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木瓜》主旨论析

2021-11-05 22:52杨敏
文学教育 2021年10期
关键词:爱情诗木瓜诗经

杨敏

内容摘要:《诗经·木瓜》的主旨历来争辩不一,如有“美齐恒公” “讽卫人以报齐”“赠答结好”“薄施厚报”等;而考论“木瓜”等名物,可知其乃一类可食用的瓜果,且此类瓜果与玉皆含有两性生殖、男女情爱的文化意蕴,结合周代礼俗,又可知“投瓜报玉”的行为符合周代男女互赠礼俗的特点,是古代男女爱情生活中常见的文化现象,故可明此诗乃男女相互赠答之爱情诗。

关键词:《诗经·木瓜》 爱情诗 生殖崇拜 婚恋礼俗

《木瓜》共三章,虽耳熟能详,但为了解诗方便,亦兹录全诗: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1]100!

诗歌聚焦一对青年男女互赠信物的场景,展示了一幅古代青年选择对象传递情意的极富情趣的景象:诗歌没有对女子的面部作细致的刻画,却透过她的动作依稀看到了一个大胆、热情、美丽的女子情窦初开时的悸动,面对欣赏爱慕之人,大胆示爱的勇气与娇矜。眼前仿佛出现了这样一副画面:女子见到帅气的小伙,向他投去充满爱意的一个木瓜,随即又羞涩地低下了头,静静地等待着男子的应答。看到美丽的女子绯红的脸颊,男子似乎被爱神之箭射中,激动与兴奋不能自禁,他也忙不迭地解下佩饰,双手献上琼玉回赠姑娘,表明自己愿与女子永结为好的心意。

一.《木瓜》主旨概说

《木瓜》的诗旨可主要分为三类:一类“美刺说”。“美”——“美齐恒公”[3]16,“刺”——刺卫人以报齐、刺送礼行贿。或以为美或以为刺,都是从政治层面考量附会史事解说诗歌主旨,故此种说法虽影响深远,却与不能成为主流。如“卫人以报齐国”一说,程俊英就对“齐恒公救卫,卫人思报而作此诗”的史事存疑,认为“全系穿凿”[1]100,更勿论“讽刺卫人以报齐”之说。《诗序补义》中,清人姜炳璋也从语意出发明确此诗“有感徳之深情,无风刺之微意”[3]85。至于“讽送礼行贿”一说,孔颖达以为赠人果实必须包装起来,人们在人际交往中互赠礼物,但礼物越来越厚重,就有“厚贿”之嫌。此说仍免不了与诗文本相背离,附会牵强,不过有益教化。另一类是“结好说”。对投桃报李的对象存在分歧。有以为男女赠答结好,有以为朋友互赠结好。《诗序》“美齐恒公”因循甚久,到南宋时,朱熹疑此诗为“男女相赠答之辞”[1]48,而这种脱离《序》附会史事,妄生美刺的释《诗》方法,实开“赠答结好”的先河。朱熹可说是首倡“就诗论诗”,注意把握诗歌的文学特点,这也启发后之学者颠覆旧说,开拓新的解经路径,于后世影响深远。程俊英、闻一多、余冠英亦从此说。“朋友互赠结好”说的产生实是在朱熹“男女赠答之辞”的基础上衍化而来,却无其它鲜证。最后一类是薄施厚报说。此说主要还是受“断章赋诗”的影响,有鲜明的时代性。宋代杨简《慈湖诗传》从此说,以为乃“薄来厚往之意”[1]67。

总的来说,自先秦两汉至朱熹前,《木瓜》诗旨以《诗序》“美齐恒公”为主流,受“断章赋诗”的影响,间时有诗家阐发新论:或讽卫人以报齐,或刺送礼行贿,或为薄施厚报之诗,直到朱子“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辞”[4]48虽然只是寥寥数字,但其影响却甚为深远。后之学者多沿袭此说,且衍生以为“朋友相赠答”。虽说诗无达诂,但考辩“木瓜”“木桃”“木李”等名物,从生殖崇拜角度分析名物以及赠玉文化的象征意义,再结合周代礼俗分析“投瓜报玉”行为与古式社会男女婚恋礼俗的关联,可略索得《木瓜》乃男女赠答之爱情诗较贴合诗歌主旨。

二.“木瓜”“木桃”“木李”名物辨

《木瓜》诗旨聚讼纷纭,对“木瓜”“木桃”“木李”等名物也争论不一。或可说是因为名物不清影响诗歌题旨分析。邬文清以为木瓜、木桃、木李是象征爱情的木刻雕饰、王力先生、余冠英等则倡“木桃,就是桃”“木李,就是李子”,而赵民乐所持“木桃就是樝子、榠樝即是木李”[6]之论颇值得我们注意。翻阅典籍,考索“木瓜”“木桃”“木李”等名物的形状、果实大小口感、生长境地分布等情况,并结合《诗经》重章复沓、同类异辞的文法句式逻辑,“木桃就是樝子”“榠樝即是木李”这种对《木瓜》中名物的注解较贴合诗歌文本的解读。

木瓜今旧名未变,与郭璞《尔雅》所说形态相合,故木瓜争议不大,从旧说。但仍要注意区分《木瓜》中所说“木瓜”不是今日所言番木瓜。《<诗经·木瓜>解码》一文就将二者相混淆。此文佐证部分举《海南植物志》为证,谓木瓜是“番木瓜属”,生长在“熱带美洲,现在广泛植于热带地区”[7],“《木瓜》出自‘卫风而‘卫风之‘卫在今河南淇县,不属我国南部,也不是热带地区,产不出木瓜[7],”其以此为一证,论说《诗经》中的“木瓜”是木刻的佩饰“假果”“玩具”。孰不知,此文所说木瓜乃今人平日所食用的一种热带水果——番木瓜。番木瓜与《诗经·木瓜》中的木瓜实不可混为一谈。“今日各地所言之木瓜,原产于美洲热带,17世纪末才引入中国,正确名称应为番木瓜”[8]388。《诗经·木瓜》中的木瓜与《本草纲目》《果谱》中所指之物同。《本草纲目》中载,木瓜是春末时节开花,色深红[9]与花色为乳白色和黄白色之番木瓜又不同,且木瓜生境分布在我国西南、中部绝大数地区。《果谱》“叶光而厚,春末花开,红色微白,实如小瓜,或似梨稍长,色黄如著粉,津润不木者为木瓜”[10]。属于蔷薇科木瓜属,灌木或小乔木,又叫铁脚梨树,可以食用或作药用,“津润不木”可知口感尚佳,亦有谓其果味酸。

木桃与木李属同类,都是木瓜的一种,只不过在口感、大小等方面有所差异。《毛诗稽古编》云:“木瓜之圆而小,味酸涩者为木桃,其大而黄,蒂间无重蒂者为木李”[11]391。木桃、木瓜多别名,又或因流传久远,故人们多混淆或不识了。“木桃又名楂子,《雷公炮炙论》谓之‘和圆子。木李又名榠楂,陶隐居云‘山阴多木瓜,人以为良果,又有榠楂大而黄,又有楂子小而涩。《礼记》云:‘楂、梨钻之。古亦以此为果。郑玄不识以为梨之不臧者,是已木桃下于木瓜、木李,又下于木桃二者之外又有榅桲,生于北地盖榠楂之类,与林檎相似而异物,三者皆与木瓜同类;但木瓜得木之正气,故贵之”[11]391。可知,木桃、木李皆属木瓜类,相似度极高,三者之难辨也,但亦有着优劣等级之细微差异。

综上可知“木桃就是樝子”“榠樝即是木李”,此种对《木瓜》中名物的注解才是较符合科学的正确的解读,也符合《诗经》重章复沓、同义异辞文法句式逻辑之内在关联。“木瓜,美而且大者也。木桃,次之。木李,又次之”[12]606。“琼琚,玉也。琼瑶,石之似玉者也”[12]606。“琼玖,石之次于琼瑶者也”[12]606。

三.瓜果名物和玉含有两性生殖、男女情爱之文化意蕴

古式社会的先民们,礼物赠予的终极指向不是具体的物质性回礼,而是通过礼物交换这种方式建立或延续双方之间的纽带关系。为此,在礼物交换中,交换双方看重的并非物品本身所具有的价值,而是物品本身所融合着赠礼者的友好情感,抑或是自身文化对物品含义的定义[13]。此处《木瓜》中的“木瓜”等瓜果,“琼琚”等,就有着先民对它们所赋予的特殊意义。

先论瓜果。从已知的文献记载来看,木瓜实亦是一类多籽(子)的瓜果。考索《诗经》全书可以发现在古式社会初民的原始思维中,有将多子的瓜瓠与女性繁衍相联系,寄寓多子多孙的愿望。《诗经·大雅·绵》有云:“绵绵瓜瓞”[1]413。瓜,指大瓜;瓞,瓜也;《毛传》:“绵绵,不绝貌”[14]703,意即连续不断,此处用瓜的绵绵不绝比喻儿孙满堂,世代兴盛。承袭这一文化象征,古代七夕祭祀仪式和风俗中,妇女们不以鱼肉牺牲作为祭品,而代之以瓜果麦豆等农作物。七夕时“妇女陈瓜果于庭中以乞巧”[15]434;“以瓜果祭于月下,用花针七口穿五色花线插瓜上,谓之乞巧”[15]434。妇女缘何为此?是有意向“主瓜果”的生殖神祈盼多子多孙,瓜瓞绵绵。后世“送瓜祈子”的习俗也与此有关。有些地方有送瓜的习俗,特别是结婚多年而未孕的妇人,则亲友们必然会有送瓜的行为。在一些民族的刺绣和剪纸上,也会常见一些构图将瓜与孩童相伴组合出现在一幅作品中。如一个娃娃站在一个裂开的瓜瓤上,瓜的两旁枝蔓缠绕,这实际上也展现了祈愿儿孙满堂、世代延续的民俗心理。

再说玉。《诗经》中玉具有多种象征意蕴,如以玉比人,象征君子美好道德品格;也有将玉作为男女報答定情的信物,象征男女坚贞不渝的爱情。而将玉作为男女报答的信物则与男性生殖器的崇拜有关。在《诗经》的“玉文化”研究发现古式先民把山峰、石柱等高耸直立之物与阳具作比,男赠女以玉的风俗习惯就是生殖器崇拜之下的一种表现形式。《诗经·斯干》即是玉与男性生殖器崇拜相联系的鲜证。从“载衣之裳,载弄之璋[1]300”的注疏来看,玉璋即是男性的标志。

故而可见此之瓜果、玉是蕴含着表示两性生殖、男女情爱的特殊之象征意义。

四.“投瓜报玉”——先秦婚恋礼俗中的赠遗之风

《礼记·曲礼》云:“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16]。”《诗经》中“投瓜报玉”的行为与先民之礼俗有着紧密的关联。闻一多认为原始社会要获得食物,常根据“两性体质所宜,分工合作”错误!未找到引用源。143男人负责狩猎,女人负责采集,故蔬菜瓜果一般为女子所拥有。结合人类文化学和民族学的知识,可知男女分工的不同产生了最初的交换行为,并演变为原始的风俗习惯。古时男女分工一般是男在外狩猎,女子则负责从事采集瓜果的工作。而随着社会的进步,男性狩猎工具由最初的石斧、石刀逐渐演变为手执的玉器。以至到后来,男女见面交换礼物时就将手中的工具作为交换,久而久之逐渐形成男赠女以玉佩,女赠男以瓜果的风俗习惯。并且这种风俗逐渐融入渗透到日常生活中,经过统治者的改造与利用演变为贽见礼。《礼记·表记》:“无辞不相接也,无礼不相见也”[16]873。人们交互往来必须要有“礼”。郑玄云:“礼,谓挚也”[17]386。“挚”是指见面时送人的礼物。发展到后来的婚礼贽见礼,女子拜见公婆,必须用枣栗、段修以见。可见后世互赠的礼俗也保留了最初的一些风俗习惯。

《木瓜》中的“投瓜报玉”的行为正符合此种礼俗特点,并渐渐发展为一种赠遗之风,《诗经》中就有大量赠瓜果花草以起兴达情,男子报玉结情的诗句,例如:女子赠瓜果花草“静女其娈,贻我彤管”[1]64“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1]140“视尔如荍,贻我握椒”[1]204等等。男赠女玉有“彼留之子,贻我佩玖”[1]114“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1]127!从中也不难窥见古时先民爱情生活中的赠遗之风。

《木瓜》诗旨变动不居,因时、因事、因人而变,“诗无达诂”[19]157亦为确论。但从文本内部出发,从文化视角着手,再结合先民礼俗以礼说诗,无疑为最能贴近诗歌主旨的途径之一。

尽管历来对此诗的主旨理解多附会史实,或以为美,或以为刺,或感人之恩,厚以为报,但从诗歌中反复提到的“木瓜”“木桃”“木李”等名物的辨正中,却可明确其不但为一种可食用的瓜果,而且潜含两性生殖、男女情爱的文化意蕴,结合周代先民礼俗,明确“投瓜报玉”的行为实与周代男女互赠礼俗特点相符合,故不难窥见此诗主题,即是男女赠答之爱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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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重庆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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