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起伦
这场雨是下透了!
天地都透了。直透进我梦里,把我的梦也彻底淋湿了,它这才善罢甘休。早晨醒来,嘿,多好的天气!阳光灿烂,略有点凉。被连续几天雨水洗礼过的香樟树散发出花朵和新叶的迷人清香。
呵,这人间四月天!
只是,这是在哪里?举目四望,自己怎么在一间白色的房子里躺着,躺在床上?而透过窗户,我看见四周树木葱茏。除了阳光的喧响,世界如此安静。
我到底在哪里?我是怎么躺在这间空荡荡的白房子的床上的?这间白房子又处在哪里?是一个秘密的花园吗?博尔赫斯笔下那个小径交叉的神秘园?还是,一个墓园?瓦雷里的“海滨墓园”?
墓园这字眼一出来,我打了个寒战。
这个问题不可避免地纠缠我!今夕何夕?我身在何处?继而一个致命的问题落在我头上,压迫我喘不过气来,差点窒息!——我是谁?
是啊,我是谁?我怎么对自己一无所知?完全一张白纸!这一惊吓可不小!陈子昂当年登幽州台发千古之思,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至少他知道自己是谁吧!我却完全丧失了自我。
我急得大声呼喊:有人吗?有人吗?
回答我的只有四面的空气和窗外的阳光。我慢慢陷入绝望之中。我想从床上起身,可全身根本不听使唤,像一截朽木头。挪动一下都不可能。
还好,门在这时开了。一个二十来岁的、著一袭白底细花连衣裙的姣美女子翩然降临我床边。头上簪满沾着露水的栀子花,胸前也别着两朵含苞欲放的白玉兰。多么陌生,又多么熟悉的一个人!
谢天谢地!我知道她是谁。二十年过去了,她一点都没有改变。“任世界千变万化,你的美始终如一!”我脑子迅速蹦出一个诗句!
谢天谢地,她一出现,我总算找到一个参照物,从而找到了自己的人生坐标。我,2016年,因服从部队结构力量编成调整改革需要,从副师职岗位转业,如今是省建设厅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副主任。经过一番痛苦挣扎,终于痛改前是,学会吃喝玩乐,与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们打成了一片。
“还好吗?”她站在我床边,吹气若兰。
我不知如何回答她。苦笑一声。我的意识是那么健全,可我的身体完全不属于我。我盯着她美丽的大眼睛贪婪地看了一阵子。“坐吧。”我说。
那一年,她告诉我,她有八分之一的蒙古族血统,外祖母是位蒙古族大美人。怪不得那双美丽的大眼睛,怎么看都与别人不一样。可是哪里不一样,我又说不出来。经她这么一说,我才仔细分辨出那黑色的瞳仁不是纯黑的,黑里透了点浅浅的蓝色。像宝石。
她还是二十年前那个样子,很听我的话,什么事都顺从我。她坐在我床沿上。
二十年前,也就是2000年5月,应《诗刊》的邀请,我和来自全国各地的十几位崭露头角的青年诗人来到安徽泾县桃花潭参加青年诗会。对,就是李白“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那个桃花潭。诗会由中共宣城市委宣传部协办。
那年,我28岁,某集团军应急机动师装甲团坦克一营营长。前途一片光明。她,20岁,刚刚大学毕业入职,是《宣城日报》文艺副刊编辑兼记者。她负责报道这次全国性诗会概况。她驻会。一个星期下来,所有的诗人都喜欢漂亮、开朗的她。当然,男诗人更甚。她也喜欢大家,只是……她更喜欢我,或者说已超越喜欢的层面。这一点都不奇怪!除了诗人的儒雅,我还有其他男诗人无可比拟的东西,一米八的挺拔个头,端正的五官,十多年军校与军营生活养成,一股英武之气从骨子里往外冒。有两个女诗人私下约我,单独漫步寻找当年李白的足迹,探访“十里桃花,万家酒店。”我都王顾左右而言他。
当她悄悄约我一起游敬亭山,我丝毫没有犹豫,答应下来。我们约定,她写完报道稿件,我则谎称部队有事需提前归队,我把一组诗稿交给组织会议的诗刊编辑,提前三天离开桃花潭。我给团政委打电话又续了四天假(都从我当年的探亲假中扣除),接下来我们有整整一周时间朝夕相处、腻在一起。她告诉我从没恋爱过,是没有遇见过让自己怦然心动的男人。她对我说,现在遇见了,我要和你谈一次轰轰烈烈的恋爱。我告诉她,我结婚了,有一个幸福的小家庭,一个端庄贤淑的妻子、一个两岁的可爱的儿子。她说,这与我无关。我只是要和你谈一场恋爱,并不是要嫁给你。我默然。
接下来,我们游遍宣城所有名胜古迹、吃遍大街小巷的各类小吃。晚上,我们就住在她租的两室一厅房子里。一起听歌、看电视、探讨人生,我们手拉手、我们耳鬓厮磨、我们忍不住相吻了,俨然像新婚的恩爱小两口。只是,我们没有突破最后一道防线。她睡她的卧室,从不闩门,我则睡客厅的长沙发。一天晚上,她做了噩梦,醒来,要我陪着她入睡。在她那张温馨无比的床上,我们相拥而卧。我是个健壮的男人啦!能说我没有冲动和欲望吗?我是用了洪荒之力来克制自己。我明明知道,只要我有想法她会完全顺从的。一切看似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事,就是没有让它发生。用现在的话说,没有打通最后一公里。
多么美好的片段,像电影的蒙太奇迅速在我脑海里滑过。
“这次我是专程来看你的。”
“哦,谢谢!”
“有一个问题一直压迫着我。我必须问你。”
“……”我没说话,只是热切地望着她。她无疑引起了我的好奇心。
“你……这一生有后悔的事吗?”
“就这个问题?”
她认真地点点头。
“人生如棋,落子无悔。”我不假思索地回答。就像我曾无数次当着上级首长的面,坚定果断地回答:“没有困难,坚决完成任务!”
她疑惑地望着我,摇摇头:“这都是你说给别人听的豪言壮语。其实你心里知道,自己的一生积攒了太多后悔的事!”
“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我感到自己的争辩有些不那么理直气壮了。
“别不承认了。你的诗句无情地出卖了你!”
“我的诗句?”
“想起一生后悔的事,梅花就落满南山!”
“这不是我的诗。这……”我努力想了想。唉,人真的老了,看这记性!经过一番努力,我终于想起来了。是那个生在长沙,二十岁只身去四川求学的张枣的诗。是他二十岁写的。一个英年早逝的短命天才诗人,二十岁青春年少的年纪就有了让自己一生后悔的事!这让我有些嫉妒他。
“不管是不是你写的,确实是从你口里念出来的。我永远记得,那次,你我都折腾得累了、够了,你却始终不敢踢临门的一脚。就在我客厅的长沙发上,你睡了。在睡梦里,你念出这两句诗。”
她一提起这件事,我的脸就火辣辣的,羞愧难当。不需要镜子,我知道一定羞红得像猴子屁股了!
那是我的假期到期,必须归队的前一天晚上。我们买了菜,一起下厨,做了一桌子。客厅飘着煽情的轻音乐,我们在温柔的烛光里干掉两瓶法国干红。
然后,我们依偎着躺在长沙发上,我们长久地相吻。后来,醉眼蒙眬的她推开我,开始宽衣解带,直到只剩下一只镶着蕾丝边的镂花的黑色三角丝绸底裤。她躺在那里,看着我,期待我。
多么美妙的处女胴体啊!
不,不,不是惠特曼诗笔歌颂的那一具带电的肉体。这是一块洁白无瑕的温润美玉。多么美妙,多么圣洁!不,不,我不应该用文字来仔细描绘她。这会亵渎她的美、她的圣洁。这些文字本来是干净的,被数千年的无良文人糟践了!我不能仔细描绘她,不能!我不能让别人通过这描述的文字来窥视她的美、她的圣洁。这是我决不能允许的。
我紧紧抱着她,因为幸福而全身颤抖。自始至终,我没有为她卸下那条黑色底裤。那一刻,我是想起了我的妻子儿子了吗?好像是又不是。是我想起了部队严厉的纪律了吗?好像是也不是。有一点,我是肯定的。是儿时的一种深刻情感体验在紧紧控制着我!
小时候,我特别喜欢落雪。我的预感也特别灵验,能感觉第一场雪何时落下。往往是,初雪在夤夜落下,那种银蚕蠕桑的声音让我激动不已。我会穿好棉衣裤,打开房门就站在门口看。看初雪一层一层落下,像横陈的玉体,像牺牲,铺在大地之上,多么洁净!多么美丽!我很想在雪地上印上自己的第一行脚印。可是,我不敢。我怕自己玷污了雪的圣洁。我怕听人的脚踏上去,雪“吱吱”的哭泣声。我就这么守望着、守望着,最终别人家门开了,有人欢欣雀跃起来踏雪。我则急得直哭!
是的,躺在长沙发上的不是她,是天地间一场不能践踏的圣洁的初雪!
我冲进了卫生间,我躲在那痛哭失声。我的泪水流完了一条江水。然后我回到客厅,在长沙发睡着了。也许没睡着,只是迷糊。而她,回到自己闺房,通宵都在啜泣。醒来后,我悄悄收拾了行李,离开了她。
从那以后,我们再没联系,仿佛这个世界上,谁也不知道对方的存在。我们,也从来就没有相遇过。光阴荏苒,一晃二十年了!
“这些年……你过得还好吗?”我小心翼翼地问。
她幽怨地瞥我一眼,长长叹了口气。“唉,一言难尽……”
接下来是沉默。难堪也难挨的沉默,漫长的沉默,漫长得有如我们分别后的二十年。
其实只不过二十秒。她清了下嗓子,用平淡的口吻向我娓娓道来。好像讲的不是自己的故事,是邻家女孩小梅或小卉的。哦,我想起了她的名字:雨虹,姜雨虹。我的雨儿。她说过,她是雨天出生的,她来到人世时,天空正现出一道七彩虹霓。她还说,她一生都被雨神眷顾。
她说,你离开我后,我便深陷在相思的煎熬中度日,开始失眠了,得了轻度抑郁症。我多少次想给你把电话,可是一个少女的矜持不允许我这么做。父母得知情况后,想办法把我调到合肥,他们的身边。又过了三年,结婚了,丈夫是我姐姐的研究生同学。他在市电力局工作。自身工作能力强,又肯努力,加上我父母的人脉关系,他很快得到重用提升,当了局面的总工程师,进了班子,有了权力。我也怀孕了,憧憬着做一个幸福的母亲。那个时期我是幸福的。我想幸福的人生就是这个样子吧。可是,人生就是有这么一些可是,像道路中的一些意想不到的障碍,逼着行驶的车偏离既定的轨迹。一个新分配给他做助手的女大学生勾引了他,将他拉下了水,短短一年多时间,他们合伙贪污公款、受贿、收取客户好处,居然三百多万元!事情穿帮了,他们被开除公职,判了刑。我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整天恍恍惚惚的,一次下阶梯时不小摔一跤,流产了。我与他离婚了。极度悲观的我买了一瓶安眠药,到一家酒店开了一间客房,反锁了门,全吞下去了。如果不是那个服务员见我神色不对劲引了警惕,早就……我被救了过来,从此抑郁症越来越严重!
“你……分别之后,你从来没想起过我吗?”
我羞愧,不知该如何回答她。再说,还有什么意义吗?真实的情况是,我常常会突然想起她,一想起她就会陷入沉思,就会痛苦。但我不能联系她。我给不了她任何结果。一次,实在思念得厉害,写了一首诗——
敬亭山
一个被误解的词,是一条遗弃的荒道
曾经的殷勤脚印,已被凄凄荒草掩埋
如今各做各的梦,像两座孤峰
彼此再无联系。越来越深的峡谷
偶有风吹过,平静中略带忧伤的述说
仿佛提示,我们之间并不是什么也没发生
穿上人间,难免染满风尘
如今我已伫立成一座山,有了自身重量
唯愿你,内心也变得坚强
我原谅自己的孤独
希望你也不会把灵魂抵押给魔鬼
相看两不厌,是奢望的理想状态
更多是一句美丽谎言
而最清醒的凝视,是浓雾散去后的冷眼回眸
从爱到恨,中间充满挣扎的历史
从恨到淡漠,时光又空流多年
这首诗算是为了忘却的纪念吧。为了一次美丽的、也是错误的邂逅。我怕这首诗年月久远被自己遗忘和遗失,还特地找了一家比较有名气的刊物发表了。
但这些,我怎么能说出口?
“算了,追问这些还有什么意义?”她给自己找了个台阶。她接着告诉我,离婚后,父母、亲戚和朋友也张罗过给我介绍对象,每次我都要拿你对比,结果一个都不满意。后来干脆谁也不见!我的病情也越来越严重,辞去了工作。再后来通宵通宵睡不着,白天也还是睡不着!我的上帝啊!我已经一无所有,只想能甜甜地睡个觉啊,也没能满足我!没办法,我只能让自己彻底长眠,才能得到“神明的宁静”。
“我已死去三年多了。我特意选择一个雨天结束自己红尘的生命的。”她说。语气还是那么平静,好像在说别人。
啊!她不是人,是一个鬼魂!这,怎么可能?站在我身边的这个妙曼女子,如此鲜活、充沛,握着我的手,比我的手还温热。她肯定在撒谎,在用假话试探我。也或许,她没有死,而死去的人是我?对了,一定是这样子的。你看,我除了眼睛是活泛的,意识是活泛的,除了被她握着的手有些许的感觉外,我的身体全无知觉!
但不管谁活着谁死了,我们在这座不知是花园还是墓园的白房子相遇,终归是要上演一幕人鬼情未了的剧情,来弥补今生来世的一桩遗憾。
“还等什么呢?来吧!”我感到自己从内心涌起一股决绝的豪情!
我的决绝让她感到陌生。她恐惧了。而她的恐惧让我兴奋。真的,异常兴奋!我知道,前两天下个不停的这场雨是她带来的。像送亲的队伍完成了使命,返回它们的故乡去了。留下来的她,浑身上下都散发春雨的味道。而这春雨又充斥着新鲜的牛乳香甜和处子的体香,让我忍不住想用嘴巴啜饮,不停地啜饮。
慢慢的,她放下恐惧。也或许,她已开始习惯我的粗鄙,习惯了我不再是那个帅气逼人又温良恭俭让的青年诗人。她俯下身子,吻我。她那薄荷味的美妙舌头像一条灵巧的鳗鱼探进我的嘴里。哦,My God!我的意识深处已欲火中烧。我恨不得自己彻底融化,和她合二为一,从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只是,只是……我的身体丝毫没有感觉!
她和我都停止了努力。她幽幽地说了句:“唉,人生真若无悔无憾,那该是多么无趣的事啊!”
最后,最后,她无限失望地掩面而泣,像当年我冲进卫生间,她回自己房间,扑倒在床上嘤嘤地哭。最后,她打开房门,消失地在外面无边的阳光与寂静之中。
我的眼里噙满泪水。唉,年轻时,有贼心没贼胆。现在好了,贼都没有了!一阵悲凉袭上心来,鼻头一酸,两行老泪夺眶而出……
“喂!26床,醒醒,醒醒!要从你静脉抽几管血做化验!”我一激灵,醒了。
那个打针抽血从来找不准血管的、戴着金边框眼镜的、又白又胖的、笑起来有点像巩俐的女护士,正笑吟吟地站在我身边。
啊,我的天!要不是双脚凉飕飕地提醒我,我根本没有发觉在梦里,踢开了那床印着“省人民医院肝胆胰脾ICU病室”血红字样的白色被子。现在,我毫无知觉的下半身无耻地裸露着,任人瞻仰。那不像话的活儿,那插进了尿管的活儿,像一只蜷缩在黑色草丛中死去已久的小麻雀!
我急着寻找手机,我要拨通一个电话。但很快想起来,得急性胰腺炎被送进ICU时,全身所有的东西包括底裤都被护士收起来了。这是医院的规定。那一刻,我像一头被宰杀又褪尽毛等待开膛破肚的猪,赤条条地被放在病床之上。
如果,我说的是如果。如果我就此一命归西,撒手人寰,那些一生后悔的事会伴随我灵魂一起升天吗?
没有人回答我。
所以,我还得活下来,继续寻找这个答案……
为此,他已作了精心计划和准备。
谁做这样一件大事都不可能草率!他准备了三个多月时间,光秘密踩点就花了一周时间。终于找到进入这个高档别墅区的突破口,也想好了撤退路线和后续所该做的一切事。他完全掌握了这个狗娘养的作息规律,以及他那独栋别墅四周的所有情况。为确保万无一失,他甚至像部队演习,还推演了一次,直到确认自己能够达成目的且能全身而退。
当然,就算事情败露,自己落入法网,坐牢甚至枪毙,也在所不惜。总之,这个狗娘养的,这个猪狗都不如的东西必须得死,必须得到应有的惩罚!
不再犹豫了,就这个周五下午行动。这一天,正好是妻子逝世的周年忌日。
之前,他阅读了大量侦破推理小说,也看了很多关于犯罪与破案的电影与电视剧,他的反侦察能力得到了脱胎换骨的提升。他是这么想的,杀了这个狗娘养的,自己能逃脱法律制裁多久就多久,当然时间越长越好,自己还可以继续工作为儿子多攒些钱。如果运气不佳,立即伏法,也没关系,将自己名下这套三居室卖了,也有个百多万,足够保障儿子本科、甚至研究生毕业。没什么担忧的了。
他还想好了,杀死狗娘养的之后,他还得要在他家翻箱倒柜,弄得一地狼藉。他不会拿走他家里任何东西,但要制造出这是一起入室盗窃,被主人发现继而杀人灭口的假象。他要将警方视线引向这上面来。
在花园蹲守时,他往地上吐了口痰,吐了后马上就后悔。真不应该吐这口痰,要吐也得吐在自己带来的垃圾袋里。他下意识用脚去擦,他要擦去一切痕迹。来之前,他做了认真检查,除了一把自制的尖刀、家里的钥匙、一双手套、一双鞋套、一个头套、二三十元零钱外,还专门准备了一个垃圾袋。他知道,他身上一丝一毫的东西都不能留在这里——他不承认这是犯罪现场。哦,特地买了一包黄“芙蓉王”香烟和一个一次性打火机——他从不吸烟,却要在狗娘养的家里吸烟,要让警方觉得犯案人是个烟鬼。但不能留下吸过的烟蒂——此外,身上一张纸都没有,连平时从不离身的手机也留在家里。为了这次行动,他特地买了一双内增高的鞋子,十厘米高。他知道,他进这个豪华小区内可能留下身影。他打算进了他别墅、剪掉监控摄像后,再脱下来,等事情办妥了,再穿上离开。
他早就发现他家里有一片门钥匙放在门廊外那排盆栽的第二个花盆下。也完全摸清了,他别墅四周的监控摄像头所在位置,他还知道他家里也装了监控。他会首先将这些一一处理掉。
处理好监控摄像头后,他将别墅所有房间甚至角角落落都侦察个遍。他找到一根不锈钢高尔夫球杆,又从阳台解下一根晾衣的尼龙绳。这些东西都会派上用场的。他想。
做好这一切之后,他坐在餐桌前,开始抽烟。以前,从没抽过,所以呛着了,连咳几声,但还是装模作样抽下去,也算压惊吧。毕竟,杀人这事还是头一回。
他一边抽烟,一边忍不住回忆往事,一幕幕像电影一样从脑海滑过。
他本来不是狗娘养的。他有个名字叫罗满仓,虽有些俗气,倒也朴素实在,一个乡里伢子取了这样一个名字,足见父母一片苦心。他叫刘文心。刘文心和罗满仓是高中同班同学,还同桌。罗满仓祖宗三代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家境贫寒;刘文心父母都是他们中学的老师,条件自然好得多。刘文心学习拔尖,罗满仓成绩平平,但刘文心从来没嫌弃自己的同桌。不但学习上帮助罗满仓,生活上也给予一定的照顾,比如隔三差五从父母餐票里拿一两张给罗满仓,让他到学校教工食堂吃顿油水相对足的饭菜,算是打牙祭。出于报答,罗满仓不时从乡下山里摘些野果,比如桑葚、刺莓、酸枣什么的,送给刘文心。点点滴滴曾是那么温馨。
他又点燃一支烟。抽了两支后,不觉得那么冲入了。
应届高中毕业时,刘文心以高分如愿考入某重点大学机械系;而罗满仓比中专录取线少了一分,落榜。那时高考录取率只有百分之几,考上实在是凤毛麟角。刘文心去上大学,罗满仓继续复读。刘文心学习之余,总不忘写信鼓励罗满仓别泄气,一定会考出来。他还在周末跑新华书店,看到好的高考复习资料便买了寄给罗满仓。皇天不负有心人,第二年,罗满仓考上了大专,进入冶金机械学校学习。刘文心本科学制四年,罗满仓学制三年,正好同一年毕业。
名牌大学毕业的刘文心分配时有很多不错的选项,而他那个在省城大型国有企业星沙钢管厂当党委书记的大舅力主他到钢管厂工作。他答应了。这时,罗满仓也毕业了,一个大专生想留在省会城市好一点的单位还是有些困难。他找到了老同学刘文心。刘文心又去找大舅。好在罗满仓所学专业还算对口,也分到了钢管厂。刘文心进了技术科。罗满仓只能进生产车间,但他已经很满足。两个老同学又形影不离地混在一起。
烟灰缸里有四五个烟头了。这些,最后都会装进带来的垃圾袋带走。
两年后,刘文心评为工程师,很快又当上技术科副科长。在他的不懈努力下,一线工人罗满仓调到了技术科,当上了技术员。后来,整个社会都在变,变得活泛。技术员罗满仓思想也越来越活泛了,不满足于一个月到手的那点工资。私下做起生意。一次,居然将一批做试验的钢管倒卖了。事情被发现后,厂里要开除他。刘文心再一次站出来,说事情他知道,算是点过头的。结果,两人都受了处分,工资降一级。再后来,不满现状的罗满仓提出了停薪留职,去了深圳。据说,他有个当包工头的表哥在深圳发了。
没两年,有消息传回钢管厂,罗满仓在深圳也发了。
他确实发了,他买了个大哥大。他想显摆一下,把电话打到技术科找到刘文心。两人聊到各自现状。刘文心告诉罗满仓自己结婚了,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当然谈到钢管厂改制的事。——因技术和管理水平跟不上市场经济大潮,厂子生产经营不善,政府难以背负越来越重的债务,只得引进外资,进行股份制改造。习惯国家大包大揽,以国营全民工自傲的老大哥们荒神了、不适应了。手里捏着的新发到手的股票,生怕是一张废纸。开始有人将股票卖了,换成真实的钞票,心底踏实多了。——到底是闯深圳的人,罗满仓意识到这里面有巨大的商机和利润空间。于是立马怀揣一百多万元现金回到钢管厂,还从一个在信用社当主任的同学那里贷款二十万,又从亲戚朋友处借凑三十万——这其中就有刘文心夫妻积攒多年的十万元——他在钢管厂大门边摆了张桌子,就地收购员工手里的原始股。两年后,钢管厂顺利上市,原始股价值飙升十多倍,一夜之间,罗满仓成为千万富翁。
千万富翁罗满仓买了套大三居室商品房和一辆皇冠小轿车,成为中学同学中第一个拥有私家车和商品房的人。那天,他开着皇冠去给刘文心还钱,不是借的本钱十万,而是十五万。刘文心推辞了一番,也心安理得接受了。心想,这哥们是个讲究人。罗满仓结婚了,找了个小他十岁的漂亮四川妹子。婚礼那天,罗满仓喝高了,对老同学们说,读中学时我就一直暗恋罗莉——哦,罗莉是刘文心妻子,他们的班花。——她一直是我梦中情人!我知道自己配不上她。她嫁给我哥们刘文心,我只能在梦里偷偷掉泪。我发誓一定混出个人样,一定找一个比她还漂亮的女人。怎么样,我做到了吧?哈哈。
口里有些苦涩,此刻除了抽烟,还能做些什么?他摁掉一个烟屁股,又点燃一支。
后来,罗满仓不满足于只当千万富翁了,他要成为亿万富翁。他弄起了私募基金,他在股市和期货市场如鱼得水,财富如滚雪球一样膨胀起来。一次老同学聚会,他鼓动大家都闲钱都投到他的基金里,答应给予有别于他人的丰厚回报。“谁叫我们是同学呢!让钱生钱吧,别放在银行里让那点可怜的票子贬值发毛。”他对刘文心说,你如果将钱投入我的基金,回报率高于所有人。“我们是铁哥们!退一万步,就算我赔了,也绝不亏你!”言之凿凿,让人感动。
刘文心同妻子商量,觉得罗满仓还算靠谱,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于是决定将积攒的三十万元都投进去。儿子刚上初中,如按罗满仓答应的回报利率,三年下来,差不多翻倍,儿子初中毕业直接送他到国外。儿子必须要有个更美好的未来。稳重起见,刘文心还和罗满仓草拟了一份协议,并都在协议上签了名、摁了红手印。
他到厨房找一个杯子,给自己倒一杯水。尽管自己戴着手套,这只喝过水的杯子用完后,也得放进垃圾袋里带走。小心无大错。
罗满仓的仓好像从来装不满,他又要进军房地产。他让他财经大学毕业的亲外甥做他股市操盘手。他与另一个人合伙去开发楼盘。但他失算了,合伙人坑了他,介绍的一块几经转手的地,根本办不了手续。而那个合伙人与人合计将他的一千万骗到手后,从此人间蒸发。恰在这时,他那个操盘手外甥在他精力无暇顾及到股市时,偷偷抛售股票,挪用九百多万去网上赌球,结果输得血本无归。
老话说,人走背运时,喝凉水都塞牙。罗满仓那个年轻漂亮的老婆,丢下他和才几岁的女儿,带着这些年攒下的私房钱、贵重首饰和名贵包包,黄鹤一去,杳无音讯。
刘文心知道罗满仓的情况,也觉得这个时候上门的确有点那个。无奈儿子初中就要毕业,他投在基金的钱必须取回。他拿着那份协议,硬着头皮去了他的别墅。
“此一时,彼一时。现在拿出这个东西来有意义吗?”他看都懒得看他手里的协议一眼。那语气、那神态完全变了个人,一个刘文心不认识的陌生人。
“那好吧,你承诺的高利息我不要了,甚至百分之六的定额存款利息也不要了,我不要你一分钱利息,我只要拿回我三十万本钱。”他感得自己讲话的语气明显底气不足,好像欠钱的人不是对方而是自己。
“你看我现在是能还你本钱的人吗?要不,我那辆开了三年的奔驰你开走得了!”直觉告诉他,没说假话。那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赖嘴脸。
他空手而归,向妻子说明了情况,承认自己当初草率了,轻信了别人的花言巧语,也承认自己没用。
这些他都认了!可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让妻子去上门讨债。
“我知道你们是哥们,拉不下面子,说不了狠话。可这三十万是我们一分一厘攒下来给儿子的教育基金!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破船还有三千钉,他再亏,我们这区区三十万还是拿得出的!”妻子说完这些话,出门了。
回忆让他越来越痛苦,才喝过水,又唇干舌燥的。到厨房添满水,一口气喝下!
妻子回来时,衣衫不整,头发凌乱,冲进卧室趴在床上一个劲流泪。他深感事情不妙,跟着进了卧室,不停问,怎么了?到底怎么了?
“那个畜生……他喝多了酒,他……他……”妻子抽泣着,断断续续。
“我要杀了他!”他怒吼一声,冲到厨房,抄起一把菜刀。
妻子死死抱住他“你要干什么?你要干什么?你要逼死我?”
稍微冷静些后,他理解了妻子的苦衷和顾虑。是啊,你去告那狗娘养的,可一切事实都证实你是主动上门,他会不会反咬一口,你勾引他,意在钱?儿子正读初三,马上中考,家庭的任何变故都会影响他学业;还有就是,在当今中国,一个遭强奸的女人、一个妻子被人强奸的丈夫,生活中何以自处?等等。但,这口恶气如何吞得下去?自古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不共戴天。这猪狗不如的东西,他造的孽,一定要得到报应!他在心里埋下一颗仇恨的种子。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会有那一天!
从此,妻子常常半夜哭着从噩梦里醒来。她得了严重的抑郁症,且越来越严重。但她靠着顽强的毅力挺着,在儿子面前强颜作欢。儿子真是优秀,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虽然没能送他出国,他却考入了清华大学。妻子终于如释重负,某一天,趁他上班,写下遗书,吞下一整瓶安眠药,搭乘了去天国的列车。
他眼里充血,怒火中烧,一下站起来,抓起杯子要砸向客厅防盗门,好像那里正站着日日夜夜须臾没有忘记的仇人。好在,很快被理智控制住。
仇人自觉罪孽深重,也有过思过悔改,将三十万还给了他。但他不会原谅他。
事情展开出乎意料的顺利,完全按他计划好的一步一步进行,不到四点,仇人回家了。当他打开客厅门正在换鞋时,他冲出来对准他就是一记猛棍。真解恨!仇人趴下了。他用晾衣绳将他绑在一张靠背椅上,还给他嘴里塞进一块破抹布。其实,他完全可以不这么麻烦的,一刀下去,什么事都OK了。
行动一旦开始,就再也没顾虑了。这一刻,他异常冷静。他不能让这个该死的死得不明不白,他要让他清楚这是应得的下场。他从厨房接了半盆水,泼在他头上、脸上。他苏醒过来,挣扎着,无济于事。他找来另一张椅子坐在他对面,把头套摘了下来。刚开始还下意识看一眼客厅的摄像头。没什么可怕的,他一进门就处理掉了。
接下来自然是控诉和审判,字字血、声声泪。
“你有今天,是罪孽深重,死有余辜!下辈子投胎做个好人吧!”说完,他起身,走到他后面,揪住他头发使他头往后仰,好露出雪白的脖子,像乡下杀鸡杀鸭那样。他运足了一口气,右手高高举起的尖刀眼看就要落下。多么快意恩仇的一刻啊!林冲在风雪山神庙杀死陆虞候是这种感觉吧?武松在狮子楼手起刀落,杀了恶贯满盈的奸人西门庆是这种感觉吧?他心里居然涌起一股英雄豪情。
客厅防盗门“吱啊”一声,开了。一个穿着红色校服的十一二岁的女孩进来,把书包放在门口的鞋柜顶上,再抬头,看见客厅正举着尖刀的他、被绑在椅子上、嘴巴塞着破抹布的他。他、他,还有她,这一刻都惊呆了!狗娘养的极力扭动身子,眼里露出绝望的光,嘴巴“呜呜”发出一条垂死的狗一样的哀鸣。
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原来学校今天开运动会,不上课,她参加完运动会开幕式,又观看了一些有自己班同学参加并有希望拿到名次的项目后,自行回家了。多么不幸地碰到如此不堪的一幕!她惊恐万分,张开的嘴巴想喊却又好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扼住了咽喉。
如果自己能够干净利落,手起刀落,这该死的早就一命呜呼到阎王爷那里报到去了。自己也已到市西郊月亮山公墓妻子坟前,去告慰她,深仇得报,她可以在天堂安息了。可是自己为什么要拖泥带水呢?
开弓没有回头箭。这把刀已经举起,就没理由不落下,不可能不让它饥渴的锋刃舔血。再说,我在这狗娘养的面前现了真身,就必须用他的血祭奠我亡妻的在天之灵。此时放了他,他决不会善罢甘休?接下来会出现什么情况谁能料到?再说,他女儿也看到了这一幕,她认识我,她可能报警,她可以作证。
怎么办?杀一个是杀人,杀两个也是杀人。不,不!我杀一个无辜的孩子算什么?不是和他一样猪狗不如!我也是父亲,我甚至不忍心让自己的孩子看到如此血淋淋的一幕,看到自己至亲的父亲被活活杀死!如何此刻杀死他,而让她活下来,她的心里必定从此除了暴力、杀戮、黑暗,不会再有光明和美好!她的一生在无幸福可言。
怎么办?就此罢手?自己一定会坐牢。就算他们不报警,也可能招致这狗娘养的意想不到的疯狂报复。如果杀了他,也是坐牢或枪毙,而杀两个反而可能暂时侥幸逃脱法律制裁。可我怎么做得出来——杀一个必杀之人还捎带一个无辜之人?“这个世道教会我残忍,却没有教会我丧失人性啊。”没人能听到他在心里叹了口气!
现成骑虎之势,左右都难。
真是后悔得要死!他在心里连骂自己三声:猪!猪!真是头蠢猪!
人类没有后悔药,猪也没有。
他左手紧紧揪住他的头发,右手高高地举着刀,完全就是一尊雕塑,但他脑子在飞速运转: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
“那一刀落下去了吗?”真是个揪心的故事,不能怪我急切地想知道最后结局。
他完全没理我,仿佛我是空气。
这节骨眼上,他停住了。仿佛一辆急速行驶的小车突然没了油,自动熄火。小旅馆的双人间一下子暗了许多。只有他指间夹着的“芙蓉王”香烟——公司配的接待烟,销售员出差在外联系业务每天三包——烟头明明灭灭。我不抽烟,每天三包,我会匀一包给他。他是老销售,我师傅。——四年前,大学毕业、满怀信心的我,想撸起袖子干出一番成绩来,可在省城那些大公司应聘连续碰壁之后,不得不在一个远房亲戚引荐下进了衡洲这家民营企业,干起销售,成为他徒弟。报到那天晚上,我就着二两花生米喝下半斤劣质白酒,残忍地杀死了心中豢养多年的那个梦想家。——剩下两包,如果没向人开烟,我会留下来,过年了带回老家,总有些亲戚和老同学来串门,既体面,还多少能省几个。
K市电建公司的罗总真不是个玩意儿,答应得好好的,晚上见我们一面,我们将“佳茗茶馆”包间都订好了,又突然变卦。明显耍我们,吊胃口!没办法,谁叫他是甲方,我们求他呢,只能等他通知另约时间了!
我们公司小,差旅费包干,为了省钱,晚餐我们俩只在小馆子吃一碗加量的常德牛肉米粉,便窝在房间聊天打发时间。——外面好一个花花世界,可谁叫我们囊中羞涩呢!
还是他会讲故事,绘声绘色,讲的和听的都如亲临其境。
而此刻,陷入难堪的沉默。我想起身去开灯,又懒得动。
一方面,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墙上挂钟的时针和分针都静止不动了;另一方面,窗外的暮色正一点点从远山向这座城市逼近,直到暮色四合。城市路灯亮了,街道和附近小区居民楼的灯光也渐次亮出各自的幸福。他盯着窗外,看见灯光下一条河流——白天,我们曾沿着河堤走了很远——不动声色,兀自流着,好像又唤起一些久远的记忆。
我顺着他的目光也往外望去,同样看见了河流。多像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它从不言语,可是带走尘世多少秘密!突然记起一个诗僧的诗句:“一个人要掩藏多少秘密,才能巧妙地度过一生。”
我安静地等待,等待他回过神来,接着将故事往下讲。可他眼睛一直望着窗外,好像老僧入定。不,不是老僧入定,因为我听到他呼吸越来越粗重,一颗心怦怦直跳,仿佛要撑破胸腔,继而撑破天花板,直至撑破整个夜色。
“啊——!”一声惨叫穿越夜色传来。我们都惊了一下。我瞄他一眼,发现他脸色一下变得煞白,夹着“芙蓉王”的右手猛地一抖,白色烟灰掉在地板上。
他骂了一声,把烟蒂狠狠摁在床头柜的烟灰缸里,仿佛要用尽洪荒之力来灭掉某个罪恶的念头。
“很晚了,睡吧。”最后,他有气无力地说。
我抬起头,与夜暗中的他对视一下。他的眼神流露出不安。我似乎觉察到他想努力挤出一丝笑容。是的,应该有一丝笑容,不过既苦涩又忧伤。
“睡吧。”我回应他。我能感觉,他已身心俱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