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红
无意中,我在网店上发现了一本书。这本书如果继续流传下去,会对我的名声产生极坏的影响。这本书是我写的,是一本书画家的访谈录,至于这本书的书稿在进印刷厂的时候中了病毒,出现很多错码,很多错别字,实在让人尴尬。如果重印需要不少花费呀,当时如果重印就好了。我开始原谅了这个印刷厂的办事员,只说他太过粗糙。实际上,粗糙的是我,我就是一个粗人,一点也不追求完美。我在人生的紧要处松懈了。我的一生大概只能这样,苦苦追求而一事无成。
我向存侥幸心理,认为再大的错误读者也不会觉察。由于书籍是结集出版的,有所涉及的人一般都读过文章了。还会有再读第二遍的人吗?如果说人心冷,世情必淡!这是一本属于小种的书,是小种,不是小众,不在畅销的范畴里,谁会去看这样的书呢,就是书中夹着,咱们别说什么树叶,大胆地说是一泡狗屎也不会有人发现的。碰巧的是遇到这样一位不怕麻烦也不怕臭的画家,一位较真的人。他不仅看了此书,而且看得异乎寻常地仔细……
显然,在该书出版之前,他没有事先看到文章。作为画坛的一位大师之后,耳濡目染,这位出身墨香之家的大师之子,经过近七十年的勤学苦练,现在也成了大师一级。令大师生气的是,我把他的意思弄反了。我不记得他的意思了。他有意思吗?他可是太有意思了。我认为,一个画家主要靠的是手上的活儿,至于他的思想,如果说有思想的话,也是无关紧要的。米兰·昆德拉说过,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更不用说把大部分精力都用在描摹这个世界的画家了。大师对这篇文章提出了严厉地批评,仿佛气愤不过,还用红颜色的笔在书页上一一做了批注,连错别字都没有放过。他干完的校对工作,然后把书寄给了我。这可是大师的手迹呀,属于大师难得的手稿。求大师一幅字可太难了,那等于向大师开口要钱呀。大师可不是轻易给人写字的,不知这算不算坏事中的好事。我可以肯定的一点,这本书是十分昂贵的了。
我收到书百感交集,想重印又无力拿出那么多钱,当时我还在还房贷呢,置之不理吧实在让人汗颜惭愧。大师强调,停止发行此书,以减轻此书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实际上,这本书从来就没有发行过。出版社是正规的,但不负责发行,一本书从出版社到新华书店,这是艰难的历程。那时候还没有当当网、京东书城之类,我出了书,主要靠手传,手把手地传送,就是送送人,充当一个文化人,聊以自慰自乐罢了。
这件事情本来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令人惊奇的是,我在网上竟然又发现了一本一模一样的书。从图片上,我看见批注也是红颜色,笔迹无疑出自大师手下,就连折叠书页用作标记的方式都丝毫不差。还出身显赫呢,我偷偷地骂了大师一句可真不是东西。不是东西,是很严重的京骂。很过瘾。这不是小学生吗。大师怎么说话不算话呢。算他有心计。当时,大师好像说了一句,除了寄我的,他批示过的,其余的他已经作了废品处理。后来,我想开点了,大师也是人呀,人家可能气不过,当时就批注了两本。因为,我送他样书的时候,可不止两本呀。我猜,大师把批注过的一本寄了我,一本他自己留存了。这也在情理之中。那他自己留存的这本,是这样流传出去的呢?难道是他整理废旧书籍时随手丢弃又被人捡到。只要有旧书的市场在运转,这种可能是经常存在的。有个词儿叫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这就是了。怎么办?好在网上我只搜索到这一本,如果多来几本的话还真不好消受。因为,它标注的价格并不便宜。让这本书从网上消失的唯一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我把它买下来。对这样一本书,砍价是困难的。终于,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我最终还是以很高的价钱买了下来。
几天之后,我收到了这本书。打开包装,我甚至能够看到自己原先留在这本书上的手印,甚至能够感觉到自己留在上面的气息。我没有激动,我的心情十分平静。我先不说话,我尽量让自己的呼吸保持均匀。我在原地站定,不至于团团转,手忙脚乱了,就开始寻找自己收藏的那本书,那本被大师批注过的错书。它本来就放在我伸手可及的书橱里,我扬起手来,因为,我就是这样顺手就牵出来,不止一次地炫耀——这里面有大师的批示,十分难得,价值连城,万金不卖。但是,在我扬起手的位置,哪有此书。接下来,我几乎把自己的书橱以及藏书之地都找了一个遍,也没有发现这本书的影子。
我的头“嗡——”的一声,整个人都懵了。原来,是我误会大师了。
我断定,买回来的这本书就是我原来的那本!
我失眠了。我辗转反侧,疑惑不解,想的只有一个问题,是谁拿了我的书又把它卖到了网店呢?拿书的人肯定不知道,我在炫耀的时候,还有另外一层意思——这是在鞭策自己,再也不要犯类似的错误。我的大脑像机器一样在飞速运转。我最后一次炫耀这本书是什么时候?在这期间,有几个人到过我的书房?现在到家里串门的人好像没有以前那么多了,以前不把朋友请到家里坐坐,甚至是撮上一顿是很不礼貌的。现在,对人太过热情反而显得层次不高。所以,在一个本身不是很大的范围内,找到这位拿书的人应该不是什么难事。我敢断定,我的夫人来过这个房间,儿子也曾经来过,还有亲戚的孩子,再就是一位要好的朋友了。其余,就没有什么人来过舍下了。如果不能断言,我可以问网店的人,重赏之下必有结果。我当然可以报案了。不过,用法律的手段来对待能够光临我的书房的人,实在有失礼节,也有点兴师动众,小题大做。
我曾经打电话询问一个经常给我干点私活儿的朋友,你拿过我的书吗?
回答是,没有!我知道你喜欢书,怎么会拿你的书?
我问经常来的晚辈,你可拿过我的书?
他说,没有!
如果不是你,就一定是那个人……
是谁,你告诉我,我去找他。
“我去找他”被我听成了“我去杀他”。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我吓了一跳,窃书有过错,错不至于死呀。如果因为一本错书而犯罪,岂不是大讹,莫大的罪过。我非常严厉地批评了这位可爱的年轻人,并暗自期望这书是他拿去的。这样就好了。我也得到了真相。我笑了笑,赶紧说,算了算了,不要再提啦不要再提啦,免得再起纷争。
人这一辈子,有很多事是弄不清楚的,也大不可必弄清楚,都是小事一桩,还是难得糊涂,糊涂一点的好。但是,我在写着这些文字的时候,却比如何时候都清晰明了——
去我书房的人越来越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