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上海段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现状和对策

2021-11-06 03:17张艺迈
世界海运 2021年10期
关键词:服务区污水处理长江

张艺迈 蒋 智

一、引言

船舶生活污水可能会导致水体氧亏,缩短赤潮爆发周期,其中的病菌能够引发人类产生传染性或寄生性疾病。[1]目前,船舶生活污水中“黑水”(粪便污水)、“灰水”(洗涤、淋浴、洗衣的排水)成分复杂,各项指标众多。而船上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流程较为复杂,受环境、人为因素影响较大,排放出的生活污水往往不能达到标准。本文结合调研和数据分析,提出建设和营运水上绿色服务区的对策,不仅能够解决船舶生活污水未达标准排放入水的问题,更有利于长江大保护等政策的施行。

二、船舶生活污水储存和处理装置使用情况及处理效果分析

2020—2021年,海事部门向辖区船公司发放调查问卷对船舶生活污水储存和处理装置配备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共调研62艘船舶,获得有效数据62条,样本具有代表性;并随机选取停靠长江上海段的船舶进行处理后的污水取样检测,以分析污水处理效果,取样地点涉及长江上海段宝山罗泾钢杂、煤、矿石码头,宝钢原料、综合、大件、成品码头,车客渡码头等长江上海段各大码头。被调研船舶中海船32艘,占总数的51.61%;内河船30艘,占总数的48.39%。如图1所示,从船舶类型来看,散货船29艘,占总数的46.77%;杂货船18艘,占总数的29.03%;油船6艘,占总数的9.68%;车客渡船2艘,占总数的3.23%;化学品液货船1艘,占总数的1.61%;除此以外,还有多用途船、集装箱船等其他类型船舶6艘,占总数的9.68%。

图1 调查样本船舶类型分布情况

(一)船舶生活生活污水储存和处理装置使用情况

在调查样本中发现所有船舶均装有生活污水储存柜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一种或两种,其中,配备生活污水储存柜的占总数的74.19%,配备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占总数的91.94%。

针对船舶生活污水是处理后排放还是靠岸后排入接收设施,调查表明,41.94%的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装置后排放入水,58.06%的船舶采取靠岸将生活污水排入接收设施的方法。

(二)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取样检测数据分析

1.国内外相关标准

2012年,国际海事组织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通过了《2012 年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排放标准和性能试验导则》(MEPC.227(64))。2018年我国发布了《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该标准于 2018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需要注意的是,该标准以2012年1月1日和2021年1月1日为分界点,将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时间区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施行不同排放标准,其中,2021年1月1日及以后安装(或)更换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船舶,增加了氨氮和总磷等指标,并且在TSS、BOD5、COD等指标上严于国际标准,见表1。

表1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指标

2.取样数据分析

2021年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检测站与宝山海事局联合对靠泊长江上海段宝山辖区码头船舶上经处理装置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进行取样,截至目前共取得24条最新有效数据,见表2。

表2 2021年船舶生活污水采样检测情况

表2(续)

(1)外观分析

从外观上看,生活污水整体上以稍浑为主,占比达到50%,黑臭占比16.67%,浑浊有色占比16.67%,浑浊占比8.33%,较清仅为8.33%,如图2所示。悬浮物(TSS)检测结果显示外观情况普遍较差,大于35(mg/L)以上的占比为62.5%,如图3所示。

图2 检测样本外观情况

图3 悬浮物(TSS)检测情况

(2)生化数据分析

从生化数据上看,主要选取比较有代表性的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和大肠杆菌两个指标来分析。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小于25 mg/L的占比54.17%,不达标的占比为45.83%。在大肠杆菌指标上,小于100(MPN/100 mL)的占比为12.5%,未检出占比12.5%,大于100(MPN/100 mL)的占比为75%,如图4所示,表明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样品数据大多都呈现出高指标的特征。

图4 耐热大肠杆菌群项检测情况

三、船舶生活污水处理效果不佳的原因分析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船舶自行处理的生活污水往往不能满足相关标准,也就是说船舶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使用效果不佳,实际效用不大。结合在取样过程中与船员的交流及后续分析,发现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多数内河船舶习惯存储生活污水到岸排入接收设施

部分内河船舶船安装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仅仅是因为船检部门要求其安装。甚至在部分生活污水被取样送检的船舶中,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仅仅起到生活污水储存柜的作用,实际上平时并未启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也没有对外排放生活污水,船舶上的生活污水还是依赖于靠岸排入接收设施。

(二)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使用环境较差

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与陆上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使用环境不同:船舶在航行中会摇晃,机舱内温度较高,这些均会对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过程和结果产生不良影响。

(三)操作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船员培训不够

在船舶上,负责操作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一般是船舶轮机部的成员,但其通常对轮机设备较为熟悉,而对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操作流程不熟悉,往往会不当使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造成生活污水处理不好或违规排放。

四、建设长江上海段水上绿色服务区的建议

(一)长江流域水上绿色服务区建设及运营概况

总体来看,长江各水上绿色服务区均以“公益性、实用性”为主,都可为长江上海段水上绿色服务区的建设和运营提供借鉴和支撑。其中, 位于长江三峡大坝沙湾水域的 “长江三峡通航综合服务区”,是长江流域首个集绿色航运、温馨服务、安全检查于一体的综合性水上服务区,作为交通运输部2019年12件民生实事之一,由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建设和管理。

在长江江苏段,水上服务区的建设和运营主体可以归纳为三种形式:在江阴、张家港等地,由港口码头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负责靠港船舶进行生活污水接收处置等工作,方便易行;在南京等地,由当地政府履行主体责任,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或投资建设公共接收设施,承接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处置工作;在长江汇打造的兴隆洲全能服务区,由航运服务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该地区也是目前长江规模最大的绿色综合服务区。

2020年10月18日上海市发布的《上海市内河水上服务区设置技术导则》,是今后上海内河航运综合服务区建设的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同时上海宣桥内河水上服务区投入运营。[2]该水上服务区在传统供受油基础上,结合集光伏、储能、岸电和充电桩于一体的互动系统,提供绿色清洁的电能,实现了停靠船舶电能替代,助力“绿色港口”建设。

(二)建设长江上海段水上绿色服务区的积极作用

由前文分析可知,以靠泊水上绿色服务区和港口接收为手段的生活污水处置方式是防治船舶生活污水违规超标排放的必要辅助手段,因此,在长江上海段建设水上绿色服务区具有较大的积极作用。

一是水上绿色服务区对船舶生活污水的统一接收处理能够避免超标排放。船舶的流动性较大,因受多种因素限制,无法杜绝船舶生活污水的不达标排放。在长江上海段建设水上绿色服务区能够规避因装置维护和人员使用不当而超标的生活污水的排放。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水上绿色服务区可接收船舶生活污水及其他污染物,在生态环保方面具有战略性的重大意义。

二是水上绿色服务区对船舶生活污水的统一接收处理能够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一般来说,船舶配备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既耗费成本又占空间。在长江上海段建设水上绿色服务区,船舶可根据自身的定位以及航线来安装恰当的污水处理装置,降低营运成本。

(三)建设和运营长江上海段水上绿色服务区的具体举措

就长江上海段水上绿色服务区的建设而言,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建设、公益性运营的策略,将船舶、船员以及企业作为服务主体,同时秉承生态文明的理念,筑成长江航运绿色发展高墙,进一步改善长江上海段船舶生活污水的处理和排放。

1.因地制宜建设,融合“互联网+航运服务”新动能

长江上海段船舶密度大,交通流复杂,水上绿色服务区建设应当结合辖区特点、功能发挥、便利船舶、经济因素等多个方面综合考量。同时,利用上海航运、金融、科技企业汇聚优势,积极应用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岸电等绿色技术,减少船舶污染物排放。融合“互联网+航运服务”,为船舶提供全面的后勤保障,提供船舶供水、加油、航行资料供应以及船员健身、休息等便民服务项目。

2.公益性运营,对船舶生活污水统一接收处理

目前来看,以“公益性”为主体的长江水上绿色服务区受到船员的广泛欢迎。由政府、港口或者航运企业主导,为靠港和锚泊船舶提供免费接收生活垃圾、免费接收生活污水、免费提供政策咨询、休息健身、网络通信等公益性服务。另外,针对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维护和使用不当等问题,在水上绿色服务区内可以安排专业人员提供设备维护、人员培训和问题解答等服务,确保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全达标。

五、结语

在长江上海段建设水上绿色服务区,探索适合于港口低碳建设的公益性运营模式,可有效改善船舶生活污水的处理与接收,提升长江上海段航运服务管理水平,助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但是,在长江上海段建设水上绿色服务区面临着水上通航环境较为复杂和前期投入资金较大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做好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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