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公安院校法学课程网络教学新模式

2021-11-12 13:33/
长江丛刊 2021年9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网课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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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高等教育作为一种特色职业教育,肩负着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实用型公安人才的重任,因此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的职业素质是公安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核心。网络教学所催生的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学模式无疑也促进了公安院校法学教师对新的教学技术和模式的掌握,它所触发的教学观念和方式的变革无疑还会在日后的课堂教学后持续发酵。创新公安院校法学教学的新模式、新载体,运用互联网更是公安院校法学教学改革的重中之重,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公安院校法学教育的质量,关系到公安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一、法学课程网络教学现状

网络教学作为一种新型教学模式,是利用计算机设备和互联网技术对学生实行信息化教育的教学模式。网络教学相比传统教学模式,更能培养学生信息获取、加工、分析、创新、利用、交流的能力。近些年网络教学也逐渐被引入公安院校的教育教学模式,也由最初的大学生基础课程逐渐扩充为相关专业课程,法学做为公安院校高等教育中必不可缺的课程,也不断尝试通过网络教学方式进行授课。

各高校均推迟开学,但按照教育部“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相关文件精神,公安院校线上教学全面启动,所有课程,全部师生。学院教师主要通过“超星(学习通)”、“钉钉”、腾讯会议、QQ群、微信群等网络教学平台实施在线教学,并及时与学生沟通,为学生答疑解难。

在网络教学模式下,法学教师讲课工作像以往一样准备讲课稿(word,ppt,pdf等文件格式),像以往一样按照约定的时间上课。所不同的是,上课的地点不再是集中的固定的现实教室,而是在这个网络系统平台上开设的固定班级,一个网络班级。上课的内容仍然是教师备课好的内容,只需要将讲课稿文件“打开”到讲课板上,或者将课程视频内容上传至学习平台,整个网络班级的学生都能通过网络看到内容。

网络教学平台在公安院校法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现在已经有所开展,如法学基础课程《法理学》、《宪法》、《民法》等。但从目前的实践看,就平台本身建设来看还存在着教学内容陈旧、平台设计单一和固化、教学平台与资源中心不匹配、个性化不足以及与校园网不能很好兼容等多个问题,就平台的使用来看也还存在着学校政策激励不够、教师信息技术水平不高、对法学课程开展网络平台教学重视不够等多个问题,需要在今后的教学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法学课程网络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网络授课的教学效果较难把握

首先,法学课程作为公安院校的基础性课程,开设班级较多,平均一个班级50人左右,而每个教师要承担多个班级的授课任务,面对学生人数众多的现状,教师也选择通过不同方式进行授课,选择直播方式的,虽然可以面对面交流互动,但受双方网络情况的影响还会有卡顿、延缓发生,同时也会延误教学进程;选择慕课方式的,教师更多是通过课程进度及小组讨论和自我认知来决定授课内容和授课方式,互动难以组织,教学效果不太好控制。

其次,传统的授课方式,当教师与学生面对面交流时,存在着潜在的情感交流。法学教师可以以自身独特的人格魅力来感染学生,通过生动形象的案例来引导学生,使学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领悟到书本以外的许多东西。特别是一些优秀的教师诙谐幽默的授课形式不仅能激发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而且使得学生因此加深法条记忆,以至终身受用。当使用网络课程进行学习使,学生面对的是一个冷冰冰不动声色的、毫无感情的机器,目前我国网络教学尚在起步阶段,而使这些客观物质能够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情感交流工具,也是网络课程建设所面临的技术要求。

(二)学生的学习效果差异性较大

学生由于知识基础、学习能力、认知风格、思维方式等方面的不同,对同一法学学科的学习内容可能就会有不同的理解和接受程度。

首先,由于在网络上自主学习,因此常常会有摸不着头脑的感觉。有时会出现学生看了好几遍课件、好几遍书,还是对某个法条不太理解,没有老师的指点迷津,常出现遇到难题就想逃避的思想,学生在学习中的思维容易中断。学生遇到问题在学习平台上发帖提问,而老师对于法学知识的实际运用难以用文字解释清楚,或者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及时给予答复或是答复不明确,学生还是不能理解,常会造成学生对某些法学知识点难以理解或者似懂非懂。教师与学生实际上是处于分离状态,而即使是通过提问、布置课堂作业的方式记录平时成绩,也会有学生满不在乎的以“不知道”而搪塞。

其次,网络的不规范也使一部分学生的身心受到影响,有些人由于认知水平的缺陷,常常受外界影响,而耽误学业。网络授课较难监控学生的学习状态,对于平时成绩较好且自觉的学生而言,他们会主动学习,认真听课,而对于一些平时比较浮躁的学生,可能并不能全身心听课,同时可能在兼顾其他的事情,如“边玩游戏边刷剧边听课”。很多学生认为网络课程在学习的过程无人监督,便自我放松,缺乏自制力,学生的学习态度是决定网络课程质量的重要因素,不同的学习态度也决定了网络课程学习效率的差异。

(三)长期网课带来的副作用

首先,网络课程的学习易产生疲劳。法学课程以理论讲授为主,面对一个固定的机器,眼睛长时间盯视屏幕会带来视疲劳;使用终端时,身体的固定、姿势加上有时枯燥的学习内容不仅影响学习效果,而且往往是人们放弃网络学习的主要原因。部分学生由于居家时间较长,经常用游戏、追剧等方式来调节单调的生活,进而又导致上网时间的延长,长此以往,则可能形成网络依赖症。自控力较差的学生不仅直接影响网课的听课质量,更会影响身心的健康发展。

其次,人们已经习惯了传统的上课听讲,下课思考的,这种习惯会对网络课程学习产生抵触情绪。尽管多媒体课件具有丰富的表现手段,人们也需要一个适应和接受的过程。网络课程的学习环境是一个相对自闭的环境,纯粹的网络学习是通过一套网络设备完成相互交流,无形中减少了与人群的直接接触。

三、提高法学课程网络教学质量的应对措施

(一)全方位帮助教师上好每堂课

首先,学院层面可以要求教师根据网络教育的特点,适当调整教学计划。把适合网络开展的教学内容穿插安排,以增强课堂的知识性和趣味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其次,可以组织教师的相互听课和经验交流,以帮助每位教师综合利用多种网络教学平台进行授课,以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此外,学院应该通过不定期的督导教学和典型线上案例的经验分享,传播正能量,解答教师授课中的困惑,激发教师的网课热情,加强对不到课学生的管理与考核等。最后,网络课程的开发应以优秀教师为主,将其独特的教学方式和手段融于网络之中,进行网络课程时,不应完全放弃传统方式,还要根据现实需要与学生面对面的交流,及时对网络课程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加强其教学能力。还可以在每个班级设立一两名信息联络员,引导学生及时反馈教学效果及困惑,以利于教师及时改进教学方法及手段。

(二)多渠道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

在授课方式上,建议教师采用“直播+课程平台”的多元授课方式,直播能通过互动较好地营造课堂氛围,重难点更易讲解清楚;课程平台可以提供自学的要求、资料以及课后测验,两者结合教学效果更好。在互动模式上,可以通过多设问、多提问,让学生参与到课堂中,以提升学习注意力。同时,也可以在课下利用网络平台让学生参与线下讨论和学习,还可以拓展多种互动模式,如不定期开展学习心得的分享和读书活动的线上沙龙等方式,真正让学生做到停课不停学。此外,建议家长在家可以多和学生交流学校学习的情况,鼓励学生多学习有益的知识,做好学生的后勤工作,以保证较好的网课质量。

(三)家校联合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家校在网课的学习中都应有责任担当,在保证学习效果的同时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一方面,建议学生网课条件允许的话,最好用电脑上尽量不要使用手机,以避免对眼睛的伤害,要求平时学习一定劳逸结合。另一方面,每门课的教师适当布置网络课堂作业,把线下网络平台的大量学习资源尽量作为学生的课后选学内容,不做强制要求,可以采取重点内容抽查的方式,以适当减少学生课下的网络时间。此外,家长作为重要的第一监护人,必须要监督管理好自己的孩子,让孩子能自觉的学习和运动,远离网络游戏和网络垃圾,形成良好的身心健康认知。特殊时期对国家的各项治理都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全面推行的网课教育带来了教学形式的转型,各高校都在探索中不断前行,公安院校的法学课堂教学若只一味采取讲授型的教学模式很难达到理想的教学目标和教学成效,必须把握互联网时代发展的趋势,分析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学习心理,引入互联网技术辅助教学,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多种不同类型的实践项目,把线下和线上的活动进行有效衔接,多维度、全方位地把握学生的各个学习环节,以提高公安院校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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