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欣容
上海大学
罗伯特·弗罗斯特出生于旧金山,自他父亲去世后,他的家庭在1884年搬到马萨诸塞州州的劳伦斯市。这一举动实际上是一种回归,因为弗罗斯特的祖先最初是新英格兰人,弗罗斯特因其诗歌对新英格兰地区、身份和主题的深入挖掘而广为人知。弗罗斯特于1892年从劳伦斯高中毕业,两年后,《独立报》(The Independence)刊登了他的作品,开始了他作为一个职业诗人的生涯并先后赢得创纪录的四个普利策奖。弗罗斯特最流行的短诗有《补墙》(Mending Walls)、《白桦树》(Birches)、《雪夜林边小驻》(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未选择的路》(The Road not Taken)、《火与冰》(Fire and Ice)、《割草》(Mowing)等,这是任何其他美国诗人都无法比拟的成就。弗罗斯特在美国文学中的地位随着《波士顿北部》(North of Boston)诗集的出版而巩固,被誉为美国“非官方的桂冠诗人”。
罗伯特·弗罗斯特深受美国人民的喜爱,他的诗歌成为美国文化的象征。当时以艾略特为首的现代派诗歌风靡一时,把晦涩难懂作为诗歌语言的标准。而弗罗斯特的独特性在于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新罕布什尔的农民诗人,用农民口中的语言描写新英格兰乡村的故事。罗伯特·弗罗斯特从新英格兰乡村中提取具有普遍意义的意象和具体事例,含蓄地象征着外部世界,并以具有地域特色的人和物指称具有普遍意义的哲学。因此,通过对新英格兰生活的观察,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诗歌关注的是整个人类的生活状况(杨金才,2002:144)。罗伯特·弗罗斯特对当代英美诗歌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本文将在第三章对地域性要素进行分析,在第四章对具有普遍意义的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得出罗伯特·弗罗斯特立足于新英格兰的生活,关注整个人类的生存状况的结论。
根据已发表的论文,国内对罗伯特·弗罗斯特的研究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文本细读,主要分析弗罗斯特的诗歌技巧,如意象、象征和隐喻、听觉想象和语音艺术。这些论文大多写于2000年以前,他描写新英格兰乡村生活和自然风光的诗歌受到广泛赞誉,其中《雪夜林边驻足》被引用最多(刘瑞英,2009:300)。二是比较文学研究,将弗罗斯特的诗歌与中国作家的作品进行比较。学者程爱民从创作主题、艺术风格等方面对弗罗斯特与陶渊明的诗歌进行了比较。他认为两位诗人的作品都深深扎根于自己熟悉的乡村,主要描写自己的日常生活经历;同时指出,他们相似的根源在于相似的人生经历和思想渊源(程爱民,1996:75)。第三类是专题研究,其中弗罗斯特的自然观是讨论最多的。受传统先验论的影响,弗罗斯特认为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着一种神秘的关系,但他与自然的密切接触使他难以忽视自然的另一面。第四,从现代批评的角度分析弗罗斯特的一首诗或一组诗。林玉鹏从存在主义的角度探讨了弗罗斯特的“荒凉之域”、“熟悉了黑夜”、“不远也不深”和“大部分”等诗中独特的意境——空茫的艺术特征及其表现的存在论意义(林玉鹏,2011:73)。李应雪在“欲望的诗歌,平衡的诗学——弗洛斯特一组叙事诗的主题探索”一文中,从叙事学和女性主义的角度探讨了其叙事诗的主题构成,探讨了其独特的女性观、欲望观和辩证平衡诗学,指出弗罗斯特叙事诗中女性代表激情与创造力,男性代表理性与形式的完美,从而实现了激情与理性、创造力与诗歌形式的辩证统一(李应雪,2007:51)。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虽然关于罗伯特·弗罗斯特诗歌的研究范围比较广泛,但结合地域性和普遍性的研究很少,因此有必要对这一课题进行研究,并对今后的研究带来启发。
罗伯特·弗罗斯特在读者眼中是新英格兰的一位诗人。他的大部分诗歌都倾向于描写波士顿北部的乡村生活和自然风光。正如美国诗人芭芭拉·豪斯(Barbara Howes)在谈到诗人的情感时所说:“一个人不一定属于他出生和长大的地方,但他确实属于某个地方;有一部分人可以融入其中,而不必地将周围的自然语言或居民的语言和行为翻译成自己的语言”(Nemerov,1966:62)。他在新英格兰乡村生活的环境和语言中进行诗歌创作,并坚持这样的诗歌创作思想和生活方法。罗伯特·弗罗斯特于1874年出生在美国西部的旧金山,后来和母亲一起搬到了新英格兰的新罕布什尔州。1901年至1912年,罗伯特·弗罗斯特在德里的农场生活,这为弗罗斯特了解新英格兰的乡村生活提供了物质基础。在农耕生活中,弗罗斯特真实地感受和体验了人们在农村生活中的意识、思想、行为和语言。弗罗斯特在德里农场的11年生活是他诗歌风格和特色形成的时期,也是他在新英格兰诗歌创作的高峰。
从他的诗歌的外在表现来看,读者可以感受到新英格兰的人情、山川、人们的行为和思想。例如,在他的诗《补墙》中,读者可以看到新英格兰农村人在严冬下用当地大理石在冻土上筑墙的情景,以及人们“好篱笆,好邻居”的传统意识 ;在《摘苹果之后》(After Apple-Picking),可以看到当地人在采摘苹果的场景;在《割草》(Mowing)中,可以感受到农民丰收的气氛。在弗罗斯特的诗歌中,有许多诗歌体现了新英格兰的这些特点。在描写和描写新英格兰的一系列诗歌中,他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用传说和轶事来描写新英格兰人民的特点、典型事件的普遍性和人物性格的共性:“这种奇思妙想是由新英格兰人物的一种习性所许可的。其性格可以描述为:敏感、拥有大自然的智慧、严肃而干练。弗罗斯特的生活环境和背景构成了他的诗歌叙述和描写的对象,他坚持对新英格兰乡村生活的描写,也反映了他对新英格兰乡村生活的怀念和深入思考。
弗罗斯特在新英格兰的乡村生活包括他童年时代的记忆,比如玩桦树,可怕的暴风雪,这些都渗透进他的骨髓,流进他的血液,成为永恒的记忆。”《白桦树》描写了诗人童年在白桦树上自由游荡的经历,《暴风雪的威吓》(Storm Fear)则表现了弗罗斯特对那场可怕的暴风雪的难忘记忆。弗罗斯特的诗是他对新英格兰生活的回忆。这些难忘的记忆通过诗人的艺术加工和想象,以诗歌的形式呈现给读者,使他的诗歌深深地打上了地域性的烙印。
新英格兰乡村诗情画意的自然风光、淳朴的乡村生活与当地生动朴实的口语完美融合,使弗罗斯特的诗歌朴实而深邃,含蓄而发人深省。这是弗罗斯特选择的一条难以接近的道路,而这条很少有人涉足的道路,是一种艺术策略和对艺术的自觉追求。因此,弗罗斯特的诗歌给厌倦了都市生活的喧嚣的现代人带来了一丝清风,吸引了众多读者。这样,弗罗斯特就引领了现代诗歌的新方向,形成了美国现代诗歌反对艾略特的另一个中心,有力地反对了艾略特的现代主义、庞德的意象主义和威廉姆斯的客观主义,加速了现代诗歌向大众化的进程。
罗伯特·弗罗斯特把握了新英格兰独特的人文和自然特征,在有限的诗意空间中呈现了整个新英格兰地区的人文景观,因此,弗罗斯特对新英格兰的诗歌描写体现了当地文化和地域特色。它呈现了新英格兰乡村的世界,不是为了自身的内在利益,而是作为整个人类经验世界的象征。地域性的诗意描写是用来隐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理解。他的诗歌的“地域性”已经成为他诗歌中隐喻修辞的一个个体,但其真正的目的是象征人们思想存在的意识,这符合弗罗斯特诗歌中词句表达的特点,也代表了弗罗斯特诗歌的共同特征。同时,弗罗斯特的诗歌虽然在内容上具有很强的地域性,但在一定程度上,他的诗歌也摆脱了“地区主义”的思想局限和局限,使他的诗歌具有普遍性的特点,得到了升华。
正如上面明确指出的那样,弗罗斯特是一位深刻的诗人。他以其杰出的诗歌,将对人的热爱和对宇宙的深刻思考,如涓涓细流般融入诗歌之中。他特别关注黑夜的存在和人的存在问题,声称“世界上有一种情人般的抱怨”。诗人的心灵是一个沉思的世界,他的沉思来自于他对人类的深深爱。在他的诗歌《补墙》中,墙是人类在原始时代为保护自己不受侵略而建造的屏障,为人类带来益处和原创性意义。然而,作为一种自我保护的手段,它却被人类的“集体无意识”所继承,深深扎根于每个个体的潜意识之中。似乎每个人都毫无疑问地接受了它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却似乎忽视了墙的存在所带来的不幸: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它使人们陷入封闭和孤独的困境。这是人类的悲剧,也是现代生活的困境。现代人可以在任何地方碰壁——有形的或无形的,在国家、国家、地区、文化圈、阶级、性别、年龄之间。有各种各样的墙,阻碍了彼此之间的交流。如果没有沟通,我们怎么能谈理解。没有理解,怎么谈和谐共处?这一结果与先民修筑长城的初衷形成了悖论。准确地说,这可能是诗人在人的发展过程中意识到的一种尴尬处境。
作为一位生活在世纪之交的诗人,他见证了农业的衰落、工业化的入侵以及传统价值观崩溃带来的冲击。弗罗斯特也是一位诗人和农民。他从新英格兰乡村冷静地观察和思考人类命运和生命的价值,一生探索艺术形式的继承与创新。他探讨了传统形式和现代内容之间的关系。弗罗斯特曾经说过,“没有区域性就没有普遍性”(kilcup,1998:65)。他的诗歌把新英格兰地区作为写作背景,但其表达的意义却是普遍的。在世纪之交和现代化的挑战下,对弗罗斯特诗歌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弗罗斯特既是一位地域诗人,又是一位世界诗人。区域性和普遍性似乎不相容,但它们是互相依靠的。一旦地域特征消失,普遍性也就没必要存在。弗罗斯特的诗歌离不开新英格兰地区独特的人文地理环境,并在20世纪美国诗歌中取得了独特的地位。弗罗斯特以新英格兰的乡村景观展现了新英格兰的风土人情,描述了新英格兰村民极其平凡的日常生活。弗罗斯特笔下的新英格兰是一种隐喻或象征,使他的诗歌具有广泛的内涵和普遍意义。弗罗斯特用隐喻或符号来表现整个现代人的生活状况,揭示现代人的快乐和痛苦。正因为如此,尽管弗罗斯特的诗歌语言简单,主题传统,地域色彩浓厚,但他以独特的方式赋予了他的诗歌博大精深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