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劲松
“非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简称,而少数民族“非遗”则主要是指“产生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流传于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的,从原始狩猎文明开始逐步发展到农牧文明、农耕文明、现代农业条件下与各少数民族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传的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技能竞技、相关器具、实物、手工制品以及文化空间和传统的综合性文化体系”。这些综合性文化遗产是我国55 个少数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活态基因,也是确定每一个少数民族文化特性、激发少数民族创造力的重要因素。因此,该如何对其进行积极而有效地保护与传承,日益成为我国民族工作与文化工作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同时,从影视人类学的角度看,纪录片本身与记载人类文化的承袭有着密切而天然的联系,其作为影像传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凭借着“视听综合”、“时空复合”、“全息化呈现”等诸多优势在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与传承中发挥着日趋重要的作用。因此,借助纪录片直观具象、通俗易懂的表现手法,将少数民族“非遗”进行记录与传播,可以让更多的受众认识少数民族“非遗”、感受少数民族“非遗”,从而自发、自觉地去保护与传承少数民族“非遗”。
那么,具体来说,纪录片以其自身的特点与优势,在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与传承中,到底具有哪些作用呢?笔者通过对多部少数民族“非遗”类典型纪录片的赏析,总结出主要有以下几点关键作用。
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重要形式之一就是建立影像数据库,其核心则是珍贵镜头画面的记录和影视资料的保存。而纪录片的优势就在于其强调纪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它可以得到和现场一致的声画图像。因此对于各类少数民族“非遗”项目及活动,纪录片都能够将它们较为完整的留存下来。此外,纪录片也较多的用于少数民族“非遗”研究的田野调查中,它可以对文字记载、静态照片等记录手段进行有力的信息补充。
而且,影视理论认为,纪录片的拍摄理念和传播形式使得其在传达方面力求表现出事物发展形成过程中最真实的场景,而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承更是看中“原生态”的状态,因此我们以纪录片的形式记录和保存少数民族“非遗”,正好是与之非常契合的一种保护与传承的方式。同时,纪录片的参与,使得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承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获得了更大的生存与发展机率。比如,在央视的系列纪录片《记住乡愁》第一季第九集《自尊自强》中,就以黑龙江省赫哲族的主要聚居地之一,街津口赫哲渔业村为拍摄背景,该片记录了濒临消失的赫哲族鱼皮衣传统制作工艺以及赫哲族英雄史诗“伊玛堪”说唱技艺,可以说该片也自然成为这两项赫哲族“非遗”艺术的永久记录和珍贵档案,可供今后更多的研究者和传承者反复观摩、学习。可见,积极拍摄与少数民族“非遗”相关的纪录片,对于少数民族“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意义重大而深远。
同时,可以预见的是,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承,仅靠传承人的言传身教,难免导致其在传承的过程中出现纰漏,比如传承人的突然离世、传承过程中的误差和遗忘等等,长此下去可能就会使得一些少数民族“非遗”面临消亡。在此情况下,用纪录片的形式将少数民族“非遗”记录、保存下来,那么即使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承过程中出现重大变数,我们还可以通过影像资料的形式来复制和完成传递。
另外,由于纪录片是一种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方式,因此在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承中运用纪录片,不仅仅是起到单纯的记录、保存的作用,另一个关键作用就是突破了地域对于少数民族“非遗”传播的限制,从而加强了“非遗”与“非遗”之间交流的可能性,从而使得少数民族“非遗”在交流的过程中可以不断的取长补短、丰富自身的文化内涵。
随着传播技术的进步,少数民族“非遗”类纪录片的传播媒介也日益广泛而便捷。比如,少数民族“非遗”类纪录片往往都是借助电视、网络等媒介进行传播,易于获取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其渗透性、参与性和震撼性是不容小觑的,所以对于少数民族“非遗”的保护与传承而言,纪录片有着重要的宣传与传播作用。
具体来说,各种媒介在介绍和播放少数民族“非遗”类纪录片的过程中,可以增进受众对我国形态各异的少数民族“非遗”的了解和认知,还能通过影像语言潜移默化地激发受众对少数民族“非遗”的热爱,进而产生用心呵护的情感,这是比生硬的植入式说教更有效的方式。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观众的思想与行为,使其能够积极参与和投入到保护少数民族“非遗”的行动中去。可以说,通过一定时期内,媒体上大量而密集的少数民族“非遗”类纪录片的播放,会自然形成一种传播学上所谓“议程设置”的效果,使得受众们形成一种共同的“议程焦点”,从而主动地关注和参与少数民族“非遗”的保护与传承。
同时,由于大量的少数民族“非遗”深藏于民间,且有调查表明越是偏远地区其文化保存的原貌越完整,而且表现形式越多样。但又正因地域的限制,许多优秀的少数民族“非遗”也得不到社会的足够关注,致使许多过去创造的传统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逐渐失去了它原有的价值,面临萎缩甚至消失。传统的文化保护方式以文字记载为主,即便加入照相技术,对于少数民族“非遗”的保护也是静态的,文字和图像有其自身的优势,但难以全面、综合、动态、立体地展现少数民族“非遗”文化。而纪录片以声音、图像、文字等方式,动态、立体地对少数民族“非遗”文化进行展现,把少数民族“非遗”音像化、视觉化、鲜活化,一方面扩大受众对少数民族“非遗”的关注,引起国家、政府、学者、社会各界的认同,从而加大对少数民族“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力度;另一方面也能激起文化传承人的文化自信心及民族自豪感,使得他们由原来的被动传承到自觉保护的转换。因为“当一种民族文化进入大众传播领域并广为传播时,传者和受者必然从自身出发,根据自己的经验和价值观念重新界定和认识这种文化。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不仅估价和确定这一文化的价值,对之进行解读和诠释,而且还会赋予它新的意义”。
比如,大型少数民族“非遗”系列纪录片《风情中国》就是如此。它是我国第一部以全方位视角展现中国少数民族灿烂多姿的文化风俗为内容、以代表各民族特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的影视力作。该片旨在保护和宣传我国少数民族“非遗”,内容涵盖了我国55个少数民族最主要、最典型的文化、习俗、信仰等内容,记录了我国少数民族的特色人文风貌,展示了我国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和进步。该片的拍摄和播出,有效地构建了我国少数民族文化“全球化”的传播途径,从而为保护和挽救少数民族“非遗”、实施少数民族文化“走出去”战略,搭建了一个国际化的传播平台,为向全球宣传、传播中国的少数民族“非遗”做出了重要贡献。
纪录片具有较强的文化渗透力,它能穿越时空、穿越种族、穿越人群,将人类文化以声画图像的方式传递给受众人群。由于“影像传播把客观现实加以图像化,实质就是使用影像视觉流使被记录、被感知的世界获得了现实的、生动的界定。作为最通俗易懂的信息交流工具,视觉形象使电影、电视中的画面成为不用翻译的世界性语言,跨越了不同文化层次与不同文化背景这一鸿沟而为所有人接受。只要是具备视觉能力和初步视觉经验的人,都能够程度不同地解读影像。”从这个角度上说,纪录片具有很直观的教育意义,在大众文化传播中起着“公共教育”、“通识教育”的功能。同时,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推广,电视和网络普及到我国的各个角落,少数民族“非遗”必然会伴随着传播媒介的推广,普及到千千万万个家庭。因此,纪录片对少数民族“非遗”的普及推广,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而且,在政策层面上,国家鼓励媒体介入到少数民族“非遗”的保护中来,比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意见》中,特别强调“非遗”的媒体传播的重要性,即“鼓励和支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非遗’及其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展示,普及保护知识,培养保护意识,努力在全社会达成共识,营造保护‘非遗’的良好氛围。”可以说,纪录片对推广和鼓励受众形成保护少数民族“非遗”的观念,使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传承意识深入人心,起着重要作用。
例如,由湖北广播电视总台和湖北长阳电视台共同拍摄的,在第六届中国纪录片国际选片会上喜摘“十大纪录片金奖”的纪录片《巴山撒叶嗬》,就在这个方面做得较好。该片以土家族发祥地湖北长阳为轴心,辗转利川、巴东、建始、石柱、湘西等地采风拍摄,历尽千心万苦收集了大量宝贵的影像资料。片中以“巴山舞之父”覃发池以及长阳民间文化传承者群体为主线,大视角展现了长阳数十年不懈坚持挖掘、保护和传承土家族民间舞蹈“撒叶嗬”的生动故事,深情讴歌了土家族的淳朴民风,以及他们对幸福生活的不懈追求和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该片的播出,对反映和传播土家族的“非遗”舞蹈项目“撒叶嗬”,起到了较大的推广作用,通过该片普通大众可以认识和了解土家族古老而精美的民族舞蹈文化,并带动了与之相关的旅游及表演事业的发展,使得土家族的“撒叶嗬”这一传统舞蹈形式逐步走进大众视野。
另外,除了“公共教育”、“通识教育”功能之外,从学校教育、专业教育的角度来说,少数民族“非遗”类纪录片对于我国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类学科都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文献价值,本身就是其学术研究和课堂教学的手段之一。比如,不少的纪录片为少数民族“非遗”的学术研究提供了第一手研究材料。同时,也有不少的少数民族“非遗”类纪录片被引入大学的课堂教学,提高了大学生们对少数民族“非遗”的认知层度和保护意识,从而为更好地培养更多、更优秀的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才、研究人才,起到了推动作用。
进一步看,在纪录片对少数民族“非遗”的记录与传播的基础上,它还可以起到对其进行守望与监督的作用,特别是在一些少数民族“非遗”项目被忽视遗忘或遭到破坏时,记录和反映这些内容的纪录片,就会起到社会反思和警示的效果,使得这些少数民族“非遗”项目受到或重新受到人们的关注,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各界对少数民族“非遗”保护的重视。而且,这一题材类型的纪录片,也从另一个角度,展现了在我国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飞速发展的今天,许多少数民族“非遗”项目的传承经受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带给人们时刻害怕失去它们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促使我们带着“痛定思痛”的决定和毅力,超越内心的无奈与麻木,赶紧行动起来,刻不容缓地保护好这些重要的民族文化遗产,为后世子孙留下各民族的文化基因和精神家园,这也正是我们当代人的历史责任、文化责任之所在。同时,我们认为,纪录片创作者,本身就应该是人类生活境况的守望者和监督者,即他应该具备两个基本的品质:一是真诚,不欺人,不自欺;二是明智,能透视到事物的内部,看到它与其他事物的联系与影响。
比如,历年来反映我国东北地区鄂温克族和鄂伦春族的“非遗”及其真实生活的几部纪录片《神鹿啊我们的神鹿》《最后的山神》、《犴达罕》等,就体现了上述的内涵和精神。这几部纪录片的共同之处就在于,从表面上看,它们反映的人物及其生活远离主流社会,描绘的是遥远的少数民族的山林生活;其人物经历与情感活动十分个性、独特。但是这个看似远离现代文明的题材,如果以辩证法的眼光审视,就会发现,它包含着现代文明进程中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即对人类文化多样性消失的担忧——比如片中所描述的这两个民族努力保留但仍然逐渐淡化的那些风格各异、手法精湛的桦树皮手工艺文化——而也正是产生了这种担忧,才会警醒我们,抓紧时间去保护与传承那些渐行渐远的少数民族“非遗”,让它们在有限的环境下继续生存、发展下去,这正是一种纪录片守望与监督精神的体现。
总之,少数民族“非遗”是少数民族群众的共同文化记忆和历史根脉,而纪录片因其具有的影像传播特性,对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非遗”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的纪录片创作活动,要充分发挥纪录片的这些关键作用,积累珍贵的影像资料,深层关注与探究少数民族“非遗”生存与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从而为推动少数民族“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注释:
[1]贾银忠:《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程》,民族出版社,2008年版,第7页。
[2]李勤:《大众传播对民族文化的影响》,《当代传播》,2005年第5期。
[3]王灿、史之目:《纪录片对历史传播的作用与影响》,《电影文学》,2011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