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冰杨
摘要:后扶贫时代我国贫困治理格局将会迎来新一轮调整优化。亟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正视后扶贫时代贫困治理面临的新情况和新挑战,不断提升国家贫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推动反贫困事业向纵深发展。
关键词:后扶贫时代;可持续;贫困治理
消除贫困是人类永恒的主题。2020年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后,并不意味着我国反贫困事业的终结,返贫压力、相对贫困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将长期存在,这一阶段可称之为“后扶贫时代”。遵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新要求,亟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正视后扶贫时代贫困治理面临的新情况和新挑战,探索可持续的治理路径,促进贫困人群走出贫困、持续发展,迈向共同富裕。
一、后扶贫时代贫困治理呈现新特征
一是从消除绝对贫困转向缓解相对贫困。进入后扶贫时代,相对贫困成为贫困治理的主要目标。相对贫困是基于“不管社会多富有,总有一部分人是社会中的低收入者”的现实考量,相对于社会平均水平而确立的贫困,[1]其实质是侧重于解决发展、共享问题,重心在于如何有效“防贫”,即着力于源头治理返贫和相对贫困问题。
二是从单一型脱贫转向综合型脱贫。区别于以收入为主要指标的绝对贫困,后扶贫时代将演变为标准更高、维度更宽的贫困识别标准。既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更为关注贫困群体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这种全方位、多角度的反贫困目标,更为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提出的新要求,也增大了扶贫难度。
三是从农村脱贫攻坚转向城乡统筹扶贫。脱贫攻坚长期置于“三农”语境下讨论。但在城镇化进程中,大量农村转移人口受自身文化素质、工作技能和思想觀念的局限,收入低并且不稳定,致使贫困问题随之延伸至城镇。可以预见,后扶贫时代城乡统筹扶贫将成为国家的减贫战略选择,借助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发展创造的有利条件,将多类型贫困群体纳入反贫困治理体系。
二、后扶贫时代贫困治理面临的挑战
(一)返贫风险与脱贫压力并存
与绝对贫困相比,相对贫困的成因更多维复杂,涉及人群范围更广、持续时间更久、解决难度更大。一是脱贫成果有待巩固,致贫返贫风险不容忽视,而病残则是未来脱贫人口再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的主要因素。二是相对贫困问题凸显,治理难度升级。贫困人口多为老弱病残和农村“三留守”人员,减贫政策兜底压力较大。随着贫困线标准的提升,相对贫困人口规模也将更为庞大。
(二)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不足
在实施精准扶贫战略中,存在政府过度帮扶、物质扶贫、扶贫资源单向输入等现象。贫困群众囿于精神贫困、能力贫困,在贫困治理中的主动性、参与性不高,对于政府“输血式”扶贫的依赖性严重,转移支付、现金补贴依然是不少脱贫人口的主要收入来源。如何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实现其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脱贫,是后扶贫时代面临的重要难题。
(三)贫困治理的常规机制亟待健全
相对贫困治理不但广泛涉及经济物质领域和政治、社会、文化等精神领域,更面临贫困治理主体的价值取向、利益诉求不一致,必须破解贫困治理碎片化、短视化、运动式等困局,建立系统性、持久性、常规性的相对贫困治理机制。
三、后扶贫时代可持续贫困治理的路向展望
(一)构建一体化的反贫困制度体系,增强持续减贫的保障力
应从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角度拓展现行反贫困制度的新内涵,构建一个一体化、长效化的反贫困制度体系,为我国持续减贫提供坚强制度保障。在宏观层面加强顶层设计,着力于促进减贫事业与收入分配格局、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宏观政策有机融合,多维度统筹推进城乡、区域、行业、群体一体化治理,逐步改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在微观层面注重精细机制整合,构建生活救助与促进发展并存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优化统筹协调、项目统筹、社会动员、动态监测、考核评价等推进机制,形成兼具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的复合治理机制。
(二)健全返贫致贫阻断长效机制,增强持续减贫的巩固力
坚持事前监测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救助机制。依托扶贫大数据管理系统,对返贫致贫关联因素、风险等级进行研判、识别和动态监测。针对重度贫困人口、一般贫困人口、边缘贫困户靶向施策,既要采取多元措施促进其经济收入持续增长,又要增强政策叠加效应,织密防范各种风险冲击的“社会安全网”,有效防止致贫返贫。
(三)注重减贫事业与乡村振兴战略紧密衔接,增强持续减贫的支撑力
统筹融合全面脱贫和乡村振兴战略,关键要实现观念、规划、产业、体制和政策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在产业衔接上,引导扶贫产业融入乡村振兴的产业集群,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适当结合,实现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在文化衔接上,以乡村文明建设为抓手,实施扶贫与扶志扶智一体化推进;在生态衔接上,注重将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目标与绿色减贫实践相融合。概言之,必须采用组合措施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为促进益贫式经济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四)构建反贫困共同体协同治理格局,增强持续减贫的治理力
相对贫困治理的所涉领域范围将进一步拓宽,有必要优化现有多元主体协同减贫治理机制,凝聚治理合力,构建一个全社会全主体共同参与、相互协同的反贫困共同体。应遵循共建共治共享原则,厘清各个主体“责权利”,重点解决好扶贫主体社会化、社会扶贫主体化以及各主体之间有机协调匹配的问题,形成政府主导、市场推动、社会协同、全员参与的科学高效的大扶贫格局。[3]在这一格局中,政府应坚持“元治理”职能定位,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扶贫与扶志、扶智、扶技、扶德深度融合,培育贫困群体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反贫困由“外源推动”为主向“内源发展”为主的深层次转变。由此内外合作、多维互动,释放1+1大于2的协同治理效应,以推动实现可持续减贫。
参考文献:
[1]江治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相对贫困及其治理[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20(1).
[2]雷明.从多元治理走向全元治理——兼论反贫困命运共同体构建[J],石子河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