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素养与思想政治教育的美育中介

2021-11-11 17:52:07张澍军
华夏文化论坛 2021年1期

王 姣 张澍军

艺术作为社会生活的产物,伴随着人类的发展与进步。可以说社会生活是艺术的唯一源泉,任何一个历史时期和社会形式下都有其独特的艺术形式,而艺术之“美”则是美育中必不可少的教育元素。艺术也是艺术家对社会生活的能动的意识化反映。艺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不是机械、刻板、消极的,而是一种积极的能动的反映,即毛泽东认为的“艺术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所以艺术的“美”是经过意识、思想加工且可以被大众所接受的。生活元素通过艺术加工,最终形成的艺术之美具备了情感性、典型性、理想性,而其对于美育的价值也随之升华,使之可以教化人性。因此艺术对于美育的价值是不言而喻的,其不仅仅是人对“美的规律”的掌握,更是对“美的规律”的发现、理解、反映、蕴意,所以源自生活且高于生活的艺术之美可以实现当代美育的目标。

艺术素养来自艺术,成为人固有的审美素养,更成为人对“美”的感知能力,“美”对于人类社会的影响有目共睹,作为“美”的典型代表,“艺术”的发展与影响,对时代、社会是不容忽视的。就如“文艺复兴”对于社会发展的影响一样,客观且深远,“复兴”的原动力在于艺术家对艺术感知、艺术创作的变革,却影响了社会发展,可以说是“有点起源”而达到了影响时代的效果。反观思想意识化的艺术素养,对于社会的价值更加契合个体发展的需求,对于人的思想意识、认知能力、价值观和人文精神的影响是客观的,且存在于每个人的意识中,可以说每一个人都具备艺术素养,只是影响的程度存在差异,如艺术家的艺术素养可以帮助他创作更好的作品,普通人则可以更好地欣赏“美”,并具备更高的精神意识。可见艺术素养植根于思想意识,是审美意识的体现,是审美价值观的体现,对于人的精神世界影响较大。

美育是一种审美实践活动,离不开“美”的事物。大千世界的“美”,为人提供了生动、丰富无比的“美”的感受,这些鲜明的直觉形象充斥着人的感官,只要发现和体验就可以无时无刻不感知到周遭的“美”,所以“美”总给人带来生动愉悦的感受。美育引导人塑造、发现和体验美的审美意识,此时“美”的感受无须那种耳提面命式的教导和说教,自然而然地就可以影响人的思想意识。美育所形成的教育体系和目标是要人在审美实践中去直观的感受和体验,而不是学习数理化那样具备抽象思维定式和概念界定,因此美育更加情感化、意识化,所塑造的感知美的能力也更加感性。延伸到美育对艺术素养的培育和形成过程,通过发现“美”的能力提升,帮助人形成良好的性格,即通过艺术陶冶作用来实现“人格”的塑造,艺术素养作为人发现美的基础,也是人领悟“美”的重要精神意识基础,在“美”的教化作用下改变人的思想意识,进而塑造美的“人格”,在这个视域下,艺术素养与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格塑造是契合的。艺术素养对人格的内化影响效果与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格塑造需求,可以形成良好的互动和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可以借助艺术素养的培养和提升来渗透思想教育、人格教化的目标和内容,推动良好人格的形成,美育的教化作用在艺术教育、艺术素养的形成中塑造了“高尚人格”,无疑契合了思想政治教育对“人格”塑造的目标。

艺术素养具备了突出的美育属性,其培育目标是影响和塑造“高尚的人格”,即通过艺术的潜移默化来感化人、影响人,使之可以提升自身的思想境界和人格水平,这一目标下“美”与“善”可以在美育的中介作用下形成关联与互动。艺术素养的形成以及提升可以改变人对美的欣赏、理解能力,艺术中所蕴含的“美”可以被发现,并对人的思想意识产生影响,人就会懂得欣赏美、表达美。美育中对“美”的发现可以影响人的“善”念,善念增加、内化也必然引发人思想意识的改变,就可以实现“德”的塑造,并促进“德”的外化。由此可见,美育和道德修养培养对人都有着由内而外的影响效果,二者的契合之处是“人格”的塑造,即人格养成过程中实现内化,并在付诸欣赏、创作、行为规范时转为外化具体行为。

艺术素养作为艺术欣赏以及发现艺术美的重要能力,也是一种审美活动,这与美育的审美实践存在必然的逻辑关系。审美实践活动中必然包括对艺术美的欣赏和体验。由此可见艺术素养有着审美活动的特征,也应隶属于美育中的艺术教育,且作为美育中的审美活动意识基础而存在,是审美实践的重要的思维过程、学习过程。艺术素养是人对艺术之美进行审视和理解的能力,可以说是发现美的重要手段,因此艺术素养可以推动美育的目标实现,就如马克思所言的“音乐的耳朵”一样,艺术素养是发现“美的规律”的重要意识、思想基石,只有具备艺术素养才能理解和发现美,才能被美所感动,进而形成美好的品格和情操。由此可见,艺术素养与美育之间存在从属和必要关系,美育中包括了艺术教育的内容,艺术教育的目标不仅仅是让人具备“艺术技艺”,更重要的是赋予人聆听、观赏、理解艺术美的耳朵、眼睛、头脑,由此可见培养艺术素养是艺术教育的重要目标,自然也是美育的重要目标,毕竟只有具备了欣赏美的基本素养、自发意识、理解能力,才能更好地接受“美”所传递的“育”的内容和内涵。

艺术素养作为人对艺术形式、作品鉴赏和共鸣感知的基本能力,它具备美育的功能,它的主要目标就是影响人的审美意识、人文素养和道德意识,借助“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教育方式,以“美育”为中介,将艺术素养与思想政治教育相契合,把提高人的艺术素养,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重要途径之一,激发其对于人精神世界的塑造作用,使之更好地为思想政治教育服务,提升人综合素质的同时也达到塑造“高尚人格”的目标。思想政治教育从本质上看是对人思想意识的教化,也是一种内化转变外化的思想引导教育过程。通过各种途径对人进行意识影响、思想教育,使得人的外化行为发生改变,促进人的行为符合社会发展、人类发展的需求,而人的思想和行为符合社会发展与建设的基本需求时,人自身的全面发展也不断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中也必须重视对人格的塑造,不论是使用何种教育方式,所需要达到的目标就是影响人的思想意识,并形成符合社会、自身发展的人格。健康的人格包括:良好的认知能力,可以很好地表达自我、处理人际关系、综合分析与学习良好的性格,如自尊、自信、积极向上、自制力等;良好的自我意识,积极自我认知、成熟的自我控制、客观的自我价值感、良好的自控等;良好的价值取向,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诚信意识、和谐意识等。

美育以“中介”的方式,嫁接艺术素养与思想政治教育,使得艺术素养的培养成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重要途径。中介的概念属于辩证法、辩证思维或者辩证认识论范畴,是辩证思维体系下的重要概念。其概念界定也较为多样,如苏联哲学家罗森塔尔·尤金在《简明哲学词典》中指出的“被用来认识客观世界的中介是指思维对感觉材料的概括而言,感觉材料是外部世界作用我们感官而引起的直接结果。抽象的思维是间接的认识,它是以感官材料、生动直观材料为依据的,没有这些材料,就不可能有抽象的思维。运用到客观现实上的中介表明,每一事物都和另一种事物相联系,有了这种联系事物才存在。”虽然在这个概念界定中,尤金将感觉材料定性为客观世界和思维意识之间的“中介”有些片面,但是却提供了一个对中介的定义思路。我国在《辞海》中定义中介:不同事物或者同一事物内部不同要素之间的间接联系的哲学概念。在马克思哲学视域下,中介是事物转化的中间环节,事物可以是相关联的也可以是对立的,任何事物、现象都存在必然联系,此时各个系统之间就存在中介,中介使得系统形成一体,掌握中介可以让辩证逻辑得以体现。

中介是各种现实事物之间或系统内部的枢纽,任何事物都存在必然的关联,即使有些事物表面上并没有任何关系。中介还是事物相互转化的关键环节,没有中介,事物之间就不会出现转化,从而不能获得完善和发展,这也是辩证思想的核心思路。任何事物都会发展和变化,这是客观存在的规律,而其变化的结果往往与周遭的环境有着直接关系,此时事物之间的中介在发展和变化中也就会起到关键的作用。另外,中介不是孤立、简单的存在,是特定认识领域或者过程,是人理解现象的重要基础,这就是“中介”的重要意义。黑格尔指出,“如果中介或反映不被理解为绝对的积极环节而被排除于绝对真理之外,那就是对理性的一种误解。正是这个反映,使真理成为发展出来的结果,而同时却又将结果与其形成过程之间的对立予以扬弃”。中介作为哲学概念,所体现的客观意义包括:

首先,中介是人的认识客观存在的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是一种积极认识的重要环节。好比人的认识是通过思辨活动开展,会形成不同的自我中介体系,在常见的政治、社会、艺术、宗教等行为中都存在复杂的中介体系,它们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对某种客观体系的认识不是简单的对经验事实的机械反应,而是通过一系列的实践活动和中介体系关联、理解才能获得客观的、理性的认知结果。

其次,认识的主体与客体互为中介,形成特定的认识领域和认识过程。认知中,中介体现的是复杂的渗透、融合关系,系统之间互为主客,相互认知和理解的过程中,中介也被认知。在这个过程中主体、客体互为中介的基础是实践,其也是二者相互联系的认识领域、过程的手段。如艺术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艺术作品是艺术家思维意识激荡所产生的结果,更是艺术家在对社会、生活、自然的认识领域和认识过程中生活常态的反映,此时生活等外物是客体,艺术家是主体。再如道德修养的主体和客体也可以互为中介,教育者是主体、受教者是客体,他们之间存在思想、方法、内容等中介。可见,诸多认知领域和过程中,其主体、客体之间必然存在中介,只有具备中介的联系才能让主体、客体产生互动,才会有必然的“结果”。

最后,主体和客体、主观与客观之间存在相互中介过程,中介的作用是扬弃主客体之间的对立,不断推动认识的发展,进而实现主客体的共同进步。纵观人类的历史发展,其中必然存在不断的认识和改变世界的过程,比如生产实践与科学认知即为主观性和客观性的中介,人在生产实践中发现客观规律,进而形成主观认知改变,进行形成科学知识并应用其改变世界,此时客观规律与科学知识之间的中介是劳动实践,这个认识过程使得主观接受客观规律,而改变原有的片面的主观认识。反之,在应用科学改变生产实践的过程中仍会发现新的客观规律,此时科学就成为生产实践与客观规律的中介,主客体之间发生了转换。在艺术发展中,一些代表先进阶级意识的艺术形式或者符合时代的艺术形式,替代了原有的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艺术形式或者意识,也是一种主观与客观在中介作用下的认知过程。

中介普遍存在于形式和意识之间,即在事物形成的客观形式中蕴含着某种思想意识作为中介,使其可以被人所关注、理解,最终形成主观认识。这就是一种客观照进主观的认识过程,此时中介的存在是客观的、必然的。不论是何种事物,只要被意识所认知就必须存在某种思想意识作为中介,就如同哲学、宗教、实践、艺术这四种掌握世界的重要方式,其中必然蕴含着现实与意识之间的中介转化。如今天探讨的艺术素养作为美育育人目标之一,其在美育过程中帮助人与艺术作品实现意识交流,从“美”中获得情感和精神慰藉,是感官到意识,再从意识反馈到感官的复杂的“意识过程”。好比观看一出喜剧,如何获得精神的愉悦,获得这样程度的精神愉悦,乃至获得“感动”,这些都需要人具备感知、理解能力才能得到体验。这些体验恰恰是因为客观和主观、客体和主体之间存在“中介”的影响,这些中介是多样的,也是复杂的,但不论是何种“体验”“感悟”,都存在中介的影子,这也是不可否认的必然。

纵观历史,阶级形成和国家产生以来,统治阶级对公众的思想教化实践活动客观存在,始终没有停止。思想教化的目标就是让公众形成相对统一的,符合统治阶级意志的世界观、价值观,从思想意识上实现对公众的“同化”,使其为统治阶级建立的国家服务。虽然“思想政治教育”没有被明确定义,但是在任何国家体制下都客观存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定义是随着无产阶级政党的诞生和社会主义国家发展而逐步演变而形成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章程中就明确指出“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列宁在沿用“宣传工作”的同时提出了“政治工作”“政治教育工作”两个概念;斯大林在1934年提出了“思想工作”“政治思想工作”的相关工作内容。我国在党和国家的建设中沿用上述概念,直至1951年提出了“思想政治工作”初步理念和设想。毛泽东在1957年提出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概念,但是具体工作仍没有统一定论并形成体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确定了有关党员、公众思想意识教育的相关工作,即“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并以此形成了相关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和工作重点,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范畴包括:个人与社会、思想与行动、教育主体与客体、内化与外化、教育与管理等相关内容和方针。此后思想政治教育以及相关工作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其概念被界定为:社会或社会群体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一定阶级所需要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由此可见思想政治教育对我国而言即为对群众思想意识引导和改善,在社会发展中缩小精神文明与社会物质文明之间出现的差异,使得人民思想意识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推动人的思想品德塑造,使之思想意识和行为符合社会发展的基本诉求,尤其是适应社会主义发展、共产主义建设的目标。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在于,引导和塑造人良好的自我意识。可以通过意识引导理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追求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也不会损害社会、他人的权利。激发人对于自我发展的追求欲望,优化自身的生存状态,实现自身意识完善。激发人良好的发展能动性,使人具备认识、把握世界的能力和自觉要求。塑造意识造就一种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意识趋向,良好意识外化为良性行为,在转化中就形成了发展的精神动力与客观规范的行为转化,为人设定发展的价值坐标,明确发展中“舍与得”的标准,由此可以帮助人拓展精神世界的发展空间。从其本质上看即为通过各种手段教化人的思想意识,改变人意识中的不良形态,使之形成高尚的意识、人格和行为模式,并使之适应社会主义的发展和建设,达成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

美育突出的是人对美的价值的定位,是通过对美的追求发现美的价值,获得精神愉悦和人格的完满,引导人进行价值审视,如遇到金钱、物质所带来的享受与自身审美价值发生冲突的时候,通过自身对美的价值判断来进行取舍。美育也可以丰富人的精神体验,人在欣赏美的过程中获得满足和幸福。如英国H.A·梅内尔指出,“关于艺术品的基本美学问题,应视其能否从艺术品中得到满足,以便它能长久地满足人的要求,并为人类生活的整个幸福添砖加瓦。所有好的艺术品都能在适当的条件下,使人从欣赏中获益并得到满足,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人类的身心的提高和丰富,并以此获得长久的幸福的基点上”。美育中艺术美的价值在于可以提供丰富的精神体验,可以帮助人获得精神上的美满和幸福。

思想政治教育要培养的道德修养、意识形态、价值观等同样具备精神价值,可以借其人塑造高尚人格。在真善美的视域下,美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人对“真善美”的主观认识和追求是美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形成的重要纽带,美育的作用即为以美引善。究其本质,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是对人情感与意识加以引导、教化、修正。思想政治教育所承载的不仅仅是道德、意识的标准,也是一种情感、意识上的认知、判断以及行为外化。如前文所述,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在于培养、形成良好的自我意识、人格乃至良好的德行。客观看人的意识往往与精神、情感直接关联,因此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往往不能脱离情感、精神而孤立存在,其塑造的良好行为也不能离开意识形态的支配。此时美育对人的思想意识影响就成为以美引善的源动力,美与善之间的必然关联使得“以美育德”成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所倚重的手段。

中介作为一个哲学概念,其贯穿的不仅仅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联系,也存在于诸多事物、系统之间。艺术素养是一种精神境界和能力,在美育中有着重要的精神塑造价值,是发现美、欣赏美、塑造美、创造美的重要意识自觉,因此其对于美育而言是培养的目标之一。思想政治教育也是一种对精神、人格的塑造、意识形态的纠正,二者之间都与精神和意识共通。此时艺术素养作为美育的目标,通过美的教育方式和渠道可以对人的精神和意识产生更加直接的影响。如盖格尔认为,“当我们谈到一个艺术作品所具有的精神内容的时候,我们所指的是两种各不相同的东西:我们首先指的是蕴含于主题之中,蕴含于艺术作品所表现的客观对象之中的精神内容;其次,我们所指的是艺术家的艺术观念所具有的精神内容,这种精神内容是通过表现方式被表现出来的”。“美”中自然蕴含着精神境界和思想意识,借助这种精神传达,美育就可以改变道德意识、人格修养,进而使得精神意识得到升华。美育以精神属性为纽带成为艺术素养与思想政治道德修养的中介,所体现的是“以美育德”理论的基础。美育促进艺术素养提升,可以提高人的审美能力和审美价值,是以美引善的重要途径,如果人可以发现美、感知美,感知艺术中的精神内涵、意识价值,则更容易形成善良的人格意识,此时其道德修养、意识形态也必将获得良性提升。美育这个中介,将艺术素养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连接,借助艺术素养的提升,改变人的审美价值观,使得人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思维意识、行为模式,更可以塑造高尚的人格修为。此时,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也同步完成。

艺术素养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识”是共通的。首先,艺术素养和思想政治教育塑造意识的目标共通,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人类运用智慧来发现和改变世界,并使得自身脱离“自然”存在,从而获得客观和主观的生存满足。单纯地将人的生存、活动界定为获得更多的生存、生活资料,显然不够全面,因为在物质生活满足后,人的精神世界发展和建设被关注,而精神层面的满足和发展则成为推动人获得生存满足后,仍不断发展自我的重要源动力。人类从动物性存在提升到人性存在,其表象是“物质”的改变,是生活、生存资料的获取和丰富,其内核是人类精神世界的丰富与发展,良好的意识形态可以帮助人获得良好的人格修为、人际关系等,形成适应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良好意识形态。艺术素养是人发展自身所造就的审美意识。人类生活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人精神世界的发展,毕竟推动人类进步的科学技术所形成和发展的基础,是人类独立的思考与解析,因此精神世界的发展和进步才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源动力。艺术素养是人对“美”的理解,而思想政治教育则要塑造规范的意识,自古就将良好的德行定义为“美德”,可见人对于“美”的追求早就升华为对“德”的标准。德行是思想政治教育人的重要内容之一,形成良好的意识和德行也是其目标,所以从艺术素养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识视角看,二者存在必然的“共通”之处,即塑造“美”的意识。

其次,艺术素养和思想政治教育塑造意识的过程共通。艺术素养是一种人对美好事物的理解和鉴赏能力,其必须依靠长期“美”的熏陶,借助审美经验和过程来塑造良好的审美意识乃至行为。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也是借助诸多外化的教育形式来影响人的意识形态。从过程而言,二者都是由外而内的塑造过程。艺术素养的形成依靠的是“艺术美”“自然美”“社会美”“人文美”等,借助外部营造的美好氛围,使得人对于“美”的理解更加全面和高尚。思想政治教育中也借助诸多社会实践、榜样力量、理论解说等来帮助人客观地认识世界、社会,由此形成相对趋同的意识形态,建立共同的社会目标乃至精神诉求,最终产生社会合力而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由此可见二者塑造意识的过程都是对人“精神”世界的营建,所借助的材料都是客观现实、客观环境、客观规律。

美育作为艺术素养与思想政治教育的中介,是二者之间的重要纽带,艺术素养对思想政治教育的直接影响,是“以美引善”的客观本质,其关系、作用、价值体现是通过美育中介来实现的。艺术素养与思想政治教育之间存在“意识”上的共通性,对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