中的布谷鸟蛋捡了出去,直到后来我亲眼见到四个小肉团似的小鸟幼雏出壳时,内心才开始踏实起来。多年后的今天,每当我回想起这件事时,心里似乎又有了一点内疚之感。因为我的无知行为,导致山林间缺少了一只布谷鸟的鸣叫。

也许正是因为布谷鸟的寄生繁衍特性,直接带来了布谷鸟的数量永远都不会很多。就其分布而言,每一座森林覆盖的山上,我常能听到相互回应的就是两三只布谷鸟的声音。因而在我的感觉中,每一只鸣叫的布谷鸟,都是山之精灵,是林中孤客,是大地上的寂寞者。

“时令过清明,朝朝布谷鸣”。这是唐代诗人杜牧在其《布谷》一诗中所写的诗句。从清明之后起算,布谷鸟的鸣叫期也只有一两个月,然后就在密林中从“有鸣隐士”变成“无鸣隐士”了,以致让人多少怀疑它是不是有欢乐。中国民间不是有“杜鹃啼血”之说吗?但愿那不是真的,不然每当听到布谷声声鸣叫的时候,我的内心除了被澄明、被拨亮和被打动之外,还充满了某种隐约的不安……

13 搬运苦工

作为昆虫类的群居者,除了蜜蜂的勤劳外,恐怕就要算蚂蚁了。就形象上来说,蜜蜂和蚂蚁都并不显得怎么可爱。前者一般给人的是震慑和恐惧,因为蜜蜂会蜇人;而后者一般给人的是讨厌和憎恨,因为蚂蚁会蛀蚀。不过这些都是从生活的角度上说的,若从存在美学的角度上说,二者都有其各自的可爱和动人之处。

从小在乡野成长的我,可以说对蚂蚁有较多的了解。印象中,蚂蚁种类繁多,体长一般在1毫米至20毫米不等;头部有一对复眼,还有一对触角,胸腹间有明显的细腰节,靠三对(六)足爬行;常见体色多为褐、黑、棕和桔红色,喜欢在地下或朽木里筑巢,成群地穴居。蚂蚁也有会蜇人的,叫蜇蚁。这种蚂蚁比一般蚂蚁的形体要大一些,颜色也要更黑一些,多穴居于石块下,若是一不小心误入它们的领地,它们就在不知不觉间纷纷抵达你身体的各个部位,向你发动最猛烈的攻击。记得童年在乡野放牧时,我因此常在草坡上打滚,在翻滚中把衣服脱得精光,然后寻艾蒿叶挤些汁液来涂擦那些被蚂蚁蜇成的满身红斑点。那些年,在乡野我最憎恨的就是这种蜇人的蚂蚁,有时见了它们,我就近距离地朝它们冲热尿,呛得那些蜇人蚂蚁四处乱跑,我也因此报了仇般快意地笑两声。而更多的时候,我则对那些不蜇人的蚂蚁产生了怜爱与赞叹,因为辛劳不止的蚂蚁总是忙碌不止地搬运食物。这些食物往往是比蚁身还大的死虫子或是小浆果,要搬运它们需要许多蚂蚁的合力推、拉、举、扛,而更多单个蚂蚁搬动的食物体积也大都超过蚁身,因此蚂蚁可谓是昆虫界的“搬运苦工”。

记得在满是绿树青草的乡野牧场,我常常孑然一身孤独得发慌。那单调复单调的牛铃声和马铃声,除了给乡野牧场增添更多的幽静外,再也不能给我带来喧闹和心安。这样的日子,我开始学会干些追鸟逐鼠的“活计”来消磨时光。可这样奔波的结果是每天都弄得极是疲惫。后来我就有意无意把消磨时光的“活计”放在了那些可以让人动眼不动身的事物上,而看蚂蚁上树就是其中乐此不疲的一项。通常的情况是:我要首先寻找既能遮荫避雨又可能见到蚂蚁身影的某一棵大树,然后就是离树干咫尺左右,把目光聚焦到或光滑或粗糙的树干上,静静地搜寻和等待。于是蚂蚁总是适时出现了:一只或者两三只四五只或者一个队列或者是几个纵队。它们从落叶或青草覆盖之地的某处悄然钻出,接着悄然而至,然后选择了我眼前的这棵树,沿着裸露的树根接近树干,再沿着或扭曲或笔直的树干往上爬行。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仿佛暗示你其目的地在陌生的高处。于是我知道,在头顶的某一个地方,或者是一片树叶,或者一枚果实,或者是一个废旧的马蜂巢,肯定成了蚂蚁们的乐园。

在乡野,有一种树叫疙瘩树,其树干笔直,但高处常结有许多空心树疙瘩,蚂蚁便常选择高处的树疙瘩筑巢。这样的结果是,后勤给养变得异常艰巨。太多太多的工蚁每天都要下树到大地上寻找食物,然后又极是辛苦地把食物往树上搬。在每一棵疙瘩树下,几乎可以看到令人叹为观止的景象:千千万万只蚂蚁一天到晚都在往树上搬运食物,那来来往往的纵队仿佛是一条奔流不止的黑色河流,那气势、那风采可以说能让每一个目击者动容。多年后的今天,我才更加明白,蚂蚁上树,在高处寻找食物也好,在高处筑巢而居也罢,都是为了两个字:生存。这是生命的理由,也是存在的法则。

在乡野看蚂蚁上树,让我在不知不觉度过了许多寂寞的时光,同时也使我的放牧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以至于我进了乡村小学读书后,常向同学们神侃的也常是蚂蚁上树或蚂蚁蜇人之类的话题。而每到寒假与暑假有机会重拿牧鞭时,我依旧少不了要看蚂蚁上树,似乎这已成了我在乡野牧场的必修课,直至后来走出乡野到城里求学继而在城里谋生。从此再也不能看见蚂蚁身影了,但庆幸的是在睡梦中有时还能看到“蚂蚁上树”的生动景观。有意思的是,数十年来,每隔一段时间,我都要到城郊一家风味老菜馆,吃一道用粉丝和肉末加辣酱烧制的特色菜,这道味道鲜美的家常菜有一个让人生发情怀与乡愁的名字:蚂蚁上树。

置身于喧嚣之城,为了生活或者说为了生活得更好一点,许多年了,我自己也犹如一只小小的蚂蚁,每天都要尽力去奔波与负重。

14 空中猎手

在我的阅读印象中,有关苍鹰的文字并不多见,就如苍鹰早已绝少出现在我们的天空一样。现在我们的天空中出现得最多的是人造飞机,而不是一只小小的苍鹰。因此,从我离开乡村到城市谋生的那一天起,也就随即开始了对苍鹰的恒久怀念。

在我的老家,人们把苍鹰叫做“鸟王”,还被誉为“空中猎手”。记得小时候,为了能守护住家里的一群鸡鸭,父母下地劳作前再三叮嘱的就是要审视好天空,不要让苍鹰落地捕鸡掳鸭。说起来,这样的守护任务看似简单,但执行起来却少不了常出差错。于是,鸡鸭还是不时被苍鹰掠走。原因不外乎是我审视天空的时候,苍鹰的影子并没有出现,可一旦我疲倦了松懈了之后,苍鹰就会适时出现在村庄的上空。它先是高高地盘旋复盘旋,接下来是静静地定格于空中,最后是迅疾地俯冲到地上,待我听到鸡鸭的惨叫声而手握长竹竿奔跑过去时,往往只见一道黑影升腾而去,同时消失的是一只小鸡或一只小鸭……

说得形象点,苍鹰从高空俯冲而下,准确逮住地上的鸡鸭再腾空离去的过程,给人的最深印象是一个快速书写于天地之间的大型黑色“V”字。因而,即便是村庄里有弓箭或有火枪,也无多大作用,毕竟苍鹰从来都不会给人带来放箭与开枪的机会。事实是,我在老家生活了近二十年,但从未看见过有人从空中射落过苍鹰。倒是有一次我差点打翻了一只苍鹰,而机会则来自于苍鹰竟然袭击的是我家的一只老母鸡。这样的结果是,苍鹰在地上搏斗与捕掠的时间延长了,随之给人反击与救援的机会也就增大了。当我的长竹竿准确地挥落下去时,苍鹰的背部便有了重重的一击,锐利的双爪便匆忙放开了努力挣扎的老母鸡,然后向前奔跑了十余米才艰难地展翅而起,仓皇地飞向远山。也就是这一次,我才平生近距离地捕捉到了苍鹰的真实形象:羽毛黑灰,上嘴钩形,脖颈较短,脚部有长毛,足趾有尖长而十分锐利的爪,形体并不漂亮,只给人以凶猛异常的感觉。

在高原的小山村,我所见到的苍鹰除了时常寻找机会对鸡鸭下手之外,更多的是在田野捕食小鸟、老鼠、野兔和游蛇。其中最为惊险刺激并且充满了观赏性的则是苍鹰捕蛇的过程。常常是,苍鹰从空中越降越低盘旋至涧水边的一片草丛之上,然后猛然间扎入草丛深处再腾空而起时,只见双爪之间有一条长蛇在竭力扭动躯体,有时甚至还远远地听得见蛇身抽击鹰翅的沉重声音。苍鹰的胆大与凶悍,可以说在其捕蛇的过程中再现得淋漓尽致。

桀骜不驯是苍鹰的本性。然而,苍鹰一旦面对人类的不时威逼与敌对时,有时也会无奈地低下高贵的头颅。记得高原上的捕鹰人有一天出现在我所居住的村庄时,孩子们都兴奋异常,乃至纷纷送上自家的鸡鸭作为诱捕苍鹰之用。于是村庄之外的山野上,鹰网张开,陷阱设好,很快就有一只只苍鹰被活捉。而活捉后的苍鹰,不是被立即带入城里活卖就是当即制成标本。还有一些苍鹰被当成驯服的对象,即俗称为“熬鹰”。因悲愤、饥渴、疲劳和恐惧而最终无奈屈服的苍鹰,自然成了日后捕鹰人进行逐兔叼雀乃至不断诱捕同类的有效工具。

在我那被苍鹰时常守望的老家,捕鹰人最终还是被乡亲们强行赶走。也许是因为天空中的苍鹰日渐减少,也许是厌恶了捕鹰人的不断残忍捕杀。不过有一点是不容置疑的:自从苍鹰减少之后,田地里的老鼠繁衍得极快。而大量采用鼠药毒杀的结果是,同时受到毒害的还有鸡鸭猫狗,以至正常的农家生活也乱了秩序。

老家的天空,因苍鹰的时常出现而变得生动无比。审视天空阅读苍鹰,在一些年月里曾成为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内容。不知有多少次,我也梦想着希望自己变成一只苍鹰,任意翱翔于空中,随意畅游到远方。而这样的时光里,我看见父母和乡亲们则背对着蓝天白云和天空中的苍鹰,虔诚地面对着土地始终忘我地劳作不止。

多年后的今天,在异乡独自谋生的我开始逐渐明白,其实苍鹰和人都各自拥有自己的家园。苍鹰的家园是天空,而人的家园是大地。因而,只有让苍鹰永远拥有天空,我们也才会更好地拥有大地。

尾言结语

限于篇幅,我只能选取十四种熟悉的虫鸟加以记之成文,而其它更多的虫鸟记忆文字,则希望在今后的可能书写之中陆续呈现。

其实,虫鸟再小,它们也是有尊严的生命;乡野再偏僻,那也是生命的大乐园。尽管转眼离乡进城多年,但年少时在乡野见识过的诸多虫鸟始终历历在目,对虫鸟产生的兴趣至今也从未泯灭过。面对日渐减少甚至消亡的许多虫鸟,悲悯之心促使我必须书写它们,并以此永远铭记它们。对我来说,这与是否有意义的写作无关,只与有难度的写作相关。因为我深信英国哲学家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说过的一句话:看见一个事物与认清一个事物,其实远比想象一个事物要困难得多。

对一个写作者而言,当你放弃书斋里天马行空般的想象与虚构,选择去关注大地上的人与事,也就意味着书写的困难和风险会接踵而来,但也正因如此,诚实的书写或者说真诚的写作才会成为现实。

编辑手记:

作家杨泽文在多年的写作与阅读中,对自然文学有着自己独特而深刻的思考。《虫鸟记》中,作家选取了十四种虫鸟,基本都是我们所熟悉的虫鸟,但在看《虫鸟记》时,我们会发现相较于作家而言,我们对它们的关注不够,近乎熟视无睹。而在作家笔下,有着太多独特而温暖的细节,那是需要有意识去观察,真正把情感投注其中,才会捕获的细节。作家回到记忆之中,回到自然未受到破坏之时,呈现给我们的是一幅幅人与虫鸟生动和谐的共生图,而从记忆中回到当下的现实时,是这些身影渐渐从我们的世界里减少,甚而消失。这些文字无不体现出在尊重自然,敬畏生命中,所得到自然的滋养。作家在《虫鸟记》,以及其他的自然文学创作中,所思考的是只有保护好大自然,只有重新认识人与这些虫鸟之间的关系,重新确定新的自然文明体系,才能真正认识到生物多样性对于我们人类的恒久意义,也才能真正创作出有价值的自然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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