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民
2020年11月,随着贵州省的9个县退出贫困县序列,我国832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全面打响了脱贫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特别是2020年摘帽的52个挂牌督战贫困县,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是最难啃的硬骨头。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全程监督,切实把监督抓到底、抓到位,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为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依然艰巨。一些贫困村、贫困户尽管已经脱贫了,但脱贫根基并不牢固,还存在着返贫致贫的风险。一些地方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还存在明显短板。有的地方产业基础比较薄弱,有的地方产业项目同质化严重,有的地方就业不够稳定,有的地方政策性收入占比高。
特别是在一些地方,随着越来越多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摘帽,出现了工作重点转移、投入力度下降、干部精力分散的现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屡禁不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时有发生,个别地区“一发了之”、“一股了之”、“一分了之”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肩负的职责使命,脱贫不脱监督,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不放松监管,不降低要求,巩固提升脱贫攻坚质量。群众脱贫后最担心的就是扶贫政策“断了线”、返贫没人管。要把“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和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行为严肃查处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从严查处。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松劲、不懈怠,立足职能职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创新监督,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进一步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