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研究

2021-11-16 09:17刘志宏
关键词:村落遗产文化遗产

刘志宏

[提要]文化遗产价值评估是文化遗产保护的首要和核心任务,即文化遗产保护的目标就是文化价值的保护。传统村落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形文化遗产与无形文化遗产的综合体。2010年颁布的《中国名镇名村评价体系》和2012年颁布的《中国传统村落评价体系》是中国传统村落价值评价的准则,文章据此梳理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的探索历程和发展流变。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公布的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正式名录和预备名录为例,运用层次分析等方法建立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体系。揭示中国传统村落文化遗产在价值评估过程中,从重视有形文化遗产价值到重视无形文化遗产价值的转变,旨在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与传承发展提供理论参考和方法借鉴。

传统村落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重要载体,具有丰富多元的价值,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是实现其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1]。202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提出了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不断提高文化遗产传承利用水平①。保护利用好文化遗产不仅有助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而且还有助于新时代文化的发展。传统村落文化遗产具有历史遗存的文化传承性、完整性、真实性和自然环境的和谐性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的“中国传统村落调查”,分五批进行统计,共有6819个传统村落被列入调查对象[2]。在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趋势下,通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传统村落的原始风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3]。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的前期研究资料还相对不足。基于此,为了更好地保护与利用传统村落文化遗产,在充分认识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价值的基础上,制定科学有效的评估方法与策略,对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将起到指导性作用。

因此,构建符合地域文化特点的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体系是新时代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重要前提。文章围绕文化遗产价值评估进行分析与研究。未来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评估需要突破以评选为目的的单一价值评估思路,同时也需要结合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自然环境、生产生活、社会经济和艺术形态等元素指标,构建出价值评估的指标体系,以提高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的区域性认知。建立一套适合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的评估体系,对于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指导意义。

一、研究现状

(一)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研究

随着我国乡村的不断发展,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需要创新模式来实现。近几年我国政府在政策支持上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传统村落已经成为我国宝贵的民族文化遗产。

在政策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以建村〔2014〕61号文件印发《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出2025年前全面复兴传统文化,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乡村特色风貌管理,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如何体现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的关系,特别是这种关系将如何促进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突出的普遍价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以下简称OUV)的实现是本研究关注的焦点。

在理论研究方面,国外学者很早就开始关注可持续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关系,1980年,世界自然保护组织首次提出“可持续发展”的口号;Rogers提出了合理的开发和控制方式,解决了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之间的关系;Aljo Klame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评价方法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方法体系[4];Nichols提出了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路径,解决了传统村落传承的难题[5];还有学者揭示出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价值[6]。

在实践研究方面,有学者从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及保护现状的角度提出了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方法策略,确立了文化遗产价值评价的关键技术②,并解决了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困境,探索传统村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平衡与和谐关系③。针对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问题,还有人提出传统村落必须在保持文化特色的前提下进行保护与更新发展,强调科学性保护文化遗产,维护传统村落文化多样性的特征,对传统村落进行数字化保护与开发,建立可持续发展战略④。

以上研究成果为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研究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和方法。

(二)传统村落价值评估研究

首先,针对传统村落综合价值的定量评价方法,有学者提出传统村落价值评价体系及评价模型构建方面的优化研究,解决了传统村落客观性评价的局限问题[7];也有人运用阶层分析法和专家问卷调查法,制定了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规划方案,建立了传统村落资源分类及评价体系[8]。

其次,韩国学者研究了传统村落体验示范村,以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为基础,提出了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的改善方案[9]。也有学者通过制定能够适用于传统村落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开发的评价标准,以韩国和中国的传统村落为研究对象,对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价值的重要程度进行调查和比较分析,并通过专家调查问卷形式分析了评价因子的重要程度,提出了利用AHP技法来构建传统村落资源重要程度的评价体系[10]。针对中国传统村落评价认证指标体系方面的研究,中国学者也做了大量的深入研究。比如评价中国传统村落的价值与整体性保护,传统民居建筑、传统村落的规划布局及地理位置;为了探索传统村落的有形与无形文化遗产评价,对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客观性评价和专家的主观性评价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比较分析研究,得出传统村落评价认证指标体系的改善方案⑤。

最后,依据传统村落价值评价的相关研究,在传统村落保护过程中强调地域文脉的传承力度,有学者提出了传统村落整体性保护策略方案和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的实现路径,并从传统村落的活态化、完整性、原真性和传承性四个方面展开,建立了传统村落保护度评价指标体系⑥。通过统计分析法(Dephi)和层次分析法(AHP),解决了传统村落价值评估模型的建立与应用实践[11]。

(三)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评价研究

在世界文化遗产研究方面,日本和韩国在文化遗产研究方面一直走在世界各国的前列。首先,日本爱知大学国际中国学研究中心提出了日本遗产的分类体系及其保护制度[12]。主张重返乡村之美,延续乡村传统文化,提出了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的评价策略⑦。韩国建筑编辑部提出了民族文化遗产是世界文化遗产和建筑教育改革的方向[13]。根据传统村落入选世界文化遗产之后的变化分析,针对世界文化遗产可持续旅游资源的指标开发,建立了传统村落保护和管理效果评价体系[14]。通过中日韩三国世界文化遗产的文化真实性评价标准的差异性分析,建立了世界文化遗产评价标准的分析平台⑧。

其次,国内学者丁超等通过世界文化遗产入选标准和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入选标准进行了比较分析,建立了适合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策略与路径[15]。也有学者制定出世界文化遗产OUV的完整性与整体性保护方法,提出了科学的保护和发展对策、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方法和程序等[16],构建了中国世界文化遗产战略管理模式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方法策略[17]。还有学者进一步指出,在世界文化遗产视野下中国应加强村落遗产的保护与研究,构建了中国地域文化的多样性,并通过中国传统村落遗产保护中活态化文化标准的可行性分析,进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奖与中国传统村落评定方法的比较研究,实现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全球战略⑨。此外,有学者通过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把文化遗产和当今社会更密切地联系起来,提出了完整的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理论体系,确立了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遗产事业的中国贡献和中国话语权,强调中国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有国际性视野,进一步向全世界介绍中国式生活和中国价值观⑩,使中国文化遗产突出的普遍价值得到世界的认可。

最后,有学者采用了分类推导的研究方法,以文化遗产大数据为研究对象,以文化遗产的地域分布特征和数据特性为切入点,建立了文化遗产的二维分类框架体系;深入分析了近二十年以来国内外文化遗产评价机构的研究趋势和发展走向,并提出二十世纪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策略方案,最终建立了适合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战略方针和传统村落保护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二、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价标准

(一)世界文化遗产突出的普遍价值(OUV)

根据世界文化遗产OUV的评价标准来分析,突出的普遍价值(OUV)是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条件。在具体评价时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世界文化遗产6条入选标准一起进行评判,如果能达到其中的一条或者多条标准,就表示该文化遗产具有世界文化遗产突出的普遍价值(OUV)。结果表明,文化遗产突出的普遍价值(OUV)是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最重要的条件,同时也是对世界文化遗产突出的普遍价值(OUV)的有效证明。

(二)世界文化遗产入选标准

世界文化遗产的入选标准可以概括为需要证明该文化遗产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OUV),入选标准的变化是随着文化遗产OUV证明的变化而改变。因此,针对世界文化遗产入选标准中“突出的普遍价值(OUV)”评估指标的变化,观察其变化趋势。这是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最基本的条件,需要对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进行准确的评估。其中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评价指标的认证等都需要提供一定的标准和依据,对具体评价目的和有效措施等起着重要的作用。对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制定了“世界文化遗产OUV的评价标准”,并向具体的世界文化遗产评估指南(II.D.)提出具体的评价方案。

世界文化遗产评价标准的具体准则自1977年制定以来,随着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概念变化而演变到现在。评估指南初期虽然没有对世界文化遗产“突出的普遍价值(OUV)”作具体定义,但是对于普遍性(Universal)的理解,一般是指“全世界所有人认可的文化遗产的重要性”(Defining the 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 of Cultural World Heritage Properties,2008)。按照UNESCO《世界遗产操作指南》的有关规定,在评选UNESCO世界文化遗产突出的普遍价值(OUV)时是依据世界文化遗产的6条评价标准来进行评判该项目是否满足列入条件,其中被提名的文化遗产对象必须满足《世界遗产操作指南》规定的6条评价标准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才能被认为文化遗产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OUV)。根据UNESCO《世界遗产操作指南》分析中国传统村落入选的具体情况,可以通过6条评价标准进行对照(表1)。

表1 中国传统村落入选世界文化遗产的具体情况

(三)中国传统村落入选世界文化遗产现状分析

传统村落遗产属于文化遗产中比较特殊的一种类型,根据世界文化遗产OUV评价标准的符合程度考虑是否被UNESCO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18]。对于传统村落历史文化价值的认识,各个传统村落虽然有着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人文环境和地理自然的差异,但都存在传统村落的传统文化如何保护与传承的共性一面[3]。在传统村落保护与世界文化遗产申报过程中也存在很多相似问题,其最基本的入选条件是按照UNESCO世界文化遗产评价标准来衡量。

根据UNESCO世界文化遗产评价标准的符合程度来考虑传统村落是否被UNESCO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同时还要看被列入的传统村落是否具有代表性或者突出的普遍价值(OUV)。到2021年8月29日为止,通过UNESCO世界文化遗产中心检索,以Village(村)为检索词进行数据统计,我们发现中国传统村落被UNESCO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正式名录的有3处(共26个传统村落),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的有5处(共42个传统村落),其中西南民族地区传统村落占据一半以上(有3处之多)[19]。

中国传统村落被UNESCO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时,大部分传统村落符合评价标准中第II、III、IV和V条标准,而满足第I和VI条评价标准的比较少。在列入时间上,安徽古村落(西递宏村)于2000年被UNESCO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正式名录;广东开平碉楼于2007年列入;福建土楼与村落、丁村和党家村、江南水乡古镇、黔东南苗族村寨四处都是2008年被UNESCO分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正式名录和预备名录的;藏羌碉楼与村寨和侗族村寨这两处传统村落是在2013年同时被UNESCO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的。由此可见,传统村落遗存特征是以居住型和防御型为主,被UNESCO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的传统村落大多数是少数民族传统村落[19]。

三、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

(一)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标准

1. 遗产的历史价值

遗产的历史价值类别分为历史性、传承性、事件和人物,价值标准要素包括历史事实,具有历史特征的建筑物作为历史发展的证据,以及历史、文化和社会事件的阶段,即与历史、文化、社会和人物有关的建筑物被称作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遗产。

2. 遗产的建筑价值

建筑价值是建筑业产品的价值,包含房屋和构筑物价值,其价值标准包括设计、质量、结构、技术、材料等价值因素。建筑根据建设的时间和区域倾向的样式,对建筑历史、遗产价值和风格作详细诠释。随着时代的发展,建筑价值的表达是建筑物提供技术和信息的独特事实,其建筑细节体现在建筑物的材料和结构上的运用效果。

3. 遗产的社会价值

社会价值标准分为宣传性、地方性、象征性、文化性和教育性,其价值标准是具有开放性和社区性的公共建筑;以当地文化为背景,使价值得到认可;建筑物是发展和促进当地文化的重要因素;建筑的社会价值代表区域特色并具有独特性、纪念性、代表性等特点,即历史性和文物直接或紧密相关,保留或可以纪念的东西,其历史文化的经验和教育价值得到认可的建筑物被称作建筑的社会价值。

4. 遗产的经济价值

遗产的经济价值是指任何遗产对于人和社会在经济上的意义,也是经济行为体从产品和服务中获得利益的衡量。遗产的经济价值标准分为经济可行性、实用性以及旅游产品价值性。它被归类为旅游业和产品业两类,作为遗产的价值标准,是与地价上涨相比利润较低的建筑物在改变用途时不会增加获利能力或基本上不会干扰功能或性能的建筑物,供将来使用。遗产的经济价值主要表现在具有功能潜力的建筑遗产,维持和使用功能或性能的建筑遗产,预期可为旅游业和产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建筑遗产,预期为旅游业和产品业产生经济利润的建筑遗产。

5. 遗产的村落价值

遗产的村落价值主要指传统村落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类,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其价值标准分为场所性、选址和环境、历史景观保护,价值标准要素为社会文化、时代意义和价值场所。传统村落是历史上中华各民族生活、生产、生存的基本空间,是孕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土壤。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主要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环境价值观念,形成以“遗产的村落经济”为主体的价值架构。

(二)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指标开发及模型构建

传统村落是传统文化的物质、非物质形态共存的文化遗产。比起个别观察传统村落的物理现象,我们更应该有机地联系和掌握传统村落物理空间和精神内容相结合的一个有意义的体系。当我们从社会、环境、文化和意识形态四个角度来解释其价值评估体系时,我们惊讶地发现传统村落隐藏了这个时代最具有历史意义的价值观。同时,传统村落是自然环境、语言环境、社会组织、生产活动、经济形态、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等相互作用的空间实体,包括自然、环境、建筑、社会和人的复杂体系。基于此,传统村落的价值可以从物质文化要素、非物质文化要素和生态环境要素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与归纳[20]。传统村落代表着与自然和谐共存的象征,体现着一种原生态的人类居住环境并且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通过分析传统村落“突出的普遍价值(OUV)”,建立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指标及结构模型(表2)。

表2 中国传统村落遗产价值评估指标及结构模型

表 3 中国传统村落遗产价值评估的等级阶层结构

(三)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体系构建

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作为旅游资源,其价值可以通过地域旅游开发来实现,还可以直接提升地域文化的地位和经济效益。中国传统村落要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其价值评估标准之一必须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OUV) ”。

从以上中国传统村落遗产价值标准和符合UNESCO世界文化遗产评价标准的条件来分析,我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评价指标的选取可以从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两方面来设定评价对象。其文化独特性价值主要体现在传统村落旅游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再利用上,通过中国传统村落文旅融合的形式为乡村经济带来新的发展途径。被认定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传统村落是拥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文化遗产。

中国传统村落遗产价值评估的等级阶层具体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为地区级传统村落遗产价值(可持续性遗产价值);二级为国家级传统村落遗产价值(保护性遗产价值、历史性遗产价值);三级为世界级传统村落遗产价值(创造性遗产价值、稀缺性遗产价值、丰富性价值)。表3诠释了中国传统村落遗产价值相关的等级阶层文化价值识别系统的研究和分析框架。

表 4 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体系

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体系是将定性和定量评估密切结合的系统,是一种较为合理、科学性的评估标准。量化指标是构建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标准中的指标项目由价值目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和指标分值五个部分组合而成。在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体系中,主要分为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两种一级指标的评价类型[3]。有形文化遗产下设传统建筑原真度、传统村落完整度、人与自然和谐程度三个二级指标。无形文化遗产下设价值传承、文化传承、传统生活三个二级指标(表4)。

结语

文章通过对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进行研究,从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内涵及评估方法等方面进行了理论分析与探讨。研究结果表明,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本质是基于中国传统村落遗存价值、遗产价值、经济价值和选择价值等方面的保护,但是目前中国传统村落在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内容、方法以及流程方面还存在不足,因此对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显得十分重要与必要。文章建立了中国传统村落遗产价值评估的等级阶层结构(表3),同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体系(表4),利用价值评估的指标分值,强调了定量分析的重要性。文章针对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提出了较为完整而具体的评估方法与流程,并结合实例进行分析研究,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有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理论研究的不足,对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提出了科学的方法和具体措施。

综上,本研究通过对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的研究,以原真度、完整度、和谐度、传承度、活态度五大二级指标为评估准则,构建了20个三级指标的价值评估体系;进一步提高了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方法与体系构建的合理性;充分发掘和研究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突出的普遍价值,不仅使我国优秀的传统村落文化遗产得到更好地保护和发展,还使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方法得以推行,为推动我国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注释:

①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文旅政法发〔2021〕40号,2021.6.4.http://zwgk.mct.gov.cn/zfxxgkml/zcfg/zcjd/202106/t20210604_925006.html.

②参见王路生《传统古村落的保护与利用探索》,《规划师》,2014年第Z2期;夏周青《中国传统村落的价值及可持续发展探析》,《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5年第10期;张建《国内传统村落价值评价研究综述》,《小城镇建设》,2018年第3期。

③参见冯骥才《传统村落的困境与出路——兼谈传统村落是另一类文化遗产》,《民间文化论坛》,2013年第1期;王云庆《寻求传统村落和城镇化的平衡与和谐》,《学习时报》,2014(A5)。

④参见吴平《贵州黔东南传统村落原真性保护与营造-基于美丽乡村建设目标的思考》,《贵州社会科学》,2018年第11期;刘志宏《西南少数民族特色古村落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研究——基于韩国比较》,《中国名城》,2019年第12期;黄学军《古村落传统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传承》,《人民论坛》,2020年第8期。

⑤参见王小明《传统村落价值认定与整体性保护的实践和思考》,《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苏义坤、刘培珍《传统村落保护专项标准体系构建研究》,《建筑经济》,2015年第4期。

⑥参见傅大伟、严国泰《传统村落整体性保护策略探究——以浮梁古村为例》,《小城镇建设》,2017年第4期;杨立国、龙花楼、刘沛林等《传统村落保护度评价体系及其实证研究——以湖南省首批中国传统村落为例》,《经济地理》,2018年第3期。

⑦参见才津佑美子、徐琼《世界遗产——白川乡的“记忆”》,《民族遗产》,2008年第1期;朝倉敏夫《日本的世界文化遗产推进战略》,《百济文化》,2009年第40期。

⑧参见洪兰芝、郑基恩《韩中日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区的构成真实性评价》,《商品学研究》,2019年第6期;徐慧智、柳成龙《世界文化遗产登记选定标准趋势比较》,《韩国生态环境建筑学会学术发表大会论文集》,2019年第1期。

⑨参见刘伟国、刘志平《世界遗产视野中的村落遗产研究》,《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张天新、王敏《中国村落遗产保护中活态文化标准的可能性分析——从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奖与中国传统村落评定的比较说起》,《中国园林》,2015年第4期。

⑩参见赵云《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总平台建设现状与发展思路——基于需求研究的思考》,《中国文化遗产》,2018年第1期;李梅田《文化遗产保护要有国际视野》,《人民论坛》,2019年第2期;管宁《中华文化基因与当代中国话语建构——基于文化遗产保护的认知、理念与实践视角》,《江苏社会科学》,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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