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 燕
一个地域的民族文化是该地域民族的历史、地理环境与社会生产生活诸特点在民族意识形态上的反映,而民族意识形态又通过文学艺术、歌舞戏剧、传统体育与地方医药等表现形式为载体而得以呈现。 一个地域的民族文化遗产是该地域民族人民在历史长河中通过不断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创造、发展积累并遗留下来的,包括有形文化和无形文化两个部分。 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是少数民族文化之根,是少数民族文化千百年传承发展下来的历史见证,当代对文化遗产的活动事项主要在于这三个方面:文化遗产的保护、文化遗产的共享、文化遗产的延续。 随着全球化的进程,消费成了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着力点,充斥在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现代社会中,消费一词不再只是出现在经济领域中,也不再仅是一种经济行为,它也广泛涉足文化领域。当经济全球化带动着文化全球化时,消费时代也随之到来,伴随着消费涉足文化领域,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也成为商人运作的资本,参与到市场中,并呈现出自身独有的特征,随着不同地域、民族奇特且多样的文化被人挖掘、了解和分析,揭开了这些他者文化的神秘面纱。正如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范畴之下的民间仪式舞蹈,原本是神秘的、神圣的,出现在祖先、图腾崇拜等活动中,带有浓厚的原始色彩和文化等特点。民间仪式舞蹈在节日仪式表演中,有着严格的程式,且一般不允许外人参与其中,甚至是观看。在地域社会情景场域下也赋予了民间仪式舞蹈一种神秘感,难以用言语进行表达。但在消费时代下,为了满足消费者对差异文化的强烈求知欲以及对神秘事物的感官冲击,民间仪式舞蹈成为资本作为一种售卖的商品来出售,民间仪式舞蹈便从神秘的意义世界中摆脱出来,在解构与建构中逐渐去魅化。
去魅的概念是西方现代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来的,他认为除魅就是世界解除了魅力,或者是超验的或者是私人的,古代人在魅力中生活,而现代人却在科技与经济的迅速发展下解除了魅力,回归理性。随着民族文化遗产出现在消费语境时代下时,当某个地域的民族文化被贴上“文化遗产”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标签后,地方政府、经济资本持有者、文化学者、游客等就会纷纷赶来深度剖析,挖掘文化遗产各个方面的价值。当一件事物在可被计算和理性逻辑分析时,当民族文化遗产事项被透彻分析并解释时,当民间仪式舞蹈那些由传统文化赋予的神秘性被放在理性和消费的手电筒光柱下细细打量时,一个地方民族的民族文化遗产事项就呈现去魅的状态。美国著名学者本雅明用“灵韵”描绘那些民间传统艺术的神圣性和神秘性,而随着科技的发展,机械复制时代的到来后民间传统艺术的“灵韵”逐渐消逝,在去魅后由“膜拜价值”转向艺术的“展示价值”,从而在艺术去神圣性后展现出艺术的独立价值。
艺术在过去是被赋予“魅力”的。过去的民族艺术是与该民族的思想相连的,是被看作最接近真理的存在。如康德所说的“无目的和目的性” 说出了艺术价值的本质。“无目的”与“目的性”也就是民间艺术在艺术创作过程中所赋予的理性观念和非理性的“魅力”所在。艺术本就难以用理性与非理性来度量,而寄生与艺术也存在于理性与非理性之间,而又因为艺术赋予的权威性,艺术也获得了合法的地位。而这样的魅力也在本雅明的《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中被认为是艺术的“灵韵”。本雅明从时间和空间维度认为,艺术的“灵韵”是“在一定距离之外”,但感觉上是“如此贴近的独一无二的”显现。 这也就是说“灵韵”有两个特点,即一种若即若离的感觉和独一无二性的“原真性”。民间仪式艺术根植于神圣且神秘的民族当中,仪式环境和仪式艺术是不能随意更改的,在千百年的传承中保持原样,并在固定的仪式场域中环绕着神秘的、不能用科学解释的、围绕在仪式场域之外展现自身独特的艺术魅力。
民间仪式舞蹈是该地域民族人民长时期的历史文化发展中形成的,有着民族文化时代的烙印与痕迹,具有强烈的色彩,也是该民族重要的民族文化遗产。按照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中的观点来看,原始人相信万物有灵,相信“相似律”和“互渗率”的作用原理,认为人类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影响事物以达到自己所期望的效果。 人们通过仪式舞蹈得到神灵的指点,如此才能有序地生活。此外,本雅明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中认为传统艺术最基础的一项就是神圣性。 在过去,人们也总是会用舞蹈艺术表达情感,表达对自身无法理解的力量的崇拜,所以民间仪式舞蹈是魅化的,展现出一种人们所赋予它的价值。
在现代全球化广泛的影响下,国内市场经济和信息传播技术影响范围不断扩大和加深,各少数民族的文化边界却在不断受到冲击甚至消解。随着市场经济渗入到民族文化领域,民族文化遗产消费也随之到来,民间仪式舞蹈正经历前所未有的传承、解构和重构。千百年来,民间仪式舞蹈受客观地理环境等条件的限制,一直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从内容到形式变化都不太大。现今民间仪式舞蹈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从相对稳定静止的传承发展中脱离出来,在现代高速的信息传播与多样的文化交流中不断变化发展。
就仪式舞蹈在场的观众而言,虽然会被仪式舞蹈外在独特的艺术形式而吸引,但由于在观赏过程中观赏客体会产生一种敬畏感,在理智上必然要与观赏主体保持一定的“距离”,虽在空间距离上无限地接近但受敬畏感的影响也感到自身无法与其无限接近。这也主要是因为观赏者对仪式舞蹈与其背后折射出的文化信仰无限的“膜拜心理”控制着,“心理距离”不受实际物理距离的缩短而缩小,仪式舞蹈的“灵韵”始终环绕在周围。而现在随着生产力大规模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人们在物质基础满足的基础上更多追求精神上的愉悦,因此商品舞蹈逐渐兴盛。商品舞蹈虽然也是舞台表演的舞蹈,并非技术机械复制的产物,却是人为复制的艺术。
民间仪式舞蹈灵韵的消失也就意味着仪式舞蹈的魅力解除了,也正如马克思·韦伯所说的“世界解除了魅力”。在现今社会,文化消费成为一种流行风尚,具有潜在的经济引领作用,因此也就驱动着民族地区的民间仪式舞蹈从神圣且神秘的场域转向世俗的大众消费中。为了进一步满足大众消费的需求,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各类节庆活动已经成为当代人们社会活动中的一大娱乐事项。民间仪式舞蹈从本民族文化艺术事项活动转变成服务于外来文化消费者,从“为我”转向“为他”,从“体验”进一步转向“展演”,舞蹈形式和功能随着这些转变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随着旅游行业的兴盛,民间仪式舞蹈也出现在旅游舞蹈的行列中,成为民族演绎产品,在进行一系列装扮后出现在旅游景区舞蹈剧中,迎合着游客的文化猎奇心理。
民间仪式舞蹈灵韵的消逝使得舞蹈逐渐世俗化、大众化,在广泛融入人们的日常社会生活中呈现出狂欢式、娱乐式的艺术形式,也在新的形式中创新和发展。一些地域民族的民间仪式舞蹈摒弃了过去传统神圣且神秘的,普通人不可涉及的仪式程式和仪式规则,在人为的改变后彻底融入了大众的日常社会中,呈现出一种热烈奔放、富有感染力和表现力的新的艺术形式,这种变化且夸张的民间仪式舞蹈也充分满足了现代大众追求奇特新颖、狂欢式的消费需求。民族文化产业消费时代下的民间仪式舞蹈正逐渐淡化娱神的功能,凸显了娱人的作用。
经济全球化带动着文化全球化,民族文化遗产消费也带来了一系列民族艺术的连锁反应,民间仪式舞蹈在逐渐去魅化的过程中,神圣性逐渐弱化,而作为主体的人却得到了强化。人们更加科学、理性地对待周围发生的事物,用法律来维持社会机制,在充满强制性的管束中,却没有了那最初神秘性的积极的引导,又因为没有那最初的神秘感、敬畏感,民间仪式活动使人变得虚无,又或是使人无所畏惧,陷入无穷的欲望追求当中,甚至为了自身的利益,亦可以触碰法律道德底线。
消费带动经济,经济带动技术生产,民间仪式舞蹈艺术的“灵韵”也随着科学技术的提升而逐渐消逝。自从19 世纪末20 世纪初,随着技术革命的发展,照相机、电影的产生彻底改变了传统艺术的表现方式和艺术的存在方式,新的艺术表现形式的出现带给人们极大的震撼力和冲击力。 这也是消费带动需求,民间艺术广泛地传播,在传播中不断创新发展。本雅明认为正是“机械复制时代的到来,使得艺术品摆脱了独一无二性,又摆脱了若即若离的特征”,并且随着复制技术的出现,艺术的存在方式也从“传统的膜拜价值”转为“展示价值”。 也就是说艺术从神秘性和神圣性中脱离出来,这个距离并不是物理意义上的那个距离,而是心理意义上的距离。
艺术产生的魅力也就是艺术的“灵韵”作为时代的价值之光,随着“机械复制”的技术运用,艺术作品逐渐失去光辉。的确,艺术最初是出自原始的礼仪膜拜,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当艺术脱离这种礼仪膜拜的层面时,艺术自身便具有了独立的价值和意义。
文化消费语境下的民间仪式舞蹈也成为文化全球化时代下少数民族与世界进行对话的一种新形式,获得了文化交流与对话的权利。各民间仪式舞蹈在去魅后作为商品存在于消费过程中,也会从舞蹈的展现形式和内容中或多或少表现一些该民族的传统文化风貌,如表现一些该民族的生命起源、民族的精神寄托、民族传统的生产生活、民族的历史记忆与认同,展示该民族在现代化进程中文化的传承、融合与创新发展,寄托与传递民族情感。
随着近代科技的发展,人类对未知世界不断探索,世界被理智化、理性化了,技术和计算机替代了舞蹈的神性功能,广泛传播娱乐大众。因此,用传统的民间仪式舞蹈来丰富这个艺术世界是重要的。民间传统舞蹈艺术凝聚了这个民族的精神和劳动智慧、承载了这个民族的文化血脉和民族情感,所以一个民族的传统舞蹈应该也必须继续流传、传承下去,这传统且富有神秘性的艺术也必定随着社会的发展转换它现实的价值。当少数民族的民间仪式舞蹈从相对闭塞的民族文化圈中被抽离出悬置于全球化消费语境中时,关于少数民族民间的仪式舞蹈的艺术形式和文化内容进行更为严格、细致的审视和思考。而本人也以为,在科技推动民间传统艺术的发展中,也因将传统文化与政府权威植入舞蹈发展内,也要注重运用科技手段,通过人工智能+复制技术让民间传统仪式舞蹈艺术展现更多的可能性,展示民族独特的舞蹈文化,显示传统舞蹈艺术神秘性的魅力,让大众带着期待、带着情怀去接受、欣赏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