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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想写一篇读鲁迅先生作品的心得,虽然读先生的每一篇文章都有心得,却没法写成文章,因为别人大多早就写出来了。直到有一天,我想到了孔乙己。
前两年,我写一本探讨短篇叙事作品写作技术的书,写到一节“入木三分的人物”。就我个人的阅读范围所及,说到写得入木三分的人物,在我心里,最先想到的就是孔乙己。
我第一次读《孔乙己》是在上初三的时候,语文课,老师把其中一些精彩的段落和细节都做了解读,比如“多乎哉不多也”,比如“排出九文大钱”,一句话便让笔下人物的鲜明形象跃然纸上,让我们体会到什么是大师级手笔。但我那时因为年龄的关系,对《孔乙己》这篇小说却并不欣赏,觉得它不如鲁迅先生的其他作品。我从小喜欢鲁迅先生的作品,《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社戏》《故乡》,我都几乎能背下来,但对《孔乙己》,我一直觉得不过平平,无所触动。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对生活和人生有了体味,也对《孔乙己》渐渐有了更深的理解,理解了它里面的世态炎凉人生无奈,尤其是我自己也成了一个作家,成了一个文人之后,长期过着锱铢必较的日子,再读这篇作品,我几乎都有点感同身受。每次重读《孔乙己》,它都会给我更深的触动。这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个“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的人,这个“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人,这个“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人,这个说“窃书不能算偷”的人,这个“幸而写得一笔好字”的人,这个知道“回字有四样写法”的人,这个肯分给孩子们茴香豆又“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多乎哉?不多也。”的人,这个“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的人……这上面的每一句,都是在用递进的手法,从外貌到穿着到言语到行为习惯到身份地位到人生际遇到性情到心地一直到他身上的优点与劣性,一步步地往更深处刻画着这个“因为他姓孔”而被人们叫做“孔乙己”的人物。
孔乙己之所以成为了一个穷困、潦倒、迂腐、可笑、可怜、可悲的孤苦的“读书人”的鲜明深刻的典型人物,就在于鲁迅先生所给出的这些细节,这些细节包含了一个处于底层的“读书人”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鲁迅先生是真正的语言大师,几处细节不仅是把人物表现得深入肌理,而且在语言上用词极为准确生动。不要小瞧“准确”这两个字,那比任何华丽的辞藻都更见功力,著名作家余华有一篇文章论述什么是好的语言,他给“好语言”下的定义只有两个字:“准确”!
比如这一句:“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在这里,大家注意这个“便”字,它在语感上和逻辑上有着多层意思。一个“便”字一是可见孔乙己给孩子们吃茴香豆给得自然而然毫不犹豫,在他的心里给孩子吃茴香豆这样的做法天经地义;二是可见孔乙己内心里对这些顽皮的孩子很是喜爱;三是这个“便”字几乎带上了动感,让我们的眼前生动地浮现出孔乙己善良的表情和慈爱的动作。而以上三点又跟旁边那些个坐着的长衫们起着对比,那些人都比孔乙己阔绰,但又有谁肯分豆给孩子们吃呢?
从短篇叙事作品写作的角度看,《孔乙己》里面有很多的“亮点”,里面几乎所有的段落和细节都可以作为“亮点”来供我们解读和学习。但我仍是无法写一篇“自己的心得”,因为上面这些“心得”别人早已写出来了。
直到去年,重读《孔乙己》。里面的一句话在我眼前倏然点亮,让我一瞬间差一点流出泪来,就是这一句:“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
谁能真的体会到孔乙己说出这话时是一种怎样的心情,人生悲凉到极点!在这个段落里鲁迅先生写了孔乙己用手走着来,喝完酒,又用手走着去,让我们看到孔乙己拖着断腿生活无着已经到了人生的最后阶段,但先生就是不写明这句话:不知他从哪里弄到了几文钱,便艰难地用手走着来喝这碗酒,唉,孔乙己是多么地想喝这碗酒,在不能喝到的日子里,他会是怎样地想着这碗酒!
如果先生明明地写出了这句话,那也许我在初三时就能体会到了孔乙己最深的人生悲凉。
但先生把话藏在了孔乙己自己说出的这句话里,我觉得这句孔乙己自己说出的话,是全篇作品最亮的亮点:“这……”一个省略号略去了所有的人生遭际,本该解释一下为什么长时间没有来还酒钱,本该诉说一番自己的悲凉境况,但,万般话不说了,说又有什么用呢?“下回还清罢。”这是含着歉疚语气的话,他知道他是永远没有能力还清了。“这一回是现钱”要是没有现钱,他是不敢来的,即使这样也仍然含着乞求。“酒要好”,天哪,酒要好!催人泪下的三个字,世界级大师的手笔,所有的都不说了不想了,只是“酒要好”。“酒要好!”这是孔乙己对我们这个世界最后的唯一的乞求,也是他给自己的唯一的期望!
在此稍作一点文本分析,为什么孔乙己说“下回还清罢”这句话时是含着歉疚的语气呢?这世上有许多人欠账不还是不会歉疚的,但我们能肯定孔乙己会,因为“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同样因为 “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监督下,羼也很为难。”咸亨酒店有这样的“做事通例”,所以孔乙己才请求“酒要好”—— 我能来喝这一碗酒,是太不容易了,请不要掺水。
因此我说,“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这一句是全篇作品的高潮,这个人物从一出场就给我们带来的诸多五味杂陈的感受到此达到高潮。
可惜我很久很久都没有看出它来。这句话,这个亮点,这个高潮,一直摆在那里,为什么我却一直看不到它呢?这是因为对这藏在作品最深处的高潮的体会和理解,还需要我们自己对人生无奈与悲凉的共鸣。
我知道,是我的人生到了五十岁,我才刚刚开始能够真正地理解孔乙己。此后,在我的心里反复念叨过这句话:要是孔乙己还活着,我会请他喝一碗酒。
此外,还有一点我想知道,但永远不会有答案:究竟是谁让孔乙己有了这最后的几文“现钱”?不管是谁,我感谢他!
2
《风波》不是鲁迅先生最著名的作品,它比先生的《孔乙己》《阿Q正传》《狂人日记》等作品在我们心中的分量要轻好多了。
故事发生在我国南方一个偏远的乡村,小小的临河土场上,一个陈腐大国改朝换代巨大动荡的震波从几千公里之外的政治中心余散而至,其实这余波的能量已经微小到如强弩之末不能破鲁缟,疾风之末不能飘鸿毛,但对于如草芥般的升斗小民来说,却似乎仍是生死攸关,于是在那个太阳收了通黄的光线的黄昏,便生出了一场人心惶惶的“风波”。而这场“风波”,从它生成的那天起,便开始让后来读到它的人莞尔一笑,而正是这“莞尔一笑”——在过了一百年之后我们读到它仍然“莞尔一笑”,才使它堪称为伟大的作品,因为,我们每每在笑过之后,一想到古往今来如草芥般的升斗小民比草芥还轻的命运,我们又会黯然神伤。这就是先生作品的伟大之处,举重若轻,四两拨千斤。
我推崇这篇作品,不在于它里面写出了一个非常新颖的人物九斤老太。“九斤老太”,这个基于现实生活“这村庄的习惯,女人生下孩子,多喜欢用秤称了轻重,便用斤数当作小名”而取出的名字,再加上伊的名言“一代不如一代!”不仅新颖,而且早已经成为中国现代文学中的典型人物,如果按照一百单八将排座次的方法论至少也应该排在中间了。
《风波》之所以具大师级的水准,是在于以“辫子的有无”来起风波的情节过程,而这个情节过程就像一面小镜子,它却映射出当时巨大动荡的整个国家和社会的一面大镜子。令人会心一笑的是,它还捎带着将妄图开历史倒车的小丑们挪揄了一把。
在《风波》里,主人公七斤一家是挣扎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最先出场的是著名的九斤老太,她“活到七十九岁了,活够了”每日抱怨世风日下,并说出那句名言: “一代不如一代!”究其原因,是时世艰难,一代比一代艰难。鲁迅先生借九斤老太的话写出了一八四零年(鲁迅先生让九斤老太生于一八三九年,那一年林则徐在虎门销烟,之后中国从陈腐衰弱而步入动荡)以来在社会动荡之下底层人民的生活日趋艰难的社会现实。而她的孙子七斤,是一个安分守己的顺民,“从他的祖父到他,三代不捏锄头柄了;他也照例的帮人撑着航船,每日一回,早晨从鲁镇进城,傍晚又回到鲁镇”。他连对艰难世事的抱怨都没有,只要能忍着活着就行了。在生活的重压下,七斤这一代人比他的奶奶九斤老太那一代人,更其麻木了。因为经常进城,七斤比村里“捏锄头柄”的人还是更有见识的,但他的见识仅仅是知道“什么地方,雷公劈死了蜈蚣精;什么地方,闺女生了一个夜叉之类”。对个人如蝼蚁般的命运是不甚了然的,对国家民族大业以及谁坐不坐龙庭,那是更加的不懂了。他没有九斤老太“一代不如一代!”的愤懑不满,他认定了我就老老实实苟且地活着。但社会动荡的余波就在这一天无处可躲地向他罩过来,让他感到了天塌般的惊惶,似乎连苟且的活着也不能了。
这天七斤照例是撑了船回来,“一手捏着象牙嘴白铜斗六尺多长的湘妃竹烟管,低着头,慢慢地走来,坐在矮凳上。慢慢地抬起头来,叹一口气说,‘皇帝坐了龙庭了’。”
七斤的忧惧已溢于言表,而七斤嫂确实是更加没有见识,还没有马上意识到“皇帝坐了龙庭”也许就会是她家的灭顶之灾。“七斤嫂呆了一刻,忽而恍然大悟地道,‘这可好了,这不是又要皇恩大赦了么!”
哪有这样的好事!七斤又叹一口气,说,‘我没有辫子。’
‘皇帝要辫子么?’
‘皇帝要辫子。’
七斤嫂这时从直觉上觉得事情似乎有些不妙了。”
七斤的辫子是怎么回事呢?其实都应该是五年前的事了,“造反的时候” 七斤撑船进城“被人剪去了辫子。”可没了辫子有什么要紧呢?这就说来话长了。要说特别早的时候,中国男人一向是不梳辫子的,后来满清入关,换了皇帝,这个皇帝和他的手下都梳辫子,于是要求天下人都梳辫子,且“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按照法律,没有辫子是要杀头的!七斤被剪了辫子是革命成功的时候,本不是要紧事,除了七斤嫂觉得不美观。可现在,复辟了,皇帝又坐了龙庭,七斤的头怕是因为没有辫子而保不住了。七斤是从一开始整个人就都萎了,七斤嫂心坎里“禁不住突突地发跳。”
好在是有惊无险。“过了十多日,七斤从城内回家,看见他的女人非常高兴……‘我想皇帝一定是不坐龙庭了。我今天走过赵七爷的店前,看见他又坐着念书了,辫子又盘在顶上了,也没有穿长衫。’
‘……’
‘你想,不坐龙庭了罢?’
‘我想,不坐了罢。’”
嗯,这一次皇帝这个龙庭只坐了十二天,还没来得及来割没有辫子的七斤的脑袋,就下台了,七斤得以照旧在社会的底层苟且地活下去。
结尾似乎是“皆大欢喜”的,场景安然祥和:“现在的七斤,是七斤嫂和村人又都早给他相当的尊敬,相当的待遇了……捧着十八个铜钉的饭碗,在土场上一瘸一拐地往来。”
但我每次读完,内心里却仍是不能释怀安然,我总是忍不住想:要是这一次皇帝这个龙庭不是只坐了十二天,那,七斤的脑袋又会是怎样呢?七斤嫂一家又会是怎样呢?
年轻的时候,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风波》,只是觉得好玩,没怎么读懂,还在心底暗诘:先生这么伟大的作家写这个不痛不痒的作品干什么?虽说读着挺好玩,又有九斤老太的典型形象,可终究是缺少重量。
在很长时间里,我一直没明白先生通过七斤的辫子想跟我们说什么。
年龄愈大便愈发觉得先生哪怕是仅仅作为小说家也是多么的伟大!写中国在那个动荡的大变局之下人民生存状况的作品是很多的,可有谁能做到如此地举重若轻呢?用一条辫子写出如此深广的立意,这个仅仅四千字的短篇真可谓“新颖”,并且这新颖又是有着巨大的重量。
一场看似有点荒诞、有点可笑的风波过去了,它就像张勋复辟这件“国家大事”一样,既荒诞可笑,又不荒诞可笑。细细品味个中滋味,五味杂陈,多年以后它仍能触动我们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深处的痛点。我想,这就是先生当年在《风波》里最想对我们说的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