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波
摘要:乡村空间治理机制的实施对我国的空间规划有着重要的意义,为了发挥出其作用,应对乡村空间治理进行完善。通过对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与乡村空间关系的明确,结合乡村空间治理内涵特征提出乡村空间治理机制,分析其乡村空间治理的路径,促进乡村地区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乡村空间;治理;机制
引言
当前乡村治理作为乡村建设发展的重要内容,乡村空间治理发挥了有效的作用,影响着乡村地区的整体发展。我国对乡村振兴制定了相应的战略目标,包括乡村产业振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对乡村空间治理有着较大的影响。国土空间规划是提升空间治理效率的重要手段,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来开展乡村空间治理可使乡村空间得到更加科学的利用,推动乡村地区的全面发展。
1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与乡村空间关系
空间规划是在一定的时间及范围之内,公共管理部门为了达到空间治理目标为采取的行为方式的总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受到了以下因素的影响,第一是各级政府及部门为了资源分配权等而编制规划,造成了多规冲突的情况。第二是空间增长主义,空间规划由经济发展转向了生态环境保护及资源利用的公共政策属性。
2乡村空间治理内涵特征
首先,在当前的乡村空间治理过程中,随着城乡融合的推进,乡村地区人口流动性提高,同时,在村民自治组织的建立下,乡村地区各类主体数量增加,治理的参与深度及参与方式呈现出了多元化的特点,乡村空间治理需要村民的参与,治理形式具有开放性特点。其次,乡村空间由聚落空间转向了含农业空间、生态空间等在内的全域空间,农业空间改变了原有的自给自足的耕作规模范围,为规模农业空间重组考虑。同时,在城镇化的推进下,农村人口进入了城镇,生活空间品质需求会逐渐提高。最后,乡村空间治理在我国土地管理法的完善下会突破城乡二元体制,其中集体建设用地及国有建设用地同价同权,城乡空间融合的关系可能重构,同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也在逐渐推进,乡村空间规划需要对土地发展权进行界定。
3乡村空间治理机制
乡村空间治理作为国土空间治理体系的重要部分,其中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将国家空间管控要求以不同的方式进行传递,建立了层级管理模式。在这样的方式下,层次越多空间管控效率越低。乡村空间治理的实施可为县级及以下的国土空间安排提供支持,并且为乡镇及以下村级、地块尺度的乡村空间治理提供条件。通过对地块尺度及村域尺度的综合治理,可使底层空间管控更加有效,地块尺度可满足乡村空间精细化治理需求,实现规划数据的完善。村域尺度可作为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传递的重要环节。乡村空间的物质-组织-权属治理可为沟通国土空间治理体系中政府管制力、社会参与力等之间的关系带来有效的帮助。乡村空间治理强调了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的空间治理逻辑,可体现出乡村空间的公共价值属性,为多元主体参与到国土空间规划提供了相应的渠道。乡村空间治理核心主体为政府力、社会力及市场力,以物质空间治理为基础,其中空间组织及空间权属治理是其中的重要部分,可使乡村空间的综合价值水平得到提高。乡村空间物质-组织-权属综合治理是精细化治理机制,可使国土空间用管制得到相应的支持,国土空间分类引导及用地管控是实现空间管控的核心技术,对功能复合的乡村空间开发有着重要的意义。乡村空间治理细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机制在明确了土地权属的条件下,更加突出国土空间的利用价值,加强层级传导的效果,并且使空间权利分配具有公正化特点,使土地利用主导方向更加明确,并且使用途管制监督机制得到有效的完善。
4面向国土空间规划的乡村空间治理路径
4.1实用性村庄规划作用路径
实用性村庄规划可为乡村空间治理提供相应的条件,为了推动规划工作的进行,实现村域层面的多规合一,相关部门编制了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将原村庄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等进行统一,并且对乡村发展目标、用地空间布局、用途管制以及农田保护等内容明确。通过对乡村空间治理建立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结合的治理体系,可满足治理的需求,并且结合“物质—组织—权属”推进多规合一规划的落实,使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及落实提供有效的保障。乡村空间“物质—组织—权属”治理推动乡村物质空间改造,由零散到集聚,提升乡村空间的利用效率和结构功能特征;重塑空间利益关系,推进乡村空间权益关系由模糊轉向清晰;重建乡村组织体系,促成乡村组织模式由松散到集聚的转变,为搭建乡村新型合作组织创造条件。通过乡村空间综合治理,落实多元主体参与乡村规划的渠道、机制和动力,是推动建设“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坚实保障,推进“以人为本”的规划实践。
4.2乡村振兴战略诉求作用路径
乡村振兴战略可为乡村空间治理提供相应的条件,以乡村空间治理为导向的国土空间规划为建立生态乡村空间格局、多元主体参与型治理模式、社会关系融洽型组织体系等提供了相应的条件。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村庄规划,在缺少有效的管理的情况下,无法顺利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通过对有效的治理手段的利用,可使多元主体参与乡村规划的更加显著,使乡村空间运营获得相应的条件。乡村空间治理的完善可使乡村空间价值充分体现,增加其功能,使乡村振兴目标顺利实现。应通过“物质—组织—权属”治理体系对乡村地域结构进行完善,进行权属价值分配,使乡村空间用途管制得到推进。日本及韩国等国家采用了以农户组织为代表的村庄共同治理体系建设,强调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农户自组织的结合。结合实际情况来看,这种模式可使农户内生动力增加,提高了乡村凝聚力,实现对涉农政策的推进。因此,应对分散农户强化组织,凝聚多元主体,使乡村建设发展获得动力。
结语
在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乡村空间治理应符合我国的乡村建设要求,并且对相应的体制进行改善。可结合我国的发展情况以及乡村空间治理需求来采取有效的措施,根据实用性村庄规划及乡村振兴战略诉求推动乡村空间治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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