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晓明
摘要:本文主要对新形势下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问题与对策进行阐述。
关键词:新形势;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国企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作为我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在新形势的时代背景下,对国企的发展与内部纪检监察工作展开提出了更高要求。还需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问题,以促使工作在政治生态与党风政风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价值得到充分发挥。
一、国企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问题
1.对纪检监察工作展开不重视
部分国企的领导忽视纪检监察工作的展开,对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国企现代化发展的价值了解片面,甚至存在国企加大限制与监督力度会制约经营管理者的思想行為,不利于国企发展的错误想法,导致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展开普遍存在“一岗双责”不落实现象,促使纪检监察机构与工作展开形式化。
2.制度建设不健全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展开缺乏制度化的保障,纪检监察的规章制度不健全,与国企实际发展情况相脱离,不利于纪检监察机关作用的充分发挥。制度的执行力与监督力度不足,无法做到以制度管人。
3.纪检监督方式固化
国企的纪检监察方式相对滞后,缺乏专业技术性的支持,监督的效率与质量无从保证。在反腐倡廉建设持续深入推进的新形势下,纪检监督流程尚未实现国企经营角色等方面的全覆盖,国企仍采取事后监督的工作方式,俨然不能满足纪检监督的要求。
二、解决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问题的对策
1.建设纪检监察团队
国企打造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加强纪检监察团队建设,不断提高其职业素养与业务能力,利于监督管理职能的充分发挥与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展开。国企在组建专业团队时,需选拔具备工作管理能力与业务能力精湛及政治思想觉悟高的党员。后续完善人才培养考核与激励等机制,更新其专业知识技能,促使其得心应手的展开岗位工作。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确了解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与自身的工作职责及岗位工作任务和要求,能够端正工作观念与态度,全身心的投入到岗位工作中来。尤其是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管理范畴不断拓展,纪检监察工作展开的难度逐步增大,需加强对纪检监察队伍培训方式的优化,采取内训与外训联合的方式,不断提高队伍的工作意识与能力。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人员,需加强对纪检监察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工作流程和专业知识等内容全面掌握,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养与政治觉悟,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做到思想行为端正与不乱表态。在政治培训的过程中,要求监察人员全面掌握“两个维护”的相关内容,做到思想与行为的一致性。要求纪检监察的岗位人员,注重自身政治意识与责任心的强化,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规范完成日常工作,避免因主观因素引起的工作偏差,促使纪检监察工作价值的充分发挥。
2.完善监察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机制的执行力,对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展开与提高工作质量等方面有着积极意义。在纪检监察工作中,需明确划分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其各司其职,避免出现监管缺位及滥用职权等情况。尤其是在人员配备方面,要求国企纪委书记能够具备创新意识,通过专职化工作与突出主业主责,高效落实自身的责任担当。将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与其他岗位相分离,加强人才引进,促使纪律审查调查工作高效展开。加强实践经验总结,本着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原则,积极引入先进的透明化等管理模式,通过惩办措施与监督管理流程等方面的透明化,全面提高国企的内部管理水平。针对于“三重一大”相关的事项,尽量做到纪检监察在经营发展及管理中的全面覆盖,通过先进的管理模式,帮助工作人员了解工作廉洁风气建设的意义,从而形成全员支持与参与的良好氛围。在实际工作中,规范落实国企约束职工权力的工作,避免出现管理层权力过大与监管不到位和纪检监察工作形式化等问题,尽量规避纪检监察工作的负面影响。在建立工作机制时,多听取员工的意见想法,综合国企的发展与国家反腐倡廉建设的进展等情况,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制度。从其他部门选择监督人员,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展开的民主性与公平正及长效性。
3.推动“两个责任”高效落实
“两个责任”是指纪委的监督责任与党委的主体责任。在落实“两个责任”时,需抓住“关键少数”,带头学习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精神,促使党委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引进目标责任清单管理模式,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与领导的绩效薪酬与评优评先和职权任免等晋升发展挂钩,逐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监察工作的成效。重点监督国企的人事调动与招标及决策等方面,促使纪委部门的监督责任得到充分发挥。建立完善的纪检监察机制,通过考核等措施,加强纪委和党委责任的互通性。同时贯彻两个责任落实与监察部门监督的两项权力,以加速工作廉洁风气建设的进程。全面监控“关键少数”的工作展开,并在党的领导下,规范展开政治生活,明确自身的政治立场,人性化与民主性和规范性的展开国企内部工作。加大对监察工作人员职责与执纪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通过向监管部门反馈等措施,促使监管工作顺利展开。设立群众监督与反馈的渠道,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提高群众举报贪污腐败等现象的积极性。监管部门审核举报信息,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得以公平合理与准确无误的展开。
4.优化工作方式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体系的建设,仍处于摸索性前进阶段,普遍存在监察途径狭窄与监察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有较大的完善空间。还需在思想保障与技术保障及制度保障等方面入手,加大创新力度,促使纪检监察人员从传统的工作模式与观念中脱离出来,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对国企发展的积极影响。针对于纪检监察工作方式的创新,需加强防范性工作的建设,规避处罚滞后的情况,切实发挥处罚管理的约束等作用。纪检监察部门公布处罚结果,提高员工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不断推动工作的转型升级。紧跟信息时代发展步伐,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与互联网技术的整合,在现代信息化技术的依托下,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帮助员工了解反腐倡廉等政策,尽可能的规避工学矛盾,促使廉洁工作风气深入人心。国企建立官方网站,设置反腐败与党风廉政等专栏,起到宣传等作用。国企根据自身情况,依托网络技术开发运营公众号,拓展员工线上学习与了解廉政知识的渠道,并在平台上公布员工的违规行为,以达到理想的纪检监察工作效果。
总结:
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展开,对推动国企深化改革有着积极意义。国企应当设立独立的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纪检监察工作队伍建设,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在制度与技术及思想等方面的保障工作。在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加强问题分析与创新研究,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贯彻落实国家所颁布实施的相关制度与措施,加速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进程,从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与国企的与时俱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