鹦鹉缘

2021-11-11 14:07凌之鹤回族
边疆文学 2021年4期
关键词:拜伦鹦鹉女儿

凌之鹤(回族)

我从未想象过有一天突然会养鹦鹉,而且会迷恋上这种原本离我生活异常遥远的鸟类。某种程度上,在高楼林立的城里,它们让我的生活在欢快的鸟语中获得了自然清澈的声音。每个清晨,鹦鹉清亮的鸣叫都会使我倍感愉悦,让我想到春天,想起风中的树和随风落下的花朵。那是我一直以来最喜爱的春晨之意境。

我少年时代生活在农村,养过狗,那是因为狗能够看家护院,白天可以做我的亲密玩伴,夜晚出行可以当我的随从侍卫;养过猫,那是因为彼时的猫还能够捕捉老鼠,冬天还会给我暖被窝。至于养鸡养鸭养马养羊养牛,那是农村人为着生活上的实用和食用而饲养,需要付出颇多操劳,纯属苦差,并无多少乐趣。

说到鹦鹉,最早是从书籍、影视剧上见识过,知道这些天生伶俐的尤物是富贵人家的玩宠,它们大都会说吉祥话讨好主人,有时则会骂外人。侦探小说中聪明的鹦鹉,甚至会向人吐露秘密,协助警方侦破悬案。后来在某些旅游场所领略过一些不会说话却知道钞票面值的鹦鹉,它们会从游人的手中将面值较大的钞票叼走。更厉害的鹦鹉,则会帮人“算命”——它能快速地从众多写着人生运程的百家姓的纸牌堆里准确地衔出你的姓氏来。我固然知道鹦鹉的这种本事来自长期训练,但还是为之惊叹不已。诗人鲁子在《算命瞎子的鸟》一诗里也写过鸟类独有的这种天才,不过他写的是一只画眉:

它一岁出道,半年转正/三岁而不惑,五岁即知天命/多少年来,它用鸟嘴帮乡邻/从卜签竹筒里,叼来好运/发财的发财,消灾的消灾/不孕的怀孕,不孝的变孝顺。

尤其让人感动而叹服的是,当它的主人死后,这只痴绝深情的画眉居然飞上棺材为主人送葬,最后居然殉情于坟头。

读《红楼梦》时,颇为潇湘馆里那只冰雪聪明的鹦鹉倾倒。林黛玉架养的这只鹦鹉,与她格外亲密,诚有潇湘主人灵慧之风。《红楼梦》第三十五回《白玉钏亲尝莲叶羹黄金莺巧结梅花络》,有一段令人莞尔的生动描写:黛玉正自怜自叹“佳人薄命”,“一面想,一面只管走,不防廊上的鹦哥见黛玉来了,嘎的一声扑了下来,倒吓了一跳,因说道:‘作死的,又扇了我一头灰。’那莺哥仍飞上架去,便叫:‘雪雁,快掀帘子,姑娘来了。’黛玉便止住步,以手扣架道:‘添了食水不曾?’那鹦哥便长叹一声,竟大似林黛玉素日吁嗟音韵,接着念道:‘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尽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紫娟听了,都笑起来。紫娟笑道:‘这都是姑娘素日念的,难为它怎么记住了。’黛玉便令将架摘下来,另挂在月洞窗外的钩上,于是进了屋子,在月洞内坐了。吃毕药,只见窗外竹影映入纱来,满屋内阴阴翠润,几簟生凉。黛玉无可释闷,便隔着纱窗调逗鹦哥作戏,又将素日所喜的诗词也教与它念”。

与林姑娘风雅无双的这只鹦鹉比起来,张岱的大父母所养的那只“宁了”却泼辣多嘴,令人嫉恨,真是应了黄永玉题画鹦鹉的那句判词:鸟是好鸟,就是话多。《陶安梦忆》载:

大父母喜豢珍禽:舞鹤三对、白鹇一对,孔雀二对,吐绶鸡一只,白鹦鹉、鹩哥、绿鹦鹉十数架。一异鸟名“宁了”,身小如鸽,黑翎如八哥,能作人语,绝不含糊。大母呼媵婢,辄应声曰:“某丫头,太太叫!”有客至,叫曰:“太太,客来了,看茶!”有一新娘子善睡,黎明辄呼曰:“新娘子,天明了,起来吧!太太叫,快起来!”不起,辄骂曰:“新娘子,臭淫妇,浪蹄子!”新娘子恨甚,置毒药杀之。“宁了”疑即“秦吉了”,蜀叙州出,能人言。一日夷人买去,惊死,其灵异酷似之。

鸟能作人语,且机灵如“宁了”,福焉?祸焉?难怪云南方言中会有“雀神怪鸟”一说。鹦鹉会念《葬花词》,自然惹人怜爱;像宁了这样多嘴善骂之鸟,终难免杀身之祸,不如不会说为好。所谓“沉默是金”也。想到这茫茫世间,亦每每有人因言获罪:或直言犯上,或泄秘惹祸,或毒语滋事,或唇枪杀人,最终要么误了锦绣前程,要么掉了智慧脑袋。

在“淑质贞亮,英才卓荦”的祢衡笔下,鹦鹉实为天下灵鸟,它有自然奇姿,形态美妙可爱,气质高贵,“采采丽容,咬咬好音”,堪称羽族中的智者,可与凤凰媲美。这种鸟“性辩慧而能言兮,才聪明以识机”,“飞不妄集,翔必择林”。且其“容止闲暇,守植安停。逼之不惧,抚之不惊。宁顺从以远害,不违迕以丧生”。这种外表华丽的鸟,颇谙避祸之道,即使被囚困于笼中,或被人威吓、抚摸依然保持从容的风度,大有宠辱不惊的淡定。祢正平之《鹦鹉赋》,实则借鹦鹉自况自歌自哭:他学冠群伦,“想昆山之高岳,思邓林之扶疏”,不肯剪羽娱主,不愿拘于雕笼,高才不遇,沦为处士,壮志难酬,却因狂傲不羁,最后死于非命。鹦鹉之名,遂因祢赋而盛焉。

我家里现在养育的鹦鹉,是不擅人语的玄凤和牡丹两个寻常品种——它们到底会否说话,我没用心教过,也不知道。但它们确实会发出多种旋律的鸣叫,响亮、悦耳,高兴时会吹口哨。令人惊喜的是,某天回家甫一进门——突然就听到一声“你好——”的问候语。几只种鸟中,不知是哪一只居然会说话。循声仔细辨认,原来是一只花翎玄凤。可惜它也只会说这俩字,而且要看它的心情。

坦率说,我做梦都没想过我会与鹦鹉扯上关系,更没想到会与它们亲密地共处一室。女儿大学毕业那一年的某一天傍晚,我下班回到家里,开门的瞬间,我惊奇地发现客厅走道上居然有两只美丽的小鸟:一只通身雪白,一只浑似翡翠。我一时反应不过来,脑海里不断浮现的是童话或民间传说里的情景。“哪儿来的仙鸟?”我几乎如是喊出声来。眼前两只鲜美漂亮的小鸟,见我进门也不害怕,它们只是快步向客厅里边回避。我心生暖意,想捧起它们来看个仔细,但两只小鸟颇为机警,不等我靠近便连跑带飞远远地躲开,那天真的萌态端然惹人喜爱。我根本无法轻易捉到它们。我端详了半天,猜出眼前的雏鸟就是小鹦鹉。它们是女儿从昆明带回来的宠物。

我和鹦鹉就这样出乎意料地结了缘。就养宠物而言,养鸟显然比养狗养猫鱼肯定有趣吧?你想啊,在家里养两只会飞翔又会唱歌的鹦鹉,多么雅致,多有格调!像小时候支持女儿养小白兔小乌龟小金鱼一样,我欣然同意她养鹦鹉作伴。

然而,我和妻子当时都不知道,这只是女儿为她以后自主创业经营鹦鹉宠物店提前上演的一个小小的试探性序曲。

大学毕业的女儿突然迷上了养鹦鹉,这在我看来多少有些意外。女儿极端抵制报考任何国家机关公职,她只想自己闯荡江湖。这更出乎我们意料。某天晚上,妻子告诉我,女儿准备自己开个宠物商店。知道这消息的时候,女儿已在昆明租好店铺并办妥了营业执照等一切相关手续。她用决绝的行动否定了我们为她所做的人生规划,彻底粉碎了我们为她精心所做的一切安排。此前,我一直在托朋友找关系,试图让她到国企上班——这是我的底线;她既然不愿意报考公务员也抵触到任何事业单位就职,我妥协并退了一步,建议她尽可能报考相对稳定的国企。我的理由很简单,读了二十多年书,积累了那么多知识,总该要有所作为,多少为社会做点微薄的贡献,否则真是浪费人才了。何况,作为非官非富一代的小户人家的女孩子,她一没显赫背景亦无家族实力支撑,有个旱涝保收的固定工作,衣食无忧就行了,没必要折腾。女儿却不这么想。和大多数初出茅庐,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一样,这个“后浪”不喜欢一眼就能看到头的人生。

想到鹦鹉,我似乎恍悟过来。那飞翔的精灵,那聪慧到可以仿人言语的鸟儿,它确实具有某种象征意味在焉。自由飞翔,才是正当青春芳华时代的女儿的抱负。她坦言,无论读书还是生活,她已听从父母二十余年,这一次——她要自己做主了。她态度颇为坚决,必须趁年轻闯天下。我还是持否定意见。拿了那么多证书,堂堂一个品学皆优的大学毕业生,无论如何也该考个像样的工作,才不辜负平生所学。但女儿依然一意孤行。在准备开店之前,她已相继辞过三份工作。就这样一个看上去稚气未脱的小女孩,在故乡小城里连附近的一些地方都还找不到,你无法想象她在大都市里居然独自去租店铺,跑遍有关单位办全了各种证照。更让我们刮目相看的是,她和与她一起辞职的一个女孩,为了节省开支,竟自己动手装修美化店铺。她们在设想创业之初,已然做过周密的市场调查和精准分析。当代都市年轻人——特别是独生子女一代——大都喜欢寄情宠物。而聪明可人的鹦鹉无疑是排遣孤独寂寞的首选尤物。她们的目标很明确,以实“体店+网店”的双重形式经营,除了调配销售宠物食品,出售宠物用品——衣饰、玩具都要亲手设计。她们相信鹦鹉必将会为自己的创业带来吉祥好运。两个女孩像摆家家玩游戏一样,自己张罗进货,不动声色地在某个吉日良辰非常低调地开张营业了。女儿取的店名也很浪漫——羽流摇篮曲。

现在回想起来,女儿开始养鹦鹉的时候,也许早就决定了创业的方向吧。她告诉她妈妈,她的梦想是开一个鹦鹉西餐厅,让客人们在享受美食的同时感受人与鹦鹉和谐相处的乐趣。

哎,我这天真烂漫的女儿!

国庆节期间,女儿要去丽江旅游,便将两对鹦鹉送回家来,让我们帮忙养几天。女儿出门前再三叮嘱,要时常观察鹦鹉的情绪变化,留意它们粪便的颜色,一旦情绪不对或拉绿色稀屎,就要及时对症给药。起初几天,四只鹦鹉都异常活跃,每天唧唧欢鸣,该吃就吃,放出笼子时便在家里尽情飞一回,然后便追着人讨亲热,你走哪里它们便轮番跟来,一会儿落在手背,一忽儿飞栖头顶。我和妻子便抽空陪它们玩,对它们说说话,给它们梳理羽毛。那人鸟和谐的感觉,妙哉。

与鹦鹉相处熟了,只要有机会,它们便会缠着你跟它玩个够。我看书时,它们便凑热闹似地飞到书本上,一本正经做出观看的模样,不时还用尖喙轻啄书页;我在电脑上写文章时,它们也会调皮地飞落到键盘上,好奇地看着显示屏上跳出的文字,然后以嘴角煞有介事地快速叩击键盘。那滑稽的情形令人啼笑皆非。

意外到底还是发生了。某日,四只鹦鹉中的一只突然就蔫下来了,它无精打采地独自蹲在一隅喘息,喉咙里发出沉闷的咕咕声。看起来是病了。果然,它拉出来的粪便呈水状青绿色。我和妻子赶紧视屏连线女儿,让她指导着给它喂药。接下来的两三天里,这只鹦鹉时好时坏,状态稍好时,它便绕着屋子奋力飞一圈,但依然喘息不止,随后竟像发烧一样,浑身哆嗦起来。妻子找来毛巾给它保暖,我又将它放在太阳照得到的地方,希望它尽快好转起来。女儿旅行回家后一看那症状,感觉不对头,赶紧给它喂别的药。尽管采取了各种积极的抢救措施,这只可怜的鹦鹉终于未能承受住病魔的折磨,在寒露那天晚上夭折了。临死之前,它奋力拍打翅膀,不知是痛苦,或是渴望挣扎着再飞翔一次。它拍打翅膀的声音令人心疼,伴随着它的哀鸣,空中飘起的羽灰让人心碎。这可怜的小精灵,它才刚过了哺乳期啊。它甚至还没有一个正式的名字,因为它只能让它的新主人取名。

女儿独自将这只鹦鹉送到野外花园中埋葬。那晚的月光很美,也很冷,毕竟是寒露时节。女儿去了好长时间,不知她心里怎么想的。但我莫名就想到了黛玉葬花的情节。整个晚上,我心里一直想着那只鹦鹉,它和我们已快乐生活了一周。

后来,养育鹦鹉时间长了,养得多了,鹦鹉夭折的事情也随之增多。但每一只鹦鹉的猝逝,无论何种原因,不管它们长幼,都同样令人伤感。我因此感慨,多情且善感者,千万不要轻易养鹦鹉——包括一切有生命的小动物。

有心人发现,食肉动物都有一张悲伤的脸。素食主义的鸟,就我所见的鹦鹉来看,它们的脸上,也会表现出喜怒哀乐的丰富表情,更多时候却是平和安详的神态。它们欢叫,表达自己的情绪,彼此响应,仿佛对话;当它们沉默,有时做沉思状,好像想着什么心事,有时则闭目养神,将头埋在翅膀下安静地睡觉。

如果留意观察这些鹦鹉,或许包括所有的鸟类,我们难免会惊叹大自然的造物如此精美:每只鸟儿都堪称杰出的工笔画。它珍珠一样灵动的眼睛、尖锐而精致的喙、漂亮的羽毛、精致灵活的脚爪,无不令人啧啧称奇。倘非鸟类专家和资深玩家,则很难辨别鸟的性别,一般也很难发现它们近于隐蔽的耳朵和鼻孔。

我发现,鹦鹉间也有“背叛”的事情:灰色的番薯和黄色的奶油两只鹦鹉,因腿脚残疾而一直由我们抚养,它们从小一起在同一笼中长大,彼此关系异常亲密。后来,我们又留下一只逗人喜欢的灰色鹦鹉——丹丹——自己养着玩。三只鹦鹉均为牡丹系。起初,番薯和奶油根本不接纳丹丹,两个经常一起欺负它。时间长了,丹丹不知何时竟然和番薯成了铁杆伴侣,可怜的奶油转眼成了它们的“敌人”——经常遭受它们的攻击。唉,鸟事亦如人事,情况复杂,不可理喻!我自然无法调解这种关系,只能叹一声,将落魄的奶油单独关在另外的笼子里。

未养鹦鹉之前,我只是从关于鸟类生活的纪录片中看过一些鸟儿如何精心喂养雏鸟,那情形委实令人感动。当我看着鹦鹉父母轮换着不辞辛苦耗费一个多月孵化出几只幼鸟——每只都仅有手指头一般大的小肉球,又经过近一个月的精心哺养,才使这些雏鸟慢慢睁眼逐渐长大,——而此间又难免经历疾病或其他危险的磨难,我为此惊叹、感慨不已。育鸟尚如此,何况育人乎。以齐物论观之,生命本无贵贱之分,亦无善恶之别,没有一种生命可以怠慢,也没有一种生命不值得怜悯。种花养草需浇水施肥,防虫治病,养玩聪颖活泼的鹦鹉之类精灵,岂能不尽心耶?

当喂养鹦鹉雏鸟的任务突然落到我们身上时,我充分感受到了一只鸟儿成长的艰难与不易。一个粉红色的小肉球,它身上甚至还没长出可以护身的绒毛,它尚未睁眼——它安静时一动不动,让人怀疑它是否还活着。事实上,我曾因此犯过致命的错误。刚接触出生不久的鹦鹉雏儿时,我根本不知道它们需要几天或更长的时间之后才会睁眼。一天中午,我察看鹦鹉幼雏时,发现一只雏鸟毫无动静,看它双眼紧闭俯卧的样子,我以为它死了,便将它从鹦鹉父母翅羽下拿到笼子外。结果这只原本活着的雏鸟真的死了——它是因为被我拿出笼子而冻饿致死的。这让我颇为后悔和不安,一直难过了几天。

人工哺养雏鸟是一件极为琐碎而麻烦的事情。雏鸟须养在恒温箱里,冬季喂奶时通常都要在温箱里进行,小心将鸟儿置于掌中,用尖嘴勺将鸟类食用的奶粉仔细地喂进鸟嘴中。泡制奶粉也颇讲究,水温一般不宜过高,否则奶粉的营养成分会损耗,奶粉自然要稀释调和如乳汁,鸟儿吃了才不会积食。正常情况下,雏鸟一日至少要喂三次以上,有条件的话,可以少喂多餐,以助其消化。如此仔细喂养半个月左右,雏鸟便彻底睁开眼睛,并慢慢站立起来,随之开始长出少许羽毛。此时的奶粉,就可以稍微调浓稠一点,鸟儿才容易吃饱。就这样喂养一个月后,雏鸟羽翼渐丰,便可以断奶练飞了。断奶后的鹦鹉,可喂蛋黄、小米、燕麦和葵花子,它们也爱吃煮熟的鲜玉米和新鲜的嫩菜叶。

倘若自己决意养着玩的鹦鹉,通常都要给它们取个悦耳的名字,雅俗随意,这样便于与它们交流。

女儿蓄养的第一只鹦鹉是一只黄色玄凤,它长长的翎毛立起来格外威武,胭脂腮红恰如两朵小红花,非常惹眼。大约因为此鸟是秋季买回家的,女儿给它取名“秋秋”。这名儿和它的气质挺般配,尤其它那双明如秋水的眼睛,它安静地独立屋中悬空的中国结上面时,真有一种天高云淡的风度,而当它一旦兴奋起来,在笼中那种闪转腾挪的架式,初出笼时那种潇洒疾飞盘旋的姿态,端然如秋风骤起,浑似黄云纷飞,好一番欢快得意的景象!

秋秋性情温和,尽管年长、健壮而且体型颇大,但它从不欺负其他小鹦鹉。这只善良到有些软弱的鹦鹉,还经常受到比它娇小的牡丹鹦鹉的追打,任它们将羽毛啄下都绝不还击。唉,我实在看不下去,只好对着牡丹一顿呵斥。(后来才发现,玄凤总体上性情温顺,而牡丹天性活泼,机敏善斗。)也许是因为独自长大的缘故,秋秋忧郁而敏感,颇具诗人气质。家中无人的时候,它习惯于安静独处,一旦听到人声,它就在笼中急切地徘徊转圈,向主人发出渴望出笼娱乐的信号。它偶尔在客厅里盘旋炫技,展示高超曼妙的飞翔艺术,而后习惯于飞到主人的肩上或头顶歇息。主人在家中行走时,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它长久独立中国结上的情形,有时让我想起中年的杜甫,想起他的《登高》: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有时则会想到陈子昂,想到他的《登幽州台歌》: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

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这样想着,我会情不自禁对着独立高处的秋秋念出声来。秋秋俯首看着我,专注地听我念完诗歌,有时不吭一声,仿佛在思索着那些悲伤的诗意;有时则会轻声回应,“啾啁-唧唧”,一副心领神会的知己神情。

对于长时间寄养在家,一时还没有主家的鹦鹉,女儿原本不让我给它们取名,恐怕人家以后买去养着不习惯——命名权通常是主人的。但我还是忍不住给一些时间养得稍长的鹦鹉取了小名,比如那只异常聪慧可爱的烟灰色牡丹鹦鹉,因其体型娇小,喜欢在我掌中嬉戏,我直接就叫它“小牡丹”,它好像也很喜欢这名字,每次呼唤,它都会高兴地应和。一只喜欢飞栖于茉莉花枝头的玄凤,我顺口就叫它“茉莉”。另一只羽色雪白间杂淡灰的玄凤,我则为其命名曰“飞雪”。

经由种鸟孵化而非鸟市选购的鹦鹉,难免会出现腿脚残疾者,或因其幼时腿脚被大鸟无意压伤致残,或自己未磨砺好,要么腿部畸变而导致跛脚,要么长成八字脚。脚趾带有残疾的鹦鹉,虽不致影响其生活,它照样可以自由飞翔,但一般也就很难再卖给新主家了。我曾给一只由我和妻子从小喂养长大的玄凤起名“拜伦”——它的右脚跛了,但此鸟甚为机灵,善解人意,看起来颇具抒情诗人气质。拜伦果然不负我望,它脚残而志坚,尽管脚上缠着一块用以矫正的海绵,它每天都自觉地在笼中自我练习飞腾,一会飞到悬空的横木上,一会儿飞到摇摆的小秋千架上。一旦将其放出笼子,它则像另外几只大鸟一样,活跃地在客厅里振翅高翔,哪怕还控制不住飞行的方向。它有时固然难免摔落在地板上,但似乎从来不怕疼,稍事休整一下,便又不停地展翅飞起飞落。我这才发现,原来鸟儿学会飞翔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不是天生一副好翅膀就可以飞高飞远,它同样需要艰苦的训练。这也许就是鸡鸭只能飞到低树和矮墙上的原因吧?有谁曾看见鸡鸭不停地学习飞翔呢?这世间哪有什么天生的人中龙凤?但凡杰出人物,尤其是那些取得非凡成就的残疾者,大抵也是从小刻苦学习和长期砥砺的结果吧。

谁能想到,天有不测风云,鸟有旦夕祸福。可爱的拜伦,突然就夭折了。在2020年那个悲情不绝的二月,令人闻之色变的新冠肺炎疫情仍呈蔓延趋势,拜伦竟在即将断奶之际飞向了天堂。那是二月底的最后一天——这一天忽冷忽热。午后,拜伦刚从温箱里出来活动时还欢然腾飞,看不出丝毫异样。当它重回笼子和秋秋、牡丹一起进食后,它又敏捷地钻出鸟笼的铁栅门,像往常一样跳到我掌中,怕冷似的,将头没入我掌心。我以为它故意撒娇,讨恩宠,便喊着它的名字,硬性将它放进鸟笼休息。我朦胧午睡之际,忽听爱人紧张地呼我,说:“拜伦好像不行了!”我惊跳起来,“怎么可能?刚才不是好好的嘛!”一边冲到鸟笼前,一边捧起奄奄一息的拜伦,连呼它的名字,让它千万要挺住。拜伦起初还能听到我急切的呼唤,它无力地睁开黑珍珠一样温润的小眼睛,无声地看着我,努力伸展渐丰的翅膀,一副极为哀伤而痛楚的模样。我的眼泪瞬间盈眶。我轻轻梳理着它的翅羽,让爱人赶忙烫奶粉来喂它。因为想给它断奶,这天一直没给它喂奶粉,我们以为它饿坏了。以往闻到奶香便欢叫着飞到手上的拜伦,此时已失去胃口,它无力地紧缩身体,双脚已然伸直,看情势已无法挽回。但它依然默默地昂起头,将翅膀收敛,保持欲飞的姿式。我知道,鸟临死时,大都会痛苦地狂扇翅膀,而后蹬足而死。我能明显地感觉到拜伦的心脏,这小小的心脏依然跳动有力,它柔软的身体在我的掌心还很温暖。我一直轻声呼唤着:“拜伦,千万挺住啊,你不要吓我!”病急乱投医,鸟病乱用药,我找来鸟用葡萄糖、肠胃药,相继喂它服下。这可怜的鸟儿,以往喂它药水,它会调皮地躲避,吃进嘴里都会甩头吐出来,这一次,它格外配合,慢慢将药水吞下。(事后我们才反应过来,拜伦可能吃蛋黄时给噎住了。倘若它食管受阻,肯定不该再乱喂食物。也许就是我不得要领的错误抢救,才加速并导致了它的死亡。倘若帮它轻轻按摩脖颈部位,让它安静休养,它或许还有活下来的希望。这让我深感悔恨和痛苦。)

我是多么期望奇迹啊,我不能眼睁睁看着拜伦就这样死去——它一直睁着它温润的小眼睛,恋恋不舍地看着它的老主人。它肯定也不想死啊。它怎么舍得就这样离开这个日渐温暖的世界呢?它的翅膀已然强健,这个春天,它将和秋秋、牡丹、跛脚一起飞翔,一起游戏。然而,满怀着对生的渴望,拜伦最后还是没等到烟花三月。我捧着它慢慢失去温度的小小的身体,久久地看着它,任泪水在眼中回旋,却再也喊不出它的名字。

半晌之后,我给女儿发微信:拜伦夭折了。它走得很安静。

女儿惋惜万分。我记得,她有一次回去看望寄养在村里亲戚家里的鹦鹉时,发现有一只玄凤死在笼中,眼泪当时就了流下来。

拜伦之死,让我再一次感受到生命的脆弱。即使是一只鸟儿,它闪电似的一生,同样面临着诸多与人类相似的灾祸。也许,天地间一切能呼吸的生命,都面临着同样的命运吧?但我还是难免自责:一个不懂得鸟类基本生活习性的人,怎么配得上去养育这些精灵呢?面对鲜活的生命,仅有热爱是不够的,还需要具备保护生命的智慧和能力。无论花鸟猫狗,既然热爱它们,就该负责地给它们安全而快乐的生活。这跟养育孩子,绝对是同样的道理。

其实,鹦鹉夭亡的悲情之事,在拜伦之前,已发生过。稍微比拜伦大一个月的翡翠——一只极为善良可人,颇有爱心和责任感的小鹦鹉,它已懂得照顾拜伦,会帮它梳理羽毛,引导它自己吃食——在春节前夕,也不幸“罹难”了。那天早晨,爱人忙着给鸟儿们喂食换水,打扫鸟舍。刚刚试飞的翡翠就围着她打转。爱人还不时和它说着话,让它自己留心一点,别让她给踩着。殊不料,爱人在移动一只鸟箱时,当她猛然意识到那只笨重的温箱似乎压到了什么——她急忙抬起温箱,眼前活蹦乱跳的翡翠,已经被压伤致死了。爱人给我打电话,听得出来,她有多么难受,多么自责。我亦心痛不已,挂了电话,眼前、脑海中半天都活跃着翡翠娇巧可爱的影子。翡翠夭亡后的几天,我和爱人都很难过,只是彼此都不肯说出来。毕竟,鸟命固小,但它也是一条命啊。何况,它是可以自由飞翔的灵物。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恕我断章取义,借少陵野老的诗,为鹦鹉一哭。前有黛玉葬花,今有痴人葬鸟。我也不怕别人笑话多愁善感。我将拜伦埋在楼下花园中那棵玉兰树下。翡翠也埋在那儿。我希望来年春天,这棵紫玉兰盛开的时候,能看到枝头欢鸣的飞鸟——不论什么鸟,我都会心生欢喜,只当它们是拜伦和翡翠的化身。我有时亦未免痴妄,想起博尔赫斯安慰西尔维娜的观点——相信拜伦和翡翠依然存在,只是像柏拉图式的鹦鹉那样存在于我的精神世界里。

西尔维娜·奥坎波是博尔赫斯的密友,这位自惭形秽却喜欢展示一双美腿的女诗人很喜欢狗。她的宠物狗死后,博尔赫斯发现她在哭泣便试着去安慰她,跟她说狗依然还在,只是像柏拉图式的狗那般存在,超越了所有的狗,而每一条狗也都会成为她那条狗。西尔维娜听罢非但不领情,还生气地对博尔赫斯愤愤地说,柏拉图式的狗她怎么可能带着到处走。阿尔维托·曼古埃尔讲述的这段轶事,让我们看到了博尔赫斯天真烂漫的一面。话说回来,正如西尔维娜所说,就算有一只柏拉图式的鹦鹉,我又怎能将它捧在掌心宠爱呢?

有个玩笑说,猴子变成人需要一万年的进化,而人变成猴子,只需要喝下一瓶酒。据此有人调侃,是否应该相信达尔文,一只鸟儿经过一百年的进化,确实可以变成人?——这引起了我的共鸣。

十一郎作词的歌曲《囚鸟》,开头如是唱道:

我是被你囚禁的鸟

已经忘了天有多高

如果离开你给我的小小城堡

不知还有谁能依靠

不错,某种程度上,我们都是被彼此囚禁的鸟。钱钟书曾以《围城》讽喻婚姻始终面临的复杂困境:“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结局。”说彻底点,不仅婚姻,人生亦复如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库尔特·冯内古特的代表作《囚鸟》,表达的正是人之为人的困境:我们都是受困于时代的“囚鸟”——既渴望逃离,又踟蹰不前。大时代下,每个人都是“囚鸟”,既渴望逃离多变的现实,又贪图生活已有的安逸。

相看两不厌,唯有笼中鸟。与鹦鹉周旋久了,看着它们在笼里笼外心安理得的生活,每每让我想到人生的窘境。我们的处境,与笼中鸟何异?鹦鹉出笼时,看得出它们的欢欣快意——它们从容出笼,颇具仪式感地伸腰展翅,然后呼啸着一飞冲天,尽管可供翱翔的空间极为有限,但它们确实能尽情地表达自由飞翔的快乐。我注意到,出笼的鹦鹉基本上不愿意主动重回笼子里,除非饥渴难耐,它们一般不会自己回到笼中。它们有一种特异功能,也许只是对既往经验和教训的总结——记忆——当我想送它们进入笼子时,它们总是敏感地回避,以婉转的姿态拒绝回去。相反,倘若意识到主人并不急于将自己关进笼子时,它们便乐于与人亲近,主动飞到你的身上,缠着你给它梳羽、抓痒,对它说话。

噫,我们难道不是被生活与时代驯化的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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