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开展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努力建设美丽辽宁。
强化制度建设,保障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生态环境部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体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后,省生态环境厅充分结合辽宁实际,印发了《辽宁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起草了《辽宁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指标体系》,为辽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的创建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将创建成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纳入全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付范围,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中央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环〔2019〕385 号)精神,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给予引导性支持。
盘锦市大洼区二界沟街道群众表演舞龙庆丰收,生态文明已成为当地丰收节的主旋律
强化规划引领,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深入开展。在市、县(市、区)层面,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全省14 个省辖市和涉农县(区)现已全部完成生态市(县)规划编制工作,通过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由市、县(市、区)人大或政府颁布实施。通过树典型,以点带面,积极培育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样本,积极发挥丹东凤城市大梨树村、盘锦市大洼区等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各市生态文明建设互学互比,互促互进。
强化工作指导,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取得丰硕成果。指导和推动沈阳市、盘锦市、本溪市开展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活动,为基层解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过程中出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对创建热情高、工作底蕴深的盘锦市加强面对面的指导,避免创建工作走弯路。仅用两年时间,先后完成了盘锦市大洼区、双台子区、盘山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规划与实施和技术评估考核、公示、材料申报等工作。
2017年,盘锦市大洼区被国家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大连市、盘锦市被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命名为“美丽山水城市”;2019年,盘锦市双台子区、盘山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
截至2020年年底,辽宁省已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 个、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 个、国家级生态县(区)10个、国家级生态镇163 个,30 个县(区)被命名为辽宁省生态文明示范县(区),178 个乡镇、1576 个村被命名为辽宁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13 个单位先后被命名为辽宁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