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纪委监委指出,目前,监督是整个纪检监察工作的短板和弱项,在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表现更为突出。潞安化工集团纪委聚焦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基本职责,深入调查研究,坚定实践探索,以“3456”工作法着力提升监督效能,推动从惩治极少数向监督大多数、从查错纠错向教育引导正确干事转化,进而推动企业治理效能提升。
正视“三类问题”。通过走访、座谈、问卷等调查研究发现,当前潞安化工集团纪检监察系统履行监督职责表现为“七个并存”:监督理念上,高度重视与认识不清并存;监督格局上,“老虎吃天”与只抓具体并存;履职态度上,“无头苍蝇”与动力不足并存;监督方法上,路径依赖与过分创新并存;监督能力上,经验主义与本领恐慌并存;监督机制上,本位主义与过早融合并存;监督成效上,就事论事与简单问责并存。剖析原因有三类:精神不振。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还是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监督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敷衍扯皮的“推诿风”、萎靡不振的“冷漠风”、华而不实的“漂浮风”、只说不做的“空谈风”等不良风气。动力不足。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抓监督理论学习的动力不足,抓研判形势任务的动力不足,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动力不足,抓重点、保中心、破难题的动力不足,有力监督向有效监督转化不够。方法不效。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对各类监督方法掌握不熟,不知道什么情况用、该谁来用、怎么用,怎么搭配配合使用等。
找准“四个位置”。一是找准站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定义为“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把监督纳入企业治理整体布局,准确把握监督对企业治理的重要保障作用,准确把握纪检监察系统在企业治理和自我监督中的职能定位,站在抓政治、谋全局的高度来谋划审视监督工作。二是找准本位。监督的本位就是监督在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心中的位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的本位就是以监督作保障,让企业发展好。三是找准定位。监督的定位就是站在什么立场开展工作,受谁领导、听谁指挥。省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的定位就是保障管理、推动治理。四是找准战位。监督的战位就是担当精神、斗争精神。省管企业纪检监察干部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不敢的问题,进而在监督中学会监督,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
把握“五项重点”。一是改革监督体制。潞安化工集团纪委机关设立2 个专司监督的内设室,实现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的前后台分设;向重点领域产业板块派驻纪检组,推进基层纪检机构改革,协助党委开展巡察,巡视巡察审计整改监督一体落实,各监督主体协作配合、良性互动。二是确立监督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监督机制的意见》,建立“一责任一清单一台账四制度”,明确“八要三严禁”的监督履职要求。探索监督方法。三是坚持守正创新。守正是参加会议、重点谈话、查阅资料、走访座谈、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抽查核实等7种基本方式。创新是有原则地探索实践、变化变通、组合搭配监督方式。如:疫情防控紧急情况多、信息时效性强等,监督发现问题要“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具有普遍性、系统性,多采用“专项整治”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解决。检验监督成效。四是坚持“监督+”思维。“监督+责任担当”,重点从是否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否做到责任贯通联动、是否一体推进、是否有效来检验;“监督+权力运行”,重点从党政重大决策权、关键职能部门主要管理权、监督监管部门督办检查权、落实问题整改的责任领导权“四类权力”来检验;“监督+制度执行”,重点从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否扎实、设计理念是否科学、行文规定是否周严、贯彻执行是否到位来检验;“监督+发展”,重点从有权的人、有利的岗、有责的事入手,坚持监督推动履责行权与纪律托底容错纠错“两兼顾、两手硬”来检验;坚持“监督+问责”,重点是协助党委、推动党委、监督党委严肃、规范、精准、慎重进行问责。五是形成监督工作合力。纪检监察监督内部贯通重点是“两个责任”贯通、“四个监督全覆盖”贯通。协助党委发挥反腐败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细化实化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职能,把纪委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贯通,增强协作配合、主动报告的意识,把工作重点放在监督党委履行主体责任、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的落实上。发挥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工作中的枢纽作用。如:纪委第一、二纪检监察室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联系指导,强化与巡视巡察机构的信息互通,通过室、组、办、委深层次联动增强监督的整体性协同性。纪检监察监督外部合力重点是,强化贯通协同理念,发挥纪检监察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构建集团党内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中心,领导推动与集团行政、财会、法律、群众舆论,以及上级和地方纪委监委、公检法、专门监管部门等集团内外监督力量形成合力。
提升“六个效果”。一是政治效果。准确把握政治监督的定位作用、内涵外延,聚焦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监督首要任务,把监督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作为当前最为紧要的任务,与当前我们正在抓的政治监督重要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力求达到监督讲政治、保大局的良好效果。二是纪法效果。处理好监督与执纪执法、问责的关系,用执纪执法、问责工作增强监督检查的震慑力度,用日常监督、常态化约束做实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实现日常监督、基层监督与反腐败减存遏增任务的“首尾相接”,产生监督对象习惯监督和约束,知纪法守纪法的效应。三是社会效果。坚持以职工群众的口碑为动力,打通监督的“最后一公里”,不仅要处理职工群众深恶痛绝的现象和问题,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的典型人和事,还要深入基层、督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小问题、“微腐败”等困扰基层的深层次、根源性问题,让职工群众感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四是经济效果。牢牢把握企业的经济属性,从防范化解重要履职风险入手,从加强党对国企的领导,维护国资国企利益出发,以监督推动改革、以改革促进治理、以治理加快发展,以改革发展的成绩检验监督的经济效果。五是系统集成效果。监督是系统工程,要用集成思维把监督的职责向前、向上、向外探出、向左右延伸,实现各方面监督的无缝衔接。如,巡察组受理巡察期间相关单位的信访举报,要主动与纪委信访案管室对接;纪委机关相关室发现基层纪检机构、巡察审计等监督部门处置问题不当,要主动提醒、延伸对接。六是“三不”效果。灵活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四种形态”、以监督促监管等方法,督促业务职能部门与时俱进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治理漏洞,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一起来。把正面引导教育与纪法警示教育统筹起来,从领导干部接受配合监督的政治意识、主动意识抓起,从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严起,持续巩固“不敢”震慑效应,不断深化“不能”制约效能,实现监督成为常态、“不想”成为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