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源
(兴业县征地事务中心,广西兴业 537800)
在农地发展权视角之下,针对现有的留地安置制度进行大力完善,可以显著提升农村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的现象,故本文主要分析农地发展权视角下留地安置制度的完善措施。
因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加速发展,农用地被征用的越来越多,其相应的社会矛盾和纠纷(例如土地征用、征地补偿、权属纠纷、非法占地等)频繁发生,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了减少其造成的影响,选取一种农村征地补偿安置的补充办法,发现具有保值性和增值性等特征的留地安置模式,符合相应的要求,逐渐成为农村征地补偿安置的重要补充办法,受到国内外相关学者的广泛关注,国家政府也对这种模式重视起来。
在我们国家已经实施十多年的留地安置模式,用实践证明此种模式可以对被征地的农民起到更好的利益保障作用。对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促进作用。目前在全国各地的实施情况来看,征地留地安置工作推进比较缓慢,其总体效果不算理想。因此,留地安置模式需要进一步,更深入地研究其制度,对保障农民的土地产权,也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地方政府土地制度的全面改革,并加强创新,和我国中央政府所制定的各项政策息息相关,结合留地安置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能够得知,中央政府部门通过制定完善的政策,对新型城镇化建设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可以加快产业转型速度[1]。所以,地方政府部门需要全面考虑土地制度改革和创新工作,并有效调整和中央政府间的关系,在推动区域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的同时,有效减少利益纠纷。
此外,地方政府部门还要遵守可持续性发展原则,建立较为完善的综合指标绩效考核机制。根据留地安置政策的具体落实情况能够得知,地方政府部门需要将社会资源和经济资源进行综合性分析,并加大可持续性发展控制力度,综合考虑社会资源的利用现状,以保证广大居民生活水平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区域经济的竞争力[2]。
因为利益分配不合理,导致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留地安置问题中产生较多的冲突和博弈,结合土地政策的具体落实情况可以得知,通过对现有的税收制度进行全面改进,可以进一步明确中央与政府部门的权责范围,同时,中央政府部门还要结合事权分配税收比例,进行有效的调整,不断提高地方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充分激发地方经济的动力。同时,针对原有的财政转移制度政策进行大力的完善,可以明显减少经济矛盾[3]。
除此之外,各级政府部门还要对既有的组织机构进行大力的完善,构建专业的留地安置小组,各个区域的政府部门之间需要保持密切联系,针对留地安置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优化,并加大日常管理与协调力度,对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来讲,可以从财政与规划等方面入手,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土地管理,确保各个开发项目可以顺利进行。
政府部门还要结合村舍留地开发项目的具体开展情况,加大日常的业务指导力度,并按时邀请专业学者开展有关讲座,组织专业的学习班,将最终的学习成果与实践成果作为最终的绩效考核指标[4]。同时,领导小组内部人员还要结合村级留地开发项目的具体运行情况,合理制定绩效考核指标,针对留地安置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采取良好的解决对策。
为了确保留地安置政策得到有效的落实,在对此项政策进行完善时,政府有关部门需要不断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在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土地合法权益的基础之上,针对原有的农村集体土地制度进行全面完善,让广大村民能够有效地了解自身权益,不断增强农民留地安置博弈意识。因为留地安置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存在密切联系,通过不断提高农民的参与热情,可以更好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故政府有关部门不仅需要在宣传层面加大力度,还要激发农民群众的内在动力,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够更好地参与到政策编制与审核等工作中。中央政府部门与地方政府部门之间存在博弈关系,所以为了进一步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将农民群众引入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关系中,可以确保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得到更好协调[5]。
另外,对于留地利用单位来讲,需要主动和广大农民群众保持联系,通过定期开展留地开发成果总结会议,针对提供招商引资效果较好的村集体给予相应的奖励,同时,通过利用展会与网络,针对项目内部的各项资源进行整合,并采取有效的推销方案,可以取得良好效果。对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村集体,可以让经济基础比较好的村集体投资,盈利之后双方共同分红,达到“以大代小”的目标。政府部门还要成立专项资金,并制定完善的留地安置基金制度,针对项目前期的各项工作进行优化与调整,确保项目投资得到良好控制[6]。
结合《土地管理法》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可以得知,通过有效落实留地安置制度,并妥善解决留地安置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可以确保各项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实现利益的科学分配。国家有关部门还要加大政策改革力度,针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部门,给予一定的惩罚。与此同时,政府部门在出台新政策的过程当中,要避免更新速度过快,需要适当加大听证力度,并进行严格的审批,通过和线性规划法规有效衔接,并总结丰富的工作经验,可以取得较好效果。
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大力的完善,并加大创新力度,可以确保各项制度规范得到良好的落实。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针对现有的基层激励制度进行有效改进与完善,并采取奖金和福利等一系列激励政策,可以全面提升广大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同时,针对原有的监督机制进行有效完善,并加大资金运作管理力度,确保利益分配更加合理。通过对原有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并做好利益分配工作,成立专业的留地安置监督委员会,可以确保留地安置制度得到良好的落实[7]。
在农转用指标中对村级留用地项目设置一定比例,分配遵循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各部门之间加强工作协调,提前对安置留地在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中做出安排,以避免规划与后期项目建设发生冲突。部分地区有要求转让的,经正常程序后,方可进行转让。通过认真遵守因地制宜的原则,可以确保留地安置模式更加完善,有关部门需要坚持以市场为重要导向,调整原有的规划方案,充分发挥地域优势,与此同时,结合村社自身的经济情况,以及周围村社具体发展情况,适当加大开发与利用力度,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得到显著提升。
此外,在城市中心区域,留地可以作为商业用地,因为该地区的交通比较便利,通过结合村社的具体发展情况,以及周围区域的发展程度,采取有效的开发与利用措施,同时,积极引进新型商业,对项目可行性进行有效分析,可以确保商业与文化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在次中心区域,通过开展留地模式,并采取合作开发方式用于合作,可以为当地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8]。
为了确保农地发展权视角下留地安置制度得到全面的落实,在遵守因地制宜原则的同时,相关人员还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具体见表1。
表1 农地发展权视角下留地安置制度落实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分析
针对资金实力比较差的农村群落,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将指标货币化,确保土地资源得到良好的利用,与此同时,采取此种管控模式,能够更好地盘活农村公寓存量资产,保证区域财政压力得到更好的缓解。
综上,本文主要对农地发展权视角下留地安置制度完善途径进行分析,能够显著增强留地安置制度的落实效果,故可以为相关人员提供借鉴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